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目标

作品:《退热[先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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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书夏会喜欢宋凛,是件自然而然的事情。


    她从有记忆的那个时候就认识他了。


    在十一岁那年搬家之前,郑家和宋家一直是住在一个大院里的。


    虽然宋凛和郑其川一样都大了郑书夏五岁,但他们是一起长大,算得上正儿八经的青梅竹马。


    一个粉雕玉琢公主似的小姑娘,从小到大不知道会被多少人觊觎,身边没有骑士怎么行?


    在郑书夏的记忆里,宋凛就是那个‘骑士’。


    他陪她长大,漫长的岁月里不知道保护过她多少次——虽然就算没有他,也有郑其川,甚至郑家的保镖,但是……


    郑书夏就是觉得他是最特殊的那个。


    印象里特别深刻的一件事,是上初一那年,郑书夏第一次被男生表白。


    十三岁,说起来真的是很小的年纪,但她那时候才模模糊糊懂得什么是‘情窦初开’。


    男生写的情书都是宋凛帮她读的,边读边笑:“郑书夏同学,我喜欢你,你长得漂亮可爱,学习还好,老师让你一对一辅导班级里排名倒数的同学你都耐心帮忙,说真的我很羡慕,也想考倒数了……”


    宋凛读到一半,忍不住大笑起来。


    “这他妈谁写的这么幼稚啊。”他把那纸揉成一团以投篮的姿势扔进垃圾桶里,笑够了又‘啧啧’两声:“不过我们夏夏真招人啊,这才十三就有人给写情书了。”


    郑书夏被他逗的面红耳赤,低头专心踩着脚下已经掉落枯萎的干树叶,听着耳边‘嘎吱嘎吱’声响,不说话。


    “怎么,不好意思啦?”宋凛却不会自说自话,而是笑眯眯的挡在了小姑娘面前半蹲下来。


    他修长的手指干脆利落,拆了块糖塞进她嘴里:“喏,哥给你道歉,不该看你情书的,别生气啦。”


    郑书夏只感觉舌尖的甜味莫名蔓延进心里,轻声嘟囔:“没有生气。”


    “唔,夏夏就是好脾气呢。”宋凛知道自己旁边这个小公主一向是没有公主病,也不娇气,就像情书里说的那样温柔又脾气好。


    所以,这样的姑娘不是随便什么人就能觊觎接近的。


    “夏夏。”他语气严肃了几分:“等成年了才可以谈恋爱,知道么?”


    “嗯。”郑书夏乖巧的点头。


    “而且就算成年了也不能随便谈恋爱。”宋凛强调了‘随便’两个字,笑着看她:“我们夏夏,值得这世界上最好的男生。”


    “这些小屁孩写的东西,都是忽悠人的。”


    “等你长大了遇到喜欢的人,记得带到哥哥面前,我帮你把关哦。”


    这几句话,郑书夏记了很久很久。


    所以她也清晰地记得自己当初的失落感。


    宋凛前一句话是她值得世界上最好的男生,下一句话却是要帮她把关。


    可在郑书夏眼里,他就是最好的啊。


    这种情况,或许宋凛从来就没想过。


    在他的世界里,似乎从来就不会把她当‘女人’看待,所以她怕。


    郑书夏作息规律,即使拥有了难得的假期和手机,也依旧是早早就睡了。


    可在这种错综复杂的情绪下,睡眠质量并不好。


    第二天一早醒来,才迟缓的看到手机上有很多卡着零点给她送祝福的家人朋友。


    宋凛没有发信息过来,大概是因为今天要见面的缘故。


    郑书夏看着郑其川卡零点给她发的五个八的大红包,收下后发了个‘开心’的表情包过去。


    她起床时间是很早的,本以为这个时间郑其川不会在线,但他居然很快就回了消息:[怎么回信息这么慢。]


    [……我刚醒啊。]郑书夏无语,慢吞吞的回了消息过去:[你怎么起这么早?]


    [哥哥:你当我是没事儿人?我大忙人好不,起来工作。]


    [哥哥:今天生日怎么过?用不用我过去陪你?]


    郑书夏忍俊不禁:[你上一句还说你是大忙人呢!]


    [哥哥:大忙人抽出一天时间来也不是不行。]


    [不用啦。]郑书夏弯起眼睛:[这里有战友陪着一起过生日,等我集训结束回家,你给我补过。]


    如果说小姑娘这好脾气会对为数不多的人使性子,那郑其川就是其中之一。


    和宋凛约好的时间是十点钟,他在基地外面等她。


    郑书夏现在是集训营的新兵,不能随随便便擅自离开歼一的基地,于是昨天就和代班教官的季匪请好假了。


    在这个地方,她自然是不可能带来什么化妆品和漂亮衣服,于是就算想刻意打扮一下也不得行,只能素面朝天的出门了。


    看到基地大门外等待的那辆车熟悉的车牌号码,郑书夏心脏就忍不住的‘砰砰’乱跳。


    着实有一段时间没见到宋凛了,几乎大半年的时间……她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郑书夏忍不住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脸——最近一直在艰苦训练,皮肤好像都有点粗糙了,自己又没有打扮,会不会有点难看啊?


