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1章 暮色总是能吞掉一切!幸好我们有共同记忆!

作品:《上跑男拐走白露!影帝歌神都是我

    李辰坐在中间一排靠过道的位置,膝盖上放着一个冰袋。


    冰袋外面裹着酒店的白毛巾,毛巾边缘印着跑男十周年的logo。


    他把冰袋按在右膝上,手指压着毛巾的边角。车窗外的阳光落在他手背上,把青筋的轮廓照成淡蓝色。


    郑楷坐在他旁边。


    用棉签掏耳朵。


    小塑料袋里的棉签已经攒了七八根了,每一根的棉头都是浅浅的褐黄色——不是泥,是古城的风沙。


    他把新掏完的一根放进袋子里,扎紧袋口,塞进背包侧袋。


    “楷哥,你收集这个到底干嘛?”李辰问。


    “说了,跑男十周年限定版耳泥。”


    “说真的。”


    郑楷把背包拉链拉上。


    转过头看着李辰。他的眼角细纹在夕阳里变得很深,像扇子的折痕。


    “我妈年轻的时候在纺织厂上班,车间里噪音大,她听力不好。我小时候跟她说话,要凑到她耳朵边上,她才能听清。”


    “后来我录跑男,每次回去看她,她都会掏我耳朵。她说‘你天天在外面跑,耳朵里肯定攒了很多灰’。”


    “她掏耳朵的手法特别轻,棉签转进去,转一圈,抽出来,从来不疼。”


    郑楷把背包侧袋的拉链拉上。


    “前年她走了。从那以后,没人给我掏耳朵了。我就自己掏。掏完把棉签留着。说不上为什么,就是舍不得扔。”


    李辰看着他。


    郑楷的表情很平静,眼角那道细纹在夕阳里像一条干涸的河床。


    “下次录跑男,我给你掏。”李辰说。


    郑楷转过头看着他。


    李辰的手还按在膝盖的冰袋上,毛巾边缘被冰水浸湿了,颜色深了一圈。


    “辰哥,你掏过耳朵吗?”


    “没有。但我可以学。”


    郑楷沉默了一会儿,然后笑了。眼角的细纹更深了,但嘴角是翘着的。


    “行。你学。学不好我可不让你掏第二次。”


    范程程和王安语坐在大巴车最前面,两个人共享一副耳机。


    在看今天的录制回放。


    范程程的银灰色头发洗过了,还没完全干,发梢粘成一簇一簇的。


    在车顶空调的风里微微晃动。


    王安语的T恤换了一件——不是“我没有脑子”,是一件纯白的,什么字都没有。


    “你换衣服了?”范程程问。


    “嗯。那件洗了。”


    “泥浆洗掉了吗?”


    “洗掉了。但字周围的印子洗不掉。穿在身上,远远看着还是能看出‘我没有脑子’的轮廓。”王安语把耳机线绕在手指上,绕了一圈又一圈,“所以我换了。”


    范程程看着他。“其实那件挺好看的。”


    “真的?”


    “真的。字周围那圈印子,像是盖了一个章。跑男十周年的章。”


    王安语低头看着自己胸前这件纯白T恤。什么图案都没有,干干净净。


    “那明天再穿那件。”


    “明天是终极撕名牌,你穿‘我没有脑子’上场?”


    “就是因为终极撕名牌,才要穿。让他们以为我没脑子。”


    范程程愣了一下。


    然后大笑起来。


    笑声在车厢里回荡,把车顶空调的风都震散了几缕。


    王安语没有笑。


    但他的嘴角弯着。


    耳机线在手指上绕到最后一圈,指尖被勒得微微发白。


    李道和白露坐在车厢中部。


    白露靠在他肩上,眼睛闭着,呼吸均匀。睫毛在夕阳里被染成金棕色,像两把小扇子。


    她的头发还没完全干透,发丝之间残留着槐花的味道——


    极淡的甜腥气,混着古城的风沙味,混着她自己洗发水的橙花香。


    几种味道叠在一起,变成一种只有今天、只有此刻才有的气味。


    李道的后背靠在座椅上。


    名牌已经重新贴好了——白露帮他贴的,贴之前她把魔术贴那面上的白头发拈下来,放在他手心里。


    他把那根头发夹进了手机壳里。透明手机壳,从外面能看到那根白发贴在壳和机身之间,弯成一道极细的弧线,像一小段被压扁的银丝。


    车窗外,夕阳正在往下沉。


    云层的裂缝越来越大,金光从缝里涌出来,把整条高速公路染成铜色。远处跑男基地的铁栅栏门已经看不见了,被转弯的山坡和越来越浓的暮色吞掉了。


    邓钞从后排站起来。


    走到车厢前面,拿起导游麦克风。麦克风发出尖锐的啸叫声,他用手指弹了弹麦头,啸叫声停了。


    “兄弟们。今天我是卧底。”


