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第108章
作品:《抢来的夫君真甜》 景则三年,也就是萧瑞登基的第三个年头,朝堂安稳,大渝上下重新焕发出枯木生春的欣欣向荣。
一切都在往沈青和谢珩最初构想的方向发展,不过最近,朝堂中也起了一些波澜,随着时间的发酵,愈演愈烈起来。
当年陛下登基尚还年轻,可是现在陛下已经登基三年,后宫也整整空了三年,不说中宫皇后,六宫妃嫔,连随身近侍的美人也没有一个。每每有大臣议谏到此事,萧瑞也只是以国事繁忙为由打发掉了。
虽然近年寒门与高门之间的隔阂渐渐消除,但也总难免会有人盯着后宫,尤其是母仪天下的女子,将是出自于哪家女子。萧瑞的选择稍有不慎,很可能会再度打破眼前这好不容易换来的平衡。
在萧瑞那里屡屡碰壁后,宸阳长公主府的门庭就开始热闹起来,总是会有人旁敲侧击来沈青这里打探萧瑞的心意,或者三番五次想举荐一些可以选入后宫的姑娘。
沈青实在不堪其扰,决定带着一家人出门避暑。
清雪快要三岁了,可是试着带她出远门看看,沈青斟酌一番,终于还是跟谢珩开口,她想回莽山,回小金顶去看看。
但是现在要出个远门,实在很难跨上马背来去自如。
毕竟要拖家带口,带着一个绝色公子,再带一个玉雪可爱的小娃娃,也太累赘了。
主要她现在还有了长公主之尊,长途出行要上报朝廷,然后地方州县也要层层报备,长公主所经之处,要保证公主的安全和食宿妥当。
这哪是游山玩水,分明就是替萧瑞去巡视天下的!
好在谢珩不用她操心,在她提出想回莽山看看这个想法的第三天,朝廷所有文书通牒都准备完备,前往莽山的马车和车队已经在府院候着,侍卫随从,奶娘嬷嬷,一应俱全,方便长公主随时出行。
除了他们一家三口,沈青还带了谢珩的母亲,谢夫人久居深宅,也该趁这机会,用大好河山的灵气来浸润她那支妙笔。
本来她还想带上岳瑛一起,不过自从朝廷开了女子可从军入朝的这个口子后,岳瑛继承父亲的遗志,竟然通过了朝廷对女子设立的种种严苛考核,在当年岳闻渊任职的户部,做了一个小小女史。
官职虽小,但她却尽职尽责,哪怕是家中变故前,在闺中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她也从未感到过像此时这般满足安定。
既然岳瑛公务在身,沈青只好带着一家四口浩浩荡荡往西南而去。
清雪虽然五官眉眼与父亲更加相像,但是神韵性格,或许更像母亲一些。一出了四四方方的高阁大院,出了熙熙攘攘的繁华洛京,小小娃儿浑然不觉长途跋涉的辛苦,精神头比在府上不知好多少,非要时时掀着帘子往外瞧,一双乌黑的眼睛滴溜溜的,跟她母亲简直如出一辙。
车队往渝州方向行了两三日,彻底出了洛京范围,谢夫人提出她要单独出行。
搞得沈青好一阵摸不着头脑:“母亲,我应该没有哪里表现出对你不满吧?”
