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第 7 章

作品:《第八束非洲菊

    Information, is like a bottle of fine wine. You store it. You hoard It. You save it for a special occasion and then you smash someone’s face with it. 信息,就像一瓶美酒。你储存它,你囤积它,你为特别的场合保存它,然后你等着在这个特殊的场合用它砸某人的脸。


    叶玄霖估摸着到了肖景辰下飞机的时间,给他发了这条信息。


    果然,肖景辰立刻就回了她,给她发了一个问号。她解释说:“《继承之战》的台词里,我最喜欢的是这一句。”


    要说特殊的场合,这一天确实有。这一天是曹思静结婚的大喜日子。


    婚礼就在夏雨晴工作的婚庆会所里进行。新郎是叶玄霖不认识的人,据说是曹思静工作中认识的同事。距离婚礼正式开始还有半个多小时,叶玄霖在门口签了到,随了红包,顺利地找到新娘休息室推开门。


    休息室里花里团锦簇,欢声笑语。曹思静长裙曳地,众星捧月地坐在一片纯洁的白色中间。曹思静本来长得清秀素净,这时候化着明艳大气的新酿妆,也有种鲜花着锦般的热烈,回过头来看见进来的是她,脸色一沉,略一思索就扭头小声告诉伴娘们先出去。


    等门在叶玄霖身后关上,曹思静才问:“你怎么进来的?我没给你发请柬。”


    叶玄霖笑说:“巧了,有个朋友正好在这家婚庆会所工作,就放我进来了。听说你结婚,我怎么能不来?”


    曹思静阴着脸:“来做什么?”


    她自顾自在曹思静对面的沙发上坐下:“我这个人记仇。你结婚的大喜日子,我有些话想告诉你。”


    想当年就是这样——曹思静把她骗到她和肖景辰同居过的小黑屋里,正襟危坐在她对面,告诉她你男朋友爱的不是你只是你家的背景和你的钱。如今她复刻那个情景,背脊挺得笔直,双手交叠在膝盖上,正襟危坐在曹思静面前。她自然是故意的,曹思静一定也看出来了,对她怒目而视:“你有话就快说。”


    她饶有兴味地看曹思静生气,看了片刻才问:“不知道你听说了没有?肖景辰刚刚回国了一趟,我昨天还和他一起吃过晚饭。你结婚这种大事,怎么也不请他?”


    曹思静一声冷笑:“他和我有什么关系?”说罢低头看时间:“就这?说完了吗?你可以走了,晚宴快开始了。”


    她也煞有介事地抬腕看时间:“这个点儿,美国西岸已经半夜了。肖景辰今天刚刚回了美国,今晚说不定要在FBI的问询室里过了。”


    曹思静的脸上有一瞬间的震惊,而她很满意看见那种表情,继续说:“肖景辰走的时候还以为他公司只是收到了税务部门的例行查询,其实他在飞机上的时候FBI刚去搜了他公司的办公室,听说FBI就等在海关出口,就等着他回去自投罗网。”


    曹思静抬眼问:“他出什么事儿了?”


    她说:“也没什么特别的,就是做假账,虚报用户数据,低报费用,高报收入,伪造合同,用虚假数据诈骗投资人,外加点偷税漏税的问题。要不是我们公司准备在他那里投点钱,我也没机会找了法务会计师专门查了他的账。以他那爱走捷径的德行,我料到他的账目会不干净,不过也没料到他玩儿得还挺大。”


    曹思静听她的叙述,神色几经变化,由最初的震惊变成淡淡的嘲讽,最后是五味杂陈,复杂难辨。她不知道曹思静此刻究竟是怎样的心情,只说自己来想告诉她的话:“曹思静,你都结婚了,就不能往前看?别再恨我了。就算这世界对你不公平,你该恨的人也不是我。以后别再给我送花了,我又不是死人,你每年一束黑菊花地恶心我,有意思吗?”


    曹思静还是曹思静,回过神来语调带三分尖刻七分嘲讽:“我不该恨你,那我该恨谁?”


    这是她回答不了的问题。她想了想只是说:“我也不知道你该恨谁,但就我个人的经验来说,恨人伤身体。我今天来主要是想告诉你,肖景辰这件事对我来说了结了,将来他的任何事都不能再伤害到我一点。如果你有一点恨肖景辰的话,就当我替我们俩报仇了。”


    此刻门外有人敲门,一个伴娘探头进来说:“思静,时间快到了,咱们准备准备也该要出去了。”


    叶玄霖听了大方地站起来:“行了。曹思静,今天是你大婚的好日子,我祝你们和和美美,幸福一生。我说完了,就先走了。”


    反倒是曹思静突然有几分挽留的意思,抬头问:“你……这就走了?”


    她回头笑说:“外面见吧。我礼都随了,总得蹭顿饭再走。”说完一顿,又添了一句:“……不过,过了今天,咱们还是桥归桥,路归路,江湖不见的好。”


    她离开曹思静扬长而去,跟着人群去吃喜宴。来参加婚礼的人正在往宴会大厅聚集,大厅门口川流不息,她还意外在人群里看到一个熟悉的瘦高个子。那人正晃晃悠悠地随人流往里走,不料一把被她抓住。她满是惊诧地问:“谢宇航,你怎么也来了?”


