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第十四封信
作品:《戴着镣铐舞蹈》 真真:
见信如晤。
新年好!我写下这几个字的时候是除夕晚上的十点半,外面鞭炮声震天响,还有“砰砰砰”在天上炸开来的烟花,绚烂得要命。
在给你写信之前我刚刚写完了《墙》的最后一章,30万字整凑个圆满,整整三年零十个月。写完整篇小说的最后一个字,写完结尾的落款时间“1998年1月27日”,我突然感觉到一种巨大的空虚,觉得自己的少女时代仿佛都落幕了。虽然我其实早就不再是少女,但那一瞬间我突然顿悟:我少女时代做了这么多年的那么宏伟的、盛大的、漫烂的梦,到今天,到此时此刻就这样彻底地结束了。
不知道你在处女作最终完成的那天是否会有同样的感受?从十二三岁就心心念念要写成功一本长篇小说,整个少女时代都沉浸在数不尽的幻想和对自己未完的处女作的畅想之中,到此刻终于大功告成,心里当然有对漫漫长征终于走完的喜悦、对胜利的喜悦,但更多的却是对一场漫长的、瑰丽的梦落幕的怅然。我想,我以后一定还会继续写作,但可能再也不会有创作《墙》时的这份心情,那种青涩的,对第一次的跃跃欲试,对第一次的小心翼翼,对第一次的畏难但又对“它”未来无限可能的期待,这样的心情,简直像夏娃和亚当偷吃下伊甸园的禁果时的心情,以后再也不会有了。
古人讲“欲买桂花同载酒,终不似少年游”,十几岁初读时不懂这句话的意思,现在忽然就明白了,我此时此刻的心情大抵亦是如此。
我仔细考虑过你的建议,我也觉得如果结局改成阿比盖尔把所有收集到的故事汇编成书,遇到贵人成功出版自己的著作并一夜成名,最后成功摆脱贫困、实现梦想,《墙》更有可能被出版社看中,毕竟人们总是更喜欢喜剧结局。但可能是骨子里的叛逆在作祟,我考虑了很久,最后还是决定按照我最初设想的结局来:
阿比盖尔终于把听来的好故事写成书,他把所有的积蓄都花在了买纸笔上,没钱乘巴士,只好抱着厚厚一沓稿纸走路去最近的出版社投稿。在离出版社只剩一条街的地方,已经能隐隐约约看见出版社建筑的尖顶,这时阿比盖尔忽然被飞驰而过的小轿车撞飞。四散的稿纸飞舞着飘落在血泊里,稿纸上的雪白和工整字迹逐渐被血色淹过,再看不出原来的样子。
我设想过很多个版本的全文的最后一句话,结果最后一个也没用上,写到最后我的笔仿佛不再受我自己的控制,仿佛这部小说在一瞬间有了自己的灵魂一样。我称之为“作品之灵”的驱使,就在这样不听我使唤、自顾自发展的剧情的驱使下,我写下了《墙》这篇整整三十万字的处女作的最后一句话:
“总之,阿比盖尔·道格拉斯的一生就这样结束了。”
写完这句话以后我坐在书桌前发了整整一个钟头的呆,连春华进来叫我出去放烟花都没听见。我第一次开始思考自己为什么要给阿比盖尔安排这样一个悲剧的、戛然而止的,甚至可以算得上荒谬滑稽的结局。之前我只是顺从一闪而过的灵感的指引,本能地觉得这个结局更适合阿比盖尔,从来没有仔细思考过自己为什么会这么想。
我想了很久,觉得可能别说《墙》里的其他人物,连我自己都不相信阿比盖尔真的会成功,因为看呐——阿比盖尔虽然是大学生,但他上的只是会识字的人都能上的社区大学,而且他学的专业是天文而不是文学,更何况他刚读到大学二年级就因为没钱支付学费而辍学了,他完全没有接受过文学方面的教育,几乎不可能写出什么一鸣惊人的作品。而他作品的内容,几乎全是穷人诉说苦难的故事,有钱买得起小说的人怎么会喜欢看穷人的牢骚呢?这几乎注定了他就算抵达了出版社,也一定会被编辑们拒之门外。