她心直口快,这在别人看来,岂不是她这个长公主容不下婆母?一家人出行,把婆母撂半路自己走。
谢夫人粲然一笑 “你们小夫妻游山玩水,我一路跟着有什么看头?这次我想按自己的方向去走一走,然后去画一些我自己想画的山川草木。”
其实沈青有点遗憾,说实话,她还挺想带谢夫人去小金顶看看,那里不仅是她和谢珩开始的地方,更重要的是,她觉得那里的山川风物,很值得被世间丹青妙笔所记录。
谢夫人看出儿媳的心思,出声解释道:“反正我出门游历也不限时间,我就边走边看,总有一天,我会要去小金顶看看的。”
沈青再无话可说,给她拨了些人马贴身守卫照料着。
她听谢珩说过,谢夫人闺名中有一个“桐”字,而“桐”有丧偶的寓意,恰好谢珩父亲早逝,没有夫君庇佑,即便她出身权势滔天的王家,因为这个名字,这一生都不知受了夫家多少责难和委屈。
所以她夸她名字好听时,她会露出那样复杂的神情。
亦是因为朝廷开了女子可以做官为政的口子,这三年来,从最开始五百入宫护驾的女匪,到现在,无论在朝在野,抛头露面的女子越来越多,像谢夫人这种大户人家的女子,一生从闺阁绣楼到深宅大院,终于也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用脚步丈量天下的山山水水。
这么看来,沈青自觉很有成就感。
暂别了谢夫人,他们一家三口继续往渝州方向而去,目中所见,平缓的原地渐渐起伏,再到一座座崇山峻岭拔地而起,终于在立夏之后,抵达渝州。
长公主的仪仗还未见清乐城,就见城外银甲长枪的将士们列出一道道整齐的队伍,用最高军礼仪式,声势浩大地迎长公主进城。
沈青掀起车帘,随着马车的行进,她的目光缓缓从这些将士们脸上扫过。
有一些是似曾相识的面容,有一些是完全素未谋面的陌生,但无一例外,每一个人都振奋昂扬,英姿勃发。
渝州刺史谢瑜和威远大将军赖三亲自在城门口迎接长公主。
“老大…等沈青刚下了马车,赖三堂堂一个八尺男二,几乎要落下泪来,再看她这一身钗环富贵,绿裙娇俏,意识到自己失言,忙单膝跪下:“微臣参见宸阳长公主!”他身后另外几个亲随的兄弟,盯着沈青,一面热泪盈眶,一面呆若木鸡,也终于反应过来,纷纷跪下行礼。一别好几年,谁能想到,当年带他们喝酒吃肉杀人放火的大哥,在渝州地界令人最闻风丧胆的坐地一只虎,怎么就变成了眼前这样一个风华绝代的倾城佳人?好歹赖三在新帝登基后,入京叙过一次职,冲击不会那么大,但是对莽山旧识的兄弟而言,虽然早知道他们的大哥是女儿身,但远不及现在亲眼所见这样冲击大。尤其是他们身穿罗裙的大哥身后,长身玉立的翩翩公子,正是当年他们莽山的死对头。
噢,他怀里还抱了一个小小奶娃,不就是跟他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吗?
那小奶娃面对万军肃穆的场景,竟然一点也没有被震慑的怯意,反而努力将脖子伸出爹爹的肩背,咿咿呀呀:“打架……打…….
那小神气机灵的劲儿,简直跟他们老大如出一辙。
总之……即便亲眼所见,还是觉得一切太过于荒谬。
沈青一看到这些莽山旧时的兄弟,就忍不住哈哈大笑:“行了,我们兄弟之间拘什么礼,好酒好肉都准备好了吧?今天晚上大家一起,一醉方休!”她说话的语调一出来,众兄弟微微松了口气,这的的确确还是他们的大哥。
清雪扭过头来向她父亲学舌:“好酒,好肉,醉醉……”
谢珩默默捏了捏她的小手:“今晚你要乖一些,早早睡觉。”
虽然清雪快三岁了,但他是绝对不敢让孩子看到沈青的醉态,以免给她的人生留下什么不可磨灭的阴影。
清乐城郊军营中夜夜篝火酒肉,连续三四天没有断绝。
为了不让兄弟们拘谨,沈青特地换了青色的窄袖长袍,束了高高发髻,当下许多抛头露面的女子,都爱这样利落简单的打扮。
兄弟们也很快适应沈青的新身份,仿佛又回到曾经小金顶把酒言欢的岁月。
沈青觉得很神奇,她明明记得前一晚正坐在篝火边,拉着某位兄弟的衣袖叽里呱啦忆当年,第二日醒来,却是躺在柔软的床榻上,身畔公子如玉,亦如当年。她悄悄观摩着他,见他神色清浅平静,举止温厚,就知自己昨晚应该没有做出什么惊世骇俗的举动,于是放放心心去逗弄还没醒来的小清雪。
“你再喝一碗醒酒汤。”
“我酒早就醒了!不是,我根本没醉啊。”
近年来喝酒,都是谢珩精心准备的美酒佳酿,虽然宿醉忘事,但再也不会宿醉头疼反胃了。
谢珩无奈,一碗醒酒汤已经递到面前:“小孩子对气味敏感,还是别刺激到她了吧?”
