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第三十章

作品:《雨滴

    第二天中午的双流机场,接机口。


    温婉很早就在等了,乘客连续出来了好几波,她还没看到安晓的影子。直到人走得都差不多了,才看到安晓推着手提行李匆匆出来。


    安晓看起来更瘦了,直筒牛仔裤里像是空荡荡的,她的背有些弯。温婉顺手接过她的行李箱,牵住她的手。手粗了很多,摸起来也不滑了。


    “安安,先回家好吗?”温婉心疼坏了,短短两三天,整个人变样了。


    炉子上煨了粥,温婉煲的,她打电话问了婆婆。安晓坐在餐桌前,勉强吃了几口,“温老师,粥很好吃,但我实在吃不下了。我想先洗个澡。”她说话时的鼻音很重,不知道是不是感冒了。


    洗了个热水澡也没让她昏昏沉沉的脑袋清醒一点,她躺在床上,央求温婉别走。然后拉着温婉的手睡着了。


    她将近三天没怎么合眼了。


    “喂,妈。人接到了。嗯,现在睡着了。见不见的等醒了再说吧。嗯,我的感情我自己做主,请您能不能不要管。”温婉挂断了电话。


    她把安晓行李箱的衣服拿出来放进洗衣机,帮她查看工作邮件,确认没什么紧急事件。做完这些,外边的天都黑透了。


    睡这么久都没醒,她进房间想去叫安晓吃饭。在喊了三声安安都没反应以后,她快步过去,轻轻地坐在床边推了一下对方,还是没反应。她慌乱地把手摸到被子里,安晓整个人烫极了,身子蜷缩着,怎么也叫不醒。


    温婉慌了,她打了救护车,然后拨通了刚刚挂断的电话。


    欧阳女士是和救护车前后脚赶到医院的。温婉在陪床,病床上的人脸色惨白,没有一点血色,只有胸前的规律起伏证明她还活着。重感冒,发烧到四十度,还好发现得及时,没有并发症。


    第一次见家长,在这种场合。挂水的手都青了,血管明显,药水太冷了,温婉只能用自己的体温替她暖手,一动也不敢动。欧阳女士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个场景:她如珠如宝疼了三十多年的女儿,在受罪;而床上那个第一次见面的人,比猴子还瘦,看起来活不长的样子。这种人,必定不能和她女儿在一起的。


    她强制把温婉拉出了病房,“怎么了,什么病?”要是太严重的话得趁早甩了对方,省得被缠上。“重感冒。”温婉现在真的没心情应付欧阳女士。“你现在跟我回家,你看看你穿得像什么样子。”当时情况太紧急了,她只来得及套上外套。“我一会儿让人来给我送衣服。”欧阳女士看说不动她,走起了怀柔路线,“你去买饭吧,她醒了也要吃,我在这替你看着。”


    现在确实是什么都没有,住院需要的东西,她自己也是兵荒马乱。温婉应了一声好,去病房楼道口打电话了。


    安晓是这个时候转醒的,在欧阳女士的注视下。她努力转头看了看四周的环境,单手撑着直立起身子,然后猜测到了对方的身份。“您好,我是安晓。”她努力让自己看起来和善,努力挤出来的笑却不如哭。欧阳女士看见她就烦。“不用打招呼了,我希望你能和我女儿分手。”这是第一句话。


    安晓没应声。


    没人能叫她分手,除了温老师自己。


    难听的话接踵而至,连隔壁病床上躺着的老太太都快听不下去了。安晓还是一声不吭。


    棍子打在棉花上,欧阳女士难受死了。“你看看她同你在一起日子都过成什么样了,她大半夜的来陪床,我们两个老的都还没用她伺候呢。”安晓的脸上终于有了裂痕,她嘴唇死死地被咬着,但还是不能控制地颤抖。


    温婉进来的时候就是看到这样的场面。安晓低着头倚在床上,欧阳女士坐在斜对面的椅子上,一言不发。她刚刚换了衣服,田川雨拎着饭盒,里面装了她打包来的粥。


    “你醒了。”温婉快步上前过去抱着她,才发觉她一直在发抖。“冷吗,怎么坐起来了?我买了一个暖水袋,你捂着打针就不冷了。”田川雨把灌满热水的水袋递过来。欧阳女士还在一旁坐着,田川雨问欧阳阿姨好。


    欧阳女士也是实在待不下去了,上赶着献殷勤的女儿她看得刺眼。凳子发出“敕拉”一声的刺耳响声,她连再见都没说离开了病房。


    旁边的老太太开始发力,“你妈妈哦,说话太难听。”然后她转头看向安晓,“你这个妹妹我喜欢的呀,我有个孙女就在这医院当医生,她们家不要你来我们家。我看你就挺好。”老太太开始煽风点火。


    “我妈跟你说什么了。”温婉开始追问。


    “什么也没说。不过我感觉现在好多了,温老师,我们可以回家吗?”安晓想走了,半夜陪床太累了,她实在不想让温婉在这受罪。


    “医生说要打完针观察一下的,我们等这瓶药打完再说。”她安抚地摸摸安晓的头。


    烧退得很快,医生来看过没什么问题了,想回家就回家吧,病床也很紧张。


    温婉牵着安晓的手,两人出了病房。然后她向田川雨使了个眼色。


    回家后的安晓依旧没什么精神,重感冒让她昏昏睡睡。她窝在床上,把自己卷成了一只虾,被子包得严丝合缝,她怕传染给温婉,所以问要不要分开睡。水杯被重重地放在床头柜上,暗示了此刻的温婉心情并不美丽。安晓吓了一跳,她偷偷把头探出来,看着对面阴沉的脸,这么多天的情绪,没来由地涌了出来。她的大眼睛里蓄满了泪,然后像珍珠一样往下掉,直到情绪彻底失控,开始放声大哭。像跌倒了的三岁小孩一样。