    谢宇航回头看到是她,倒是不怎么惊讶,还是一副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样子:“我怎么不能来?听说你要来,我怎么能错过这种看热闹的机会?”


    众人陆续在宴会厅里落座,他们站在宴会厅门口聊了一会儿。她问:“曹思静不是没请你吗?你又没有请柬,怎么混进来的?”


    他理所当然地回答:“谁说我没有请柬?我没有我朋友有啊。”


    她才不相信他的鬼话:“是是是,你朋友遍天下,只要你想,总有一个‘朋友’会及时出现。”


    他给了她一个“信不信由你”的眼神,又兴致勃勃地问:“来来来,八卦一下。怎么样?有仇报仇,爽不爽?”


    她反而没有兴致,感叹说:“什么爽不爽的。有些事我早看透了,爱来恨去都是浮云。就像你说的,别人的爱恨都不重要,你爱自己就行。”


    谢宇航侧过脸,又一脸嫌弃地看她:“啧啧啧,你才多大?也不用这么丧气吧。我记得我还说过,说不定有哪个傻子在世界的哪个角落喜欢你呢?眼瞎的人也不是没有。”


    这时候婚礼的主持人出来了,众人一起鼓掌。大厅里灯火辉煌,流光溢彩。在光影交织中,她忽然看见众多餐桌中的一桌旁端坐着一个年轻男子,皮肤白皙,剑眉星目,在灯光下五官显得尤为深邃,目光却又柔和温润。


    人头攒动。她也不知道为何忽然会注意到这样一个人,也许是因为他看起来像她认识的一个故人。他们离得有点远,她眯着眼定睛看了又看,才确认这人确实是她认识的故人。


    “我去!是我眼花了吗?你看那是谁!”她对身边的谢宇航惊呼,顺手想拉他的袖子,却拉了一个空,回头一看,发现谢宇航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走开了,正在走廊那头和漂亮的工作人员小妹妹聊天。她再回头,正好和那个人四目相对,撞了个正着。


    主持人在台上搞气氛:“今天大家是不是都很兴奋?现在,就让我们用最热烈的掌声,有请今天的主角——我们的新郎登场!”


    掌声雷动。新郎肯定是个星球大战影迷,伴着星球大战的主题音乐出场。对面那个人似乎早就认出了她,目光越过人群和掌声定定落在她的方向,良久忽然又弯起嘴角朝她笑了笑。


    既然都已经认出来了,而且那人身边的座位正好空着,她就走过去打个招呼,坐下来说:“彭乐轩!你是彭乐轩吧?”


    他目光闪动,含笑说:“是,叶玄霖,我是彭乐轩。”


    她和曹思静的社交圈完全没有交集,最多可能就是几个高中同学,而放眼望去,她也没看见什么熟面孔,所以多少有些惊喜:“彭乐轩,这都七八年没见了吧?没想到你竟然还能一眼认出我来!”


    他笑了笑说:“我也没想到,没想到你还能认出我来。”


    她又想起来:“我还看见谢宇航了。谢宇航,也是咱们睿文中学的,你还记得吧?”


    没想到彭乐轩笑着说:“你坐的这个座位就是谢宇航的。”


    遥想当年,她记忆中唯一一件关于彭乐轩的事是毕业以后他突然跑到他们大院里来向她告白,而那次就是谢宇航把他放进了大院儿。她这才恍然大悟:“哦!你就是谢宇航说的那个朋友啊!”


    新娘在《暮光之城》的插曲《千年》的音乐中出场,全场再次掌声雷动。她和彭乐轩虽然以前不熟,可以说几乎没说过什么话,这时候聊起来,她却发现他还是个很好的聊天对象,温文尔雅,谈吐有趣,还善于倾听,从来不让你提起的话头掉在地上。他毕业后的经历也像她听说的一样:香港著名大学毕业,又读了个MBA,现在从事金融业,任职某头部投行。她笑说:“没想到你我倒成了同行。我记得你以前可是个文艺青年,每年在学校新年晚会上拉小提琴,还随口就能引用几句拜伦和狄金森,十分吓人。”


    他听了只是笑笑。


    台上这时候进行到新郎新娘交换誓言的环节,新郎心潮澎湃地说:“无论时光如何流转,我对你的爱将超越生死,跨越永恒。让我们携手共进,不离不弃。”他顺着她的话题,笑着随口来了一句:“Love is less always than to win; less never than alive. By e. e. cummings(爱比胜利更渺小,比生命更永恒。 EE卡明思)”


    这句话却忽然戳中了她记忆中的某个点。她回想良久,忽然说:“我大一的时候收到过一本卡明思的诗集,也不知是谁送的,没有留名字,书里还夹着几朵暗紫色的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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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他目光一闪,低头说:“是吗?”


