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第 11 章
作品:《西行徒》 1.
澄州的冬天好像总是过得很快,起码在学校的日子是这样的。元旦晚会过后就是紧巴巴的期末考试,尽管分班的时候说是平行班,但一班二班的成绩还是要比其他班高上不少,于是都默认是火箭班。
有了这个称号,我们自已也大约油然而生一股使命感,个个都开始垂下头认真复习。
那几天的雪越来越大了,我看书看的眼睛酸的时候,也会抬起头往窗外看一眼。我们学校当年建成的时候就耗费大量资金,如今又历经几次修葺,红瓦白墙,特别好看。白雪把红瓦也全给覆盖住,悠悠往下飘,像是秋天的落叶,也像是春天的花。
我想着,要不了多久,我爸就要回来了,他去外面谈生意,尽管我不晓得具体是做什么的,但听他的秘书和司机告诉过我,他很有钱很有钱。
大雪几天不断,连我们老师都开始感叹,说来年肯定会是个丰年。我从外面收回目光,重新把眼神落在手中的书上,那是一本西班牙语讲义。
在小时候我爸就认识到走向国际的重要性,所以也重点培养我的英文能力,到现在,已经到了能够出国交流的水平,按照他的设想,毕业以后我也是要出国的。
英语对我而言已经不具难度,于是就开始开发我的第三语言,不知道为什么,我对西班牙语情有独钟,高中的两年,在自学的情况下,我对它也已经运用纯熟。
说西班牙语的国家并不算太多,我也并不太想去弗朗哥政权下的西班牙帝国,反而更向往另一个国家。
墨西哥。
我说不清到底是为什么,即使我并不了解这个国家,对这个国家的历史,文化,亦或是他们的民族和血脉都一无所知,却依然荡漾着一种兴趣。或许是因为它背靠美国这个所谓“伟大的国家”,也或许是因为那片土地上的牛仔符号,让我开始默默神往。
这种兴趣并不浓厚,只是在见到或听到和它的相关时,心脏会快速地跳动一下。以至于当我面对再重大一些的事件,它就会被我毫不犹豫地抛诸脑后。譬如某某比赛又拿了一等奖,譬如全国各地的厂子都开始了一股下岗潮,譬如某一天的夜里,我要告别我的过往生活。
再次拾起这股心脏的律动是在很多年以后,那时候命运把我推向年少神往的那片土地,我才豁然想起,原来我与十年前的这个谢琅,竟然是一个人。
或者说,我们共用着一副躯体。
不过那都是后话了。
冬天教室里的暖气让我有些困倦,自习课上没有老师,但也没人在说话,每个人都在专心做着自己的事,等到下课铃响起,他们才会像终于拥有了自己灵魂的自由人一样,开始享受片刻难得的欢愉。
我真的挺困的,把帽子往头上一罩,正打算睡觉时,就听见有人叫我,说是有人找,也没说是谁。我当时并没多想,走到外面才发现,是前不久在自行车棚那里带人堵我那虎丫头。
她还是穿着白色的棉服,头发垂到肩膀——我们学校有规定,长头发的女生都要把头发扎起来,可她没有。
这位女同学抬头看着我,手里递过来一张纸条,我以为是什么东西,吓了一跳,如临大敌一样往后退一步没敢去接,我怕会是什么情书之类,真是情书也就罢了。我怕我不从她又要带人来堵我的路。
果然,这位女同学脸上的温柔和楚楚可怜没有维持多长时间,立马就变成了凶神恶煞的模样,拽过来我的手,把东西强硬地塞到我手里,我往下瞥了一眼,不是情书,是她的成绩单,上面陈列着一排数字,我记不清具体是多少了,大概在我眼里依旧是那么的不尽人意。可看她一脸的倔强神色,似乎是下了很大的努力才得到这个结果。
我无话可说,对于眼前的这个女同学,她的努力,她的感情,一切都与我无关,我没有义务为她负责,我只想摆脱她的纠缠。
只是她什么都没说,也没给我说任何话的时间,被走廊上的冷风一吹,抽了抽鼻子,一转身就走了。我摊开手里被捏皱的那团纸,有雪飘落在上面,学校的印刷油墨实在太过低廉,雪水化开在上面,染成一团黑色。
走廊上和班级里也有不少看热闹的同学,我不否认我很享受也很喜欢别人的注视,但绝不应该是这样的,这样的打量和戏谑,仿佛我是他们的同类。
于是我没什么犹豫,掸了掸手上被染污的印记,将那团纸扔进了我们班级的垃圾桶,无论是走廊上的,还是班级里的人全都看得一清二楚,他们似乎有些震惊我的举动,神色有些讶异,又怕被我注意到一样匆忙转回头,开始手忙脚乱关心自己的事。
我回到自己的座位,重新把自己的头埋进帽子里,却已经没了什么困意。我睁着双眼,胳膊下面压着那一本西班牙语讲义,眼前一片黑暗,暖风呜呜地吹,我的身体却涌动起一丛又一丛的寒意。不知道为什么,我又想起那个穿着和雪一样颜色棉服的女同学,抽着鼻子,好像欲哭无泪一样,脸庞被风吹得有些泛红。
从那次的难眠开始,我或许就已经意识到我身体里拥有的,恶劣的那一角。在她执着清明的眼神之下,映照得它无所遁形。
我一直害怕自己成为流俗辈,尽全力和这些庸常切割,和这些庸人割席。只是那时我尚年少,不仅平庸,而且无知。
2.
