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收获一张完整的山狸子皮

作品:《火红年代,我一小混混,有见义勇为系统

    就在赵志刚盘算着哪边胜算更大时,战局突变。


    树上那头山狸子,动了。


    它看准了机会,从天而降,凌空扑向树下一头母狼的脖颈。


    “嗷呜!”


    母狼吃痛,反应也是极快,腰身猛地发力,原地一个旱地拔葱,竟硬生生将背上的山狸子给甩飞了出去。


    说时迟那时快,另一头母狼抓住这千载难逢的机会,纵身一跃,血盆大口精准无误地咬中了半空中那山狸子的脖子!


    “噗嗤!”


    一块血肉被硬生生撕下!


    山狸子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拼尽全力挣脱狼口,落地后,直接拖着重伤之躯,疯了似的朝赵志刚他们藏身的方向狂奔而来!


    它这是想先退回狼洞,拿剩下的狼崽子当晚餐,同时还能对母狼造成威胁。


    熊大见状,嘿嘿一笑,对赵志刚说:“刚子哥,你别跟我抢,我一定要好好教训这个不知道好歹的玩意。”


    十五米!十米!五米!


    山狸子的身影,离他们藏身的草丛越来越近!


    就是现在!


    熊大的身躯猛然从草丛里蹿了出去,如同一堵肉墙,拦住了山狸子的去路!


    山狸子来不及减速,一头撞了上去。


    只听“砰”的一声闷响,熊掌后发先至,结结实实地扇在了它的脑门上。


    山狸子如同一个破麻袋,被直接扇飞出去,在雪地上翻滚了好几圈才停下。


    它挣扎着还想逃,熊大一个饿虎扑食,已将它死死压在身下。


    熊大咧着嘴,语气嘲讽地质问:“你跑啊!怎么不继续跑了?”


    说着,它扬起熊掌,眼看就要落下。


    赵志刚连忙出声阻止:“慢着,让我来。”


    开什么玩笑,这一巴掌下去,脑袋都得拍成肉泥,他还怎么剥出一张完整的皮毛呢。


    山狸子皮的价格可不便宜。


    话音未落,赵志刚人已来到熊大身边,手中匕首寒光一闪,对准山狸子的头顶,快准狠地扎了下去。


    刚才还威风凛凛的山狸子,发出一声短促的尖叫,四肢抽搐了几下,便彻底没了声息。


    与此同时,林子里的战斗也进入了尾声。


    另一头山狸子孤军奋战,早已力竭,最终被狼群淹没。


    受伤的母狼一瘸一拐地走了过来,经过赵志刚和熊大身边时,只是深深地看了他们一眼,并没有发起攻击。


    赵志刚冲熊大挥挥手:“走,换个地方,收拾战利品。”


    有了之前剥虎皮的经验,再对付这山狸子,赵志刚的速度快了不止一倍。


    半小时后,一张品相完美的山狸子皮,便出现在他脚边。


    赵志刚捧起一把雪,搓掉手上的血污,指着地上的肉块对熊大说:“皮子归我,肉你打算现在吃,还是带回去给毛毛?”


    熊大打了个饱嗝,拍了拍滚圆的肚皮:“刚吃完老虎,撑着呢。这玩意儿,我带回去跟毛毛分着吃。”


    忙活了一整夜,赵志刚非但不困,反而兴奋得两眼放光。


    这一趟进山,收获很完美。


    几百斤虎肉够全家吃上小半年,这张山狸子皮要是拿回去给老娘看,她老人家不得乐开了花?


    等过几天,抽空去趟黑市,把这皮子一卖,换回来的钱,拿给老娘保管,她能乐呵一整个冬天。


    天空不知何时,又开始簌簌地下起了鹅毛大雪。


    一人一熊,深一脚浅一脚,踩着厚厚的积雪往山下走。


    下了山,一夜未眠的赵志刚终于感到一阵浓重的困意袭来。


    他停下脚步,对身旁的熊大说:“快天亮了,我得找地儿眯会儿,完了还得去找村里人。”


    他拍了拍熊大,问道:“你呢?接着找猎物,还是回去看毛毛?”


    这两天,熊大先是被狼群追,又是跟两头东北虎恶战,没有睡觉,它也有点累了。


    更何况,一到这个季节,冬眠的本能让它眼皮子越来越沉。


    它打了一个大大的呵欠,哈出的白气在冷空气里凝成一团。


    “不歇了,俺怕一躺下,就睁不开眼了。”


    它晃了晃大脑袋,语气里带着一丝为人母的焦灼:“毛毛一个熊在洞里,俺不放心。”


    赵志刚点点头,表示理解。


    他从身后的背篓里,掏出一大捧晒干的乌拉草絮,仔仔细细地塞进自己的皮靴里。


    在这雪地里走久了,寒气顺着脚底板往上钻,最容易生冻疮。


    冬天打围,遭的就是这份罪,也难怪老猎人上了年纪,没几个身上没毛病的。


    “行,那你先走,路上当心。”


    熊大应了一声,不再停留,转身迈开大步,庞大的背影很快就消失在茫茫的风雪之中。


    送走了熊大,赵志刚找了个背风的山坡。


    他意念一动,一卷花大价钱从黑市买来的军用防水帆布出现在他脚边。


    赵志刚拿出柴刀,砍了三棵碗口粗的松树,呈三角之势插进雪地里,再将帆布往上一搭,用绳子紧紧捆紧。


    一个简易的A字形帐篷,就这么搭好了。


    有了遮风避雪的地方,他又捡了不少干枯的树枝回来,在帐篷口升起一堆篝火。


    橘红色的火焰舔舐着黑暗,驱散了刺骨的严寒。


    赵志刚从系统空间里摸出个铜壶,捧了几捧干净的积雪扔进去,架在火上烧起了水。


    水开后,他从空间拿出在供销社买的蛋糕,狼吞虎咽地塞进嘴里,补充着消耗巨大的体力。


    最后,坐在温暖的火堆边,他沉沉睡了过去。


    这一觉,睡了两个多小时。


    等他再睁开眼,天光已然大亮。


    赵志刚抬手看了一眼腕上的手表,七点半,时间刚刚好。


    简单收拾了一下,他再次背上猎枪,辨明方向,开始去寻找杏花村的打围队伍。


    翻过一道被大家伙称作“青背梁”的山脊时,太阳刚刚从山尖探出脑袋。


    赵志刚的脚步一顿,雪地上,赫然印着一串新鲜的蹄印,每一个,都有碗口大小。


    他心头狂跳!


    这是公鹿的脚印,看这尺寸,绝对是个大家伙。


    赵志刚伸出指尖,轻轻拂过脚印的边缘。


    雪粒还是松散的,没有结冰。


    他的眼睛骤然亮了起来,这头公鹿离开的时间,绝不超过半小时,离他的距离,不会超过二里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