但如果结局只是这样,那就太寡淡乏味了,阿比盖尔这个角色也就褪色一般失去了他应有的魅力。所以我选择让他死在离出版社最近的那条街,心里满怀期待的,读到此处的读者心中也对他是否能成功得到出版社认可这一悬念充满好奇的,让他戏剧化地死在一场意外的车祸中。
至少死在这一刻,死在敲响出版社大门前的那一刻,阿比盖尔仍然是那个为了心中的理想为之不顾一切地努力,不顾他人的嘲笑和鄙夷的目光,不顾生活的窘迫、身体上的病痛,只要死在出版社大门之外,他就仍然是那个为了理想而战斗,为理想而牺牲的“英雄”——而不是一个怀才不遇,落魄终生的流浪汉。
最后也只能用干巴巴一句“总之,阿比盖尔·道格拉斯的一生就这样结束了”作尾,再找不到其它话可以来描述他了。
想到这里的时候我忽然醒悟:我的命运又会和阿比盖尔有什么不同呢?我和阿比盖尔一样贫穷,一样出生不幸,甚至比阿比盖尔更早就辍学了,一样的热爱创作却郁郁不得志,我的结局是不是也注定和阿比盖尔的雷同呢?我忽然意识到自己在塑造阿比盖尔这个人物的时候,原来我真正想写的其实是我自己。
真真,说实在的,我现在已经不太对《墙》能够真的出版抱以希望了,我一直没好意思告诉你,其实从前年春天到现在我一直在给各地不同的出版社投稿,一共投了二十家,全部被拒稿了。虽然之后我一定还会继续努力地投稿,但我内心深处其实已经快要放弃自己的作家梦了。
春华劝我说不可能第一部作品就名声大噪的,历史上多的是怀才不遇的文人,让我坚持下去,坚持写作,坚持努力,只要不放弃总有一天能实现梦想的。我接受了他这个说法,倒不是因为被春华的这番说辞所打动,而是因为在接连投稿失败的沮丧之后,我再次提起笔来的时候,发现自己仍然热爱着创作,我的创作热情并没有因为作品无法出版而轻易熄灭。我想,虽然作家梦可能这辈子也实现不了,至少从现在看来怎么也是遥遥无期,但至少我依然在写,依然坚持写到今天圆满地完成了我自己心目中最好的处女作,并且准备永远地写下去。现在的我并没有和少女时候所期待的长大后的自己大相径庭,我仍然坚定地走在为自己设想好的道路上,既然这样,那我就没有失败,今天顺利完成《墙》的写作的我就是成功的。我没有失败。
讲到春华,真真,你知道我现在在哪里边给你写信,边欣赏窗外炸开的烟花吗?我现在不在羊城的小出租屋里,我在春华的老家,南方的一座村庄,春华想跟我订婚,所以把我带来了这里。
春华和家里人的关系其实也算不上太好,今年春节他的兄弟姐妹甚至没有到齐,有一个哥哥一个妹妹没回家在外打工,春华说和他们已经五六年没有联系了。春华的母亲在他十三岁时走夜路跌河里淹死了,父亲给他娶了个后妈,不指望后妈能怎么样,但我13号就来这里了,三天里他父亲跟春华说过的话不超过十句。
冷漠,我只感觉到这个家庭非常冷漠,不止做父亲和做后妈的对孩子们很冷漠,兄弟姐妹之间也很冷漠。好像他们不是因为亲情的纽带才在新春佳节聚集在一间屋子里,而是因为什么约定俗成的任务,用春华的话说,就像他去网吧打游戏,游戏里的角色因为同一个系统颁布的任务聚集在一起一样。
待在这个屋子里让我觉得非常难受,特别是坐在一张桌子上吃饭的时候,春华的兄弟姐妹还特别的多,再加上后妈带来的两个孩子,圆桌上满满当当坐了十个人。这么多人坐在一起,又是春节这样的喜庆日子,明明应该是热热闹闹的,然而大家面对面地坐着却几乎不说话,每个人都在机械地进食,就好像一圈没有表情、按照系统设定一次又一次举筷子的机器人。春华的后妈做饭其实挺好吃的,色香味俱全,明明热腾腾、香喷喷的饭菜吞进喉咙里,却觉得好像变成了一块冰冷的石头在我胃里来回翻滚,令人作呕。
这种厌恶让我更加佩服春华了,这样的家庭居然能够诞生出这样一个温柔、纯善的孩子,可见他的本性是多么的纯白啊!
我是不是没跟你讲过我和春华的初遇?
