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 第八十一章
作品:《嫁给侯爷家傻儿子》 刘新柔打死也想不到,自己不过来逛个窑子都能被挟持,挟持自己的这人,还是整个雄青楼中唯一知道自己真实身份的魏紫魏楼主。
“魏楼主你……”她大惊失色,看到此刻抵在自己脖颈上的那支孔雀翎,那翎羽的尾端正闪着不祥的光,显然是有毒的。
那支翎尾被她日夜佩戴在头上,被不少人夸赞好看,却从没人想过它会是一支淬了毒的暗器。
“公主,老实点。”魏紫低声道,“这么多天了,你在我这仗着公主身份破了不少规矩,现在是时候用这身份还债了!”
平宁公主抬头看过去,这才发现站在对面的人竟赫然是她的大侄子,还有他那个卷入了擂台杀人案的前妻——据他自己所说,不日又会变回正妻。
“大侄子!”她赶紧喊道,“救我!不然等我回宫就让父皇治你的罪!”
“公主还是先有命回京城再说吧。”魏紫语气中写满了威胁,手中的孔雀翎离平宁的脖子更近了,几乎要划破那层吹弹可破的皮肤,在场四人都知道,那翎尾上淬了毒,一旦划破皮肤,恐怕公主也离香消玉殒也不远了。
“等等——”赵明予道,“你先放开公主,我们便放你走。”
她们的距离太近了,谁也说不准魏紫会不会一个手抖就划破公主的脖子,叶赵二人不敢轻举妄动,只得打了个眼神,准备先放魏紫离开。
魏紫却不屑地冷笑:“傻子才相信你们。”
说罢,她竟轻盈一跃,直接跃上了三楼。
叶慈虽已经来过三次雄青楼,却还没见过三层是什么模样,二人不敢怠慢,紧跟着跃上三层。
只见这三楼上有许多房间,每一间的房门都一模一样,魏紫像是随便选了一间,用肩膀撞开房门,走了进去。
窗外不止何时下起了雨,檐角铜铃正被豆大的雨珠砸出丧钟般的闷响。
赵明予指节捏得发白:“你想如何?”
“你们若放我离开,到了安全的地方,我自然保证公主能毫发无伤地回来。”夜风将魏紫额角的乱发吹起,露出她眼神中的凄惶,叶慈看到,忽然心头一震——若非迫不得已,她也不像挟持公主。
她已经走投无路了。
叶慈心头仿佛遭了钝击,忽然生出一丝不忍来。
她还没出声回答,却听到身后的赵明予朗声道:“好,你走吧。”
魏紫眼神中露出一丝犹疑,赵明予立刻出声催促:“你此刻不走,再过一会儿,我可就要变卦了。”
“赵明予你这个没良心的!”平宁公主忽然破口大骂,“我长姐真是白生你了,我……”
她话音未落,便被魏紫捂住了嘴。
“唔……”
平宁白眼一翻,晕了过去。
赵明予见状,下意识担心地上前一步,魏紫道:“小侯爷放心,迷|药罢了,六个时辰之内,我定将公主全须全尾地送回你府上。”
说罢,她左脚一蹬,身子向后一倒,便飘出去几丈远,再一眨眼,哪里还有她的影子?
“真不追了?”叶慈看她已经走远了,问道。
赵明予却神秘兮兮地一笑:“不着急,等她把平宁送回来再说。”
叶慈看他胸有成竹,便知道他方才定是动了手脚,因此也心下稍定,问:“那我们现在怎么办?”
赵明予单手搂过她的腰身,浑似街头调戏良家妇女的地痞流氓,道:“先去吃个早饭——不过四天不见,我的慈姑娘都瘦了。”
天快亮了,街上窸窸窣窣的有了些动静,赵明予带她朝街市走过去,身后却亮起一道烟花似的红烟。
“那是什么?”叶慈问。
赵明予眼睛一眯:“应当是魏紫和孟临传递消息用的信号弹,她发了信号弹,说明已经到了他们约定的地方——”
“只等我们去瓮中捉鳖了。”
他眼睛一弯,手臂从叶慈腰上滑向她的手腕,力道不大,却不容拒绝:“不过现在,还是让我先请你好好吃顿饭吧。”
他说罢,像是想起了什么一般,道:“说起来,我好像还欠你顿饭。”
叶慈一愣,想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赵明予说的是二人在川仙府刚刚重逢时,他原本要请她吃饭,却忽然遇上了引君入瓮的青姐,叶慈跟着青姐,赵明予跟着叶慈,二人一起入了泉东村,而命运的齿轮也从那刻再次开始转动。
“那这次补上?”她问。
赵明予却摇摇头,眼中的狡黠之色一闪而过:“这怎么行,你好容易答应我一件事,怎么能这么草率地了结?
这笔账才没那么容易算清呢,叶慈欠他的越多,她便越难还清,越是如此剪不断理还乱,他才越高兴。
——他就是要如此与叶慈纠缠在一起。
“再说,拖了这么久才兑现,再不济也要亲自登门向我赔罪吧?”
