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4 章 。

作品:《你好,神秘法医[福尔摩斯]

    第94章。


    Chapter94


    一颗牙齿,被卡在焚化炉的地面沟槽中。


    麦考夫将它捡了起来。发现这颗牙齿没有牙根,还粘连着少量金属。


    “我记得您提过,布朗佩戴的假牙取材人类真牙,是这一颗吗?”


    莫伦细看,这是一颗磨牙,与给布朗尸检时发现的假牙一模一样。


    “应该就是它。盗尸者没有谨慎到清除所有痕迹。”


    以现在的火化焚烧技术,70kg的死者火化后,骨灰加残骨不足2kg。


    两人从头到尾观察火化炉的地面,仍能发现地面有零星的骨灰残余。但没有骨骼碎片被留下,都被清走了。


    唯一证明炉内烧过布朗遗体的证据,只有一颗他曾经佩戴的假牙。


    这不免令人疑惑,为什么盗尸者要以这种手段对待布朗的遗体?动机是什么?


    求财的话,骨灰远不如霉尸值钱。


    盗尸者只为亲手烧了布朗的遗体?


    并且冒着被发现的风险,在火葬场等待焚烧炉冷却后,再进入内部清理打扫。


    其实,盗尸者压根不用做这些小动作,只需耐心等到明天,火葬场会按照订单时间火化布朗。


    是什么样的情感驱动,让这个团伙必须执着于亲自动手火化?


    莫伦捏着这颗假牙,想到远在大洋彼岸的捕梦社纽约据点。


    侦探肖恩追查一条人鱼,查到了火灾后的捕梦社附近,当夜他因为花生过敏而死。


    人鱼的存在,听起来很荒谬。


    侦探死在日常过敏的食物上,听起来也很荒谬。


    伦敦的盗尸者们冒险又费力地烧掉一具本就准备火化的尸体,而且清扫焚化炉骨灰,听起来更加荒谬。


    当荒谬接二连三地出现,它只是巧合吗?


    莫伦没在焚化炉里详说猜想。检查完毕,不必多停留,先离开。


    她对如今的火化技术挺感兴趣,但对设备的质量持一丝保留态度。


    万一金属零件因前期的高温影响变形,这会入口的合金门恰好不小心卡住了,持续几小时无法正常开门呢?


    莫伦:“走吧,出去再说。”


    麦考夫站在


    炉内最深处,转身望向入口处。


    炉子尽头距离入口其实不远,只有短短五米,可以看清警探葛莱森的神色。


    不过,身处尸体焚烧炉内,客观的空间距离难免被心理感觉影响。


    环视炉壁石砖,粗糙不平的砖块表面密布着一个个细小孔洞。


    几乎每个孔洞都附着骨灰,它们来自不同死尸,无声地诉说着尸体被烈火吞噬化作粉末的全过程。


    这让焚烧炉里外的短短五米变成了一道天堑,隔开了生与死。


    麦考夫不觉得恐惧,正因理智,更知道不必多逗留。


    他还没疯狂到迫不及待地去享受两人一起被关在焚化炉里的滋味。


    “还需查一查隔壁的炉子。”


    麦考夫说:“确认盗尸者是否先进行分尸,再分炉焚烧。”


    莫伦点头,并不认为这是多此一举。


    盗尸者这样做的可能性不大,但不检查就不可以百分百下定论。


    进入隔壁焚化炉,确定地面不存在多余的骨灰。


    看来盗尸者并非荒谬到底,没有先分尸再分炉焚烧的疯狂行为。


    这次入炉搜查,获得真牙制作的假牙一枚。


    由此推测布兰的霉尸是今天凌晨两点后,在火葬场内的焚化炉被烧成灰烬。


    今天凌晨两点左右开始下雨,门卫室的佩奇、贾斯丁没能发现烟囱冒出黑烟。


    为什么围墙四周没有发现盗尸者离开的足印?


    除了盗尸者团伙有飞檐走壁的特殊技能,更大概率是这个团伙在早晨七点前后,趁门卫们前往太平间之际,直接从正门离开火葬场。


    卡恩斯瞧着假牙与未完全扫干净的骨灰,只能接受这一串推论,很离谱但最接近事实。


    他不禁发问:“那群盗尸贼为什么要这样做?”


    莫伦:“以下只是我的个人推测。这群人是冲着霉尸来的,想获得的却不是躯体,而是被火化后的残骸。基督教中提倡土葬,别的宗教却不一样。不知您有没有听过佛教中的舍利子一说?”


