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仇人

作品:《重生1998黄金时代

    李屠夫刚才还喜笑颜开,现在立刻变成了扑克脸。


    他的老婆是一名五大三粗的高大女人。


    这时候,她从注水猪的旁边,拎着刀走了过来。


    看了看林峰,又看了看樱桃,说道:“去去去,就知道你不按好心,我们还忙着呢,没空理你!”


    李屠户实在是有些馋了。樱桃卖的太贵,他平常又不舍得。


    也没理会自家的婆娘,面色冰冷的说道:


    “怎么换?”


    他那眼神里,露出一丝的奸商的意味。


    想从自己这赚便宜,门都没有!


    “我这有七八斤樱桃,还你一斤猪肉。”


    听到这,李屠户知道,这小子一定是没钱买肉了,那还不好好宰一下他。


    “你这樱桃.看着怎么不怎么新鲜。”


    “不会,都是刚摘的。我家的樱桃树,你又不是不知道,远近闻名的甜。”林峰笑着说道。


    “你看看,这都有坏的。”李屠夫捡起一个樱桃,放在嘴里嚼了嚼道。


    “坏的?不可能,我都是给您挑选好的,你要是不要,我就去其他卖肉的问问。”


    李屠夫知道,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


    就是其他屠夫不要,这个林峰也走了,也就不再回来了。


    要是再想买樱桃,就得高价买市场上的了。


    “回来回来。谁说不买了。”


    李屠户找来称,肉放上去。


    “一斤猪肉。”


    林峰不由得苦笑。


    这秤是不是电子秤,而是原始的机械秤。专坑附近的养殖户。这一招骗的别人,别不了自己。


    正当李屠夫正要把脚底上的两块磁铁,偷偷的吸在秤的底盘上的时候,林峰挡在了他的前面。


    注水肉,加上吸铁石称。这肉也就六七两。


    “李大哥,我不要这架子上的肉,我要你屋里那口锅里的。”


    林峰指了指他们厨房。


    那是他们自己吃的肉,自然不会有注水。


    更不会有什么安全问题。


    李屠夫嘴角一撇,切了一声说道:“都一样,都是好肉。外面挂的更新鲜。”


    “我就要屋里的。”林峰态度坚决的说道。


    看到林峰执意如此,如果不给他拿,就显得自己的肉不好似的。


    “行,我给你拿。”


    李屠夫心不甘情不愿。但也不好说什么。


    正当李屠夫拿肉的时候,林峰指了指地上的一盆的羊眼笑了笑说道:


    “李大嫂,这羊眼,你们怎么卖?”


    李屠夫的老婆正在给猪肉注水,懒得搭理林峰,不耐烦的说道。


    “这是扔掉的,哪有人买这个。”


    在这个年代,餐馆没有那么发达,1998年下岗潮刚刚开始,餐饮业在过后的一年,才渐渐兴起。


    国企的那些员工们纷纷开始创业,收入不是那么高,镇子里不多的餐馆生意,更不像林峰前世那么的火爆。


    老百姓自己在家又不会做羊眼,更没有几家火锅店所以没人问津,只能扔掉。


    “扔掉也是扔掉,不如送给我吧,我家有两条小狗,可以喂他们。”


    李大嫂本不想搭理他。


    但是这些羊眼看着就恶心,自己每次扔到垃圾堆里,都会心里不适。


    自己还要在地上清理半天,索性做个好人,给他得了。


    李大嫂一挥手,她哪有闲工夫搭理林峰。


    “你把地收拾干净,都是你的。”


    “没问题!”林峰把养眼装进袋子,带着笤帚把地扫干净。


    对他们来说是废品,但对林峰来说,却是宝贝。


    这玩意,不管是红烧,还是炖汤,那都是绝顶的美味。


    只是现在这些人还不懂他的好。


    就这些羊眼,少说也有二十斤。


    在林峰的前世,在


    火锅店,一盒羊眼的价格是羊肉的几倍。


    如果做成熟的,拿到路口叫卖,绝对的血赚不亏!


    只是这个城镇里的人,很少有人尝过羊眼的美味。


    要是尝一次,绝对让他们流连忘返。


    “多谢大嫂,那我就收下了。”


    林峰找来一个塑料袋,把羊眼统统捡起来,装进了进去。


    李屠夫则是拿着肉,从屋内走出,过称的时候,林峰全程不让他靠近。


    磁铁被拿下来。


    心里更是把林峰祖宗卖了一遍,这家伙真tm精。


    林峰拿着肉,乐呵呵的笑道:“多谢李大哥了,这些羊眼我也拿走了。”


    李屠夫的脸一阵青一阵白,又看了看樱桃。


    心想,自己还算不亏,这七八斤樱桃买下来也得二三十,二自己只给他一斤肉。


    林峰拎着肉,扛着一袋二十斤的羊眼,离开了这里。


    收获不小啊,只用了一筐樱桃,就换来这么多东西。


    他乐呵呵的开始生火做饭。


    这一斤的五花肉,看着就十分的诱人,做一锅红烧肉再好不过。


    他拿起刀,把生肉一块块切好,生姜,大料准备好,下水这么一焯,然后放上生姜去腥。


    又再火上把五花肉煎的两面金黄。开始加入冰糖,酱油,瞒过肉的水,开始炖。


    不一会功夫,肉香弥漫。


    四十分钟,林峰开始收汁水。


    他盛了一碗色泽诱人,香味扑鼻的红烧肉,又放了一块雪白雪白的馒头。


    心想,自己老婆吃了,一定会很开心。


    想到老婆大口大口吃肉的场景,林峰的脸上露出了笑容。


    正当他要出门,把肉给老婆送过去的时候。


    七八个人,来到了院子中,他们气势汹汹,一个个来者不善。


    为首的人,自己认识,叫李大彪。


    “怎么,还没搬走?认赌服输,难道你不知道吗?”


    这几个人一看就醉醺醺的,显然刚吃过喝过。


    前些天,自己和他赌博,把父亲留下的祖屋,输给这个叫李大彪的家伙。


    而且,根据自己后来的人生得知,给自己下听话水,让自己回去把仅有的三百块从老婆手里抢走的混蛋,就是这个家伙。


    可惜的是,他后来因为杀了人,进了监狱,没活到冬天。


    自己这个仇,一辈子都没有办法报,这也成了林峰一生最大的遗憾。


    再次见到这个仇人,林峰的眸光一亮。


    兴奋,异常的兴奋!


    复仇的烈焰,也在内心之中点燃。他的双手紧握,牙齿咬的咯吱作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