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偷闲
作品:《落月之泽》 如今时代,虽然男女婚嫁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依旧重要,但却再也不是以前盲婚哑嫁的时代了,男女青年之间对彼此有好感,从而结为夫妻,自己选择自己的另一半的情况也不少,就算彼此双方是由媒人介绍,父母说合,也会寻个由头,装作不经意的偶遇一次,要婚嫁双方彼此相一相,双方都满意了才有下一步的发展。
这种情况在普通家庭里已经变得十分常见,除了大家族里出于利益考虑,为了家族发展而选择联姻,婚嫁双方依旧不能自己做主外,当今社会,男女婚嫁由自己做主已经隐隐的成为了主流。
所以柳月初可以大方的说出自己母亲与别人私定终身的话来,如果是以前,他肯定不会这么说。
张买办点了点头,这种情况也不少见,无非就是年轻人的观念与年纪大的人的观念冲突罢了,他也见过、听说过不少了。
“那你母亲是沈家的什么人呢?是买来的婢女还是家生子?”
以他看来,不过是沈府因循守旧,爱惜羽毛罢了,觉得柳月初的母亲与别人私定终身对于沈府的名声有负面影响,从而将她赶了出去。
但其实,这种事情只有沈府自己才会如此重视,甚至只是沈府里的那些高层才会如此重视,其余中下阶层以及外人根本就不觉得这是一件什么值得过多关注的新闻。
而柳月初的母亲,顶了天也不过是沈家旁系或是哪门子亲戚家的女儿,与主家肯定是沾不上边的,所产生的影响肯定要更加微弱。
“据我母亲所说,她是沈府庶出的三小姐,是二房妾室所生。”
“!!!”
柳月初平平淡淡的说着,他不知道沈家在本地的地位,不知道沈家的财富与权威,但他的话语落在张买办的耳朵里却不亚于平地惊雷。
沈家,这白水州地界数一数二的豪门望族,躲一躲脚整个白水州都要抖三抖的存在,说是当地的土皇帝也不为过,手里不知握着多少人的饭碗。
沈府的三小姐,那可是沈家正儿八经的主子,金枝玉叶的贵人小姐。
怪不得,怪不得沈家要逐她出家门,沈家的三小姐与其他旁支女眷当然不可同日而语,所造成的影响也天差地别。
张买办平复了下激荡的心情,认真打量起柳月初的面容来。
先前只大致看了看他的面相,知道这孩子长的好,如今仔细打量了一番,发现这孩子长得是真好。
常言道,灯下观美人,无颜美三分。
天还未亮,深蓝近黯的世界里一切都朦朦胧胧,看不真切,但却有着暖黄色的灯笼火光映在柳月初的脸上。
此时看去,真是面如玉葩,目如寒星,不说话时便面无表情,整个人好似白玉雕琢而成,有些非人的冰凉,人情七分冷,妖气三成浓。
常言道,娶妻娶贤,纳妾纳色。
虽然张买办不知道沈府的三小姐长相如何,但他却听说过沈家二夫人的美名。
当年美人罗玉玲名动一方,求亲的人几乎踏破罗家的门槛,但最终还是不敌沈老爷的万贯家财,罗玉玲最终成了沈府的妾室。
不知有多少人为此打抱不平,如此美人,居然沦为妾室,哪怕是沈家的妾室,也实在叫人可惜。
以这孩子的面貌,倒是可以窥见几分当年白水第一美人的风采,也让柳月初的话语多了几分可信度。
只是张买办却有些失望,若是柳月初的母亲真的如同他想的一样是某一支旁系的子嗣,他还真有可能凭此次机会与沈家攀上关系,但她是沈家正儿八经的主脉子弟,这就不是自己能掺和的了,因为当年有资格驱逐柳月初母亲的那位,只有沈家的当家人,也就是如今的沈老爷,而他的权威是不可撼动的。
