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第二十四章
作品:《娴来恒伴》 正如丁娴预料的那样,不出一周的时间,肖恒果然生龙活虎起来,他背上的伤口已经结痂,也不晓得是他的自身恢复能力太强还是使用的药粉药效太好。
看到他逐渐康复大家总算彻底放下了心,经过这次事件,王屠夫与肖恒越走越近,期间王屠夫作为慰问代表还与肖恒痛快的喝了一场。
这边肖恒的伤好了,那边梁素华的刺绣也赶在限定的日子里完成,一时间可谓是好事连连。
肖恒受伤的关系,三个小少年只在上午到丁家学习文化课,至于下午的肖恒家他们去还是不去,丁娴可不管,反正她不去,为了那破闺誉她要避嫌呢。
再说他们去是给肖恒换药,她不方便在场,二来她要锻炼他们的自主积极性,她也不可能盯着他们一辈子不是?她只是个人美心善的小姐姐,不是他们的老妈子。
这天上午下课,丁娴通知他们第二天休息一天不上课。
“你们去哪?”王大勇问。
“去玩。”丁娴笑眯眯的回答。
“……”
丁娴可没瞎说,她与梁素华原本就打算带丁文川一起去镇上交货,顺便带他吃吃喝喝长见识。
原本这小子还不肯去,最后是丁娴好说歹说加上威逼利诱才终于愿意一起去,这让丁娴给气得,做一只井底之蛙它香吗?傻不傻!
第二天一早,梁素华小心翼翼的把红装全部打包好,这可是她的呕心力作,丁娴则忙着在厨房里做烙饼,待吃完早餐,丁家母子三人是慢悠悠的朝小镇走去。
一路上大家嬉嬉闹闹有说有笑也不觉得枯燥和疲惫,丁文川正处在对世界万物都好奇得不行的年纪,待他走进小镇的时候更是眼睛都不够用的状态,看啥都新奇得不行。
丁娴看在眼里笑骂一声小乡巴佬,全然忘记自己第一次来小镇的模样其实跟她这个弟弟没啥区别。
尽管丁文川看啥都好奇,不过良好的教养不允许他跟那些倒霉的熊孩子那样扑到人家的小摊贩前手贱的摸摸这个翻翻那个,而是乖乖的跟在娘亲和姐姐身边睁着大大的眼睛看着经过的摊贩,遇上没见过的小玩意儿就小声的询问姐姐,乖巧得不行。
唯独经过卖冰糖葫芦的摊贩前丁文川是怎么也无法移动步伐,与他一样对冰糖葫芦完全没有抵抗力的还有梁素华,两人用渴望又期待的眼神眼巴巴看向丁娴,似乎在询问可不可以买来吃。
丁娴哭笑不得,要说这对母子不是亲生的都没人信,再说银两都在梁素华的身上,她要买难不成还要看她脸色?
“你们想吃就买呀,”丁娴对这玩意儿敬谢不敏,“反正我不吃。”
她对这种又酸又甜的实在没兴趣。
“那咱们一人一串?”梁素华低头与丁文川商量。
丁文川思考了一会儿红着小脸说:“娘,这一串冰糖葫芦有五颗,我吃两颗解解馋就够了,咱们买一串就好。”
多么懂事又贴心好大儿!
梁素华原本是想豪气的表示自己兜里有钱不用省,不过一想这玩意儿吃多了确实有点腻,她与儿子分食既可以解馋也不会饱肚子确实比较妥当,这样待会儿还能再多吃几样小吃。
最后,丁家母子是一人嘴里一颗冰糖葫芦开开心心的继续走,没走几步,遇上炸物的小摊这对母子是又默契的停下脚步无法挪开。
丁娴头疼的扶额,以前怎么没发现这对母子是这般的贪吃呢?
“娘……”丁娴忍不住提醒,“这炸物的气味重,您就不怕熏着了您的包袱?”