叶慈莞尔,这是又想方设法地想把她骗进侯府呢。
于是她不答,转而问道:“那咱们现在吃什么去?”
赵明予见她顾左右而言他,眼里的失落之色闪过,但他却也不恼,从善如流道:“走,请你吃馄饨去。”
“馄饨?”
赵小侯爷总是一出手便是一掷千金,忽然与这么接地气儿的食物扯上关系,叶慈一时还有点不适应。
赵明予显然也看出了她的意外,神秘兮兮地一笑道:“我要请你吃的这碗馄饨可不一般。”
太阳刚出来,雨就停了,茌宁城大街小巷的空气中都有股清新的泥土气味儿。
然而叶慈却无暇欣赏难得的好天气。
鲜香几乎逮着鼻子钻了进去,看着面前这碗色泽金黄、汤面儿上泛着油光的馄饨,还有旁边排了不知几里队的人群,叶慈算是明白赵明予口中的“不一般”是什么意思了。
“怎么样?”赵小侯爷坐在对面,虽然因为数日奔波,加上一日未睡,下巴上长出了细细密密的胡茬,看起来颇有些憔悴,但眼见着叶慈的惊喜,也变得神采奕奕起来。
叶慈舀了一颗送进嘴里,舌尖被烫了一下。
“嘶——”
她伸出一截粉色小舌,看着像是被烫得不轻。
“慢点吃。”赵明予失笑,将桌上盛着凉水的杯子推到她面前,“喝点水缓一缓。”
他也从碗中舀出一颗,仔仔细细地吹得半凉,带着半勺汤送到叶慈嘴边:“尝尝?”
叶慈先是一愣,本想接过勺子自己吃,却被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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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予躲开,他手一晃,勺子里的馄饨汤硬是没洒半滴。
他用另一只手支着下巴,眼睛弯成了一轮新月,心情很好的样子,道:“我喂你。”
叶慈只好就着他的手吃了这颗馄饨。
鲜香瞬间在唇齿间爆开,荠菜混着猪肉,肉香和野菜香在汁水中相得益彰地混合起来,被薄如纸片的馄饨皮包裹着,在牙齿触碰的瞬间于口中爆开。若细细品味,还能尝到馄饨汤中的咸鲜味——高汤被最简单的盐和海鲜干货赋予了一层不一样的鲜味,芫荽和小葱又为其增添了口味的层次。
也不知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赵明予一勺子将所有食材都舀了进来,叶慈眼睛一亮:“好吃!”
“我就说吧。”他似乎颇为自豪,“我可是这茌宁城中的土著,若论这城中有什么好吃的,简直没人比我更熟悉的。”
他满脸写着“我厉害吧快夸我”,仰着脸,身后若有尾巴,此刻估计已经摇成虚影了。
“只要慈姑娘愿意,以后茌宁城里的美食,就是一千样一万样,我都能给你找出来。”
叶慈听出他的弦外之音,弯了弯嘴角,没回答,低头继续吃馄饨。
赵明予见自己没得到回应,有些失落地低下头,一边将一颗馄饨送入口中,一边喃喃自语道:“都怪这馄饨太好吃了,黏嘴。”
叶慈失笑,又火速掩了神色。
吃过早饭,赵明予带叶慈闪身进了个无人的小巷子,他双指并拢,在嘴唇前一放,吹了个口哨,不一会儿,空中便传来一阵振翅之声。
一直灰背红喙的小雀不知从哪儿飞过来,赵明予手臂一伸,它便听话地落在上面,蹭上来。
小侯爷伸出手指,摸了摸它的头顶。
“这是?”叶慈好奇地问,她看着心痒,也伸出手想摸摸,那小雀却灵活地躲开了。
“怎么这么不听话,来,让慈姑娘摸摸。”赵明予佯装生气,点了一下小雀的脑袋,向叶慈介绍道,“这是侯府养的信雀,能送信,也能——追踪气味儿。”
“它能找到魏紫?”
赵明予点点头:“在雄青楼,她翻脸之前,我便悄悄在她身上撒了瑶花粉,这种花粉,人闻不出味道,信雀却对此很敏感。”
叶慈眯起眼看着赵明予——她忽然怀疑赵明予究竟是怎么找到她在山中茅屋的了。
“咳咳……”赵明予显然也想到了这一点,他轻咳一声,此地无银三百两地补了一句,“我很久没用这种办法追踪别人了,也不知道这次灵不灵。”
叶慈自然是不信,若非有信心一定能找到魏紫,赵明予又怎会那么轻易地放跑她?
不过念在他并没有什么坏心思,叶慈还是决定放他一马,转移话题道:“它叫什么名字?”
赵明予见她看着那小雀,才明白叶慈是问它。
这小雀侯府养的不少,若是每一只都起个名字不知道要起到什么时候,可他眼睛一转,答道:“瓷儿。”
叶慈猛地抬头看他,赵明予憋着笑,声音都低了三分,又说了一遍:“瓷儿,青瓷的瓷。”
叶慈:“……”
若非有正事,她非得把这坏心眼儿比莲藕都多的小武安侯就地正法了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