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9章 还是当狗好

作品:《盗墓:区区20,不在话下!

    剧院门口停着的还是那辆车。


    沈明朝随意瞟了一眼,没看见熟悉的白发,倒看见了一个手舞足蹈的青年。


    ?


    跳大神呢?


    如果不是场合不对,她真的很想说一句:身上痒就去洗澡。


    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


    以他们现在这情况,开这种玩笑不合适。


    沈明朝收回视线,径直转过了身。


    没走几步,一道急促的男声传来。


    “明朝——”


    坎肩急死了。


    用最快速度把烟味拍散,又往身上喷了点香水。


    等一切收拾妥当后,他抬眼的瞬间,就看见那道身影,正好与他错身而过。


    来不及多想,喊人的声音脱口而出。


    话音未落,坎肩又快步追了上去,匆匆绕到沈明朝面前。


    怕自己身上的烟味儿没散干净,又谨慎地后退几步,保持了一个安全距离。


    他低着头,整个人都透着几分局促不安,小心翼翼地开口:“明朝,我送你回去吧,你放心,我开车很稳的。”


    听见这番话,沈明朝心下了然。


    司机换人了。


    对上坎肩憨气十足的笑脸,她的鼻尖萦绕一股浅淡的香气。


    不呛人。


    是一种很干净、很清新的味道。


    像晒过太阳的草木,带着少年人独有的阳光气息。


    天气渐渐回暖,这人穿得清爽,健硕的手臂自然露在外面。


    沈明朝脚步一顿,淡淡瞥了坎肩一眼,抬手晃了晃手机,语气平静又疏离:“不用麻烦了,我已经约好车了。”


    这不是在针对坎肩,而是她刚刚才摊牌,本就没想再坐他们的车回去。司机换成了坎肩,她也很诧异。


    但这不会动摇她的决定。


    “噢……”


    最坏的情况还是发生了。


    坎肩的嘴角瞬间垂落,连肩膀都垮了下去,满脸低落,只条件反射地嘱咐了句:“那你路上注意安全。”


    话落,他微微侧开了身,把路让了出来。


    毕竟上一个挡明朝路的人是什么下场,他在现场看得一清二楚。


    那般厉害的人都被一顿打,换成他,估计只剩下,可怜弱小无助但满身肌肉。


    然而,就在裙角擦着他的手背而过的那一瞬间,他几乎是本能地反手一握。


    将那片柔软拢在掌心。


    力道很轻,像是抓住一片飘飞的羽毛。


    沈明朝感受到细微的拉扯,皱着眉看过去,语气有些不好。


    “还有什么事吗?”


    坎肩依旧低着头,沉默片刻后,突然抬起了头,一脸视死如归,眼神坚定地仿佛要入党,说出的话却截然相反。


    “你也打我两下吧,明朝,我一身肌肉不是白长的,我比他们都扛揍!”


    “哈?!”


    沈明朝眼睛差点瞪出来。


    什么鬼啊?


    怎么会有人提出这样的要求啊?


    麦当劳属性大爆发?!


    沈明朝对上坎肩的眼神,那里面是熊熊燃烧的渴望,她想说点什么,欲言又止。


    只想抬头问老天一句话。


    我身边还有没有正常人?!说话!天道你别装哑巴,我知道你在看戏!


    沈明朝知道坎肩没在说假话,这个人的性子和某些人不同,大多数时候,嘴里还是有实话的。


    就因为坎肩是认真的,才更令她无语。


    沈明朝直接裙角强硬抽回,又后退一大步,严辞拒绝:“你想歪了,我没有那种癖好,我打人,纯是他们活该,但你这个要求,是病,得治!”


    笑话,凭什么奖励他?


    哎?她为什么要用奖励两个字?


    不管了。


    反正没有奖励人的义务!


    沈明朝扯出一抹假笑,随口给坎肩指了条明路:“你真想挨打,去找吴峫他们,我想他们应该会非常愿意‘施以援手’。好了,我真的该走了。”


    走个6。


    裙角又又被人勾住了。


    该死,她今天出门就不该穿长裙。


    “你这是第二次拒绝了。”


    坎肩的头快低到胸口处了,连背脊都一点点弯了下去,身形缩得比沈明朝还矮。


    一道略微颤抖的男声音传了出来:“真的不能再考虑一下吗?求你了~”


    指哪个?


    坐他车回去?打他?还是一语双关?


    沈明朝的目光居高临下,坎肩这副模样让她产生了一种错觉。


    她感觉坎肩的头顶和身后,正凭空长出了一对软耳与一条尾巴,此刻正因自己的拒绝,而全都蔫蔫地耷拉下来。


    可怜又委屈。


    简直是顶级狗塑。


    不愧是吴峫的手下,尽得其真传。


    只不过吴峫没有之前单纯了,现在是一条黑化了,会掀桌抄家的犬。


    (注:汪家的家。


    而坎肩是那种傻憨憨,阳光黏人型的。


    有点熟悉。


    張海琪那只叫小山的黑背犬,从见到她那天前,就对她无比热情,用大脑袋各种拱她。到她准备离开时,还用嘴咬她的衣角,死命把她往回托,就是不让她走。


    嗯。


    和现在坎肩的行为如出一辙。


    沈明朝脑仁开始疼了,一不小心将心里话问了出来。


    “你狗啊?”


    谁知坎肩瞬间抬头,眼睛发亮,迫不及待地点头:“我是!”


    早在之前他就有这个想法了。


    沈明朝似乎对动物格外喜欢和偏爱。


    他原本考虑过猫,只是实在对猫不熟悉,学不来精髓,他这体型也不太适合。


    好在他是吴家的人,常年和吴家的狗待在一起,狗的习性他再熟悉不过。


    不管沈明朝把他当人还是当狗,最重要的是能搭理他,其他都不重要。


    “明朝,老板那声狗叫太不像了,你听听我的,我保准学得惟妙惟肖。对了你喜欢奶狗叫声,还是大狗叫声,我都能——”


    话没说完,就被人用手纸堵了嘴。


    沈明朝满脸黑线。


    这家伙脑子抽风,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不嫌丢人,说这些不堪入耳的话,她还嫌丢人呢。


    她深吸一口气,到底是被坎肩不要脸的劲所折服了。


    不轻不重地踢了下坎肩的小腿,丢下一句:“闭嘴!别在这儿发癫了!还不快滚过来开车!”


    随后转身朝车的方向走去。


    坎肩终于得偿所愿,在这一刻更加坚定了一个想法。


    看。


    还是当狗好啊。


    当狗她就心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