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难道是我的粉丝?
作品:《历史赋我长生,我终苟成万朝元老》 大魏,景平二十年,秋。
距离那场震惊天下的“阉党之乱”和“方圣人白日飞升”,已经整整过去了六十年。
六十年,对于中原王朝来说,足以让两代人老去。
足以让皇帝换了三茬。
当年那个在恐慌中登基的十二岁小太子早就驾崩了。
如今坐在龙椅上的,是他的孙子,年号景平。
岁月像一把无情刻刀(禁止吟唱),把当年那些在太和殿上叱咤风云的王公大臣,清流勋贵,全都雕刻成了冰冷的墓碑。
然而,大魏的皇权更迭,党争倾轧。
对于距离邺京城足有万里之遥的西域来说,不过是商队驼铃声中,几句用来下酒的闲谈。
西域,碎星城。
这是大魏极西之地最繁华的一座绿洲城池。
也是丝绸之路上最重要的咽喉要道。
城外是连绵无际,金黄刺眼的瀚海黄沙。
城内则是商贾云集,胡汉杂居的温柔乡。
碎星城最出名的酒肆,名叫“醉春风”。
此刻正是黄昏,夕阳将整座城池染成了一种极其浓烈的橘红色。
酒肆的二楼,铺着厚厚的手工波斯地毯,空气中弥漫着烤羊腿的油脂香,浓郁的孜然味,以及西域特有的龙涎香。
在大堂中央,几名穿着清凉,腰肢如水蛇般纤细的西域舞姬。
正和着胡琴和手鼓的节拍,疯狂地旋转着。
她们的眼眸是深邃的湖蓝色,赤着的双足在红色的地毯上踏出令人血脉偾张的节奏。
“彩!有赏!”
二楼视野最好,用轻纱帷幔隔开的雅座里,传来一声慵懒而惬意的喝彩。
一只修长白皙的手从帷幔中伸出,随手抛出几枚金灿灿的金币。
金币落在木托盘里,发出清脆诱人的声响。
引得那些西域舞姬们的眼神更加火热,水蛇腰扭得几乎要断掉。
帷幔后,半躺着一个男人。
他看起来三十岁上下,穿着一身极其宽松的西域丝绸长袍,衣襟半敞。
他没有留中原人那种古板的长须,下巴干干净净。
面容俊朗中透着一股子历经沧桑后的邪性与洒脱。
他手里端着一个夜光杯,杯子里盛着如鲜血般殷红的西域葡萄酒。
此人,正是“死”遁了六十年,大魏朝百世流芳的太子太师,文正公,清流祖师,方知。
也是两百年前的顾长安。
当然,顾长安才是他的原名。
如今的他,又化名顾无忧,是这碎星城里出了名的富贵闲人。
也是这“醉春风”酒肆幕后的大老板。
“六十年了啊……”
顾长安将杯中那甜腻醉人的葡萄酒一饮而尽,只觉得浑身毛孔都舒展开来。
当年从天牢跑路后,他原本确实打算去江南。
但走到半路,他突然反应过来。
江南那地方,虽然富庶,但文风太盛。
那帮酸腐文人整天除了写诗就是结党营私。
他前半生在朝堂上喷这帮人已经喷得够够的了。
再去江南,简直就是给自己找不痛快。
于是他半路改道,跟着一支胡商的驼队,一路向西。
出了玉门关,来到了这天高皇帝远的碎星城。
事实证明,他的选择太明智了。
这里没有烦人的早朝,没有满口仁义道德实则男盗女娼的同僚。
这里只有最直接的金钱交易。
最原始的欲望宣泄,以及这入口甘甜,回味无穷的葡萄美酒。
“老板,商队从关内带回来的邸报和最新的话本子。”
一个留着络腮胡的西域酒保,恭恭敬敬地掀开帷幔。
将一摞纸质粗糙的册子放在顾长安面前的矮几上。
顾长安随手翻开最上面的一本《大魏群英传》。
这六十年来,他在西域最大的乐子,就是看中原人怎么在书里瞎编他的故事。
“话说那景平元年,天降大雪。
方圣人虽已羽化登仙,但在天上看到大魏遭遇水患,心中悲悯,竟化作一条金背神龙,在黄河之上吸干了洪水,保住了百万生灵!
