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4章 跑得快?小猎豹郑楷?
作品:《上跑男拐走白露!影帝歌神都是我》 古城东门,糖葫芦摊还在老地方。
李道站在城门洞下面,看着十步开外那辆被岁月打磨得发亮的手推车。
车把上的红漆剥落了大半,露出底下灰白色的木头,像一张褪了妆的脸。
插糖葫芦的草靶子换了一面新的,金黄色的稻草杆子密密匝匝地扎在一起,在上午的阳光里泛着干燥的光。
糖葫芦倒是没变——
山楂裹着亮晶晶的冰糖壳,每一颗都红得发暗,像凝固的血珠子。
上面撒了几粒白芝麻,风一吹,芝麻的香气和焦糖的甜腻混在一起,顺着城门洞的风飘过来。
守摊的不再是那个扎羊角辫的小姑娘了。
一个中年女人坐在马扎上,穿一件枣红色的棉坎肩,两只手揣在袖筒里,下巴缩在领口,眼睛眯着,像是在晒太阳,又像是没睡醒。
她脚边趴着一条黄狗,肚子贴在地上,下巴搁在前爪上,尾巴尖偶尔扫一下地面,把浮土扫出一道浅浅的弧线。
李道走过去。
他的脚步在石板路上发出很轻的声响,黄狗的耳朵动了动,没抬头。
“天王盖地虎。”他说。
中年女人抬起眼皮看了他一眼。她的眼珠是那种被岁月洗过很多遍的深褐色,眼白有点浑浊,但目光落在他身上的时候,有一种懒洋洋的笃定,像是早就知道他会来。
“宝塔镇河妖。”她说。声音不高,带着京州本地话特有的尾音上扬,把一句暗号念得像在菜市场问价。
李道等着她往下说。
十年前那个扎羊角辫的小姑娘对完暗号之后,会从草靶子后面抽出一个信封,双手递过来,指尖被冻得通红,信封上还沾着一粒冰糖渣。
中年女人没有抽信封。
她从袖筒里抽出一只手,指了指草靶子上最靠边的一串糖葫芦。
那串糖葫芦和别的没什么不同——山楂、冰糖壳、几粒白芝麻。
但竹签子的尾端系着一小截红线,线头被冰糖浸过,硬邦邦地翘着。
“自己拿。”她说。
李道伸手去够那串糖葫芦。
手指碰到竹签子的时候,他感觉到签子尾端除了那截红线,还缠着别的东西——一张卷成细筒的纸条,用透明胶带贴在竹签子上,贴得很紧,胶带的边缘已经有点发黄了,不像是今天早上贴的。
他把糖葫芦从草靶子上拔出来,纸条卷被带着从胶带上撕裂。
留下半截透明的残胶粘在竹签子上。
“谢谢。”
“不谢。糖葫芦的钱得付。十块。”
李道从口袋里摸出一张纸币递过去。女人接过去,对着阳光照了照——不是验钞,是老人家的习惯动作,看什么都喜欢对着光——然后塞进棉坎肩的口袋里。
口袋鼓鼓囊囊的,塞满了零钱和收据。黄狗的尾巴又扫了一下地面。
李道拿着糖葫芦走回城门洞下面。
城门洞里的穿堂风很大,把他的头发吹得乱七八糟。
他背过身,用肩膀挡住风,把竹签子上那截残胶撕掉,展开纸条。
纸条很窄,只有两指宽,纸质是那种老式的信笺纸,薄得透光,上面用圆珠笔写着一行字,字迹工整但笔划有点抖——
写字的人手不稳,可能是年纪大了,也可能是风太大。
“跑得快。”
他看了两遍。
就三个字,没有别的。
跑得快。在跑男团里,能被这三个字直接指认的,只有郑楷。
小猎豹,速度担当,十年前第一次录跑男的时候,导演介绍他的外号,他不好意思地挠头说“其实也没那么快”,然后第一个环节就把所有人甩在后面。
但十周年这期,郑楷的速度确实不如从前了——不是慢了,是别人快了。范程程年轻,王安语年轻,连李辰的爆发力都还在巅峰尾巴上。郑楷的快,变成了一种相对值。
李道把纸条折好,放进口袋。糖葫芦他没吃,拿在手里,竹签子尾端那截红线在风里一颤一颤的。
………
………
古城西街,书店门口。
白露找到接头人的时候,对方正坐在门槛上晒太阳。
一个戴眼镜的中年男人,穿着一件洗到发白的藏蓝色工装,膝盖上摊着一本书,书页被风吹得哗哗响,他用手指压着,指腹上有洗不掉的油墨印子。
书店的门楣上挂着一块匾,写着“翰林书局”四个字,漆皮龟裂,裂纹里填满了灰。
“奇变偶不变。”白露说。
中年男人抬起头。
他的眼镜片很厚,在阳光下泛着淡绿色的反光,把眼睛藏在后面,看不清表情。他看了白露一眼,然后把书合上,夹在腋下,站起来,拍了拍工装上的灰。
“符号看象限。”他说。声音很平,像在念课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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