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番外(任欢宁诡事)

作品:《为了攻略目标,我变得又聋又哑

    在浓郁的血腥味中任欢宁睁开了自己那如粘了胶眼皮子。


    腿上传来阵阵钝痛让她有了自己还活着的实感,然后眼珠子滴溜溜的打量了一圈周围的环境,确认没人注意到她已经醒了后才长舒了一口气,随即便扶着身后的土墙想要摸索着爬出这吃人的地方。


    可未曾想到她刚走出两步,就被人从身后紧紧的拉住了。


    任欢宁心下一紧,奈何自己这残体使不上力气,只能任由着那人把她拖回去。


    那土匪头子嫌弃的瞅着她,话语里带满了嘲讽:“一个小瘸子还想跑?”


    “不敢想。”任欢宁讨好的一笑,生怕那人脾气一上头杀了她,目前来说她还是愿意活着。


    看着小瘸子这副贱样,土匪头子不屑一笑:“果然是个贱丫头,你瞧瞧同你一起来的那个姑娘,可是有骨气的很。”


    说着,两人的目光都投向了那个就算是被绑着也站的直挺挺的姑娘。


    姑娘很不满两人的目光,有脾气的瞪了回去。


    对于这么貌美且有骨气的姑娘,土匪头子竟升起了一丝佩服:“这姑娘不是一般人呢。”


    任欢宁有些不服气的撇撇嘴:“终不过是一缕亡魂,死前再多傲骨又有何用。”


    被捆着的姑娘被这句不好听的话刺到了,她冷冷开口:“那也比你没出息的贱蹄子好千万倍。”


    “自然自然。”任欢宁阴阳怪气道。


    土匪头子被两人这拌嘴的样子逗乐了,他用长剑挑起面前小瘸子的脸:“你这模样也不差,可惜是个瘸子,成不了大事。”


    这种嘲讽对任欢宁造不成已经伤害了,现在只要能活哪怕是给他磕一个头她也是愿意的,就这么想着,她扑通一声跪在了地上,苦苦的哀求道:“大哥,我是个没出息的瘸子,您就放了我可好。”


    那个傲骨姑娘鄙夷的看着跪在那里的小瘸子:“真是个没骨头的,就算是死也不该跪这些狗东西。”


    很好,傲骨姑娘这一句彻底断了温思晴的活路,那个用剑挑着她脸的大哥被激怒了,很厌烦的打了她一巴掌:“真不知道是哪个不长眼的拐来一个瘸子,罢了,杀了吧。”然后轻飘飘的示意身边的人把她处理干净。


    手起刀落,任欢宁就倒在了血泊中,那眼睛死死的瞪在那里,一副不瞑目的模样。


    看着血泊里的小人儿,傲骨的姑娘脸色变得更苍白了些,因为她倒也没想到刚才还跟她拌嘴的贱蹄子竟真的死了,一股凉意瞬间直灌脚底,身上的傲骨不觉软下去了大半。


    “喂鱼去。”土匪头子踢了踢地上的温思晴,确认已经死了后,便挥手让人把她扔了。


    少女小小的身体被扔在泥潭里,惨白的月光照的她的脸有些发青,那群人可能也是觉得这地儿阴气重了些,片刻也没有多待。


    待那几个匆匆离开以后,本已经没气儿的人却突然猛的咳了两声,身子一翻,颤巍巍的要游向了泥潭后面的林子里。


    登时,大块的黑云遮住了茭白的月亮。


    任欢宁眼看着自己的身体已经撑不住了,血往外涌的如同小瀑布一般,小手因为爬的太急的缘故已经磨烂了,这具小身体真经不起这么造了。


    在重重的喘息声中,她还是停下了步子,倚在岩石上想小憩一会,以防自己因血流干而死。


    失血过多的她觉得眼前已经模糊了,头也重的抬不起来,在失去意识的前一秒,她有种飞起来的轻盈感。


    她不能死,她要从这里出去!


    任欢宁刚要起身,就被身后的庞然大物给压倒了。


    不要……


    血腥味浓郁到她直犯恶心,她僵硬转头对上一双灰蒙蒙的眼睛。


    恐惧席卷了她的全身,她由着那庞然大物咬碎了她的肩胛。


    “啊!”尖叫出声,她痛苦的就想要自我了结。


    鳄鱼鼻子冒着血泡,眼里满是对食物的渴望。


    不该的!


    她任欢宁不该死的。


    手摸索到了了一片利石,狠狠地朝它头上刺去。


    一阵翻腾,她跌在泥潭里大口喘息,泥汁弄脏了她的眼睛。


    不可以倒下,要杀死它。


    殊死搏斗,向死而生。


    她并未打赢这个怪物,她残喘地爬到了岸边,吐了一口血污,然后便奋力向林子中爬去。


    最终,她还是失去了意识。


    再次醒来时,她发现自己已经衣裳干净地躺在一个温馨的小床上。


    “姑娘救的我?”任欢宁半疑惑开口。


    眼前的姑娘明朗一笑,整个人都灿烂起来:“那必然是我。”


    对于救命恩人,任欢宁感动开口:“欢宁无以为报,只能给姑娘当牛做马了。”她说的很是诚恳。


    坐在床榻上的姑娘看着她的模样,很满意的点点头,替她掖了头发:“有名儿吗?”


