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风起,云涌
作品:《历史赋我长生,我终苟成万朝元老》 赵祯看着大殿内安静如鸡的群臣,心中大定。
“传朕旨意!”
赵祯重新坐回龙椅,威严的声音传遍大殿。
“礼部尚书王林,毁家纾难,其弟王森误遭杀害,追封忠勇伯,厚葬!其余各位捐献家资的大臣,皆录入功劳簿,待战后重赏!”
“至于楚烈……”
赵祯顿了顿。
“楚烈误杀忠良,本该重罚。但念在蛮夷压境,邺京不可一日无将。暂且记下此罪,命其戴罪立功,死守邺京!若有闪失,数罪并罚,绝不姑息!”
一场几乎要掀翻朝堂的文官逼宫大戏,就这样在方知的诡辩和“强行发好人卡”之下,化为无形。
皇帝得到了梦寐以求的军费,楚烈保住了兵权和脑袋。
文官们得到了一个能气死人的虚名。
大圆满。
朝会散去。
方知拍了拍官服上的灰尘,心情愉悦地走出了太和殿。
深秋的阳光照在脸上,带来了一丝难得的暖意。
“方兄!”
身后,柳如风满脸崇拜地追了上来,眼睛里闪烁着星星。
“方兄,您刚才在朝堂上那番指鹿为马……不,那番拨乱反正的言论,简直是神来之笔啊!下官对您的敬仰,如同黄河之水……”
“行了行了,收起你那套词吧。”方知笑着打断了他。
他停下脚步,回头看着那座巍峨的皇宫,眼神渐渐变得深邃起来。
“柳老弟,你知道这朝堂上,最厉害的杀人不见血的武器是什么吗?”
柳如风愣了一下:“是律法?是皇权?”
“不。”方知摇了摇头,“是大义。”
“当一个人被架在道德和大义的最高点时,他就算是心里滴着血,也得笑着把那杯毒酒咽下去。”
方知捻了捻胡须,轻笑一声。
“我刚才,不过是给他们倒了一杯名为忠臣的毒酒罢了。”
柳如风听得似懂非懂,但只觉得方知的话里透着一股极其恐怖的智慧。
“走吧,回都察院。把炉子生起来,我的红薯还没吃完呢。”
方知转身,向着宫外走去。
此时的邺京城墙上。
楚烈身披一件从死人身上扒下来的破旧铁甲,独眼冷冷地注视着北方。
在他的视野尽头,那原本平坦的地平线上,已经出现了一道黑压压的,仿佛能吞噬一切的细线。
大地开始隐隐震颤。
黑水部可汗拓跋宏的十万铁骑,如期而至。
楚烈拔出那把沾着王森鲜血的尚方宝剑,剑尖直指苍穹。
他没有发表什么慷慨激昂的战前动员,只是对着城墙上那几万名瑟瑟发抖的新兵和民夫。
用他那嘶哑的声音,吼出了一句最残忍,也最实在的军令。
“后退半步者,杀!”
“今日,老夫与尔等,同死此城!”
风起,云涌。
大魏天圣十六年十月初五,邺京保卫战,在血与火的交织中,在这座古老都城的城墙下,轰然爆发。
而在城内的一个小院里,那个活了近百年的御史,正翻了翻烤炉里的红薯,咬了一口,烫得直吸溜。
“好戏,开场了。”
方知看着北方升起的狼烟,嘴角勾起一抹看客独有的微笑。
邺京城的上空,已经被浓烈的黑烟和刺鼻的血腥味笼罩了整整五天。
这五天里,太阳仿佛也畏惧了人间的惨状,躲在厚厚的阴云背后,连一丝光亮都不敢透下来。
城外的护城河已经被尸体填平,原本清澈的河水变成了粘稠的暗红色,在寒风中散发着令人作呕的腥臭。
黑水部可汗拓跋宏,这个在草原上犹如神明般不可一世的霸主。
此刻正骑着他那匹神骏的汗血宝马,站在距离邺京北门“德胜门”三里外的一处高坡上,脸色铁青。
他本以为,禁军覆灭后,这座大魏的都城就像是一个被剥光了衣服的绝世美女。
只需他轻轻一推,就会在他的铁蹄下颤抖臣服,任由他的勇士们劫掠屠杀。
但他万万没有想到,这座城,变成了一块长满倒刺的生铁!