沈青望着那一碗黑黢黢的醒酒汤,一下子气性就上来了:“这么小小年纪,正是培养酒量的好时候,一点酒味都不能闻,怎么做我女儿?”
谢珩不语,只捧着那碗醒酒汤递在她面前,目光温和如水,却让人无从抗拒。
她偏不理他,将头撇向另一边。
“阿爹,阿娘,你们都在呀。”
睡在小小木床上的沈清雪不知何止滴溜溜地睁着一双眼睛,干干净净望着站在床前的两个人,那眼睛好像被雨水洗涤过一般,清澈明净得一丝杂质都没有。
“你们刚刚在吵架吗?”
小娃儿好奇发问,即便是吵架,在她眼中好像也不是什么特别了不得的事情。
沈青赶紧接过眼前的醒酒汤,仰头一饮而尽。
腾出手来的谢珩俯身将清雪抱起来,低头哄她:“因为你阿娘不听话,总是让爹爹操心,你以后干万不能学,不然爹爹头发都要急白了。”“我不要爹爹头发变白,我以后一定乖乖听爹爹的话。”
沈青:“???”要不是有了这个小兔崽子,她大早上需要喝醒酒汤?虽然她心里头将这对父女痛骂了八百遍,但脸上还是笑意温柔慈祥:“那清雪以后听不听阿娘的话?”小清雪仰着脑袋想了会,全然忘记刚才谢珩跟她说过的话:“清雪要听阿娘的话。”沈青不由得朝谢珩挑了挑眉,初夏的晨曦透过窗幔照进房间,房中的一家三口,父亲抱着女儿,妻子牵着夫君。院外,榴花明艳似火,正好透向疏窗明纱。
*
在驻军营中连续喝了好几日酒后,沈青暂时消停下来,无事的时候就与谢珩在清乐城闲逛。
在渝州数年,她最熟悉的城镇自然是清乐城,这是渝州首府,刺史府所在之地。
她跟这里的官兵打了太多年交道,那十多年来,每一任刺史,每一任驻军的首领,每一个重要位置的官员,她都了如指掌。
但其实下了莽山,她也以寻常百姓的身份,在人来人往中来来去去。
她在这里,喝过各种各样的酒,品过形形色色的佳肴;她的衣裳,都是清乐城的裁缝为她裁制的;岳瑛的胭脂水粉,是她们俩兴致勃勃在胭脂铺子里精挑细选的。那些酿酒的人,掌勺的人,裁剪衣裳的人,制作胭脂的人,沿街一路走来,依然可以看见他们熟悉的身影,日复一日做着同样的劳作。
她还认得他们,但他们肯定无法认出她了。
故地重游,她能回到旧时的一砖一木中去,站在旧日的街道,但永远也回不去旧日的时光了。
她再也不是沈府养尊处优的三小姐;
再也不是莽山令人闻风丧胆的悍匪沈青;
她现在是宸阳长公主。
人生如寄,何尝不是一直在跟过去的自己告别呢?
不知不觉,两人走到一处酒楼,檐下酒旗招展,厅内桌木华贵整齐,这是她曾经在清乐城吃不起的酒家,托谢珩的福,她总算在离开渝州前,去吃过两顿。
第一顿是他借故在这里跟鸣山取得联系,第二顿是在这里借她的手铲除刺史府的内奸。
这么看来,这两顿佳肴的代价还真不小。
见她脸色微沉下来,谢珩居然还在一旁笑意清浅,发出诚挚邀请:“要不要进去吃点东西?”