    车厢里安静下来。


    所有人都看着他——范程程摘下一只耳机,王安语把绕在手指上的耳机线松开,李辰把冰袋从膝盖上拿开,郑楷把棉签袋子塞进背包最深处。白露睁开眼睛,从李道肩上抬起头。


    “我求了导演三天,他没答应。昨天晚上我都放弃了,今天早上醒来,床头柜上放着一个信封。我拆开的时候手在抖。不是紧张,是——怎么说呢——我等这张卧底卡,等了十年。”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他的声音通过麦克风传出来。


    带着电流的沙沙声,把每一个字的尾音都拉得有点变形。


    “十年前第一季,第一次有卧底环节的时候,我就想当卧底。”


    “但导演不选我。”


    “说我藏不住事。”


    “后来每次有卧底,我都去求导演,每次都求,每次都选不上。”


    “道儿当了两回,弟妹当了两回,赤赤当过,辰哥当过,楷哥当过,程程安语都当过。就我没有。”


    他停了一下。


    手指在麦克风的手柄上握紧又松开。


    “今天早上拆开信封的时候,我坐在床边,拿着那张卡,看了很长时间。然后我给我老婆打电话。”


    。我说‘老婆,我当卧底了’。她说‘你小点声,孩子在写作业’。我说‘我当卧底了’。她说‘知道了,你小点声’。”


    车厢里有人笑了。


    不是嘲笑。


    是那种“这很邓嫂”的笑。


    “我把电话挂了,坐在床边,又看了一会儿那张卡。然后我穿上衣服——穿的是我那件荧光绿,上面印着‘卧底候选人’。穿上了,照镜子,觉得太明显,脱了。换了道儿的灰色卫衣。然后去敲道儿的门。”


    他看着李道。


    李道靠在座椅上。


    手机壳里的那根白发在夕阳最后一点余光里泛着极淡的银色。


    “道儿,你今天早上跟我说,‘你自己能爬出来’。那句话,我记了一整天。在绳网下面的时候,在钟楼投票的时候,在石拱桥上撕安语的时候,在庭院里辰哥把名牌递给我的时候——我脑子里都是你这句话。”


    他的声音哽了一下。


    麦克风把他喉咙里的收缩放大了,电流的沙沙声盖过了短暂的空白。


    “谢谢你。”他把麦克风放回支架上,走回最后一排,坐下。


    灰色卫衣的帽子滑下来,堆在后颈。鬓角那片白在车厢昏暗的灯光里安静地亮着,像一小片落在深色布面上的雪。


    没有人说话。


    大巴车在高速公路上平稳地行驶,发动机的声音低低地嗡着。


    车窗外的暮色越来越浓,远处的天际线只剩最后一线橘红色的光。


    白露把手伸过来。


    握住了李道的手。


    她的手指有点凉——大巴车的空调开得太足了。


    李道把她的手拢在自己手心里,拇指在她手背上轻轻摩挲。


    她的指腹上还残留着撕名牌时魔术贴的粗糙触感,沙沙的。


    “今天你怀疑我的时候,”她轻声说,声音只有他听得见,“是在钟楼?”


    “更早。”


    “多早?”


    “古城东门。你说‘奇变偶不变’的时候,声音比平时低了半度。人在说真话的时候,声音是自然的。说提前准备好的台词,声音会不自觉压低。你自己没发现,但低了半度。”


    白露沉默了一会儿。


    车窗外最后一缕光从她的侧脸上滑过,把她的睫毛影子投在颧骨上。


    “那你还让我撕你。”


    “嗯。”


    “为什么不自己撕我?”


    李道把她的手翻过来。


    掌心朝上。


    她的掌纹在昏暗的车厢里看不清,但他知道每一条线的走向。


    生命线很长,从虎口一直延伸到手腕,中间分了一个小叉——安然出生那年分的。感情线很深,没有断裂,从食指下方一直延伸到中指和无名指之间。


    “因为我想看你赢。”他说。


    白露把手从他手心里抽出来,不是生气。她把手贴在他的后颈上,掌心贴着他那根白发的位置。


    她的掌心很暖。


    比他的后颈暖。


    “下次,你赢。”


    李道没有接话。


    他把头往后靠了靠。


    把她的手压在自己的后颈和座椅靠背之间。她的手指蜷了蜷,没有抽开。


    大巴车驶过一个弯道。


    车身微微倾斜。


    车厢顶部的扶手晃动着。


    碰在一起,发出极轻的叮叮声。像一个很远很远的风铃。


    古城在他们身后越来越远。


    钟楼的飞檐、石拱桥下的流水、庭院里的槐树、石井上的轱辘——都被暮色吞掉了。但那些东西没有消失。


    它们会在那里,等下一个十年,等同一群人,或者另一群人。


    大巴车尾灯在高速公路上划出两道红色的弧线,越来越远,最后融进了京州郊外密密麻麻的万家灯火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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