    “我叫任欢宁。”任欢宁文绉绉的回答道,她对于恩人向来都是满心感恩的。


    姑娘倒是显得有些意外,一个脏兮兮的小瘸子竟然会有这么文雅的名字,不过吃惊过后她还是很自然的介绍了自己:“本姑娘名唤陶玟。”


    此名字一出来,任欢宁就立马点头,暗戳戳询问道:“姑娘名字真好听,不知这里究竟是何处。”


    陶玟浅笑,“这里是元吉镇,是一个很美的地方。”,


    任欢宁有些想起将自己拐来的土匪,最终还是惨淡一笑表示尴尬:“多些陶姑娘救命之恩了。”


    陶玟眼睛一弯,像对宠物一般的摸了摸任欢宁的脑袋,柔声问道:“你昏迷期间,爹爹找人给你看了面相,说你能助我,那你可愿意做我的陪嫁丫头?”


    其实任欢宁还是有些疑惑的,经历了被抓的小姑娘竟然还能如此豁然不惧。


    不过再一想人家当初瞧不起她的那些话,也就不觉得有什么好奇怪的了,于是她严肃的开口:“我陪姑娘嫁去以后会给我机会归家吧。”


    对于这么听话的人,陶玟自然是满意到极致的,所以她直接打赏了任欢宁二两黄金:“跟着我,我会对你好的,只要婚礼你在场便可了”。


    没有什么比黄金这种东西来的更实在了,任欢宁瞬间喜欢上了这个傲骨姑娘。


    许是因为怕夜长梦多,本来在该明年的婚礼突然提前到了下个月初。


    这婚礼一提前,陶玟就忙坏了,请来来的嬷嬷整天寸步不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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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她规矩,她连喘口气的机会都没有。


    陶玟要嫁的,是本镇最有权势的大户人家,规矩繁多。


    而作为陪嫁的任欢宁自然也不能闲着,她的课程就由陶玟的贴身丫头妙翠负责。


    虽然真的很不喜欢学,但是也没办法了,没有乐趣的学习简直比干活还难受。


    况且妙翠真的是一个很负责任的人,她充分发挥了只要打不死就尽管打,反正这都是为了学生好的道理。


    于是旧伤未好的任欢宁又添了一身新伤。


    所幸,苦难很快就过去了。


    陶玟成亲的那天,满城欢庆,锣鼓喧天,白日焰火,天撒金箔。


    本就漂亮的陶玟,在那一天更是美到让人移不开眼睛,凤冠霞帔华丽的衬得她比平时更多了矜贵,额前的花钿闪着莹绿色的光芒,面颊上染的胭脂好似朵娇艳的芍药花艳丽至极,而那娇嫩的唇瓣又给她平添了几分妩媚。


    “姑娘,您真是太美了。”妙翠忍不住赞叹道。


    任欢宁也十分赞同妙老师的话,今天的陶玟确实美的像仙女,只是……为何总觉得心中不安呢。


    听着妙翠的赞叹,陶玟眼里充满了对以后日子的憧憬,今日她就要嫁给自己最喜欢的那个人了。


    任欢宁借着喘息的机会来到门外,只一眼,她就看到了墙头的黑面具。


    不安感再次来袭,这究竟是什么…


    经历了繁琐的仪式,拜别父母的陶玟坐上轿子那一刻还是忍不住哭了,大颗大颗的眼珠子打在喜服上。


    任欢宁察觉到了轿子里那个姑娘的不舍,悄悄递了一块手帕过去:“姑娘别哭了,妆花了就不好看了,等晚上还要掀盖头呢。”


    这一声果然有用,轿子里的人当真停止了哭泣。


    任欢宁不由得感叹爱情的力量是真的很强大,然后她的视线就不自觉的移到了那个骑白马的新郎官身上。


    元吉镇第一美人生出来的儿子外貌自然是一顶一的,不过总觉得配陶玟差了点味道。


    约莫走了三道街,轿子终于停到了门口。


    那个骑白马的新郎官麻利翻下马,走到轿子前,撩开轿帘,一把抱起新娘子,兴冲冲的走进府里。


    真是金玉良缘啊。


    随着时间的流逝,夜暮降临。


    饿了一天的任欢宁此时只能侯在门口,听着屋里你侬我侬的声音。


    妙翠虽然也饿了,但是作为一个合格的陪嫁丫头,她依然直挺挺的站在那里,不过很奇怪的是,她眼底竟然透漏出了一丝悲愤。


    约莫卯时,新郎官披了外衣走出了婚房,然后暗处一个黑影突然出现,紧跟在他身后离开了。


    任欢宁奇怪的看着那个黑影,不知为何,她总觉得将有大事发生。


    “你在这儿守着吧,我进去陪着姑娘去。”妙翠突然拍了拍她,打了个大大的哈欠,起身朝屋里走去。


    敢情暖和,舒服的事都是妙翠享受的。受冷,受累的都该是她任欢宁遭的。


    “啊!”


    凄凉的惨叫声划破了寂静的夜晚,任欢宁赶忙进屋去看。


    只看到了一个无首的女尸。


    是…是陶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