那神龙离去时,口吐人言:清流不绝,大魏不灭!”
“噗!”
顾长安一口刚喝进去的葡萄酒直接喷在了羊毛地毯上。
他一边咳嗽一边揉着肚子,笑得眼泪都快出来了。
“神特么金背神龙!老夫要是有这本事,当年在太和殿上直接喷火把那帮贪官给烤了多省事!这帮文人,真是什么都敢编啊!”
他摇了摇头,将那本扯淡的话本扔到一边。
随手拿起了压在最下面的大魏朝廷邸报。
只扫了一眼,顾长安脸上的笑意便渐渐收敛了。
邸报上的内容很简单,但透着一股子大厦将倾的腐朽气:
【景平二十年春,江南大旱,两江总督奏请减免赋税,不允。】
【夏,冀州民变,乱民数万,攻破县城,杀县令。】
【秋,赤焰部可汗,呼罗珊屯兵三十万于苍狼关外,频频叩关,要求大魏和亲,并岁贡金银百万两。朝廷震怒,正遣使臣前往碎星城宣旨申饬。】
顾长安放下邸报,叹了口气。
“大魏这江山,到底是被这帮不肖子孙给折腾废了。”
想当年,他拼了老命在朝堂上把楚烈推上帅位,打赢了邺京保卫战。
给大魏强行续了百年国运。
可惜,大魏后来的这几个皇帝,一个比一个软弱,一个比一个贪婪。
文官集团在没有了“方大喷子”这条疯狗的监督后,彻底放飞自我,土地兼并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
如今,内部民变四起。
外部,当年被楚烈打残的黑水部早就灰飞烟灭。
取而代之的,是这几年在西域和草原上迅速崛起的“赤焰部”。
“三十万铁骑叩关,还要岁贡和亲?大魏现在这国库,估计连老鼠进去都得含着眼泪出来,拿头去岁贡啊。”
顾长安用手指轻轻叩击着矮几。
“遣使臣来申饬?三十万大军压境,你派个文官来骂人?这大魏的朝堂是彻底没脑子了吗?”
就在顾长安暗自吐槽的时候。
酒肆楼下的大街上,突然传来一阵杂乱的马蹄声和极其嚣张的胡语咒骂声。
顾长安掀开窗棂的一条缝隙向下望去。
只见一队穿着皮甲、耀武扬威的赤焰部骑兵,正横冲直撞地走在碎星城的主街上。
沿途的商贩躲闪不及,摊子被战马踩得粉碎,敢怒不敢言。
而在这些赤焰部骑兵的中间,押解着一支极其狼狈的队伍。
那是大魏的使团。
原本代表着天朝上国威仪的节杖,此刻上面的牦牛尾已经稀稀拉拉,沾满了泥污。
几十个护卫的大魏禁军被解除了武装,个个带伤,用绳子拴成一串,像牵狗一样被赤焰部的骑兵牵着走。
走在队伍最前面的,是这次大魏的使臣。
那是一个极其年轻的官员,看起来最多不过二十三四岁。
他身上那件正七品的青色御史官服已经破烂不堪,甚至能看到鞭打的血痕。
但他虽然双手被缚,脊背却挺得笔直。
他死死地咬着牙,那双清澈的眼睛里,燃烧着一种宁折不弯的愤怒与屈辱。
看着那个年轻的使臣,看着他头上戴着的那顶有些歪斜的“御史铁冠”。
顾长安握着夜光杯的手,微微一顿。
这画面,太熟悉了。
那件洗得发白的青色官服,那顶代表着“死谏”的铁冠。
还有那股子不知天高地厚,哪怕死也要把腰杆挺直的愣头青气质……
简直和六十年前,他刚披上那个名为“方知”的马甲时,一模一样。
“这傻小子,不会是把我当成偶像了吧?”
顾长安哑然失笑。
他在大魏朝堂上留下的“方圣人”传说,害人不浅。
估计这六十年来,无数刚进入都察院的年轻御史,都把他当成了精神图腾。
以为只要不怕死,只要敢骂人,就能像他一样力挽狂澜。
但他们不知道的是,方圣人不怕死,是因为他真的死不了。
方圣人敢骂人,是因为他活了几百年,早就把所有人的底牌和心理都算得一清二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