周寅继续说:“你走不了。”
他手上的力气慢慢加大,收紧,林康安很轻易就意识到两人力气的悬殊,她绝对挣脱不了。如果身后的男人掐的不是她的后颈,而是正面扼住她的喉咙的话,她相信她要不了多久就会死在这里。
死亡仿佛就在前方逼视着她,等她迈进去,把她拖进无底的深渊。幸好,这种情况也并非第一次出现。林康安努力忽视脖子几乎要被掐断的痛感,在他将她摔到地上之前,扣紧了腰间的那把左轮,她看不清方向,只能随便往后扣下扳机。
这道枪声令谁都没想到,擦着周寅过去,射在他身后的那堵墙上。在静谧的夜里足以称得上是巨响,好像把萧索的风声都被分割出稠密的那一截。
周寅的手猛然一松。
她的手还有些颤抖,左轮是没什么后坐力的,无外就是紧张。林康安逼着自己握紧枪,趁他松手的片刻,朝楼梯尽头跑去,耳边一道刺破耳膜的声音传来,也是枪声,伴随着的是手臂上锐利的疼。火烧火燎一样,林康安已经感受到自己皮肉外翻,鲜血横流。
她不能停,一旦停下来,就真的走不了了。
又是几道枪声,就在她耳边划过,仿佛要直取她的心脏。她也不敢回头看,尽管手里有枪,也只能是防身,她不能拿命去赌。等跑到尽头,几乎没有任何犹豫地,开始翻越栏杆。把自己的身体往下一荡跳到二楼,双脚被震了一下,她顾不得疼,紧接着跳到一楼,钻进一排排的拆迁房里,身影很快没入黑夜。
血还在流,她的眼前也有些发昏,林康安听说有些匪徒是可以靠血腥味儿找到人的,可现在要是往前跑绝对得不偿失,反而会暴露自己。
她很快做出了决断,如果被那个人找到,她就先开枪!
拆迁房外面的风一刻也不停,好像更大了,栏杆上早已被风干的衣服毛巾还在晃荡,如同两缕无处安家的孤魂野鬼。她不敢想,或许今天,自己也要命丧当场。
在来之前她就已经编辑好了短信发给林钊,如果九点半之前她没有回电,就说明遭遇不害。现在几点了?她不敢看。她甚至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撑到那个时候。
周身的血腥味好像越来越浓厚了。
她的左手捂住右臂的伤痕,只是刚一碰到,就立马感到一阵灼烧的痛感,周身没有可以用来处理的东西,连声音她都不敢发出来。
林康安现在也觉得可笑,谁什么样的信念让她可以跟一个毒贩谈价钱,做生意,如果不是宋别给她的这支枪,她不会有从他手下逃出来的机会。
是了,这个人在要她的命。
林康安意识到什么,心脏的跳动好像越来越激烈,为什么要杀她,是怕她知道什么。高远的死极有可能不是意外!