梁素华一听是条件反射的脚步利落的马上离开摊子三米远,这包袱里装的可都是自己这一个多月来的心血,决不能为了一时的贪嘴给糟蹋了。
丁娴牵着丁文川走到梁素华身边笑着说:“要我说咱们何不先把正事办妥了,待会儿再回来打包去吃午饭的地方一起吃?”
“这敢情好,听你的。”
当他们走进绣品店时,坐在店里早已等得快成为望夫石的老板娘是欢天喜地的把他们请到里屋。
“我这盼星星盼月亮左盼右盼天天盼的可算是把你盼来了!”
梁素华笑:“急啥,这明天才是最后期限。”
老板娘娇嗔的看她一眼,然后看向她身边的两个孩子,丁娴她是见过的,于是看着浓眉大眼白白净净的丁文川问:“这可是你家小公子?”
“什么小公子,就是个孩子,名叫丁文川。”
丁娴领着丁文川乖巧叫人。
老板娘看着这对子女是越看越喜欢,嘴里更是藏不住的羡慕:“你家这双儿女可真讨人喜欢,长得俊俏又有礼貌,哎哟喂,给我羡慕得紧!”
听见有人夸赞自己的儿女,梁素华是毫不客气的笑纳,与别家的家长听见有人夸自家孩子还要假谦虚不同,她知道自家儿□□秀,既是事实为何还要假装客气?
“好了好了,你赶紧的看看这红装可还满意?”梁素华了解老板娘,东扯西扯无非是不想显得自己只看重生意,只怕她是早已心痒难耐了。
听见梁素华这么说,老板娘这才眉开眼笑的打开包袱,小心翼翼的拿起红装仔细瞧,上面的一针一线都精细得不行,她嘴里称赞:“素华你这手艺可真是鬼斧神工无与伦比叹为观止!”要不是她早已成亲生子还真想再穿一身梁素华亲手刺绣的红装呢。
站在一旁的丁娴忍不住捂嘴笑,看得出来这老板娘是真的非常非常满意了,这一下子就用了三个成语。
看到自己的作品和心血被肯定,梁素华也是打心底高兴,嘴上是难得的客气:“希望那新娘子也能如你这般满意和喜欢。”
“瞧这话说的,”老板娘把红装仔细收好,嘴里是不要钱的赞叹:“放眼整个镇子,我敢说就没有一个绣娘有你这般精湛的手艺,不然那小娘子能跑来我这高价聘请你?”
梁素华笑眯眯的:“我就想听你这么说。”
老板娘笑着“呸”她一声,走到后屋取来银两和银票递给梁素华:“这是按照你的意思给你兑换好的大额银票和零碎的银两铜钱,你数数清楚。”
梁素华信得过老板娘的为人,她笑眯眯的接过报酬也不数,把几张银票叠好放进衣服的内袋收好,又从那些银两里拿出一些放在老板娘的手心上:“数啥数,老板娘这等做大生意的人还能贪了我这点小钱不成?要真不对数那也绝对是只多不少,到时候我是退还是不退?来,这点小心意是多谢你对我这些年的一番照顾,不许不收,也不许嫌少。”
老板娘就喜欢梁素华这种知恩图报又真情实意的个性,多少无所谓,主要是有这个诚意,她把银两收进袖兜里乐呵呵道:“收!干啥不收!我还能跟你客气不成?”
