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4 章 要你有啥用!
作品:《七零夫妻回城日常》 《七零夫妻回城日常》全本免费阅读
于红霞这次寄来的包裹比上次的要大,重量却没增加多少,拿在手上轻飘飘的。
姜广军打开,里面有三个帆布双肩书包,五个带夹层的各种颜色的笔袋,于红霞还给他做了两双布鞋,他脚上的胶鞋结实是结实,不如布鞋穿着舒服透气。
前世姜广军穿了几十年,现在要不穿他还真不习惯。
“这书包做的不错。”姜广军拿起来看了看,书包的款式很新颖,跟后世商店里卖的差不多。
笔袋做工也很精细,一看就用了很多心思,怪不得服装厂会给他媳妇那么多设计费,确实值得。
姜广军看完,将一个书包两个笔袋给林正国,“大叔,这是红霞给你家大壮的。”
林正国的大孙子叫大壮,就是于红霞救的那个孩子,和牛牛是表兄弟,比牛牛小两岁,刚在村小上一年级。
林正国头一回见到两个带子的书包,稀奇的看了半天。
“红霞咋买这么好的书包给大壮,太破费了。”
这书包肯定是在京市商店里买的,又厚又结实,还好看,瞧着不能便宜了。
林正国有心不想要,又不好拒绝于红霞的一片心意,人家特意邮来的,要不给点钱?
“大叔,这不是买的,是红霞自己做的,给大壮拿回去用吧,牛牛也有。”他媳妇一直记得两个小家伙呢。
两个小家伙也没忘了他媳妇,平时在村里,只要遇到了,大壮都会笑着喊他姜叔叔。
还经常问他:红霞婶婶来信来没?我都想她了,她啥时回来啊?每次家里做了好吃的,都颠颠跑来喊他去吃。
两个孩子别看小,知道记恩的,他媳妇没白救他们一回。
“好,那我替大壮收下了,你写信时帮我谢谢红霞,告诉她我一定督促大壮好好学习。”不然白瞎了这么好的书包。
姜广军摆摆手,回去了。
林正国在大队呆了会,也拿着书包笔袋回家了。
大壮听说这是红霞婶婶给他的,欢喜的直跳脚,抱在怀里不撒手,他两个堂姐两眼放光,想要看看都不让。
书包只有一个,他谁也不给。
最后还是林正国做主,书包给大壮,笔袋给两个孙女,小孙子还小用不着。
这样几个孩子才没打起
来。
没办法,双肩书包做起来太费时间,这三个还是于红霞抽空做的。再说也不可能寄来那么多,每个孩子都给一个。
真那样宋厂长可要找她了。
姜广军回到家。
已经中午了,社员们下工了,他把饭菜做好,等乔梁回来吃完,他才去姚爱莲家。
姚爱莲两口子刚吃过饭,一个在厨房洗碗,一个忙着给菜地除草,大中午的都不闲着。
见姜广军来了,立马放下手上的活,将他请进屋。
姜广军把书包笔袋放到炕上,说明来意后。
黄二憨厚的搓搓手,说太贵重了,不好意思收。
姚爱莲则是一脸感动,“红霞回城了还惦记着我。”
给她邮来这么好的书包笔袋,让孩子好好读书。
以后她一定帮红霞看牢了姜广军,省得红霞在城里不放心。
这男人啊,离开媳妇久了,就容易起歪心思,加上村里有几个臭不要脸的,为了几斤肉就跑姜广军面前献殷勤。
哼,下次谁再敢打姜广军的主意,她铁定替红霞扇她们!
姜广军心里一激灵,狐疑的看着姚爱莲,这怎么一副要跟人干架的样子?他是来送书包的,不是来找人干架的。
他哪知道姚爱莲心里在想什么,要知道肯定很无语。
他媳妇这是凭白给自己找了个眼线,还很给力的那种。
他有那么不让人放心吗?