她努力压抑着胸腔的激动,这里的建筑早已经年久失修,门呗吹得吱呀作响,黑夜让他看不清她,同时也让她寻觅不到他的踪迹,很可能,他就在某一扇门的后面,准备着伺机咬断她的脖颈。
粘稠的血顺着胳膊从指缝中渗出,没有滴答滴答的声音,那是顺流而下的,从手臂流到地面,还隐隐残存一些温度。
林康安也很快感觉到自己的意识开始有些不清醒,如果真的昏倒在这里,那么那个男人找到她只是时间早晚的事,她同样活不下去。待在这里不是办法。
她捂着受伤的胳膊慢慢站起身,警惕脚下任何可能发出声响的垃圾或者杂物,慢慢朝床边靠拢,要走到自己的摩托车前,势必要穿行那条大道,在这些居民房里或许还可以藏身,可一旦进入到大道上就说不准了。
但是现在,她的身体状况让她不得不冒一次险,就算那个男人跟上来,最坏的结果,她手里还有枪。
林康安咬了咬牙,做出决断后狠掐了一把自己大腿上的嫩肉,让自己保持最后的清醒。而后就开始趁着夜色向前缓缓移动,穿过一排排鸽笼一样的房子——这里的建筑颇有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流行的风格,每栋楼之间距离很小,排列紧密,主干道却很宽阔——在黑丛丛的夜里,她猫着身躯穿行过小道,没有灯,只有月光和她一双眼。
这让她想起大洋彼岸的那片雨林,在索利蒙伊斯河下游,她紧跟在联邦公路警察的背后,屏息凝神,等待毒贩从那里经过。只不过,此次她成了被蹲守的猎物。
这段路程并不很长,可当她走到尽头时,早已大汗淋漓。她无法预料,或许就在下一刻,一只手就会桎梏住她,把她拖进地狱,也或许是一颗子弹,穿透她的胸膛。林康安无需再伪装了,也没有任何东西可以为她提供庇护遮掩,她猛吸一口气,朝着大道跑去,一直往前跑,一直往前跑,不能回头。
夜越来越沉,黑压压的云移过去,把最后一丝亮光都遮住。
周寅看着大道上奔跑的女人,注视了两秒,就平静地收回了目光。他手里攥着一个东西,一头尖,一头钝,是她刚刚打出的弹壳,这种型号的子弹他只见过一次,从一个女人手里,填到他的掌心。
今夜来此的女人是不是宋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里是中国,非法持枪的刑量绝不会轻。她想要吐出别的信息,就得先解释这个弹壳的来历。
周寅吐出一口气,将弹壳浸染了她的鲜血,放在应在的地方,一如既往收拾干净自己的痕迹,转身拂袖离去。
这是唯一一次,惊心动魄的一晚,却没有人死亡。
过了今晚,他以为,自己再也不会和那个叫宋别的女人扯上什么关系。
*
林康安回去的时候,没敢回林钊和宣霖那里,转而敲响了宋别在金肯的房门。
宋别打开门,就看见了满手鲜血的林康安。她吓了一跳,赶紧把她扶进房间,脱了那件黑夹克一看,那片被子弹擦过的皮肉都已经外翻,血肉模糊,无比狰狞。
“你还真是不怕死。”她转身去拿急救箱给她处理伤口,已经不流血了,上面的鲜血干涸在手臂上,血色暗沉,黑红一片。宋别毕竟不是专业的医生,给她浅浅包扎过后立马开车载她去医院。
伤口不深,但还是需要缝针,宋别坐在她身边陪着,想抽烟,还是忍住了。
“说说吧,怎么回事?”
林康安胳膊上已经打了麻药,但看着手术针在自己皮肉里穿行还是有些渗人,干脆撇过眼去看宋别:“没见到人长什么样,我一去到那里他就要杀我。高远的死,很可能不是意外。”
“而且,你也看到了,他手里有枪。”
在一边缝针的医生听见她们的对话,忍不住有些震惊地看了两个女人一眼。
宋别没理,锁着眉思索:“你回国这些天,只联系了高远一个人吗,会不会是别的?”
“不会,只有高远一个。”林康安把头埋在自己的另一只臂膀里,想起今晚发生的事还是难以平静,这次真的是差一点就小命不保了。“我的衣服扣子上有微型摄像头,不过太黑了,估计没拍到什么有用的信息。”
“他说话了吗?”
“说了。”
宋别点点头,能录上音也是好的。
“下次别这么单枪匹马闯进去了,真的死无全尸,可就只剩我一个人给咱爸妈养老。”宋别握住她的手腕,余光瞥见医生用来止血的纱布,血痕遍布,伤口狰狞,她还是不明白,是什么让林康安如此执着的?以前她不问,是她懒得去关心,可是现在她忽然想知道了。
“林康安,你真的不怕死吗?”
林康安从自己臂弯里抬起头,看向宋别那双黑漆漆的眼眸,她的瞳色很黑,看久了,心里就会生出惧意。林康安扯着嘴角笑了笑:“没人不怕死,谁都怕,只是我太相信自己是世界的主角,主角没有了,故事可不就烂尾了?”
