13. 第十三章
作品:《红眼青眉》 “怜青,你舅舅晨起不适,医师嘱咐静养,正在——”
沈怜青未待人说完,忽然,兀自叉手,请安道:“舅母安好。”
这算什么?不止和他紧贴着衣袖的蔺小将呆了。站得近的,离得远的,她能清晰地看见,那一片喜气洋洋的氛围,忽然散去一大半,乌云遮天了。
你这呆子问完话不用等人回答的吗!蔺小将忍不住在心中狂骂。她痛恨任何尴尬的局面,还不如收拾收拾吵一顿起来,直接打道回府算了。总好过现在,沈怜青请完安后,似笑非笑地,一步不肯挪站在那儿,好像非要等别人怎么收场似的。
“怜青,许久未见。”
幸好,这当家主母是体面人,暂且按下前话不提,只握起这对新婚夫妇的手,一手托着,一手摩挲着,笑容仍然十分真挚,道:“你带了这样一个好妻子来见我和你舅舅,真是我们家中一大喜事。一路上过来,想是累了,快进去,无论如何,今夜你们走不得,要多多,最好多多地住一些时日。”
“这是多好,多好的喜事呀!”
蔺小将见那夫人的眼眶迅速盈满清泪,不得不佩服,这应变能力,要不怎么是这一家培养出三个公务员呢?再看看被人握着手依旧冷脸的沈怜青,她真想问,上天到底会不会来事儿?明显她和沈怜青两人都不会走亲戚啊!乱点鸳鸯谱也不是这么个点法。
只是,这官僚之家的走亲戚,到底还是不太一样的。寒暄这么几句也就够了,一个个带去认人发红包,这是她在前身的时候回姥姥家的流程。而且,那些在门前迎接的姑娘们,其实都是些做事的,三个成了家的儿子都住在这一座宅子,立三座别院,凑一凑就有那么多人来撑场了。那时,待客人进了门,她们一个个接了礼仪嬷嬷的红包,也就散了。
只留下王姑娘和另外两个姑娘伺候着,指引着,跟着舅母,将她和沈怜青带到书厅。她还在好奇,怎么林家和沈家待客的厅都叫“话厅”,这儿就叫“书厅”呢。
那时,跨过高高的门槛,进了门,见到满墙的书法大作,她才知道为什么。
比沈怜青还自恋的人,她找到了,原来就在这儿。还有,那框好了挂在厅面正中的状元卷到底想要表达什么——都成状元了还爱在家里客厅贴点奖状是吗。
“这是,二表哥的?”
而且,见沈怜青在那来回踱步的样子,似乎,还十分欣赏此等杰作。
“是。这是雨杰去年殿试之作。”
蔺小将百无聊赖,只好随大部队,走近了一起欣赏了一会儿。只是,他高谈阔论,她却一个字也听不下去,终于听完后,只有一个疑问:“要不你自己也考一个去?”
只是这话,有人替她先问了。
“怜青,你如今已成婚。也是时候,该考虑功名——”
“大夫人说的是。”
沈怜青还未回话,那话便被理安嬷嬷接了过去,道:“郡爷本要参加今年的秋闱,只是正赶上这一桩好婚事。男子成家立业,两者都是重中之重,如今,郡爷夫人掌管家印,郡爷也可放心为后者拼搏了。翰院老师一应准备妥当,只等开了春。”
理安嬷嬷便是那位有些严肃的嬷嬷,而那位静坐着的礼仪指导,蔺小将听见舅母唤她“时礼嬷嬷”。她还在想,这两人起名怎么都跟艺名似的,好像完全贴合人设来起的。
“我们郡爷夫人,是京西名流林氏的女儿,自然管得了这家印。”
舅母说话间,又与她牵起手,请几人入了座,上了茶。茶香袅袅的厅面只静了片刻,忽然,她听见主位上的舅母不紧不慢地注道:“功名之事,原是我随口说的,毕竟郡王府还有爵位可袭,怜青若无心功名,只等那承袭的圣旨到便是了。新朝君主上任不久,朝中事务众多,我那几个儿子昨夜又宿在内阁,想来,也是因为这些个缘故,承袭的圣旨才迟迟未到……”
这么长一段话,蔺小将也听不懂,只好一边喝着茶,一边赔着笑。
只是,笑久了实在无聊。她难得生出不如在“上班时间”摸摸鱼的心态,便站了起来,随口找个借口,暂且打断了几人的朝堂版八卦大会。
“各位,我想去外面赏花。”
这借口,是不是有点太悬浮了?她见几人都没反应,还以为自己走不了了。
忽然,沈怜青仿佛想起来昨夜说过的:“我会尊你,敬你——”很快,便接住了她的话,微微一笑,还请人唤来了门外候着的墨语。
“娘子记忆力真好,我只跟娘子略提起过,母舅家的腊梅开得极好,娘子便记下了。”
“只是,我与舅母还有话要说。也不必劳烦王姑娘了,便让墨语带路吧。”
“墨语少时和我在母舅家读过书,自然是轻车熟路。”
沈怜青好像是这么说的吧?蔺小将看着眼前这条好像已经走过两次的路,又看看脸上还是没有多余的表情的墨语,实在是想问:“请问,你是迷路了吗?”