快三年前的事情了,那时候我还太年轻,刚到羊城人生地不熟的,找工作处处碰壁。好不容易遇到一个愿意给我介绍工作的“好心人”,结果是个骗子,也是我那时候太傻,身上仅剩的积蓄全部被骗了个精光,连吃饭钱都没有了。
那时候真是想死的心都有了,抱着脑袋一屁股坐在马路牙子上哭,悲哀自己的命运,痛恨自己的愚蠢,迷茫自己的前路。
差不多哭完的时候听见前面传来小孩子的笑声,特别神奇,前一秒我还在想实在活不下去干脆死了算了,下一秒听到小朋友稚嫩的、鲜活的、像初春的新芽一样明媚的欢笑,忽然我就不想死了。
我抬起模糊泪眼的时候,就看见二十米开外的地方支着一个水果摊,不知道是不是水果销路不好,还顺带卖气球。五颜六色、各式各样的气球系在摆水果的折叠塑料桌的桌腿上,被风吹得挤挤挨挨,活泼地推来攘去。水果摊主大概为了哄小孩,鼻子上戴着圆圆的红色小丑鼻子,他胳肢窝里夹着打气筒,笑眯眯给面前三四个兴奋得脸都红了的小朋友扎气球。我因为流眼泪没太看清楚,好像用橙色的气球扎了只小狗。
小朋友的笑声,水果摊主滑稽的小丑鼻子,还有橙色的小狗气球,这些司空见惯的、美好的东西拯救了我当时悲伤到极点的心情。
等我平复心情,爬起来准备在天黑前再试试看找工作的时候,就看见那个水果摊主,也就是春华,他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到了我面前,左手捏着一只画着笑脸黄色气球,右手手端着一个一次性塑料杯。塑料杯里塞满了削好的水果丁,有桃子、苹果、梨,果肉五颜六色的,装在透明的塑料杯里出奇的好看。他说他早就看见我在路边哭,没敢过来打扰我,请我吃水果杯,又送我笑脸气球,说希望我能有好心情。大概怕我不好意思收,还特意告诉我这些水果丁都是坏了的水果上切下来的,本来就卖不出去。
春华是不是特别温柔?这是我最喜欢他的地方,所以来这里之前我真的很难想象他的家人会这么冷漠,这么的令人生厌。
不过这座村庄是美的,在春华家待不下去的时候,我会拉着他出去走走。冬日的村庄别有一番景致,干枯的香樟树、水杉,还有许多我叫不出名字的树木,它们干枯的枝桠错落交叉在一起,不觉得萧条,反而感觉到一种别样的凌乱的美。我觉得最美的还要数村庄里的小水沟,春华家门前就有一条,用来洗衣服、洗菜。昨天清晨我和春华出门逛的时候,正好是个大晴天,蓝天白云倒映在清澈的水沟里,水面被风吹得微晃。再加上旁边树枝草木的半遮半掩,小小的方寸之地反而有一种西湖、鄱阳湖都没有的梦幻之美,乍一看简直像一副油画一样。
还有声音,村庄里的声音也是特别的,不像城市的清晨那么安静,村庄的清晨有鸡鸭鹅零碎的啼鸣,还有时不时传来的狗叫,风吹过树梢的声音,人不小心踩到地上枯枝的声音。少了城市里汽车的轰鸣声,乡村里这些细碎的小声音更让人觉得内心安宁下来。
今年没有下雪,春华说要是下了雪更漂亮,我想象得到那会是怎样的一副美景。
这里和我从小长大的地方很像。你知道我父亲早逝,母亲改嫁,哥哥又远走他乡很多年没联系过了,因为家里这堆乱七八糟的事我很久没有回过老家了。我其实很喜欢乡村的风景,要不是这次春华带我回他家,我都快忘记了自己原来是如此地着迷着村庄的风景。这么一想我也不能太过苛责春华的家庭,至少他还有家可归不是吗?