宋别抿了抿唇角,没有说话。她理解不了这样的英雄主义,在陈斯年给她的教导里,向来都是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这一夜很快过去,这事也给了林记者一个实打实的教训,单独行动绝对不可行,她面对的人是那些穷凶极恶的毒贩,一不小心可真的是会丧命。
林康安带着裹着纱布的胳膊回到宋别家的时候,借着她的电脑把微型摄像机上的视频导上去,如她所想,那里一片漆黑,没有任何光影,根本看不见那个钟先生的人影。
唯一录到的声音就是那人从背后掐住她脖子时的两句话。
——不是来买货的吗?这么急。
——你走不了。
拆迁房的门窗都大开着,穿堂风像把锋利的刀,把他的声线割断成几节。
宋别开门进来给她送蜂蜜水,恰巧听见了这一段录音,两句人声过后就是枪声,然后是一阵响动,接着就是她奔逃的响动。
“林康安,你把视频倒回去,让我再听一遍。”
她走到她身前,看着电脑上黑乎乎的一团,几乎任何有用的信息都没能捕捉到。
林康安不明所以,但依旧照做,鼠标在电脑屏幕上滑动,而后那道声音再次响起,你走不了。宋别的牙齿轻轻磨着舌尖,看见她的脖子,上面的一圈淤痕已经变得明显,暗紫色,足见那个人的力气究竟有多大。
“怎么了?”
“没事,觉得这声音有点熟悉。”她把蜂蜜水放在桌子上,问她:“他有枪,开枪了?”
“是,除了第一枪,后面三枪都是他开的,多亏了晚上看不清,否则我不一定能逃的出去。”林康安沉思片刻,又道:“很有可能也是左轮。”
宋别点点头,点燃一根烟放进嘴里,第一枪是林康安开的,如果牵扯到警察的话,她在中国非法持枪的事就瞒不住,得去找个替罪羊了,只是时间上恐怕有点来不及。
“这事跟爸说了吗?”
“还没。”
“那就捂好嘴,别说了。”宋别吐出一口烟雾,掸了掸烟灰道:“我的子弹是定制的,一查就会查到我,林康安,我给你枪是让你防身,不是为了让你把我给送进去。”
林康安皱眉点头,一时间也无言以对。确实,如果要开口,势必会牵扯宋别非法持枪的事,她承宋别的情,不能反咬一口。可是如果不这样的话,就让他逍遥法外了吗?
宋别像是看出她的想法,伸手拍了拍她的肩膀,说道:“你以为你说了就有用?高远的死警察不是没掉查过,牵扯到毒品,他们不会掉以轻心,就算是这样,找到你说的那个凶手了吗。你说的那个拆迁房不是没有别人,流浪汉,精神病,都喜欢往那里跑,人员结构这么复杂,只能告诉你,希望不大。”
她想要说什么,可宋别没给她说话的机会,继续道:“林康安,我答应你,等你找到关键证据,我就认罪,把我就地正法咯。”
林康安叹了一口气,这是她最大的让步。她不得不承认,她这个好妹妹宋别从美国回来之后,更成熟了,更擅长拿捏人心。
*
花洒上的水浇下来,有些凉,顺着周寅的发丝滑落,让他灼热的血液开始偃旗息鼓。他放松地喘出一口浊气,开始扭动调节器,把水调热了一些,身上的肌肉也被浇的微红。
最后洗去沐浴液的浮沫,擦净身上的水渍,随手撤了件衣服换上。
手机在这时响了起来。
周寅走过去拿起来,上面显示着孟良的名字。他一般不在这个时的打电话,这个时候,他不是在酒里泡着就是在赌场玩,没心思跟他促膝长谈。周寅心里隐隐荡起一丝不安,这种不安在按下接听键的时候彻底得到了证实。
“周寅,走水了!”
“怎么回事?”
孟良的声音里是掩饰不住的焦灼:“这一批的‘骡子’里,有个人出事了。他是第一次做这事,在机场时被工作人员递了杯水喝下去,白粉在胃里破开,当场就倒了下去。”
周寅攥着手机的手暗暗发紧,指尖被捏得泛白,喉头发涩,良久才开口:“现在到什么地步了?”
