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第 44 章
作品:《八十年代大力虎娃》 目送李老二两口子消失在路的尽头,林小霞回过神来,叹一口气,道:
“唉,真是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
“时间也不早了,虎妞,走,回家了。”林小霞收拾绣布绣线,冲虎妞喊道。
“幺婶不再坐会儿…”二伯娘挽留。
“不坐了,都在坐了一下午,大山也快到家,该回家准备晚饭了…”
“在我家吃得了,等会儿叫幺叔过来一块吃…”
虎妞小跑着来到林小霞身旁,林小霞说:“别留了,都是自家的,天天过来,哪好意思天天在你家吃。”
出了二伯娘家院门,二伯娘喊道:“虎妞明天再来玩啊,来跟玲玲玩啊。”
“好。”虎妞答应了,二伯娘家挺好玩的,可惜不是小孩子玩,只能大人玩。
几步路的功夫回到家里,虎妞坐在院子里,林小霞则到灶房忙活晚饭。
虎妞目光望向院门口,她在等着鸡回笼,天一亮鸡就跑出去,到天黑的时候才慢慢回来。
每天必数鸡,生怕哪一天鸡少了一只两只,这些可全是她的口粮。
想着鲜香嫩滑的鸡肉,舔舔嘴巴。
风吹动树叶哗哗作响,闷热的一天,总算有点凉气。
“咯…”
虎妞听到鸡叫,来了精神。
首先登场的是神气活现的大公鸡,一头红得滴血的鸡冠,溜长的尾巴,红黑相间的羽毛,进了院子,还不忘回头冲着后头的队伍叫一声。
其次是一只小母鸡,相比大公鸡个头小了许多,但虎妞更心水的还是小母鸡,小母鸡不仅能吃肉,还能下蛋。
像例行公事一般,大公鸡冲虎妞“咯”了一声,屁股一扭一扭地往后院走去。
一共有6只鸡,其中一只母鸡每天回来得最晚,不紧不慢的,虎妞都想出去给它捉回来,生怕它丢了,或者被其他两脚兽悄摸的捉了去宰吃。
虎妞探头探脑的望向灶房,见林小霞没有注意自己,一溜烟的向着堂屋跑去。
堂屋有梯子,慢慢顺着梯子爬到楼上,楼上专门放有苞米,土豆等粮食。
她的目标就是苞米,小心翼翼地剥下一小把苞米,悄摸的来到后院。
“咯咯咯…”嘴里轻唤着。
一只小母鸡钻出来,望着虎妞。
虎妞把苞米放在地上,小母鸡啄食着,大公鸡也想吃,却被虎妞毫不留情的一巴掌糊去。
“你不下蛋,不能吃。”冷漠无情对着大公鸡。
“多吃点,吃饱饱的。”转脸却温柔似水对着小母鸡。
[虎妞呢?怎么没见她人?]牛大山进山回来,今天没有捕到野物,带了一捆柴回来,进山不走空,手里总会拿点东西回来。
“在后院喂鸡呢。”
牛大山听罢,瞅了一眼,还真是,一个人对着鸡嘀嘀咕咕着什么,仔细一听,顿时哭笑不得。
“大山,来烧火。”
小母鸡啄完地上的苞米粒,虎妞趁机伸手摸了摸它的肚子,鼓鼓囊囊的,食囊里粒粒分明的苞米粒,满意地点点头。
“回去吧,晚上乖乖睡觉,明天记得下蛋。”推着小母鸡往鸡笼里走。
大公鸡还在后院游荡,虎妞踢踏着脚步,跟在大公鸡后面。
“咯咯咯…”大公鸡回头,见虎妞跟着,一惊,两只脚迈得快的很。
“跑什么?我现在不吃你。”就是想要你屁股上的一根毛。
软的不行,来硬的,虎妞突然发力,猛扑过去誓要逮到大公鸡。
“咯咯咯…”大公鸡扑棱着翅膀飞逃。
却逃不出虎妞的手心,扑在苞米杆上捉住大公鸡,苞米杆簌簌地往一旁倒去。
“捉到你…”了。
虎妞掐着大公鸡,愣愣地抬眸望去,苞米杆后面藏着一个人。
“嘘!”那人手指轻轻竖在嘴边示,示意不要出声。
“你是谁?”虎妞不动声色地慢慢往后退。
“我知道你,你叫虎妞是不是?”那人没有说,反而叫起了虎妞的名字。
“你是谁?”虎妞依旧问话。
“我是寨子里的人,你爸爸妈妈都认识我的。”那人左右言它,依旧没有说自己的名字。
“我不认识,你是谁,不说,我喊!”虎妞看得出来,眼前的两脚兽并没有伤害自己的意思,可保持安全距离是必须的。
“小妹妹,别喊,我叫李艳红。”李艳红生怕虎妞嗷一嗓子,那她功夫全白费了。
李艳红?
这个名字有点熟悉,似乎在哪里听到过。
虎妞回忆着,脑中灵光一闪,指着李艳红说:“你就是二伯娘说的李艳红?”