    卡恩斯摇头。


    莫伦简述舍利子的来历,相传最早来自释迦牟尼圆寂后火化其遗体,所得的结晶体。后来,历代佛家高僧火化后,也有机会出现类似遗骨。


    卡恩斯


    恍然:“布朗不是佛教高僧,但他的尸体很特殊,发生霉变,全身长出白毛。


    盗尸团伙盯上了霉尸,认为烧了这种特别尸体,也许会出现类似舍利子的特殊物品。


    莫伦点点头,“不错,我认为盗尸的动机与这个方向有关。


    麦考夫立刻明白这样推测的起因。


    焚尸取宝很离谱,与侦探肖恩接近捕梦社后,身上发生的事件一样荒诞。


    杀死布朗的凶手匡茨,是叛出捕梦社的外围成员。


    游乐园杀手事件闹得沸沸扬扬,传到美国之后,不可能不被捕梦社核心成员察觉。


    捕梦社了解案情动态,就会注意到布朗的尸体发生特殊霉变。


    照此一来,火葬场盗尸团伙与捕梦社之间很可能有某种关联。


    更深的推测没必要告知卡恩斯。


    麦考夫注意到另一点:“操作火化炉需要一定的技术吧?如果是新手,能把尸体一次性焚烧到位吗?


    “新手做不到,这活得练。


    卡恩斯采用的焚化炉谈不上高精尖设备,但没经验的新人也玩不转。


    福尔摩斯先生的这句话提醒他了。


    火化尸体时加多少燃料、分几次添加、什么时候熄火等等,这些事都有讲究。


    卡恩斯:“能把尸体烧得干净,盗尸团伙里必有精通焚烧的人。这样讲的话,嗯……


    麦考夫瞧着卡恩斯犹疑的神色:


    “您是想起昨夜在酒吧遇到什么可疑人士?


    卡恩斯:“不是可疑,我是感到奇怪。从火葬场的情况看,盗尸团伙很专业。但回想昨夜与我聊天的几个陌生人,他们看起来却都不怎么精明。


    盗尸团伙的行为堪称猖狂。


    不仅潜入偷尸,卡点精准,而且还把火葬场的作用利用到极致,直接在这里烧尸。


    就像是一伙盗贼入室打劫,居然使用了失主家的厨房与食材,烧菜做饭,大吃一顿。


    昨夜,卡恩斯在酒吧与一些陌生人聊天,那些人不似有类似胆大包天的性格。


    卡恩斯努力回忆谁可能是盗走他钥匙的小偷,想到可能有作案时间的三个男人。


    记不清三人具体长相,只能描述大概外形,而听口音他们都是伦敦本地人。


    莫伦取出速写本画出三人的肖像让卡恩斯确认“您看看有哪里需要改动?”


    卡恩斯:“这个人鼻子再塌一点那个人有些地中海秃顶还有……”


    修修改改有了三幅相似素描图。


    卡恩斯不能保证这是三人的真实相貌他可能记错一些细节。


    莫伦将素描图递给葛莱森警探“制作副本试着找一找图上的人。”


    话是这样说但有心理准备。


    即便画中人偷配了火葬场钥匙却不一定是盗尸者。


    不得不提防这是一种转移视线的手段。


    盗尸团伙雇佣伦敦本地小偷把火葬场的钥匙倒模搞到手。


    如果警方盯着本地小偷调查不管是不是能抓到人都让盗尸团伙有了脱身的时间差。


    葛莱森收好肖像图而今天对火葬场的调查远未结束。


    接下来要一英寸一英寸地搜查事发地从太平间、围墙、客户接待处等都要查一遍。


    哪怕门卫贾斯丁与佩奇自称检查过了没有找到更多线索


    从11:40开始勘验期间吃了顿简餐一直查证到下午16:50没有更多收获。


    没有脚印、没有奇怪指纹、没有可疑物件盗尸团伙非常专业地没留下痕迹。


    想要抓住这个专业团伙仅凭手头的线索远远不够无法定位其行踪。


    卡恩斯考虑要怎么向布里安解释她弟弟的尸体是如何被人盗走焚毁。


    苏格兰场开始寻找画像上的三个男人而更多的线索何时出现恐怕只能交给运气。


    麦考夫回到蓓尔美尔街。


    坐在起居室的沙发上凝望着莫伦今天赠送的小苍兰。他不由自主地伸出手轻轻抚摸花瓣。


    奶油黄的小苍兰花香自带了几缕水果甜。恰如它的花语能够给人以幸福的感觉。


    他不免回想白天的火葬场之行。


    盗尸团伙的行事是很荒谬而在某些瞬间自己的思维是否也感性到荒谬了?


