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吴王殿下 2
作品:《洪武朝的子孙们》 朱元璋从来都是个想到就做的性子。
有了想法,他心中那“封孙为王”的念头便如野草疯长,再难按捺。
次日天刚蒙蒙亮,他便传召中书省左丞相胡惟庸与礼部尚书至奉天殿偏殿。
胡惟庸匆匆赶来时,脸上还带着早起的倦意。
礼部尚书朱梦炎,就显得精神多了。
朱梦炎,字仲雅,江西进贤人,祖父朱粹中是宋朝末年漕贡进士。
朱梦炎少孤,得到朱粹中的指导。
至正十一年进士,见过元顺帝,前朝的进士,本朝的官。
至正二十六年,朱元璋将他召居宾馆,命与熊鼎一起辑录古事,编成《公子书》以教习公卿子弟。历任国子博士,洪武元年,也被称之为大吴元年,改任翰林院编修,随后贬为浙江按察司经历。
端了大明朝数十年的饭碗后,也终于到了六部尚书这个级别。
胡惟庸,朱梦炎两个人都是见多了世面的,但当他们听完皇帝的话,还是忍不住瞪大了眼睛。
“陛下的意思是……要册封皇长孙为吴王?”胡惟庸的声音有些发颤:“可、可长孙殿下年方五岁,按制……”
“按什么制?”朱元璋打断他,语气不容置疑。
“咱就是制!”
“标儿是咱第一个儿子,一出生咱就把他当储君。雄英是咱第一个孙子,还是嫡长孙,五岁封王,有什么不行?”
胡惟庸深吸一口气,压下心中震惊,随后,侧身看了一眼礼部尚书朱梦炎,而朱梦炎并没有想要劝谏的想法,他太了解这位皇帝了,与其劝谏,不如想想如何把事情办漂亮。
“陛下,”他躬身道:“册封吴王之事,是否要先知会太子殿下?”
“不必。”朱元璋摆手,“等一切备妥,直接去东宫宣旨,给他个惊喜。”
惊喜?
胡惟庸心中苦笑。
这怕是惊吓更多些。
但他面上不显,只恭敬道:“臣明白了。臣这就与尚书大人商议,三日内必办妥所有事宜。”
“去吧。”朱元璋挥挥手,“记住,此事机密,不得外泄。”
“是。”
二人退出奉天殿时,冬日的晨光刚刚洒满宫墙。
朱梦炎老精明了,在殿中的时候,一句完整的话都不说,问什么都是点头应是,出了大殿,与胡惟庸共处的时候,便成了勤学好问的好学生了。
“胡相,陛下这……这是唱的哪一出啊?”
胡惟庸白了他一眼:“你能不知道,这明明唱的就是一出‘定鼎三代’的大戏。走吧,三日时间,有的忙了。”
………………
朱雄英刚在文华殿上完宋濂的课,带着随从返回东宫。
今日是今年的最后一课,连带着他心情也轻快不少。
然而刚走近东宫,便觉出异样。
宫门外停着数辆礼部车驾,锦衣卫缇骑肃立两侧。
朱雄英脚步一顿,心中升起不祥预感。
他快步走进宫门,只见正殿前院已摆好香案,黄绫铺地,礼部官员、锦衣卫仪仗列队整齐。
母亲常氏抱着襁褓中的老二都站在殿前,神色紧张,父亲朱标则身着朝服,眉头紧锁,显然也是刚被这阵仗惊动。
“殿下回来了。”有太监高声道。
众人目光齐刷刷投来。
朱雄英硬着头皮走上前,向父母行礼:“爹,娘,这是……”
话音未落,奉天殿执事太监张公公从殿中走出,手持明黄圣旨,面色肃穆:“皇长孙朱雄英接旨——”
朱雄英慌忙跪地。
朱标、常氏及东宫众人也随之跪倒。
张公公展开圣旨,声音洪亮: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朕绍承天命,统御万方。皇长孙朱雄英,乃太子嫡长,朕之嫡孙。幼而岐嶷,天性仁孝。聪敏早慧,明德惟馨。昔察微识奸,护佑宫闱,显忠贞之志;今侍亲尽孝,体恤圣心,彰仁爱之本。器宇轩昂,实宗社之重器;德才兼备,乃国家之良才。”
每一句褒奖都如重锤敲在朱雄英心上。
他伏在地上,指尖冰凉。
“兹仰承天命,俯顺舆情,特颁殊恩。册封皇长孙朱雄英为吴王,授以金册,赐以金宝,享亲王禄。建旌旗,设仪仗,王府官属,一应俱全。钦哉!”
“吴王”二字如惊雷炸响。
朱雄英脑中一片空白。
吴王?
那不是自己二弟的王号吗?
怎么到自己身上了。
电光石火间,他忽然明白了,在另一个时空,朱元璋将吴王封给了朱允熥,那是朱标嫡次子,常氏所出。
那是一种补偿,也是一种表态,即便朱允炆当了太孙,但吴王这个具有特殊意义的封号,给了常氏所处。
而现在,吴王给了嫡长孙。
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朱元璋在用最直白的方式宣告:朱雄英,就是第三代继承人。
这个曾经属于他朱元璋自己的王号,如今传给了孙子。
“吴王殿下,请接册宝。”张公公的声音将他拉回现实。
朱雄英抬起头,双手高举。
沉甸甸的金册金宝落入手中——金册以纯金打造,页页镌刻册文;金宝是一方龟钮金印,“吴王之宝”四个篆字在冬阳下熠熠生辉。
“臣孙雄英……叩谢皇祖父隆恩。”他的声音有些发颤,“万岁,万岁,万万岁。”
礼部官员朱梦炎亲自奉上亲王冠服——九旒冕、绛纱袍、玉带、朝靴,尺寸都特意改小,适合孩童穿戴。
另有旌旗、仪仗、卤簿……一应亲王规制,琳琅满目堆了半院。
朱标在一旁看着,神色复杂。
惊喜?
有之。
忧虑?
更多。
儿子才五岁,骤然戴上“吴王”这项过于沉重的冠冕,是福是祸?
仪式持续了半个时辰。
礼成后,张公公对朱标躬身道:“太子殿下,陛下口谕:吴王年幼,仍居东宫读书。一应礼仪规制,按亲王例。另赐吴王府属官名额,人选由殿下与吏部商议拟定。”
“儿臣……遵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