对了,你之前问我为什么给这部小说取名叫《墙》,为什么要让阿比盖尔和讲故事的人中间隔着一面墙,除了遮掩彼此的身份,还有什么深意?之前回信的时候我说自己也没太想好,只是觉得取这个题目、这么安排情节很有意思,现在我想我已经想明白了。
高中语文老师邓老师曾经讲解过法国哲学家让保罗·萨特的一句名言,我特别喜欢,萨特说:“他人即地狱。”邓老师说这句话有三层意思:第一层,也是最表层的意思,即如果你不能正确对待他人,那么他人便是你的地狱;第二层,如果不能正确对待他人对你的判断,那么他人的判断就是你的地狱;第三层,如果你不能正确对待自己,那么你将会成为自己的地狱。
我非常喜欢这三层解读,特别是第二、第三层意思,让我有了很大的感悟。因此在创作时也带入了这一思想,阿比盖尔和讲故事人之间的墙,不只是物理意义上的墙,更指的是人与人心灵之间的那堵墙。别人无法理解阿比盖尔的怪异行为,同样的阿比盖尔也无法理解别人为什么不能理解自己,人永远无法理解他人。我始终觉得,无论什么时代,无论这个人是什么身份,无论贫富贵贱,萨特这句“他人即地狱”是适用于众生的。
意识到我究竟为什么以“墙”为题后,我也在不断地提醒自己,尽量不要做一个背负三重地狱的人,如果实在做不到,哪怕少背负一两重地狱也是好的。尤其是第三重地狱,哪怕我无法正确对待我的家人、我的恋人,哪怕我无法接受出版社的编辑们不约而同地拒绝了我自认为还不错的处女作,但至少我要能够完整地接纳我自己,接纳这个不完美却也熠熠生辉的自己,就像阿比盖尔那样。无论发生什么,我都得好好地爱自己,至少至少,我不能成为自己的地狱。
真真,不知道等你完成处女作的那一天会是怎样的情景?我想,无论别人如何评价我们的作品,只要我们还热爱写作,只要我们还在坚持,胜利女神就是站在我们这边的。祝你我都能坚定地走在理想的道路上。
好了,再过几分钟就零点了,我该去放鞭炮守岁了,春华已经来叫我好几次了。这封信就写到这里,虽然你收到信的时候可能春节已经过了,但我还是得再说一声:真真,新年快乐!
祝你天天开心。
秋实
1999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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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孝贤合上信纸,塞回信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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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旁边给他处理伤口的小护士絮絮叨叨地埋怨:“警察同志,侬好别看东西了,动来动去药都上不上去。侬是不是工作特忙了没空锻炼啊?那个病人刚做好手术躺床上十几天了,手上没什么力气的,侬还躲不过去。”
何春华拳头砸过来的时候孔孝贤是躲开了的,没想到何春华因为住院好多天没剪指甲,大拇指指甲在孔孝贤的颧骨上划了道口子。大拇指指骨估计也擦到了他的颧骨,搞得脸颊上又青又流血,把听到响声开门进来的医护吓了一大跳,幸好只是一点擦伤。
何春华伤得倒比他更重一点,拳头擦过孔孝贤的脸颊后没收住力,把孔孝贤坐的塑料凳子砸出了个窟窿,手背上扎进了好几块碎塑料片,全是血。
他正在孔孝贤对面的病房接受治疗,医院怕他再有过激行为,不敢再放他回原来的病房,特地给他空了一间病房出来,专门安排了医护。两间房间的门都开着,从孔孝贤的角度正好可以看见何春华,他低着头坐在病床上,像木头一样伸出受伤的左手,任由护士摆布。旁边还站着两个手里拿着镇静剂的医护,生怕他忽然又情绪激动。
孔孝贤冲何春华的方向怒了努嘴:“依这样子,还叫手上没力气?”
小护士闻言探头看了一眼,瑟缩着收回脑袋,估计是被何春华刚才打人的样子吓到了,声音都压低了:“真是疯子,右手都断了还要用左手打人,准备左手也不要啦?有什么事情非要打人嘛,真是搞不懂。”
收拾完院方来赔笑脸,意思孔孝贤自己反正也是警察,他自己回局里报案得了,团结医院刚送来好几位一起车祸的患者,忙着抢救,实在抽不开人陪他去派出所报案、做笔录。
何春华这时候也包扎好了,透过病房敞开的房门,能看见他一言不发地背对着所有人,面朝墙躺在病床上,右臂袖管空空荡荡,左手上包着厚厚的白色纱布。
没有人能从这个削瘦的、沉默的背影里知道他在想什么。
孔孝贤想起刚才读的那封信,很难想象孙依萍笔下那个会逗小孩子开心,会用气球和水果地安抚悲伤的陌生人,这么温柔纯良的人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算了,”他对院方领导说,“我不报案了,这件事就当没有发生过吧。麻烦你们好好治他两只手,何春华是案子非常重要的证人,希望他能早日康复。”
好未来毛巾厂厂长被杀案一定有什么别的隐情,何春华嘴里看来是暂时问不出来了,得找其它办法。
BB机收到老宋消息的时候他正准备离开医院,赶紧借了团结医院的座机接电话。电话那边信号又是断断续续的,老宋还是用“大哥大”打的电话:“小孔,不好意思啊,昨天晚上实在太忙了,来店里吃饭的客人要扑出来了,回去一沾床就睡着了,刚刚睡醒。昨天你是不是问我毛巾厂那个案子?怎么,还没破啊,你小子不行啊,一个这么年轻的女杀人犯也找不到?”