李艳红尴尬地扯扯嘴,说:“应该是的。”毕竟寨子里就她一个李艳红。
虎妞睁大了眼睛,从上到下,仔仔细细的看着。
这就是李艳红啊。
可是,关自己什么事啊?
“你不回家,为什么藏在这里?”
“我等会就回去。”李艳红蹲下,小腿被抽得一道道红痕,蹲着要舒服些。
“火车是什么?”虎妞抱着大公鸡,二伯娘说了许多,脑子里迷迷瞪瞪,可火车她是记得的,认识火,是火组成的车吗?车又是什么?
“你见过火车了?”
李艳红望着虎妞满是好奇的脸,摇摇脑袋,说:“我没见过火车。”
“嘁,那二伯娘还说你上火车了,说谎要长长鼻子…”
“你为什么要去远的地方,这里不好吗?”虎妞揉着鸡冠,好奇地问。
“虎妞,外面的世界很精彩,比寨子里一潭死水要快活得多,人们穿着光鲜亮丽的衣裳,有着体面的工作,挣着大把的钱,走南闯北,认识有趣的人,他们不必一年到头的面朝黄土背朝天,不会墨守成规地守在一方天地…”李艳红说着这些时,脸上充满憧憬又向往。
虎妞摇摇头,她听不懂,她觉得寨子里的生活已经很精彩了。
“寨子里的人,有些一辈子也没离开过,去的最远的地方不过是镇子上,从这里到镇上就是他们一生所待的地…”
“我不要这样,我要出去看看,看看书上所说的世界是不是真的那么繁华,是不是真的那么好,我没有见过戈壁大漠的长河落日,没有见草原的深远辽阔,没有见过滚滚长江,更没见过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的浪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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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妞听得直犯迷糊,却依然能体会到李艳红说的词很美。
“这在深市吗?”
“不在深市,深市有通向它们的门票。”
“可你爸爸妈妈很着急,他们不想让你去深市…”
李艳红神秘一笑,伸手想摸摸虎妞的光头,虎妞却退了几步。
“他们会让我去的。”说得异常坚定。
“啊?”虎妞望着李艳红手臂上露出来的红痕,她认得出来,这是被抽的。
“你不疼吗?”
“疼。”李艳红点点头,比起这点疼,一生困在寨子里,会更疼,更遗憾终生。
她要出去闯一闯,一辈子窝在这里,一眼望得到头的人生,平静得泛不起一丝波澜,想想就窒息的可怕。
会念完高中,拼命考上大学,她没有资本,唯一能拿得出手的只有那颗会念书的脑袋。
她很明白,不管是念完高中还是念完大学,爹妈总会让自己回来,回到寨子里,回到镇上,找份面上有光的工作,嫁人生子。
现在,她要挣脱束缚,告诉爹妈自己是不可控的,不会按照他们安排的路进行下去。
或许在旁人看来是大逆不道,说自己挑的路是错的,说是异想天开,可她想要为自己痛痛快快地活一次,就算撞的头破血流,也甘之如饴。
“虎妞,记得好好念书,念书才有无限可能,才有能力去到你想去的任何地方,做你想做的任何事。”
“真的能做任何事?”虎妞追问,她想大野猫回来,想看到大野猫,想让大野猫跟她一块住进屋里,不必吹风淋雨,天天忧愁食物来源。
“好好念书有机会,不念书…”李艳红顿了顿,缓缓道:“机会渺茫,看不到希望。”
虎妞若有所思的点点头。
“虎妞,吃饭了!”林小霞在前院里唤。
虎妞扭头,抱着公鸡,丢进鸡笼里,再想不起来自己追鸡的目的是为了拔它的羽毛。
“哎,别跟你爸爸妈妈说我藏在这里。”李艳红小声。
虎妞没说话,只定定地看一眼李艳红,微不可察地点下头。
等虎妞走后,李艳红并没有注意到虎妞点头了,回望一眼身后的土坎,小心的拿苞米杆垫着,爬上土坡,身影消失。
石桌上已摆好饭菜,虎妞瞟一眼,没有肉,就一盘炒鸡蛋入眼。
“没肉?”
“哪能天天吃肉,家里的肉不多了,省着点,快吃吧。”林小霞说着,给虎妞夹了一筷子鸡蛋。
虎妞望着碗里的鸡蛋,深深地叹一口气,想吃肉,还是得看自己。
没肉的饭菜,虎妞依旧吃了两大海碗,要不是林小霞怕撑着肚子,给拦下来,三碗也是吃得下的。
凉风习习,吹干身上粘腻的汗渍,天边鸟儿一群群飞过,飞入群山中。
寨子里时不时的响起小孩子叽啦叫唤,大人的吼声。
虎妞看着洗碗筷的林小霞,磨刀的牛大山,站起身,宣布:
“我要念书!”
林小霞抬起头来,跟牛大山对视一眼,问:
“你想去念书?”
虎妞很肯定地点点头,念书就能见到大野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