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第54章

作品:《程儿

    亮银色的法拉利飙驰在京郊野外的高速公路上,犹如钢筋高架桥上劈过一道白色闪电。


    唐丽媛坐在副驾,抬手挽了下碎刘海,斜着眼神,忍不住第N次偷瞄旁边开车的人。


    首先是一张浓眉高鼻梁骨的优越侧脸,眯眼盯着前路,不知在思索什么;接着,一只搭在方向盘上的手,指节修长骨骼分明,冷白色的腕骨上缠了四圈素雅佛珠,同一只手腕上,戴着价值千万的百达翡丽冰蓝面的5308G腕表。


    最后,才是他脖颈一圈古巴粗条项链、范思哲的黑T恤,三道杠的运动裤,脚踩一双白色匡威。


    唐丽媛见何湛程第一眼就认出他了——


    他们在酒店电梯门口前遇到过,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她和朋友们都在激烈讨论这位气质非凡的帅气男孩。


    他却没认出她。


    不过,她本身也不是很令人惊艳的长相,尤其现在她知道他是戚时的同居伴侣,她就更理解了。


    日夜面对着戚时那样一张英俊迷人的脸,他还会记得谁呢?


    短短三月不见,他看起来比上次要深沉许多,唐丽媛猜测,他大概是因为戚时才有了心事。


    她安慰他,说,戚时高中时候就是个富家子弟,因为外貌出众,性格强势硬悍,身边拥趸众多,校内外也很受女生欢迎,虽然在训练时经常遭受打骂,但戚时性格开朗,总是一笑带过,不会在心里留下太重阴影。


    只是,那个人偶尔会觉得孤独。


    何湛程醋意上来,淡着脸问她,她怎么知道戚时很孤独?


    她说,因为太明显了啊!


    戚时当时有一帮狐朋狗友,为了获取他们的认可,他学会了喝酒抽烟,又为了所谓的“兄弟义气”,他天天翻墙逃课、泡吧打架,和一群黄毛瘦脸紧身裤们聚在一起,成天叼着烟,在路边晃荡着无所事事,由于身高突出,一身干净帅气的名牌,戚时人又很白,鹤立鸡群的,站在整条街都很突出。


    不过,戚时放学回家路上,从来不和任何人一起走,有些和戚时搞暧昧的女生来靠近,他也很不耐烦,一副生人勿近的冷脸,那些姑娘又都吓跑了。


    在学校里,戚时又变成另一个人,活泼幽默,高大帅气,如果在小卖部偶然碰上喜欢他的女生,他还会给她们买东西。


    不是辣条薯片那种的小零食,而是发卡、手链、小镜子、挂件和毛绒玩偶这些像定情信物一样的东西。


    他随手抛出,漫不经心又充满心机,无情收割她们的芳心,却并不回应她们具体的某一个谁。


    唐丽媛和戚时住同一个小区,戚时不认识她,可他名声远扬,她倒经常看见他。


    从初中开始,校里校外,她见这小子居然是两副面孔,偶尔路过瞥他一眼,觉得本来好好的一个男生,就因为家里人不在身边,年复一年、日复一日被那帮混混污染成这个样子,她就感觉很可惜。


    可在学校看见他耍帅装叉逗弄女生,一脸理所应当地享受着她们的爱慕和追捧,她又觉得这男生很煞笔、很活该!


    戚时也从不邀请朋友去他家里玩儿。


    听说有一次,一个跟戚时很要好的哥们儿开玩笑,说:“干嘛不让去啊,我们都知道你没爹没妈了,你矫情个几把啊!”


    戚时当场翻脸,大手掐住那人脖子,面无表情地盯着对方,等那人窒息得快咽气了,他才松手。


    戚时自始至终没威胁过谁,但很快大家都知道戚时不可触犯的逆鳞是什么了。


    高三时候,戚时和唐丽媛认识了,她自称“嫂子”,戚时走到哪,她就跟他到哪儿,戚时被她不要脸的精神折服了,渐渐和她成为朋友,每晚放学后,他要么在教室补文化课,要么在操场练体育,俩人一起上下学,日程紧张而充实,他也终于和那些混混疏远了。


    唐丽媛说,戚时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犯病是在参加完特招考试后的第二天。


    她前一晚发消息问戚时白天考得怎么样,戚时回复她一句:


    【废话,老子出马,还能有其他人什么事儿?】


    她就说:【这下总算考过了,以后离你教练远点儿吧】


    戚时没回。


    唐丽媛知道戚时不愿意听她讲这话,第二天早上学,她等在戚时家楼下催他赶紧下来,戚时依旧没回复她,她就先走了。


    白天在班上听很多女生说戚时一整天都没上学,唐丽媛以为这小子体育拿了高分就飘了,发了一堆消息问他还来不来,戚时仍不回。


    于是她就等放学后跑去他家找他。


    她没遇上戚时,倒遇上了戚时家的保姆。


    保姆正拎着保温盒准备去医院给戚时送饭。


    唐丽媛问保姆那小子咋啦,保姆一脸愁容,说,那孩子早上正吃着饭呢,突然就噎住了似的,瞪着眼僵在那儿了,给她吓一跳,他也不说话,身子抽了几下,接着就倒下去了。


    “医院那边怎么说?”