“当然,几年没回来了,必须在这里大吃一顿。”
她已经为那两顿饭付出沉重代价,既然又回来了,不狠狠把谢珩身上的银子吃掉一些,那才叫亏大了。
进了清乐酒家,不用再顾忌银钱的事,可算是大快朵颐了一番。
几乎是撑到扶墙了才重新出门,她还特别贴心给沈清雪也带了些新鲜好吃的佳肴回去。
“你这悍匪沈青!看你这下还往哪里逃!”
刚下台阶,沈青就听见一道稚嫩的声音正大吼她的名字,她顿时站住,眼睁睁看着一个小男孩手里举了一根木剑,哼哧哼哧从她眼前跑过。
沿街有几个小孩在打闹。
这时一个穿着青色衣裳头顶扎了两只小辫角的小女孩冲出来:“原来你就是谢珩!尽管放马过来!我才不怕你!”这时谢珩和沈青双双顿住,都立在台阶前,愣愣地欣赏着这群孩子的表演。
“小沈青”和“小谢珩”两个小人儿,一人举了一只小木剑,在空中打得有来有回。
看得沈青啧了一声,眉头直皱:“我简直无法想象,我和你一人拿一支剑打起架来,会是什么场景。”
说来也是神奇,当年她跟谢珩虽然斗得你死我活,但好像真的没有直接刀剑相向过?
谢珩如实答她:“我自然是打不过你的。”
话音刚落,沈青还没来得及嘲讽几句,就听见“哐当”一声,“小沈青”的木剑被打落在地。
“小谢珩”得意洋洋:“哈哈,被我打败了吧!你这悍匪,快点给哥哥我投降!”
沈青傻眼:“现在渝州城的小孩是这么编排这个故事的吗?短短三年,我在他们眼里就这么弱了吗?”
不是说渝州城的孩子,听到她名字都要半夜尿裤子的程度吗?
谢珩也无奈:“我应该…也不是这样的吧?”
“小沈青”坐在地上呜呜哭了起来,旁边的小伙伴也纷纷冲上来指责:“不是这样的!谢珩以后要讨沈青做老婆的,不可以让沈青哭!”
“不是的,你们都不知道!沈青是公主,最大的公主,谢珩要跪在她面前的!”
“小谢珩”见“小沈青”哭得厉害,脸上的得意顿时消失,像犯了什么大错一样,将木剑交给“小沈青”:“你不要哭了,刚刚是我不对,我以后也讨你做老婆好不好?”“小沈青”迷茫地仰起挂满泪花的小脸:“讨老婆是什么意思?”
“小谢珩”茫然地摇了摇头:“我也不太知道,应该就是我们可以一起玩,一直玩到长大也一起玩的意思。”
“小沈青”破涕为笑:“好,那你讨我做老婆,我也讨你做老婆。”
沈青这下也不顾上他们这故事编排得有没有彰显出她的英雄气概,早就在台阶上笑得前俯后仰。初夏的风裹挟了一点炎热的前兆,轻轻掠过她额前碎发,谢珩侧目见她笑意明媚,目光微涌。想到他与沈青在这些孩童的年纪,两人都居住在洛京,不过是隔了两条街,却没有这份青梅竹马的缘分。如果时光能够让他回到过去,他与沈青的相逢,一定会更早……更早一些。
“沈青。”他突然喊住她。
“不如,我们明天就上小金顶吧。”沈青闻言,笑意收敛起来,他忙又补充道:“这几日清雪精神很好,让她去小金顶玩几天,她一定会喜欢的。”他看得出,来渝州这么些天了,她只在清乐城里晃悠,却一直没有提起去小金顶的事。小金顶在她心里,份量实在太重了,甚至比洛京中的沈府还要重要,她这次回来,明明已经在莽山之下,因着一份近乡情怯的情绪,竟然一直不敢再上小金顶。害怕小金顶变得面目全非,也害怕小金顶一成不变。既然说是要带女儿去,沈青便也没有任何拒绝的理由和余地。
“好,那我们明天就去小金顶。”
*
第二日,沈青一家三口,在赖三和亲兵的护送下,前往莽山。
因为莽山群峰陡峭,车马难以上行,所以沈青带着沈清雪,像当年一般,坐着牛车慢慢向山上行进。