墨语终于轻皱眉头,“好像是。夫人。”
“你不是轻车熟路吗?”
虽说,赏花也只是她的借口。但外边这么冷,她和他总不能就这么在寒风阵阵里转圈圈吧。
“夫人,其实我,道路不通……”
“道路不通”是什么意思?这难道是“路痴”的意思吗!
回想沈怜青指派墨语时那太过谄媚的笑容,她才顿感不对,心中暗骂:“真是无聊之王!”然后,看着一脸愧色的墨语,她摆摆手,道:“没事,我想想。”
她可是那种开车懒得看地图的人。
接着,她注视着面前这个半圆拱门,回想着,上一次从这门穿过之后,到底是往左走还是往右走呢?好像是,往右走,直行,过了一条长廊,走到廊道尽头,拐弯,她和墨语就又回到这儿了。
所以,这次得往左走?
赏不赏花另说,外边那么冷,起码得先回到屋里去。下了决定,她便示意墨语,两人一同迈步,正要跨过那门。
忽地,从那门后,窜入一道高大身影。
猛地——撞上她的肩头!这副身体消减得太快,肌肉松散,还因节食正处于饥饿无力的状态,被这么一撞,血液直冲脑门,灌水似的嗡嗡作响,脚下一轻,如果不是墨语反应迅速,紧紧抓住了她的肩膀保持平衡,那她一定头着地就晕了,然后,生死难料啊。
闭着眼镇静了一会儿,她慢慢睁开眼,依稀见到一位——
一位她不知道是何生物的……满眼只见到毛发,越来越近,越来越多,还险些蹭到她眼眶里了。
“我真是失礼!您!您……您还……”
这是谁的声音?
“小少爷,您且冷静。”
这是墨语的声音了。
双脚渐渐恢复重量,她定了定神,往后退了几步,才能看清,墨语说的那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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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少爷”到底是什么人。
是,是一个浓眉大眼的虬髯大汉?
不不不。那眼神清澈得有些……她仔细地又看了看,把“大汉”看得耳朵根通红,最后,她总结:“这小孩虽然肌肉不错,但总不会超过十八岁。”
果然,墨语介绍:“夫人,这是您舅舅家的四子,灵杰少爷。”
蔺小将记得清楚,时礼嬷嬷说过:“四子似乎未行冠礼,今年,老身记得,左不过十六岁,小辈之间,您只点头便是,无需请安。”
“小少爷,这是——”
于是,她微笑着立在原地,只等墨语为她介绍。偶尔做下领导还是不错的,她从前有那么多个员工,但仔细一想,天天在粉尘里打转的日子,也没比现在舒坦多少。
“这便是我怜青哥哥的夫人?”
“嫂嫂好!”
只有一点她怎么也接受不了。那就是总有人动不动就对她俯首弯腰的,无论男女老少,实在是折寿啊。
于是,她连忙唤这大汉,哦,不,是小少爷。虽然长得的确成熟了一些,但闪躲的眼色,叉手礼后,无处安分的,两只灰溜溜的大手,都骗不了人。
“小少爷的手怎么脏了呢?”
不过,都已经十六岁了,难道还去玩泥巴吗。她看得实在别扭,便从袖子里抽出帕巾给他擦了擦,他一边擦,一边尴尬地对着她笑,说是自己去栽花的时候弄到的。她一听,便道:“栽花?花在哪儿呢?”
真正认路的人来了。她想,那就顺便,去看一眼沈怜青口中“开得极好的腊梅”吧。最好能折一支回去,以便气死心胸狭小的他。
“不远。我带着您,嫂嫂。”
小少爷个高,又壮,如一座山紧紧挡住她和墨语身前,但脚步轻便,不多时,便带着她和墨语来到梅园。这里的梅园相比郡王府里那座“百花园”要小得多,只是那“百花园”虽叫“百花园”,但她昨日路过,只见里面好像只是一个萧条的冬天。
而这里的梅园,是真真正正,一个美丽的红色凛冬。
“您要那支?嫂嫂,我摘了给您。”
小少爷客情极好,带着两人在园中闲逛了好一会儿,最后如她的意,要给她带点“伴手礼”回去。她随手一指,指了一支低一些,容易摘的。小少爷伸手便摘了,递给她时,注道:“梅花喜水,需覆水请花入瓶。”
听不太懂。她想,大概是要浇多一点水的意思。
但她见这小少爷笑容实在可爱,表兄弟,追究到底还是同根所出,怎么就和沈怜青差距如此之大?她接过花,真诚地凝望着他,一笑道:“小少爷折的花真漂亮,谢谢。”
然后,回过身,正打算三人一同和谐地离开这梅园。
只是,她却见那小少爷,迟迟不动,仿佛从她刚才接过他手中的花时便怔在原地了。再望一望身边的墨语,对此,好像司空见惯的表情。
墨语非常平静地解释道:“害羞了。”
?害羞?为什么?就因为她接过花时不小心点了点他的手指吗。
罪过,罪过。蔺小将长腿一迈,向前,只能向那纯情小少年请罪,道:“书厅里,大家都坐着呢,小少爷和我们一块儿去吗?刚才出来,听说要上桂花糕了。”
小少爷脸色终于渐渐降温,微笑道:“是。许久不见表哥了。母亲也在吗?”
“我正好有事,要同母亲细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