姚爱莲显然也是会错了意。
于红霞给她家孩子寄书包,并没有让她帮忙监督姜广军的意思,就是一点心意。
“红霞手是巧,这书包做的漂亮,笔袋也精致。”
姚爱莲看的爱不释手,她家两个孩子,大女儿跟媛媛差不多大,今年九月份就上学了,书包跟笔袋正好用上。
不过书包她给自家孩子留着了,笔袋就送去了隔壁大嫂家。
她大嫂两个孩子,都上学了,她们妯娌关系和睦,自家另一个孩子还小。
笔袋就给大嫂家的两个孩子用,不然看着怪眼馋的。
收到书包和笔袋的孩子就没有不喜欢的,也是这年代物资匮乏,能吃饱穿暖就不错了。尤其乡下孩子,很多连学都上不起,更何况买这么奢侈的东西。
一个个用的很珍惜。
当然也羡慕坏了村里其他孩子,有几个家长被自家皮孩子磨得实在没办法,去商店买又没有卖的,只能自己买布照葫芦画瓢做一个,不说做出来的效果如何,好歹是个书包,总比没有强,孩子们依旧很高兴。
渐渐的,附近几个大队的孩子背自制双肩书包的多起来,做工参差不齐,各种各样的,隐隐的竟成了一种孩子之间的时尚。
眼下已经四月中了,气候温和起来,万物复苏,服装厂的新产品已经在京市各个百货商店售卖了十来天。
销售情况非常不错,甚至比双肩书包卖的还要火爆。
姜凤贤又被楼层主任调到箱包柜台帮忙,她已经习惯了。
反正她就是一块砖,哪里需要来哪里搬。
今天的笔袋又卖掉了五百多个,顾客们争先恐后的,来了就都嚷嚷着要买笔袋,还有很多人一买就两三个。
说是家里孩子多,买一个回去怕干架。
笔袋没多少钱,最便宜的四毛八,贵点的一块多,家里条件允许就多买几个,反正孩子上学用的东西,买了也不会浪费。
今天书包也卖了近百个,比上个月的销售量明显有所减少,主要是该买的都买完了。
没买的那是不打算买的。
这眼看着要下班了还有人排队买笔袋,库存可不多了。
主任正联系厂家补货呢。
等送走最后一个顾客,姜凤贤掏出手绢抹了下脑门,这才四月中旬,她竟然忙出了一头汗。
买个笔袋跟打仗似的,都抢什么呀?服装厂那边正加班加点赶制呢,早晚能买到。
姜凤贤摇了摇头,锤了几下肩膀,她总算可以喘口气了。
这人上了年纪就特别容易累。
她下班回到家,曹永年已经要做好饭了,他现在清闲得很,每天到点准时下班,多一分钟都不会在运输队呆。
回家做饭洗衣服,家务活基本全包了,姜凤贤乐的自在。
这男人勤快起来,没她什么事儿了。
“老曹,你做的什么好吃的,我一上楼就闻到香味了。”
姜凤贤边问边凑到曹永年身边,掀开锅盖瞅了瞅。
“宋辉拿来两斤小杂鱼,我给酱焖上了,一
会再炒个韭菜鸡蛋,就能吃饭了。”
曹永年以前厨艺一般,做的饭菜勉强入口,这段时间经常做,熟能生巧,厨艺明显见长。
小杂鱼炖的喷香,姜凤贤闻着就馋的不行。
不过她今天有些累,脸上尽显疲态,回屋换了衣服,就靠坐在沙发上,不停地捶着腿,站了一天,腿又酸又涨的。
见她这么累,曹永年便劝道:“要不晚上你别过去了,在家歇着吧,我一个人也能看好三个孩子。”
姜凤贤摇摇头,“不了,我还是去吧,小欣欣可粘我了,我不去又该找了。”
说着姜凤贤笑了,小欣欣最喜欢她这个姨奶奶了,除了妈妈,现在和姨奶奶最亲。
“那小丫头最会哄人,长大了也是个嘴甜的。”
曹永年也跟着乐,这小孩子是谁带着跟谁亲,他现在是体会到含饴弄孙的乐趣了。
广军家的三个孩子一个比一个聪明可爱,他一天看不着就想的慌。
吃完饭,夕阳的最后一抹余晖还未落尽,天色清清白白的,还亮着,叮嘱琳琳好好看家,姜凤贤和曹永年下了楼。
他们要去双梧胡同了。
还没出家属院,就瞧见了于兴民,在大门口那儿跟一帮人说笑。
男男女女、老老少少,嘻嘻哈哈的还挺热闹。
“老曹,你们两口子这是干啥去啊?”有人见了他们,立马打招呼。
“没事儿出去溜达溜达。”曹永年背着手,斜了于兴民一眼。
没和他吱声。
于兴民一脸不自在,他张着嘴,想要打招呼,见曹永年这么冷淡,没来得及说出口的话硬是被他给咽了回去。
然后扭过脸去了。
他已经知道了,于红霞在新苗幼儿园上班,并且从婆家搬出来,住在双梧胡同的事。
曹永年跟姜凤贤这段时间,每天吃完晚饭都要去双梧胡同,这事根本瞒不住,他们也没特意隐瞒,在家属院不算什么秘密。
知道的人多了了,自然就传到了于兴民还有于家人耳朵里。
不过都不是什么好话。
有些人实在看不惯他们拿女儿不当人,平时懒得搭理,但逮着机会也不介意嘲讽几句,闺女搬家了都不知道,这父母当的,太失败了。
加上于红莲结婚后,就三天回门回了一次娘家,之后再没回来过。
家属院的人都心明镜似的,这娘家要是好,闺女能不回来?
于红莲去服装厂上班的事,于兴民也听说了。
家属院有在服装厂上班的,时间长自然就知道了。
但工作怎么来的他并不清楚。
“走了。”姜凤贤催促了一句,要到点了,赶紧走吧。
曹永年扫了一眼,将扭过脸去的于兴民,背着手走了。
“呵呵,”这时一个秃顶的男人讥笑道:“老于,刚才看见你亲家咋不说话呢?不认识啦?”
于兴民转过脸来,“我说啥呀,人家都不理睬咱,何必上杆子自讨没趣。”
刚才弄的他好没脸面。
有和他关系不错的,就替他打圆场,“可不是,没瞧曹大队长刚才斜着眼睛看人。”
“都要退休了,还这么牛气!”这人语气里带着不屑。
“人家退休了还有一帮徒弟呢,咋不牛气?你们在这说酸话,还不是因为想巴结人家巴结不上!”
“老曹人不错,他平时很少看不起人,你自己干了啥自己不知道?还怪人家冷脸子!”
于兴民被挖苦的,老脸都涨红了,恼怒道:“我干啥了?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谁家不这样?你们是站着说话不腰疼!他曹永年看不看得起我能咋地?我又不想巴结他!”
说完甩头就走了。
“嘿,这人,还急眼了。”
“就这德行,甭搭理他!”
于兴民怒气冲冲的回到家,进门还没坐下,就被小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