“大汗!城墙太高了,咱们的儿郎是骑兵,不擅长攻城啊!这五天,咱们已经折了八千多勇士了!”
一名浑身是血的部落首领跪在拓跋宏马前,声音凄厉。
拓跋宏咬着牙,死死地盯着城墙上那面虽然残破,却依然迎风飘扬的“魏”字大旗。
以及大旗下方,那个犹如魔神般拄剑而立的独眼老将。
德胜门城楼上。
楚烈那一身破旧的铁甲早就被鲜血染成了暗黑色,干涸的血迹结成了一层厚厚的血痂。
让他整个人看起来就像是从修罗地狱里爬出来的恶鬼。
他的脚下,横七竖八地堆满了黑水蛮兵的尸体,有些甚至还挂在城墙的垛口上。
而在楚烈的身后,是一幕让所有大魏将士都陷入疯狂的画面。
几十口大红木箱子被粗暴地撬开,里面装满了白花花的银锭、金条、甚至还有成串的珍珠玛瑙。
这些,正是昨日楚烈在宣德门“抄没”的那些逃亡权贵的家资!
“儿郎们!”
楚烈那嘶哑犹如砂纸摩擦般的声音,在城墙上回荡。
他没有讲什么精忠报国的大道理,对于这些临时被抓壮丁上城墙的民夫和没见过血的新兵来说,大道理连个屁都不如。
他直接飞起一脚,踢翻了最前面的一口银箱。
哗啦啦!
雪白的银锭在血水横流的城墙上滚落,发出清脆诱人的声响。
“老夫是个粗人,不懂什么圣贤书!老夫只知道,杀人,就得给钱!”
楚烈用那把尚方宝剑挑起一颗刚刚砍下来的蛮兵人头,高高举起。
“看到这些银子了吗?!这都是城里那些达官贵人孝敬你们的!他们怕死,所以把买命钱留给了咱们!”
“老夫定下的规矩!砍一个蛮子的人头,赏白银十两!当场兑现!”
“砍一个百夫长,赏黄金一两!”
“要是谁能把城下那个戴着狼皮帽子的黑水可汗的脑袋给老夫拧下来,这城墙上的金银财宝,他一个人拉走一半!老夫还亲自去皇上面前,保他一个万户侯!”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更何况是在这种没有退路的绝境之中!
原本吓得双腿发软,连刀都握不住的京营新兵和民夫们,看着那一地白花花的银子,眼睛瞬间红了。
那是饿狼看到了鲜肉的疯狂光芒。
十两银子啊!
那足够他们在乡下买上二十亩良田,娶个漂亮媳妇,舒舒服服地过完下半辈子了!
“杀!砍死这帮狗娘养的!”
“老子的良田!老子的媳妇!拿命来!”
一个原本只是个铁匠学徒的瘦弱新兵,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
竟然举起一块足有五十斤重的滚木,咆哮着砸向了正顺着云梯往上爬的蛮兵,直接将那蛮兵砸得脑浆迸裂。
随后,他连滚带爬地冲过去,用生锈的腰刀疯狂地割下了那个蛮兵的脑袋,拎在手里,跌跌撞撞地跑到楚烈面前。
“大都督!人头!”
楚烈独眼一扫,直接从旁边的箱子里抓起一锭十两的官银,扔进了那新兵沾满鲜血的怀里。
“好小子,够狠!拿去!”
那新兵抱着银子,一边哭一边狂笑,转身又冲向了垛口。
仿佛那些凶残的蛮兵不再是索命的恶鬼,而是一锭锭会行走的银元宝!
金钱的魔力,在这一刻,彻底点燃了邺京城防军的嗜血本能。
楚烈用最简单,最粗暴,也最有效的方式,将这群原本毫无战斗力的乌合之众,变成了一群悍不畏死的亡命之徒。
战争,陷入了最惨烈的绞肉机状态。
而在城墙上血肉横飞的同时,皇宫内的太和殿里,同样在上演着一场不见硝烟的殊死搏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