“尸体已经带走,我第一时间就给你打电话了,估计要不了多久警察就会发现。机场这一段时间虽然不至于封锁,但绝对会戒严,已经到的我让老张取出来留下把人送走,剩下的那些只能先慎着。”孟良道:“这样一来,澄州的货就补不上了,沈缚马上就要过来,如果被他发现,咱们俩还有老张可够喝一壶的。”
周寅另一只手的食指磨着虎口处,屋漏偏逢连夜雨,林康安没死成,“骡子”那边反倒又出事了,不止如此,沈缚马上还要来澄州。他和孟良现在的处境,用岌岌可危来形容也不过分。
“货的事我来想办法,沈缚那边你瞒住。那个死的骡子叫什么,家里还有什么人吗,警察发现毒品之后会立马找到他家,我先去探探口风。”
孟良像是在翻动什么东西,良久才说道:“死的人叫丁天德,以前在街口修自行车的,家里就一个得尿毒症的闺女,要不是为了他姑娘,也不会干这个,我把他家地址给你。”
“好。”
挂断电话,周寅整个人躺倒到床上,洗过澡,该是很放松的时候,他却觉得有什么重担往下压着,压得他喘不过气。
烟雾缭绕在他的眼前,前方一片迷蒙,什么看不清。他伸手挥散了眼前吐出的烟,手掌在虚空中抓了两下,好像看见了满手的鲜血。这血也是黑色的,没有腥味儿,而是香味,是吗啡的味道。
*
宋别他们的同学聚会定在和平饭店里,周末的时间,大家也都有空。高中时代的那些同学她都已经忘得差不多,名字对不上脸,脸也对不上名字,只记得前不久见过的刘杨。
到饭店时,刘杨还特意下来接了她。
“我跟他们说你回来了,本来不打算来的几个也来了,我们宋学霸的面子还真不小呢。”
刘杨的话不像是客套,宋别只礼貌笑笑,握着自己手里的包没有说话。以前她在班里还真说不上有面子,不止如此,还不怎么受欢迎。她一个人独来独往惯了,连朋友都没两个,还真想不明白是哪来的面子。
推开包间的门,里面已经来了不少人,各样的打扮,各样的面孔,看得她有些眼花缭乱。不止如此,还有些不适。但她还依旧维持着最基本的笑,说道:“不好意思,路上有点堵车,来晚了。”
“大学霸变化这么大,当年那个小姑娘如今都成了大美人了,去了美国就是不一样啊。”不知道是哪个同学站起来说道:“不过既然来晚了,该罚还得罚是不是?”
“开车来的,喝不了,各位见谅。”宋别把包放下,往下捋顺裙子坐在席位上,又补了一句:“这样吧,以茶代酒行不行。”
她说着,兀自给自己倒了一杯茶,仰头饮下。
“宋别,这么多年都没你消息,现在在哪儿高就呢?”一个戴眼镜的男同学上下打量了她一番,啧啧两声:“现在还真不是我们这些凡人能比得了的了,这款包我前几天跟着老板出差的时候见过,刚上市的,二三十万吧?”
“做点小生意,讨口饭吃。”宋别轻声道,说完就闭了嘴,也没有要回答他第二个问题的意思。
那人有些讪讪的,很快就有女同学出来打圆场,问她:“别说这个了,宋别,你在美国这么多年,谈没谈过外国男朋友?你这么漂亮,肯定很招人喜欢,感觉怎么样,是不是像说的那样,特别那个啊。”
宋别晓得她们说的是什么意思,在美国的那些年,她也不是没和白男有过,不知道是不是不得要领,感觉并不大。但此时在饭桌上谈论这种话题,她和他们还没有到拿自己的床事做谈资的关系。
“净顾着赚钱,哪来那么多时间啊。”她笑一声,又给自己倒了杯茶,说道:“工作之外倒是还有点时间,不过都用来坐牢了。”
她用开玩笑的口吻说出这些话,上一茬很快就被揭了过去,但其实宋别也没骗他们,她确实是美国看守所的常客。想在华尔街的金融市场立得住脚,谁没有剑走偏锋的时候,她也只是,稍微多了一点而已。
这顿饭拿她开了场,之后大部分时间就开始回忆起学生时代的青葱岁月,讲当年谁和谁在纸上下五子棋被老师逮到,谁在上课是偷吃校外的煎饼果子分了一个小组的人,再者,就是谁当年偷偷喜欢过谁,借着酒劲一并都说出来了。
这些年少糗事都和宋别无关,她也无意参与。偶尔附和两句,等到半场时就低声拜托刘杨去叫一下隔壁班丁茜的邻居。
他们就在隔壁房间,刚才也有不少人过来敬酒,两个班以前就都是尖子班,几乎都认识,这次也就理所当然约在了一起。
宋别和刘杨一起出去,看他从隔壁房带出来一个男人,伸手同他握了握手:“您是丁茜家邻居?”