    她继续说:“嗯,我觉得那几朵花特别美。后来我在朋友圈问了问,有个人告诉我那是非洲雏菊。”


    他一扬眉,笑问:“有个人,谁啊?”


    她回答:“就是有个人啊,那个人后来还成了我男朋友,我一直以为那本诗集和非洲雏菊都是他送的。”


    “不是非洲雏菊,”他略一停顿,抬眼,纠正她说:“那是大丽花,英文叫Dahlia。”


    她才明白过来,接着说:“对啊,光看照片,大丽花和非洲雏菊确实挺像的。后来我也看出来了,他送我的非洲雏菊和最初那几朵不一样。”


    他点头表示同意,几分玩笑又有几分认真的口吻说:“雏菊也太小家子气了,哪里配得上你。”


    她颇有些遗憾:“可我一直也没猜到最初那几朵大丽花的是谁送的。我记得那天好像是五二零来着,也不知道那人怎么送了东西后来又不出现。”


    他停了片刻,低头避开她的目光说:“有可能是那个人万里迢迢从别处赶过来,打你电话你不接,在宿舍门口等了一晚,却看见你和你那个男朋友大清早手拉手从外面回来。”


    她惊讶又抱歉:“这么巧?换做我一定会被气死。不过这么多年过去了,那个人应该消气了吧?早忘了吧?但愿他没记恨我。”


    这时候台上有歌手出来唱歌,灯光已经暗下来。他在光影交织的灯光下嘴角微扬,带点自嘲地一笑,摇了摇手里的红酒杯,抬起眼来望着她说:“这种事怎么可能忘?说不定要耿耿于怀一辈子。谁说的来着,年少时不宜遇到太耀眼的人,容易被闪瞎眼。”


    大厅里灯光变幻,照在人脸上忽明忽暗。他穿LV这一季新款的浅蓝色细纹衬衫,不经意地敞开最上面的两颗扣子,露出迷人的锁骨。黑白金三色的戒指松松套在他白皙修长的食指上,她认得那戒指是宝诗龙的Quatre系列。


    戒指戴在食指上的男人,不知道是不是表示他是单身?


    她大概从未仔细看过彭乐轩这个人,印象中高中时他就是从操场那头走过,白白净净的一个好看得很普通的男孩子,如此而已。那时候她心里被别的情绪占据,满是对这个世界的愤懑和不满,根本注意不到远处爱慕的目光。


    现在的她已经跳出了那个怪圈,再不想在意别人的态度,只想做取悦自己的事,再看彭乐轩这个人,竟发现他和记忆里的完全不一样。谁知道呢,爱情本来不过就是一种荷尔蒙,有时候因为一朵花,或者一句话,触动了心里某根神经,你忽然会觉得这是个对味儿的人。


    婚礼现场的味儿却是她最不喜欢的。台上那个不知名的歌手正在气势磅礴地引亢高歌,干冰雾气袅袅升起。几百个人挤在一个封闭的空间里,呼吸同一片空气。她不禁抱怨:“我最讨厌婚礼了,乌烟瘴气的,空气太差。”


    他笑说:“我也是。单身的人是不是都讨厌婚礼?”说完一顿,看了看她的神色,忽然提议:“要不咱们现在撤退,开车出去透透气?”


    她对这个提议完全没有心理准备,诧异之下第一个反应是拒绝:“去哪儿?帝都哪里不是红尘滚滚,外面好像还下雨了。”


    他双眉一扬,又说出一个出人意料的提议:“下雨算什么?要不要去海边?海上的雨景也很别致。”


    她觉得他在开玩笑:“现在?海上雨景?我只听说过海上雪景,没听说过海上雨景。”说完随即又想到另一件事,想了想说:“可惜现在是夏天,不下雪,海上雪景倒是特别美。有一次我寒假住在一个朋友家,特别喜欢他家一个海上雪景的玻璃球,动不动就打开玻璃球下一场海上的大雪。”


    那是个失恋的季节,她缩在谢宇航的一个“朋友”的房子里,孤孤单单独自度过一整个冬天。


    彭乐轩听了就笑:“我说呢,怎么后来那个玻璃球就不动了,原来是被你玩儿得没电了。那只玻璃球可是我在厦门海边的一家小店里淘到的,后来再也找不到一样的了。” 他抬腕看了看手表,收拾起自己手边的东西,一副蓄势待发的样子:“我说真的,现在跟我走,绝对不让你失望。”


    “真的要去海边?“她这才相信他不是在开玩笑,“现在?天都黑透了,太晚了吧?”


    他一脸认真地回答:“现在出发,从这里开到海边三个多小时吧,十二点前就能到,一点都不晚。”


    她被他说走就走的样子打动,也找不出拒绝的理由,终于点了头,笑说:“也是,还不算太晚。”


    她收拾好东西,他绅士地起身替她拉开座椅。这时候婚礼上开始放气球,主持人高亢的声音说:“让我们见证这个重要的时刻!”他们就这样低着头在铺天盖地的气球下面穿过大厅偷偷撤退,他还在她身后轻声笑着说了一句:“大海,我来了。”


    (正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