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光说不练假把式

作品:《火红年代,我一小混混,有见义勇为系统

    讲得差不多了,赵志刚指了指墙角的猎枪,冲着高家栋扬了扬下巴:“二小子,光说不练假把式。敢不敢跟老舅去林子里,练练真家伙?”


    高家栋今年十七了,看着猎枪的眼神,火热无比。


    家里穷,钱都被爹娘拿去给奶奶和两个叔叔了,他做梦都想有一把自己的枪,那样就能进民兵队,跟着屯子里的老猎户进山打围,给大姐和弟弟们挣肉吃。


    “当然想去,老舅,我做梦都想摸枪!”高家栋用力点头,拳头攥得紧紧的。


    赵志刚也没厚此薄彼,对一脸羡慕的成杰说:“老舅手里现在就这一把猎枪,贪多嚼不烂,我先把你哥教会了,下回轮到你。”


    “走,咱们去找个好点的地方打靶。”


    一行四人踩着咯吱作响的积雪,来到了后山。


    赵志刚教得细,从怎么握枪,到三点一线怎么瞄,如何调整呼吸,一步步地教。


    讲完理论,他弄了稻草扎了个草人,挂在百米开外的一棵老歪脖子树上。


    “家栋,枪端稳了。心别慌,手别抖,把它当成你要猎的兔子。”


    高家栋深吸一口气,端起枪。


    另外两个小的屏住呼吸,大气都不敢出。


    “砰——”


    一声脆响,子弹飞射而出,稻草人的胳膊被打得飞起一蓬草屑,子弹钻进了后面的树干里。


    高家栋放下枪,不好意思地挠挠头:“老舅,我瞄的是脑袋,咋打中胳膊了呢?”


    赵志刚鼓励他:“你已经很厉害了,第一次摸枪没脱靶。神枪手那是子弹喂出来的,眼神好、手稳、多练,没别的诀窍。”


    “来,别愣着,把枪里剩下的九发子弹全给我打光,找找感觉!”


    接下来的半个钟头,林子里枪声不断。


    高家栋这小子确实有点灵性,打到最后一发的时候,那准头已经是有模有样了。


    眼瞅着天色擦黑,赵志刚这才带着意犹未尽的三兄弟回了家。


    晚饭依旧是赵志刚掌勺,整了一大桌子硬菜,吃得一家人满嘴流油。


    入夜,外头寒风呼啸,屋里灯火如豆。


    赵霞捧着一本《中医入门基础》,嘴里念念有词,背得那叫一个认真。


    高云凑过去看了一眼,好奇道:“小姨,你咋还看起医书来了?”


    赵霞头也没抬,眼里闪着光:“我想考医科大学,以后当个救死扶伤的医生。你老舅有本事,给我找了个京城来的老中医当师傅。这三本书是敲门砖,啥时候背得滚瓜烂熟了,啥时候才能正式拜师。”


    高云听得一脸羡慕,感叹道:“老舅对你可真好,不仅供你读书,还替你铺路。”


    赵霞放下书,拉过外甥女的手,笑着问:“是啊,我也没想到自己还能有重新拿起书本的一天。小云,你呢?以后想干啥?想过没?”


    高云愣了一下,看着摇曳的灯火,眼神渐渐坚定起来:“小姨,我想当老师,我觉得教人读书识字一件很了不起的事。”


    “有志气,我们一起努力,谁也不许掉队!”


    这一夜,两个怀揣梦想的姑娘,就着昏黄的煤油灯,一直学到了深夜。


    第二天一早,吃过早饭,高云便说要回去。


    周桂花和赵志刚哪能让他们空手走?背篓里塞的是满满当当:四条冻鱼,十斤野猪肉,一包大白兔奶糖,还有两罐麦乳精。


    临出门,赵志刚把猎枪,连同于大爷手工做的一袋子弹,郑重其事地交到了高家栋手里。


    “家栋,这枪给你。回去直接去找你们屯的民兵队长,有了这家伙事儿,你就能入队。但有一条你得记住了!”赵志刚脸色严肃,“这枪是给你保家护院、练本领的。这几个月不许私自进深山,得通过了老舅的考验才行。山里头猛兽多,你现在还嫩了点,听见没?”


    高家栋激动得手都在抖,把枪紧紧抱在怀里,大声应道:“老舅你放心,除了大姐,就属我最大,我肯定带着弟弟们好好的,绝不蛮干!”


    这时候,周桂花从兜里掏出三张大团结,塞进高云手里:“这三十块钱拿着,给你买本子,买笔用。要是遇着啥难处,千万别硬撑,回来找姥姥姥爷。”


    高云连忙推辞,眼圈都红了:“姥姥,这不行。我们连吃带拿的,哪能再要钱。”


    周桂花强硬地把钱塞进她棉袄口袋里:“你爹娘不心疼你们,还有我们呢。”


    高云眼泪再也忍不住,拉着三个弟弟,齐齐给赵家二老和舅舅小姨鞠了一躬:“姥姥,姥爷,老舅,小姨,等雪化了,我们再来看你们。”


    送走了高家四姐弟,赵志刚借了于大爷的马车,直奔县城而去。


    猎枪送了人,他还得再去供销社买一把回来。


    刚进县城,迎面就撞上了急匆匆赶路的警卫员小姜。


    “赵志刚同志,看到你太好了。”小姜热情地打着招呼,“我正想去找你呢,这两天你有空没?咱们晚上去鼓捣鼓捣拖拉机?”


    赵志刚想着自己也没事,爽快应道:“择日不如撞日,就今晚。晚上七点,咱们县农机站门口见!”


    告别了小姜,赵志刚来到了供销社。


    跟上次一样,依旧是挑了一把56式半自动步枪。


    虽然他系统空间里躺着冲锋枪,但那玩意儿拿出来没法解释。


    以后跟着民兵队打猎,还是这半自动步枪拿得出手,既合规矩,又有杀伤力。


    买完了枪,他又买了两袋奶粉,拿回去给家里人喝。


    想到前几天郭美美和自己说的话,他打算去萧亮上班的工厂门口看看,何月娥被一个男人迷住的丑态。


    打定主意后,赵志刚简单地吃了一些东西,便赶着马车到了萧亮单位门口对面,他包裹得严严实实,只露出眼睛和鼻子。


    果然,如郭美美所言,没过一会儿,就看见何月娥提着两个铝制饭盒在厂门口张望。


    今儿这娘们儿上身一件红底大花的棉袄,下面是一条时髦的黑色灯芯绒裤子,脚上还踩着一双黑色皮靴,脸上的粉擦得跟刷了大白似的。


    “叮铃铃——”


    下班铃声一响,工人们如潮水般涌出来。


    何月娥朝一个推着自行车的男人走了过去,男人长相周正,正是风华正茂的好年纪,看样子他就是萧亮。


    两人有说有笑,出了厂区来到人少的地方后,何月娥便跳上了萧亮的自行车后座,一只手搂着萧亮的腰。


    赵志刚赶着马车,不远不近地跟在后面。


    七拐八绕,两人进了一处有些破败的小院,正是萧亮家。


    自从萧亮拿着郭美美给的钱后,就把他奶奶送到医院住院了,他家的院子自然成了两人幽会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