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先救一手1

作品:《我要这剧情有何用

    三日后,百蛟城。


    这百蛟城是秦西南的交通枢纽,虽不是个多繁华的地界,但达官显贵、三教五流,在这都能坐在一桌吃饭。


    百蛟城百年多前曾风光无限。


    百蛟,原本其实是白角,只因这里盛产一种名叫“白角”的蔬菜。


    后来白角城出了个一代三杰:一个剑圣两个剑仙。这三人自小一起长大,同吃同住,虽不是亲兄弟却胜似亲兄弟。


    所谓“圣”“仙”,并非道学称谓。


    武学在这片大陆传承千年,人道是“能武不文”。武学境界根据内力修为分为七重:潜阳,现龙,终乾,在渊,飞天,无亢,九天。修至九天重者,于某一武学练至极致,又可称仙、圣,圣在仙上。


    传说修炼成神者,可不死不灭。可传说终归是传说,至今没有一人做到。


    那三杰剑术大成后辞掉朝廷招揽,相约回到这小小的白角城。


    当世前三的高手尽居一隅,一时间无数英雄侠客慕名而来,有的为求问剑,有的只想一睹其风采。


    三人在世期间,天下豪侠,竟有一半常年居住在这白角城,故世人将这里改称百蛟城。


    剑圣剑仙原本布衣出身,最是瞧不起朱门竹门、士族白丁那一套,遂定下:百蛟城内无贵贱之分,所到之客皆平等。若有人自恃傲人,此后永不许再次踏入此城。


    如今虽已过去数百年,百蛟城早已没落,这条规矩却保留了下来。


    直到站在城内的客栈中,李遇整个人还是感到无法接受。


    书中黎崇十九岁才离开明离,而且是直奔京城,现在是个什么情况?


    “这位客官,您是打尖还是住店?”


    甫一入店,就有伙计殷勤跑来招呼。毕竟黎崇这家伙,从头到脚都在写着“我很有钱,我不简单”。


    黎崇微昂下巴,摆出那副他早练多日的“侠客”神采:“来两间上房,再来一斤你们这里最好的酒,二斤最好的肉!”


    “这……好,好嘞客官。”


    那伙计奇怪地打量了李遇一眼,随后向大堂内吆喝道:“一斤好酒,二斤好肉!”


    不怪那伙计会奇怪,李遇很能理解。


    反正颜值这块根本走不通,她就没打算过走颜值这条线,干脆怎么舒服怎么来。


    黎崇一身月白绫衣,双肩两团缂丝暗纹,腰系飘花玉带,脚蹬滚边烫银靴。一头墨玉般的的黑发一半披在身后,一半用金丝发箍束起。整个人如脂如玉,丰神俊朗。


    反观李遇呢,一身柔软的灰白素衣,衣料虽也考究,但看起来,是比黎崇的差远了。


    款式是找老师傅定做的简约男款——她觉得还是穿裤子会方便些。再加之破罐子破摔,反正再如何打扮,往黎崇身边一杵都十分路人,干脆一向素面朝天。


    平日里头发都是全部束起,扎成一个简单发髻,干净利索。


    她对自己唯一的追求,就是把头梳得光溜的——精神!


    那伙计确实纳闷,这位客官如何对旁边那介于小厮和丫鬟中间的人如此好。给一个下人开上房?即使这里是百蛟城,那也是闻所未闻!


    伙计吆喝完后又想起什么,不好意思道:“客官,真是不巧,今日小店客人实在是多。您也知道,再过几日便是那绝世剑圣的诞辰,所以慕名来这百蛟城的游客比平日多了许多。现下店里没有空桌,不知您是否介意拼个桌呢?”


    “无妨。”黎崇随意道。


    店伙计引着二人来到靠窗第三张桌子,说完“客官您请坐”后,便步履匆匆走开,去招待其他客人。


    这桌只有一人,正低头吃着碗素面。结合他的穿着打扮,像是跑马压货的小贩。


    还是有点潦倒的那种。


    未等许久,伙计便端上一壶酒和一大盘肉。


    黎崇摆好酒杯,给自己满上,尝了一口陶醉道:“不错。”看来他对这种氛围十分满意。


    接着招呼一旁的李遇:“吃呀。”


    李遇有些无语,叹了一口气。


    “你能不能给我叫份主食啊,咱不能光顾着入戏吧?”


    “哦对对,小二!再来两份饭。”


    黎崇又倒满一杯,看了看那对面埋头嗦面的人,试探道:“这位兄台,在下初入江湖,咱们能在一桌吃饭也是有缘。若兄台不嫌弃,可以一起用些。”


    对面那人听罢,咽下口中的食物,抬起头——


    不是哥们你谁啊?长这么帅干什么!


    这人约莫十七八岁,剑眉星目,眼角一颗泪痣,隐隐透着一丝贵气,看起来却一派纯良。平肩修颈,又带些洒脱的味道。


    “哟,我当是谁呢,这不是我们小少爷吗?怎么屈尊降贵到这来了呢?”


    身后传来刺耳的声音,打断了那少年刚要出口的话。


    三人齐齐转头,就见身后一位身着青衣的青年,嘴角微勾,明显不怀好意,正居高临下地睨着他们。


    这可真是有缘千里来相会,出门就碰死对头。


    他们仨谁也没搭腔,又齐齐将头扭了回来。


    “多谢兄台盛情,但在下还有要事在身,就不与二位多叙了,后会有期。”


    李遇与黎崇一拱手:“后会有期。”


    说完那少年拿起立在桌旁的剑,爽利离去。


    李遇与黎崇接着吃饭。


    “哎?你果然还是这么讨厌,本皇子和你说话呢,没听见啊!有没有礼貌啊!”