    这场哭反倒让温婉安下心来,虽说是好事,但我们安小姐哭得真的太久了,哭到她抱得胳膊都麻了,整只毛衣的袖子全湿了。她怕她在哭下去出事,强行制止了对方:“再哭就不同你讲话两个小时。”然后挂在她身上像树袋熊一样的安晓开始打哭嗝,温婉嘲笑她。


    “所以安安,你们家的事呢,你想告诉我就告诉我,不想呢也没关系。”她边拍安晓的背边说,像极了哄孩子。


    安晓反而抱得更紧了,她把沾满眼泪和鼻涕的脸藏在温婉的颈间,使劲地蹭。


    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


    在温婉的怀里,安晓平静地讲述了她那不算凄惨的童年。


    她不算是跟着父母长大的。哦,很不幸的是,她连姥姥姥爷、奶奶也没有,原因无他,他们在她出生前就没了。7岁以前的记忆大概就是一直在漂泊,安晓是跟着不同的人长大的:大姨妈,大舅妈,姨夫的表姐——她又叫大姑姑,姨夫的嫂子——她跟着表哥叫大娘,还有形形色色的人,不近不远的亲戚,他们都住在北京沙子口大姨家的厂房里。2000年,大姨家在北京买了几亩地。安晓唯一的记忆就是她住在天井有棵柿子树的四合院里,等到秋末,柿子树的叶子全落光的时候,就能吃柿子了。


    她自小长得可爱,圆鼓鼓的脸蛋和扑扇扑扇的双眼皮大眼睛,所以每当有大姨家生意上的合作伙伴来拜访的时候,都会给她带礼物。她除了没有自己的房间外,洋娃娃、蓬蓬裙和小钢琴,都有的。


    直到上小学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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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不得不搬回老家,因为不会讲方言就开始被同班的同学霸凌。但作为家里唯一的孩子,安晓还是享受了三个月的好光景的。为什么是三个月呢?因为三个月后她妈就怀孕了,所有人都无比期望那是个男孩。直到妹妹呱呱坠地,安晓她爸气得把家里的碗盘都砸了。他们老安家没法传宗接代了。


    然后安晓的好生活一去不复返了,她有了新的身份——姐姐。她需要洗全家的衣服,做饭,刷碗,然后还有照顾妹妹。那时她八岁,她再也不是那个被喜欢的可爱的孩子了。


    她爸也完全摆烂了,生意也不做了,班也不上了,问就是她妈的肚子不争气,没给他们老安家生个带把的,他回村都抬不起头。然后他们家就进入了孩子哭、老婆叫、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的日子。安晓一放学回家就得在她爸的吞云吐雾里收拾家务。


    本来日子麻木地忍一忍就还能过下去,直到某个炎热夏天的一天,安晓在外边玩看小朋友吃冰棍,她回家要五毛钱买一根,她妈坐在厨房的台阶上用鞋底抽她的嘴,边抽边让问她还馋不馋,直到她鼻血狂飙。从此不管天气多热安晓都没要过冰淇淋。她开始讨厌妹妹,因为她妈告诉她这是出去玩不看妹妹的惩罚。


    而真相又怎能是一个八岁的孩子能知道的呢,只不过是安晓她爸那天出轨了女邻居被她妈发现了罢了。


    那天以后,暴力成了这个家里的代名词。所以在安晓14岁生日那天,正月十六,小舅舅全家来安晓家走娘家,走了以后安晓和妹妹抢电视遥控器,她爸的不明怒火不知哪里来的,他狠狠把安晓摔在地上,安晓的后脑勺磕到茶几,血溅了一地板。急诊是安晓的姑姑带她去的,医生边缝边说,好好的脑袋过年磕个大包。


    当晚安晓睡在了她姑姑家,第二天她妈来到姑姑家跟安晓说,想回家就要跟她爸道歉。因为昨晚她妈跪在地上求她爸别离婚。


    如果世界的荒谬到这就结束了的话,安晓的人生似乎还能说得过去。


    十八岁的安晓终于离家,上了大学。在十月的某天,安小姐接到了自称是大爷家二堂姐的电话,说她妈出轨了,让她回家,不然小心她爸打死她妈。


    她怕极了,打电话给小舅舅,希望他能帮忙。给小舅舅的电话挂断不到三秒,小舅妈骂骂咧咧的电话就回了过来,无非是什么以后少联系,你舅不管你家的屁事。


    安晓的天都要塌了。她连滚带爬地坐车回去,她妈只说被打怕了,要离婚,但她爸不肯,要安晓去当说客。


    安晓那晚去到她爸家,苦口婆心地说何必再做怨侣,这么多年家里也一直不顺,离了你也是我爸。劝父母离婚的,她想她是第一个。没什么比这个还不孝了,以后哪怕是天打五雷轰她也认了。第二天下午的离婚公证处,她看着两个人领到了自己的离婚证。然后安晓似乎就对双方失去了用处,三十分钟后她就到了火车站,坐上了回学校的火车。凌晨后到北京西,没有回学校的车了,她在车站的肯德基蹲了一夜。


    安晓的语气平静得像是在讲述什么不相干人的故事。温婉再也听不下去了。现在换她开始哗哗流眼泪,说安安,以后我们会有自己的家。然后安晓转过头来安慰她了,“温老师,我其实早就感觉不到什么了,也不知道为什么三十岁了,这些记忆反而变清晰了。”


    我现在是真的挺好的了。


    温婉抬手去摸她的后脑勺,左边确实还能感受到一条长长的疤,纵然十六年过去了,就横亘在那,哪怕结了痂,褪了皮,但还是留了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