“嗯是。”
“我想问一下她家的地址。”
那个人很痛快的告诉了她,连同丁茜的联系方式,最后说:“丁茜挺可怜的,得这个病的时候连工作都丢了,家里就靠她爸一个人。”
宋别点点头,没有多置喙什么,拿到写着丁茜地址和联系方式的纸条就打算离开。刘杨叫住她:“就这么走了?”
她把包背好:“还忙,我来买单吧。”
说完这句,宋别浅笑一下,直接抬脚离开了。
刘杨在原地看着她的背影,忽然有种触不可及的无力感,无论是在年少时还是现在,有些人注定了就不是凡人,他们或许在凡间停留过,那时候,还会让人恍惚以为,努力可能真的有用。
但现在,算了吧。
他忍不住想起了另一个人,那个人也和宋别一样,是毋庸置疑的天才,只是如今,大约销声匿迹了。
宋别下去开了车,扫了一眼上面的地址,就在槐南路那边,那边以前就是穷人窝,现在看起来估计也没变。
那边的小区都挺老的,有一种十年前的风味,小区外不是遛狗的大妈就是遛鸟的大爷,窗户上用来防盗的铁窗早已经锈迹斑斑,里面的房子也不那么规则,如果用无人机飞上去看的话,每栋楼就像是几只随意摆放的长方体,也是因为这一点,里面的路显得各外错综复杂。
宋别找了很久,最后把车停下来,拿着地址去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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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爷大妈,被一个遛狗的大妈带着才终于找到地方。
她也才知道,原来隔壁班同学纸条上写的–103是负一零三。也不能完全说是地下一层,那一层只有一半在坡下面,还有一半留在坡上面,下去的楼梯上都长满青苔。
她在大妈的指引下走下坡,找到一零三那一户,伸手敲了敲门,里面传来一道女声:“来了。”
接着是一阵响动,然后里面的门被打开——宋别都有些不敢相信,眼前的人是跟她差不多年岁的女人,面色蜡黄,头发很糙,还很少。说不上是骨瘦如柴,但也是瘦骨嶙峋了,
“丁茜?”
“你是?”丁茜上下打量了她一眼,显然已经认不出了。
“我是宋别。”她说道,而后又填了一个后缀:“我们是高中同学,听别人说你生病了,来看看你。”
“这样啊,进来坐吧,家里有点乱,你别介意。”她边说边打开门,把她让进屋子里,这里被打扫的很干净,但也足够狭小,大概由于常年不见阳光的原因,空气里充斥着一股散不去的潮湿的味道和淡淡的霉味。
宋别伸手挥了挥眼前的光尘,被丁茜带着做到一个木头椅子上坐下,“你等一下,我去给你倒杯水。”
“不用。”她拦住她,指了指对面的沙发,“坐。”
她的气场太过强大,丁茜也是坐下来之后才反应过来,好像自己才是主人。
“介意抽烟吗?”
“不介意。”
宋别抬手点了一根烟抽,抿抿唇,尽量让自己显得和善一点:“怎么就得了这个病,多长时间了?”
丁茜的笑容也有些无力和苍白:“快一年多了吧,我记得去医院那天天气很好,没现在这么热。我平常作息都挺规律的,就三不五时地加个班,也没想到,这个病怎么会找上我。”
“需要多少钱?”
“没个准数,这病需要换肾,一直没有合适的配型,每天检查、透析,都快把这个家拖垮了。”看得出丁茜也在努力平和,然而说出的话还是抵不住残忍:“一开始查出来的时候我男朋友就跟我分手了,公司也把我给辞了。就剩我爸一个人,有时候,我也真不想拖累他了……”
“别这么想,好好活着比什么都强。”宋别吐出一口烟,平平静静地劝说,手里那根烟没抽完就被她捻灭了,把玻璃茶几烫出一道浅焦的黄痕。随后,她把包从自己肩膀上取下来,从里面拿出两摞现金放在桌子上,继续说:“出门就带这么多,你先用着。”
丁茜看着那两摞实打实的真金白银,又看看宋别,一时惊讶地说不出话。她怎么也想不到,这个一点印象都没有的所谓“高中同学”会对她出手这么阔绰。
她们几乎已经说的上是素不相识了。
“你…为什么?”丁茜的嘴张合半晌,终于结结巴巴吐出这么一句话。
宋别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这句话,这说出来实在太矫情,可没办法,她宋别还真就是个品德优良的好青年。
“日行一善。”宋别站起身,从口袋里翻出一张名片出来放到桌子上,伸手摸了摸她的脸,说道:“回头联系我,把你的病例发过来。”
直到宋别从这个满是霉味,没有阳光的小房间里离开,丁茜都没能从这一连串的事里回过神来。就在刚才,一个女人走进来,然后留下很多钱,就这么离开了?