完成这单生意,梁素华表示自己需要休息一段时间,一来是真的累,二来她也要保养一下双眼和双手,正所谓钱是赚不完的,她不是那种为了赚钱就会放弃享受生活的人。
老板娘理解,绣娘的双手和眼睛尤为重要,再说这次的生意也让她跟着狠赚了一笔。
大家又谈笑了好一会儿,眼看午饭时间就要到了,梁素华起身告辞。
“留下一起吃个午饭吧。”老板娘依依不舍的挽留,上次就没能把人留下。
“我还真不是跟你客气,这不我兜里有钱了想带着儿女下馆子吃顿好的。”
听她这么说老板娘也不好再强留,起身把他们送到店门口,并表示哪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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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痒想接活了就来找她。
兜里有钱的梁素华是打定主意要带着一双儿女吃吃吃买买买,想她曾经也是京城梁家的掌上明珠,跟丁明书私奔前曾几何时会为了吃穿发愁,不过她并不后悔,那段甜甜的恋爱哪是金钱可以衡量的。
他们三人一人一手拿着一串炸物走到镇上最大最有名的酒馆前,酒馆很大,足足有三层高。
此时正值饭点,门前的小二都不用扯着嗓子吆喝就有络绎不绝的食客往里走,这不,他们三人不过站了一小会儿,那小二就招呼了好几拨客人。
要问这家酒馆为何就是比别家的生意好,人家光是从里面飘出来的酒菜香就赢了,当然,里边的酒菜比别家的香,价钱自然也是别家的一倍不止。
“咱们就吃这家如何?”梁素华跃跃欲试,当年她与丁书明就没舍得花钱进去吃,今儿她是终于有能力带上子女豪横一番,她家老丁是没有这个口福呀。
思及此,与这家酒馆里飘出来的饭菜香气一比,手上的炸物顿时就不够香了。
丁娴没有异议,这粗茶淡饭吃多了,能开荤她还婉拒不成?做人不能太虚伪,虚伪没肉吃的。
然而,丁文川有他自己独特的想法:“娘,姐姐,我想吃云吞。”
“啥?”丁娴面不改色的掏了掏耳朵,她一定是听岔了。
“我想吃云吞,就是上次你们吃的那家云吞。”
丁娴真想抓着丁文川的肩膀摇晃,让他清醒一点,这云吞与名酒馆的饭菜是可以相提并论的?请摸着良心再说一次!
“文川,”梁素华语重心长的劝,“今个儿娘赚了钱,咱们吃顿好的,不用替娘省钱。”
丁文川仍是摇头:“这酒馆里的饭菜闻着确实香气逼人,可在我心里姐姐烧的饭菜才是味道一绝,可那云吞,”他顿了顿,憨憨一笑,“不瞒你们说,自那天听你们说了后我就一直惦记着,姐姐也说了那云吞的汤头想必是放了独门秘方她也无法参透,所以我才觉得更加可贵。”
他这也不是矫情,实在是五谷轮回之物吃了也要拉的,何必浪费银两?
梁素华与丁娴相视一笑,心想这臭小子够滑头的,别看说的头头是道,还特意讨好了丁娴,其实就是想省钱,罢了罢了,云吞就云吞。
没得吃上大餐的梁素华是不死心的要去买买买,这会儿她是梁家小姐上身,不花钱不舒爽。
丁娴实在想不出买啥便开口要了笔墨纸砚,丁文川则是要了一个陀螺,至于梁素华自己,若要问想买啥,还真一时间回答不上来。
衣裙嘛没有她自己缝制的好看,金银首饰嘛她现在还买不起贵的,胭脂水粉她用不上,可又实在不死心就自己空手而归,直到看见那块玉佩。
玉器摊上摆着许多玉石,有玉佩、吊坠、手镯、戒指及整块的璞玉。
梁素华看上的那块玉佩,并非玉质有多上乘,而是那块玉佩的设计十分巧妙——圆形玉佩由两片可以拆分的半圆和中间镶嵌的一颗玉珠组成。
梁素华是一眼就相中,拿在手上爱不释手就是舍不得放下,老板直夸她的眼光好,很快谈好价钱,她让老板把玉佩拆分出来并分别穿上红绳。
她把玉珠挂在自己的脖子上,把另两片半玉分别给丁娴和丁文川挂上。
“瞧,这玉佩咱们三人每人一部分,合起来就是一块完整的,正如咱们仨一样,合起来就是完满的一家人。”
丁娴摸着玉佩笑,这寓意她也十分喜欢。
摸着属于自己的玉佩,丁家三人是露出幸福的笑容,然而这美好的氛围被一声不确切又略带惊喜的叫唤打破。
“素华小姐?请问可是京城梁家梁素华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