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6章 四合院何雨水1
作品:《综影视:过好我的小日子》 绿皮火车哐当哐当地晃着,车厢里挤满了人,空气混浊得像被人反复咀嚼过。
汗味、烟叶子味、煮鸡蛋的腥气,还有不知谁家带的咸菜疙瘩那股子酸咸味。
搅在一起,黏糊糊地糊在鼻腔里。
有人在打鼾,鼾声粗重得像拉风箱。
有小孩在哭,哭得撕心裂肺,他妈哄了半天也没哄好,最后不耐烦了,一巴掌拍在孩子屁股上,哭声反倒更大了。
对面一个老大爷嗑着瓜子,瓜子皮吐了一地,毫不在意,脚边已经积了薄薄一层。
车窗开了一条缝,灌进来的风带着初春的寒意,却吹不散车厢里那股子沉闷。
何雨柱靠窗坐着,胳膊肘撑在小桌板上,手托着下巴,眼睛盯着窗外飞速后退的田野,一言不发。
他的侧脸绷得很紧,腮帮子鼓着一股劲儿,像是在跟谁较劲。
阳光从车窗斜照进来,落在他半边脸上,照出少年人尚未褪尽的青涩,也照出眉宇间那团化不开的郁色。
他的嘴唇抿成一条线,下巴的线条还带着少年特有的柔和。
可那股子倔劲儿,已经隐隐有了后来那个“傻柱”的影子。
宋曼坐在他旁边,后背靠着硬邦邦的座椅,脑子里还在消化刚才那阵穿越带来的眩晕感。
何雨水。
她现在是何雨水了。
那个在原剧情里娘早逝、爹跟寡妇私奔,亲哥被秦寡妇忽悠。
嫁个小片警,日子过得一地鸡毛的何雨水。
原主的记忆像潮水一样涌进来,一帧一帧地过,清晰得像放电影。
何大清,原主的亲爹,前几天留下一封信,跟着白寡妇跑路去了天津。
何大清走的时候,其实是留了钱和票的。
可那些钱和票所托非人,都被易中海那个老绝户就给昧下了。
目的就是让他们日子过得艰难,好让她哥何雨柱恨上亲爹何大清。
然后他再给些小恩小惠,笼络住傻哥,乖乖的当他的养老备胎。
易中海,红星轧钢厂的八级钳工,院里谁见了都尊一声一大爷。
谁能想到,道貌岸然的他骨子里阴险狡诈、一肚子男盗女娼。
何大清突然跟着白寡妇跑路这事多半有猫腻,易中海搞不好在其中掺了一脚。
何雨柱带着原主,两个半大孩子,差点饿死在家里。
何雨柱才十六岁,半大小子,正是能吃的时候,可锅里的粥稀得能照见人影。
原主饿得直哭,何雨柱就把自己的那份省下来给她,自己喝凉水充饥。
易中海那个老畜生,就住在一个大院里,什么都看在眼里,可他就当没看见。
不但当没看见,每个月何大清从天津寄回来的钱,他还照吞不误。
邮差把汇款单送到院里,他签收了,揣进自己兜里,连吭都不吭一声。
上一世,何雨柱带着原主大冬天跑去天津,想找何大清要个说法。
两个半大孩子,人生地不熟,在天津火车站蹲了一夜,冻得浑身发抖,连何大清的影子都没见着。
最后是哭着坐火车回来的。
回来之后,何雨柱就彻底死了那条心,进了轧钢厂食堂当学徒。
一个月挣那点儿工资,一个人扛起了整个家。
可易中海和秦淮茹,从来没放过他。
秦淮茹那个寡妇,自从贾东旭死了之后,今天借几块钱给孩子买奶粉,明天借十块钱交学费,后天又说家里揭不开锅了。
何雨柱这个蠢出天际的蠢货,馋她的身子,工资刚发下来就被她借走大半。
易中海在旁边敲边鼓,说什么。
“远亲不如近邻”
“帮衬一把是应该的,”
狼狈为奸、一唱一和,把何雨柱哄得团团转。
原主天天饿得喝凉水充饥,何雨柱被寡妇迷得跟个傻子似的,再不复之前对原主的疼爱。
后来原主嫁了人,嫁的是个妈宝男小片警,婆家拿她当保姆使唤,丈夫听他娘的话,动不动就跟她吵架。
她回娘家想诉诉苦,何雨柱已经被秦淮茹彻底拿捏住了。
家里的钱全填了贾家的无底洞,连句硬气话都说不出来。
原主恨何雨柱这个傻哥,恨他不争气,恨他被寡妇耍得团团转,恨他把亲妹妹当外人。
可恨归恨,她心里也清楚,何大清走的时候,她哥才十六岁。
十六岁,搁现在还是个半大孩子。可他硬是独自一个人扛起了这个家,养大了原主,供她读书。
那些年,他在轧钢厂食堂当学徒,一个月挣十几块钱,自己舍不得吃舍不得穿,全花在她身上了。
原主不是不知道好歹,她只是不甘心。
不甘心凭什么秦淮茹几句好话就能把哥哥的心勾走,她这个亲妹妹反倒成了外人。
不甘心凭什么她拼命读书、努力懂事,到头来还是被当成累赘。
不甘心凭什么易中海和聋老太那帮人,吸了她哥一辈子的血,最后还要把她哥的养老钱都骗走。
所以宋曼来了。
何雨水的心愿是让何雨柱看清易中海和秦淮茹的真面目。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报复聋老太、易中海和秦淮茹,不让他们祸害傻哥何雨柱。
希望她哥何雨柱能娶个厉害的媳妇,儿女双全。
她自己也能拥有幸福美满的婚姻,坚决不嫁上一世的妈宝男小片警。
宋曼侧头看了何雨柱一眼。
十六岁的何雨柱,已经是一副糙汉胚子了。
头发不知几天没洗,油腻腻地耷拉着,有几缕翘在脑后,像是睡出来的形状,他也没心思去按一按。
脸上带着少年人还没完全褪去的青涩,可那青涩全被一层灰扑扑的尘垢盖住了。
也不知是赶火车蹭的灰,还是好些天没正经洗过脸。
脖子根儿有一圈黑,领口敞着,露出一截锁骨,上面也蒙着一层灰。
他穿着一件蓝布褂子,原本是什么颜色已经看不太出来了,领口和袖口油亮亮的,泛着光。
前襟上有几块深浅不一的污渍,像是菜汤,又像是别的什么,干了就留在那儿,他也从不当回事。
袖口磨出了毛边,毛边上还沾着黑乎乎的东西,不知道是机油还是灰。
裤子膝盖处脏兮兮的,裤腿一高一低地挽着,裤腿上还有泥点子。
他就这么歪靠在座椅上,一条腿伸到过道里,另一条腿蜷着,脚上的解放鞋开了胶,鞋带松了一只也不系。
指甲缝里嵌着黑泥,手指粗短,骨节突出,一看就是常年干活的手,却从来没好好洗过。
可就是这样一双糙手,今早出门前,还硬是把自己那件唯一没有补丁的褂子套在了她身上。
原主的记忆里,她哥从来都是这样。
对自己糙得不像话,洗脸用凉水一抹完事,吃饭的碗有时都不刷,下顿接着用。
可对她的东西,从来都是收拾得利利索索。
她的衣裳哪怕旧,一定是干净的。
她的书包哪怕破,一定是整齐的。
他自己活得像个野人,却要把妹妹养得很好。
当然这个好,是在贾东旭死之前,她读中学时,傻哥还给她买了辆自行车呢。
当时贾张氏都快嫉妒死了,用她的话说,一个丫头片子,也配骑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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