    见自己彻底被无视,青年干脆走到对面,一脚踩在凳子上,重重一拍桌:“怎么样,上次在明离城你就坏了本皇子好事,今儿是在百蛟城,你黎……”


    “李重。”黎崇淡定打断他。


    李遇:这咋还随我姓了呢?


    那青年一愣,随即屈着眼,眸中满是幸灾乐祸:“哦~你是偷跑出来的。”


    黎崇夹起一块肉,笑眯眯道:“对啊,和你一样。”说完愉快地嚼嚼嚼。


    那人一噎,接着又强辩道:“我堂堂扶楠国八皇子!被你造谣,又被活活打了一顿。当日在明离城收拾不了你,今日我还收拾不了你?”


    李遇把筷子一搁,认真地看着他:“我说齐宣壬你要不要脸?你光天化日强抢民女,你说我们造谣?街上那么多人可都看见了,你硬要拉人家走,那姑娘哭得跟什么似的。我们出面阻止,后来是你说要公平决斗。我赢了,你又说活活被我们打一顿?我说你这嘴可真偏激啊。”


    齐宣壬急了,踩在凳子上的脚往地上一跺:“我那是强抢民女吗?我那是强抢民女吗!噢是她自己在街上丢了钱袋子,被本皇子捡到,还了她去。是她自己说不知该如何报答我,我说那你就跟我走吧,结果她又出尔反尔,不肯了。这是我的错吗?她言而无信也是我的错吗?难道太善良也是错吗?!”


    ......


    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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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遇长叹一口气,痛苦地抚住额头。


    他这段话奇就奇在,他不是强词夺理,他是真心这么想的,甚至还很委屈。


    黎崇被他那副强忍着不哭的样子震住,好半天说不出话来。


    齐宣壬在身后一众随从的安慰下很快恢复情绪,又将脚踩回凳子上,左眉一扬,自以为很拽:“怎么说,黎——李、李重,今儿你们是跑不了了,要不要先向本皇子求饶啊?给本皇子磕头请罪!本皇子就大发慈悲,放过你俩。否则……哼哼。”


    说着他摸摸下巴,露出一个......嗯......邪、邪魅的笑容?


    听罢,黎崇好脾气地将筷子搁下,双手支颌:“否则呢?你们群殴我俩?你可看好了,这里是百蛟城,禁止以多打少,否则会被赶出去的。”


    一反常态的地,齐宣壬竟没跳脚,反而高深莫测道:“就按上回的规矩,一打一。输了,你写十篇告示还我清誉,说你无耻小人造本皇子的谣!贴满明离各个城门!”


    “若是你输了呢?”


    齐宣壬志在必得:“你说!”


    黎崇看向李遇,李遇立马接道:“你知不知道我们中原有个成语,叫退避三舍。这一舍是三十里,三舍就是就是九十里。若我赢了,以后你见到我们,转头就跑,必须退到九十里外,能做到吗?”


    齐宣壬毫不犹豫:“好!一言为定!走吧,外面打。”说着率先转身走出客栈。


    李遇和黎崇出来的时候,外面已经围下不少一群人,纷纷议论着。


    待挤进去定睛细看,人群中央的空地上赫然站着一手持狼牙锤的光头壮汉。


    那壮汉少说也有两米,狼牙锤足有半人高。他上身只着一短甲,外露的肌肉带着夸张的力量感。脸上一条从右眼延伸至头顶的长疤,使他憨厚的面容略显狞恶。左耳戴一小指粗细的铜环,下巴一圈短髯。


    见他们到了,壮汉一声厉喝,将手中狼牙锤重重一敦,竟在地上砸出两个龟裂的坑来!周围人群发出一阵惊呼。


    “我说这奇葩怎么突然这么硬气呢。”黎崇道。


    齐宣壬颇为得意:“怎么样?要不要直接认输呀。本皇子吃过上次的亏,特地花重金请来的护卫!就凭你俩,这次护卫都没有一个,拿什么跟本皇子斗?”


    李遇抱臂站出来:“你瞎呀,护卫不就是我吗。”


    他听完一愣:“啊?你是护卫?”他倒是从头到尾都认为李遇是黎崇的伙伴。


    李遇没听出来,所以也没领情,还不耐烦地白了齐宣壬一眼。


    对面的壮汉气势确实很强,她直面那狼牙锤,心底有些发虚,并没有十分的把握能赢。


    身后的黎崇耳语道:“别硬来,不敌就退。几张告示而已,他又没说什么时候贴。”


    李遇惊讶回头,心想他何时变得这么鸡贼了?自己明明记得书中他是言必信、行必果的热血少年啊!


    不给他们时间思考策略,


    “比试开始!”


    随着齐宣壬大声宣布,壮汉怒喝一声,并未见他有何动作,以他为中心先爆起一圈尘土。人未动势先扬。


    围观群众见状,纷纷鼓掌叫好,场面瞬间热起来。


    “等等!”


    这时突然响起声清亮嗓音,打断那壮汉的起势。


    “我来替他们出战!”


    一道颀长身影挡在了李遇面前——正是客栈内同桌的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