她把目光移向那些钱,这日行一善的代价是不是有点太大了。
那些钱很沉,看着五六万的样子,她被辞退之前的工资是四千五一个月,她爸修车一天最多是两百,而且很少有这种情况。生病之后,她在家里写一些文章,一篇的稿费不过五六百,这些钱换成他们的时间,要很长很长。
丁茜的心中并没有多少的喜悦,有种莫名的情绪像薄雾一样笼罩在心口,让她欲言又止。
脚步声很快消失在这个贫穷的阶梯,她走到那个只能开半扇的窗边看了一眼外面,只能看见宋别的背影,她走得很快,还用手挥散了一下这里贫穷的味道。
宋别到外面又点了一根烟,高跟鞋在这条路上走实在太费脚,她只想赶快回到车上蹬掉脚上这双鞋。
对于丁茜,她还真说不上有太多的情感,就是不愿意欠人人情,还了就好,到最后是死是活都跟她关系不大。
陈斯年以前说真不知道中国的土地上是怎么长出来她这样的人的,她应该在美国,美国才是适合她生长的土壤。
尽管她不愿意,可还不得不承认,陈斯年说得不无道理。
宋别上了车,立马把脚上的鞋甩到一边,把座椅后移,调低,双脚翘到中控台上。等这一根烟燃尽,才开始启动车子离开。
后视镜里,一辆桑塔纳缓缓入镜。
车里的人看着那辆银刺慢慢驶离,手指夹出嘴里的烟,捻灭,扔进一边的垃圾桶。宋别,他亲眼看着她进到丁天德家里又出来。
那晚被他子弹击中的人不是她,只能是那个记者了,那把枪估计是妹妹给姐姐防身的。现在宋别来这个破地方,会不会是姐姐的授意?
周寅沉沉地叹了口气,他自己都没想到,医院见她那一次过后,还会和她的有这么深的纠葛。他不知道是不是巧合,他能感受到宋别对他别有所图,可到底是什么,这种未知让他尤为不安。
他收起心绪,停好车,往自己头上扣了一顶鸭舌帽,往下压了压,遮掩住自己的面孔,朝负一零三走去。他做了些伪装,为了让自己显得更凶神恶煞一点,还贴了胡子。
紧接着叩响她家的门,丁茜很快从屋里走出来,打开门,问他:“你是?”
“这是丁天德的家吧,那个修车的?”
“是,不过他不在家。”
周寅点点头:“是他家就好,你是他姑娘吧,我跟你也行,你回头转告给他。”
丁茜见周寅报上了她爸的名字,心里的疑虑打消几分,把人请进屋里坐着。
周寅坐在那个木椅子上,一打眼儿,就看见了桌上半截烟杆,烟嘴处一圈淡淡的红痕,是宋别的唇色。
他心中微动,脑中下意识浮现出那张张扬妖冶的面孔,艳艳红唇,眼波浮荡,像朵长满荆棘的红花。
“您喝水。”丁茜礼貌性地给他倒了一杯水推到他面前,问道:“您来找我爸,是有什么事要说?”
“是这样的。”周寅收回自己的目光,看向她菜色的脸庞:“你爸找我一位朋友借了三万块钱,这是欠条,你看看。也是不巧,我那朋友前两天出了点事,家里儿子生病了,要动手术,急需用钱,就让我来问你们方不方便。对了,你爸这两天没出摊修车吗?”
“没,他去南边了,说有个朋友在那里,可以借些钱。”丁茜说道,接过他递来的欠条,上面按着的手印有些污黑的油渍,她爸常年修车,手上的油洗了又沾,怎么都洗不干净。
名字的笔迹,也确实是他的。
“不用等他了,你等一下,我现在拿钱给你。”
丁茜说着,转身走进里屋,从刚才宋别给她的那一沓钱里数出三万块来,拿给周寅:“你数数对不对。”
周寅眼里的惊讶一闪而过就立马被遮盖了过去,眼神微抬,看向那沓鲜红的纸币,笑说:“老丁自己就有这么多钱还去南边找人借啊?这钱是正道儿来的吗?”