张买办想了一圈,也没什么可以说的,最终只说了城东怎么走,告诉柳月初怎么去沈家宅邸。
——
一路无话,直至天明,队伍一直走到上午阳光猛烈晒人的时候才停下休息,柳月初拿出刘二根给他买的包子,在路边找了块石头,坐着一口口的吃着,时不时喝口水。
天气实在炎热,知了叫个不停,更扰的人心烦意乱,不少汉子随便找了个树荫就地躺下,将汗衫提到胸口,露出肚子,以此来捕获偶尔吹过的凉风,他们要抓紧时间补觉,过了这段炎热的时间,他们还得继续赶路呢。
柳月初却不怎么困,他也选了个树荫呆着,看着那两位镖师,一个休息,一个警戒,休息的那个哪怕正在睡觉,也依旧抱着刀。
“……”
百无聊赖的柳月初随手翻开了一块
石头。
这种事情他经常做,在医馆里,王槐师傅是不许他偷懒玩耍的,所以他也没有什么同龄的朋友,不过他有送药的业务,医馆经常需要他把下一剂的药送到病人家里,而这就是他偷懒机会,他在返程的路上磨磨蹭蹭,没人和自己玩,那就自己玩。
柳月初第一爱好是看镇上的狗打架,这是很有趣的。
很多人可能不知道,同一片地方的狗,它们之间也是有组织有团体的。
相熟的狗会彼此结伴,或是出城去玩,或是跑到别的狗的地盘,有些是为了交友,有些则是为了打架。
柳月初就见过两伙狗之间的火并,场面当真惨烈,一个个英勇无畏的冲锋,彼此撕咬在一起,狗毛乱飞,烟尘飞扬。
就连行人都要避其锋芒,匆忙躲避,免得被卷入战斗之中。
第二则是看镇上的鸭子们。
鸭子们也是有团体的。
白蒲镇上多穿城而过的河道,两边河岸用大块的青石板砌的整整齐齐,还有排列整齐的楼梯,方便许居民们在里面洗衣洗菜,刷洗物品。
据柳月初观察,若是两户离的不远的人家,他们家里都养了鸭子的话,那么这两群鸭子彼此之间就会交上朋友,每天天亮时会聚在一起,若是一方迟到,另一方还会去催促,它们一同寻找水域,吃草捉鱼,傍晚时则各回各家,从不认错。
第三件事就是翻石头了。
柳月初经常去翻那些路边的石头,而石头下面的场景也不会让他失望。
下面总是躲藏着一些蜘蛛、蚰蜒、蟋蟀之类的虫子,偶尔会有蝎子蜈蚣,还有许多体积比芝麻还小,柳月初也叫不上名字的虫子。
运气好的话,偶尔能翻到四脚蛇或小蛇,运气不好的话就会翻到青蛙,灰色的皮肤,白色的肚皮,一眨眼就蹿没了。
柳月初会把蝎子放在手上观察,不受到惊吓的话,蝎子也不会蛰他,只会静静趴在他的手掌上。
有一次柳月初因好奇用指甲掰断了蝎子的尾针,蝎子挣扎起来,却没死,柳月初也不知道失去了尾针的蝎子最后的结局如何,因为他没有那个时间去观察了,他已经耽误了很长时间了,再不回去就要被王槐师傅骂了。
柳月初将目光投向面前刚翻开的石头,期待着下面躲藏着什么有趣的东西。
“嗯?”
一大群黑色的,看不清楚是什么的东西蹿了出来,它们速度极快,几乎是一眨眼的时间就跑没了。
若要形容一下视觉效果,柳月初的印象里只有掀开阴暗处的簸箕时,下面瞬间乱窜的大群蟑螂能够比拟这幅场面。
但是这块石头的体积没有簸箕那么大,按理说是藏不了这么多东西的,而那些逃跑的黑色的东西也不是蟑螂,虽然它们的速度比蟑螂们还要快上两分,它们身体扁平,有大有小,有的多腿,有的却没有腿。
但是多腿的也不全都一样,有三条腿、四条腿的,还有全都是腿的。
柳月初眨了眨眼,有的好像还有胳膊呢……
他口中的胳膊当然不是动物的前肢,而是人的胳膊,有着手掌,或者说是爪子的胳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