“老宋,”孔孝贤不自觉捏紧了话筒,问,“你当初是怎么判断出孙依萍是凶手的?表面上看根本找不到她的作案动机。”
老宋在电话那头支吾了一会儿,最后“害”了一声:“……反正我现在也不是警察了,没什么不能说的。小孔,我实话跟你说吧,当初我根本没有证据,我是凭直觉觉得那个姓孙的女人就是凶手。”
孔孝贤不禁吃了一惊:要知道老宋从警快三十年,错案率几乎为零,他向来宁愿破不了案也不会出现错案。在这个案子上居然在完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全靠直觉就断定孙依萍是嫌疑人,而且他一定很确定自己的判断,才会直接报上新闻发动群众的力量抓人。这可是读警校的时候老师告诉他们严令禁止的行为,要是被发现绝对算违规,说不定还会被告上法庭。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电话那头,老宋的声音因为信号不稳定显得有些失真,“年轻人,办案不能只靠教科书上那些死板的东西,案子是活的,你永远不知道你会遇到什么样的案子,面对什么样的嫌疑人,必要的时候你不得不违规。以前这些话我不能讲,现在我能告诉你了。你们小年轻可能都觉得我们老警察的经验、直觉不管用,破案还是得靠证据,其实真的是有用的,有的时候就是这么不讲道理,直觉就是比所谓的证据更准。小孔,你还记得那个杀夫案吗?当时我也没有证据,但我就觉得被害人的老婆是凶手。所有人都觉得那个女人一直被丈夫打,肯定不会有杀夫的勇气,但我一看见他老婆的眼睛,我心里就知道,就是她。最后人抓来一问,果然就是她,一点没错。”
孔孝贤记得这件案子,甚至记得那个凶手,那位农村妇女的名字叫范丽华。他也记得范丽华的眼睛,给当时刚刚从警校毕业的他几乎直击天灵盖的震撼。
“你有没有看过那个姓孙的女人失踪之前,离开医院时候的监控录像?”老宋告诉他,“我就是看了这段监控觉得她是凶手的。你注意一下录像的最后两秒钟,她回头朝摄像头的方向看了一眼,她是知道摄像头在那里的,那一眼就是故意给监控背后的人看的,那眼神真是,啧啧。”
挂电话前老宋突然说:“小孔,你知道范丽华入狱后怎么样吗?”
鉴于范丽华杀夫前被害人刚刚殴打完范丽华和她只有十岁的儿子,且被害人长期对范丽华实施家庭暴力,最后法院判决范丽华犯过失杀人罪,判无期徒刑。出于孔孝贤自己也说不明白的心情,范丽华刚入狱的时候他还去探视过一次,她的精神很好,甚至比在监狱外的时候还要好一些。后来他开始独立办案忙于工作,就没再见过范丽华。
“去年年底她在监狱里用吃饭的叉子自杀了,”老宋说,“被逼行凶的女性罪犯最后大多会走这条路,我建议你快点找到那个姓孙的女人。”
回警局后孔孝贤在证物袋里找到了那盒监控录像带,黑白画面拍得不太清楚,录像开始的第3秒,孙依萍出现在了摄像头里,她穿着一件黑色的羽绒服,深色长裤,留着长头发,盖住了大半个背部,人不高,看起来一米六左右,看得出来很年轻。她先是在团结医院门口的台阶上站了一会儿,因为是背对着摄像头,看不见她的表情。原地站了将近三分钟,她像重新上了发条的玩偶一样动了起来,以比正常人步速略快的速度走下台阶,沿着离开医院的路向远处走去。
快要走出监控画面的时候,就像老宋说的那样,孙依萍忽然地、非常突兀地转头看过来——老宋没有说错,孙依萍一定是知道监控摄像头就在这里,她就是故意看过来的。之前只能看到她的背影,这是整段录像孔孝贤第一次看到孙依萍的正脸,她长得很清秀,白白净净的,要是孔孝贤在平时见到这样一张脸,一定会在心里吹个口哨惊呼一声“美女”。
孙依萍看向摄像头以后停顿了大概有5秒钟,然后她忽然扯了扯嘴角,皮笑肉不笑地朝镜头笑了一下,转身消失在了监控画面外。
“咔嚓”一声录像机上跳出黑白雪花,录像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