丁茜像是没听出来他开玩笑的口吻,很认真地跟他解释起来:“这钱不是借来的,是刚刚,一个高中同学给我治病来的。”
宋别。
周寅立马想到了她,心中仿佛松了一口气,原来是来做善事的,也对,出手这么阔绰,是她没错了。
不过他本意只是来探口风,没想真的要出来钱,这三万块钱不算多,对丁茜家而言却是雪中碳。而且拿走这些钱,就要留下借条,一时之间,竟然有些进退维谷。
他没有慌乱,比起那些刀光血影,现在的这些实在算不上什么。
周寅没问她,拿出一支烟直接填进嘴里点燃:“姑娘,看你这样子是不是生什么病了?脸色不太好啊。”
“肾衰竭,尿毒症。”丁茜坐在沙发上,沙发的海绵已经没有了什么弹性,硌得人腰疼,她不舒服的动了动,接着说:“挺长时间的了。”
周寅点点头,站起身在她家里四处看了看,拿起架子上的那一堆写着拗口名字的药瓶打量,里面有的已经空了,有的还剩下两三粒药。
“你爸借钱就是为了给你治病的?”周寅站在架子旁回头看她,这里连阳光都要削减一半,家里也舍不得开灯,丁茜的脸就在这半束光的照耀下闪烁,他只能看见她苍白的两三瞬间,就在这两三瞬间,她好像是笑了。
丁茜的笑容并不苦,没什么情绪起伏,只有无奈和平静:“是啊,他操劳了一辈子,我本来想等我长大了,可以挣钱了,他就能好好休息休息。谁知道反倒得了这个病,把他的晚年拖累的也不能安生。”
“老天爷还真是祸害人。”周寅也跟着唏嘘,看了看桌子上那一沓钱,把借条从她手里拿出来,单只手团成一团废纸,三万块钱也留在桌子上没拿,甚至从自己钱包里抽出了一小沓薄薄的纸,撂在桌子上就离开了。
他知道,这样的周寅,也像极了一个善人。
回到车上,他一手开车,另一只手摘下盖在头上的鸭舌帽,撕下脸上贴着的假胡子,开着桑塔纳离开这座老旧小区。
车子一路驶到白杨路,到那间光明修车行的时候,说不上为什么,总感觉有些不对。这家修车行白天基本上不关门,他离开时会把门半关上,留一条缝隙,而现在,那条缝隙已经消失了。
周寅从座椅下面摸出那把枪,别在腰带里,手指紧紧扣住,顺便用垂下来的衣服下摆做遮掩,这才下了车,缓步走到门前。
打开门的瞬间,光透过去,里面很快出现了一张人脸。
“孟良,是谁?”
这道声音更沉,更远,从更深处传来。
周寅看着门前孟良的脸色,已经明白了什么,于是松开握枪的手,朝里走了进去。
“是周寅。”
他走进去,关上门,开了灯,一层亮起的那瞬间,周寅一眼就看见了坐在一边油漆桶上抽烟的男人。
沈缚。
他穿着一件黑衬衫,眼底有些青黑。沈缚的眉眼距要短一些,这就让他的眉眼显得比常人更加深邃,同时也增添了两分狠戾。
“缚哥。”周寅开口道,迟迟没有得到回应。
周遭一片寂静,孟良也没有说话,静得好像可以听见沈缚烟丝燃烧的声音。他看到他时就晓得了,有些事已经捅出去,没法遮掩了。
周寅出神的时候,沈缚的那根烟已经抽完了,扔在脚下用脚捻灭,站起身,随手扯下一边搭着的白色毛巾,缠在自己的手掌上。
下一刻,狠命地朝周寅一侧脸颊打了过去。他一时没有防备,被打得往那边歪了过去,踉跄了几步才扶住东西站稳,孟良也赶紧去扶住他。
口腔内壁磨上牙齿,往地上啐一口,吐出来的全是血沫。
沈缚居高临下地俯视着他:“周寅,吕哥一直是很重视你的,这么多年,你也都行事谨慎,没出过什么岔子,现在倒好,我要是不来还不知道,你们给我捅了这么大篓子。”
周寅直起身,除了刚才那一记拳的疼痛脸上再没什么别的表情,对沈缚说道:“缚哥,发生这事我有责任,但你放心,我捅得窟窿我自己去填,绝对不让你和吕哥操心,该到澄州的货也一点不会少。要是不成——”
他说到这里,顿了一下,拔出自己腰后的枪放在一边的机器上,继续说:我的命,你拿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