    不然怎么可能在焚烧人类尸体的砖炉中冒出自己与莫伦的骨灰混合在一起就不会孤单的离谱念头。


    “噼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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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壁炉里响起柴火爆裂声。


    麦考夫仿佛感觉到火苗灼伤指尖迅速收回抚摸花瓣的手指。


    倏然起身走向书房翻出人皮书。


    封面《欧美爱情故事集》的字迹依旧但内页的故事文字都消失不见。


    这就像是一颗结构不明的不定时炸.弹说不定哪天就爆.炸把任务者的生命永远留在梦境世界。


    谁也无法保证他与莫伦的下轮通关任务中不会发生目标冲突。


    因此还是让理智多一些不要逾越某条界限。


    他怕自制力抵不过感情用事做出错误的选择。


    *


    *


    翌日周一。


    晚餐后麦考夫前往花园街6号拜访莫伦告知她一个消息。


    “今天接了临时任务我明天上午出发去纽约。”


    麦考夫说:“刚好我先一步去探路实地接触捕梦社的纽约分部废弃据点。”


    莫伦略感诧异之前两人谈论过十二月下旬去美国调查的计划而明天就走比原计划提前半个月。


    是赶巧地白厅临时委派给麦考夫某个出国任务?


    还是他本人主动申请外勤顺路想要先一步抵达纽约?


    因为昨日的火葬场盗尸者吗?


    在伦敦难查捕梦社的踪迹不如直接抄底这伙人的老巢?


    还是有别的原因?


    比如给过热的心降一降温。


    莫伦可没忘记昨天是麦考夫先动的手。


    他使用了一招无声胜有声才让自己主动开口邀请一同前往火葬场。


    推论只是推论。


    莫伦不动声色地说:“辛苦您了。抱歉我无法提前动身与您一同前往纽约。这两周期末考核我必须留在伦敦。”


    麦考夫毫不在意地微笑:


    “您完全不用致歉这次是赶巧让我能借工作之便提前去纽约。您安心考试等放假后再按照原定的计划出行


    “好我们之后纽约汇合。”


    莫伦又一本正经地反问:“您应该不会冲动行事做孤胆英雄独自深入敌营吧?等我到纽约时徒留一则您失踪的消息给我吧?”


    麦考夫笑了:“我在您心


    中的形象,已经沦落到这种地步?请放心,我会等候在纽约港,亲自为您接船。”


    “那就说定了。”


    莫伦:“祝您一路平安。”


    “借您吉言。”


    麦考夫站了起来。今夜,他不该有迟迟不愿离去的情绪,准备立刻告辞。


    莫伦却叫住对方:“稍等,有一个小玩意给您。”


    上楼,取来小物件。


    打开绸缎,露出一枚镶嵌着海蓝宝石的领针。


    莫伦:“给您的圣诞礼物。据说海蓝宝石能庇佑出海安全,现在您要跨洋远航,就提前让它陪伴您。您应该不会介意,我来不及对它进行精美包装吧?”


    麦考夫看着别具设计感的海浪领针,不免一愣,这是意料之外的礼物。


    迅速回神致谢:“谢谢,它非常精致。不用在意包装之类的小事,那完全不值一提。”


    说着,他准备伸手去接,但手心只被塞了那块包装用的绸缎。


    下一秒,却见莫伦突然向前靠近一步。


    两人相距不到半米。


    莫伦左手轻轻捏住麦考夫的衣领,右手拿着领针在他的领口附近比划。


    她神色自若,似乎只是单纯地观察领针的颜色造型与福尔摩斯先生是否相配。


    麦考夫却觉得蓦地被人扼住了命运的咽喉。


    他的衣领上被施加的力道明明轻到微不足道,却让他呼吸紧张,心跳加速,不知该往哪看才妥当。


    抬眸,是近在咫尺的一张脸。莫伦的睫毛又长又密,似蝶翼般轻颤。


    垂眸,是距离更近的那双手。


    莫伦的手指修长。只差两三厘米,她的指尖就能触碰自己的颈部皮肤、喉结、甚至是打开第一颗衣领纽扣。


    不!住脑!


    麦考夫强迫自己停止发散思维。再想下去就危险了,联想力太好是一种错误。


    此时,莫伦却退后一步,把领针放到麦考夫掌心。


    她坦然地自夸:“不愧是我,设计的样式不错,从颜色到款式,它都与您很搭。”


    莫伦又说:“您不必着急回礼。我应该会在圣诞夜晚上到达纽约,您接我的那天再把圣诞礼物给我就好。给我礼物,而不是您失踪的消息,多么好的安排。您认为呢?”


    作者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