但是与当年不同的是,当年渝州匪患横行,远道之人宁可远远绕道,都绝少愿意从莽山行经的,当年的莽山,除了山匪落足,几乎人鸟绝迹。
这是沈青第一次看见莽山境内,竟然有这么多行人车马借道而过,其中不仅有商队,甚至也有独自出行的年轻女子,这要是放在三年前,简直是想都不敢想象的事情。
短短三年,果然桑海桑田。
曾经的莽山群峰,都是沈青的兄弟们占山为王,现在每个山头的据点还在,甚至大部分驻守的官兵,还是当年莽山那批兄弟。不过受朝廷优待,又有严明纪律,不仅对百姓秋毫不犯,还尽职尽责守护着一方的平安。
加上萧瑞虽然登基为帝,但他从来没有避讳过在莽山的这一段过往,还有沈青与谢珩之间的故事也传得纷纷扬扬,亦有不少人是慕名而来,想看看当年陛下和长公主的落草之地。牛车的车轱辘在泥地上印出浅浅的印记,很熟悉的一条路,沈青当年离开的时候,山中冰雪未消融,今日她回来,草木早就郁郁葱葱。
比记忆中似乎要久一些,等到了小金顶的时候,竟然快要黄昏了。
在脑海中想象过无数次,小金顶会有怎样的变化,等真正到了小金顶,沈青还是有被惊诧到。
这跟她昨天下山打了一壶酒,今日又赶了回来,有什么区别?
最大的区别,大概就是她身边多了这么一个玉雪可爱的小娃娃。
小清雪看到满目简朴零散的木屋,很是新奇,这还是她这双见惯洛京红墙黛瓦的眼睛从未见过的景象。
她仰头乖乖问:“阿娘,这是哪里啊?”
“这里是阿娘的家。”
“阿娘的家……不是我们住的那里吗?”
沈青知道她说的是洛京的长公主府,语气又更坚定了几分:“这里也是阿娘的家。”
清雪似懂非懂:“那阿娘就是有两个家。”
沈青环顾四周,不仅每一间房屋都完整呈现在她面前,还有檐下挂着的油灯,随着暮色降临而被点亮。屋前有一座高高的哨台,此时空无一人,正好是饭点,像是兄弟们正在这时候进行轮换,所以哨台上暂时无人。她脑海中开始想象,无论推开任何一间房屋,里头都有兄弟,或喝酒猜拳,或闲坐聊天。
“时候不早了,今晚不如先歇息下来,明天你再好好四处逛逛?”
谢珩抱了清雪,又扶着沈青下了牛车:“你想去你的房间,还是……我的房间?”
这下可突然有点把沈青问住了,现在他们是夫妻,自然是同睡一间房,当年在小金顶上,虽然他们几乎也是夜夜同眠,但毕竟算不上夫妻,到底还是分了两间房。
说实话,无论是自己的房间还是谢珩的房间,对她来说都有特殊的意义,她今晚住哪呢?
见她犹疑,谢珩提醒她:“反正我们来小金顶,也不是一日两日,你喜欢的话,想住多久都行,不如两间房各住些时日?”
沈青立刻做出选择:“那今晚就先在我房间里住下吧。”
她让随从亲兵自己安排住所,赖三还是住他原来的屋子,她与谢珩带着孩子,推开了她住了十一年的房门。
推门瞬间,竟然一点灰尘气都没有,很明显这不是临时被人匆匆打扫,而是日复一日,每天都有人整理打扫。
这里还有鲜活的生活感。
她记得在洛京城,一开始跟谢珩也并不是太熟,中间甚至还吵得厉害,几乎要恩断义绝的地步,他竟然始终没有忘记让人将小金顶的一切维护打理。
屋中一砖一石,一桌一椅,她住了那么多年,其实已经很陈旧了,正是因为这种陈旧,呼吸之间,都是她再熟悉不过的气息,旧木的沉淀和窗外新绿的混合,这是洛京城里绝不会有的气息。
这样的气息让她无比安定,此心安处,即是吾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