    走过去的一路,她脑子里都在想这些乱七八糟的。


    直到一道身影挡住了她的去路。


    是两天没见到的林与骁,他身上穿着便装刚进基地大门,米色的休闲服和牛仔裤,身型清瘦修长,不穿军装的时候还挺像个年轻的大学生。


    但只是乍一看而已。


    离得近了就能轻而易举感觉到,他身上的千锤百炼出来的压迫感又怎么可能是大学生能有的气势?


    两个人一个回来一个出去,刚刚好撞了个正着。


    林与骁长眉轻轻挑了一下,随口问:“出去?”


    “嗯,今天不是放假吗。”郑书夏笑了笑,忍耐着急切的心情,规规矩矩回答:“和朋友出去吃个饭。”


    “嗯,玩得开心。”林与骁没多问,淡淡地说:“规定时间前回来就行。”


    郑书夏怔了下,轻声回答:“谢谢。”


    林与骁说完就走,脚步匆匆像是有急事。


    她垂眸,看见他左手拎着一个小袋子——之所以会注意到,是因为那小袋子是很显眼的Tiffany蓝。


    林与骁也会买饰品?给女孩儿买的吧。


    郑书夏疑惑的别了别头,也没兴趣多想,加快了脚步走到那辆熟悉的宾利车旁。


    驾驶位车窗降下一大半,里面坐了个带着墨镜的男人,他修长的手指有一下没一下的敲打着方向盘,额头饱满流畅连着高挺的鼻梁,墨镜下的薄薄的嘴唇咬了根烟。


    见到女孩儿跑过来,男人立刻把烟熄了,摘下墨镜对她扬唇一笑:“夏夏,来啦。”


    郑书夏内心小鹿乱撞,故作平静的应:“宋凛哥。”


    以他的视线看不见的死角里,她垂在身侧的手指抓紧了宽松牛仔短裤的边缘。


    “赶紧上车。”宋凛偏了偏头,笑意比冉冉升起的太阳更耀眼。


    他对她眨了下眼,那股子皮劲儿一个动作跃然而出:“哥哥带你吃好吃的去。”


    郑书夏抿唇微笑,坐进了副驾驶的位置。


    还没等动作,宋凛就稍稍俯身帮她系上了安全带——自然而然的动作,但因为这骤然靠近的距离,女孩儿还是不受控的屏住呼吸。


    特别近……郑书夏感觉她鼻尖都能嗅到男人身上的古龙水味道。


    她耳尖发热,连忙掩饰性的扯了个话题:“宋凛哥,去吃什么?”


    从小到大,宋凛一直都很能带她挖掘京北各个地方的美食,从富丽堂皇的大饭店到街角小巷里的苍蝇小馆,他们都去过不少。


    各种各样的小吃都尝过,这让吃惯了家里厨师做的精美菜系的郑书夏长了很多见识。


    她知道在吃这个方面,他一直都是地道的行家。


    宋凛单手开车,体恤袖子挽到手肘,露出一截结实修长的小臂。


    他依旧笑着,侧头问她:“吃鹿肉怎么样?”


    “鹿肉?”


    “嗯,南郊那边有一家农场做的菜不错,烤小鹿肉尤其好吃,别担心,养殖的。”


    可郑书夏眨了眨眼,说的却是:“南郊,离得很远啊。”


    “没事。”宋凛无所谓道:“哥哥开车不累。”


    “……”他这么说让郑书夏有些内疚,小声嘀咕:“不是因为这个,是…得在规定的时间内归队。”


    宋凛愣了下,随后唇角的弧度染上几抹苦涩。


    “是啊,你应该按照时间归队的。”他淡淡的声音飘散在风里:“离开队里太久了,都忘了规矩了。”


    郑书夏不说话,心里不免觉得难受。


    她知道被迫离开飞行大队一直都是宋凛心口的一道伤疤,而她刚刚……好像不小心触碰到了。


    只是宋凛到底是个洒脱的人,没那么多悲春伤秋。


    有些事提过就算,他很快说起别的:“那就近吃吧,不过这附近没什么味道特别的馆子,就一家面店还成,哥哥带你吃碗长寿面去?”


    郑书夏笑:“好啊。”


    其实她根本无所谓吃什么,只要能和他一起吃就行。


    大半年的时间没见,两个人也没什么生疏。


    宋凛要了两碗豪华至尊版的海鲜面,边吃边问郑书夏在歼一里的情况。


    他当年也是在那个队里待过的人,自然是知道想通过那种尖子部队的筛选是一件多么难的事情——尤其郑书夏还是个女孩子。</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