    “说他服用了过量的兴奋剂,晚上又经常熬夜,再送过去晚一点就猝死了。”


    “什么兴奋剂?哪儿来的兴奋剂?”


    “他们老师让买的保健品,据说既能提神醒脑,还能增强体质。”


    保姆从口袋里掏出两瓶药,拿给唐丽媛看,叹道:“你说说这孩子,唉!我家老板本来给他买的有同仁堂的营养品,但戚时说他同学们都买了,缠着他哥哥也给买了好几瓶,这东西七十五块一瓶,说贵不贵,说不便宜也不便宜,他哥哥以为是给小孩儿吃着玩的那种糖丸呢,没多问就给他买了。”


    “戚时这半年学习压力很大,队里训练他也从没缺席过,身体扛不住了,他就吃药,还跟我说这药很管用。”


    唐丽媛又吓又怕,等药物成分检测报告单出来,她确定里面含65%的亢奋剂,犹豫再三,鼓起勇气,拿着这药去找戚时教练——刘勇,对峙。


    没料刘勇一脸坦然,说,这药怎么回事,这些学生本身都是知道的,他们都是为了取得好成绩,心照不宣地默认在赛前服用,不然,就凭他们这些因为学习不好才半路转体育的差生,高矮胖瘦良莠不齐的,他们不用点手段能走出贫困县?


    还有戚时,他长得实在是太高了。


    大部分优秀的中长跑运动员身高集中在170cm上下,而戚时当时身高186cm,他日常训练时,膝盖关节负荷要比其他学生重得多,髌骨关节磨损和韧带拉伤的情况也比其他同学要严重,很不利于长跑。


    戚时在力量训练和跳高、跳远项目上都是满分,但为了追求极致的完美,他如果不吃这药,他跑得过人家那些同省份大城市里从小就锻炼的专业运动员?


    他干得过那些暗箱操作?


    他一个没权没势的野小子,如果不能优秀到令在场所有评委都无法忽视和否认,他能考上首都的好学校?


    而且,刘勇毫无愧疚心地说,他只让他们在赛前吃,并没有让他们经常吃。


    戚时自己瞎作死,赖不着他。


    还有唐丽媛,一个小女生,疯疯癫癫的,仗着学习好,成天帮着一个混混出头,他劝她最好老实点儿,否则等他告诉她父母,她每天在学校和一个抽烟喝酒泡妞打架样样全能的男生混在一起,他们一定会打断她的腿。


    高考在即,唐丽媛不敢惹事,好在戚时被燕体提前录取后就不用再训练了,只是精神萎靡了很长一段时间,说浑身都很疼,烟也抽得很凶。


    最难受的时候,戚时半夜三点多给唐丽媛打电话,像是经过一番认真的考量,跟她商量,说,他要不还是死了算了吧。


    呼吸令他感到窒息,他像一条在海里被塑料垃圾蒙住鳃的鱼;不呼吸他又莫名其妙地掉眼泪,想爸爸,想妈妈,想哥哥,他用一种从未有过的虚弱声音向她发出求救的信号,他说他好累啊,好辛苦啊,他现在都开始讨厌他哥了,因为他哥总拿钱打发他,一点儿都不关心他,这让他觉得自己越来越像一个累赘。


    “唐丽媛,其实就算我死了,等到了地下,我也找不到我爸爸妈妈。”


    “我爸妈在我七岁的时候就没了,我都不记得他们长什么样,怎么能找到他们呢?”


    “活着好累啊,我知道你们都不是真的喜欢我。”


    “男生喜欢我,是因为我会抽烟喝酒打架,我会请客领他们吃好吃的;女生喜欢我,是喜欢我的脸,我的模样,可我一生气,她们就都吓跑了,也不问我为什么生气;你跟我在一起玩儿,是因为你喜欢我哥,而不是我。”


    “唐丽媛,你也特别讨厌我吧?”


    “我也讨厌我自己。”


    “唐丽媛,像我这样的坏人,以后会有人来爱我吗?一心一意只爱我一个人的那种‘爱’?会有吗?”


    ……


    ……


    等清醒了,戚时自称霸气侧漏男子汉,绝不承认那些矫情唧唧的煽情话是他说的。


    他嫌丢人,不允许保姆和唐丽媛把这件事告诉他哥,作为交换条件,他开始戒药。


    唐丽媛说不行,不仅得戒药,他也不可以和他那个狗屁的干爹有任何牵扯了,不然她就找他哥打小报告。


    出乎意料,戚时很痛快地就同意了,说,他早就受够那老混蛋了,下手没轻没重的,打得他骨头都要裂了,晚上疼得他都睡不着,现在考完了,他也用不着他了!


    唐丽媛失笑。


    戚时才不会介意那些皮肉上的痛苦。


    是因为刘教练在戚时险些猝死后只顾一味撇清关系,也没有去医院探望他,事后还在学校对戚时视而不见,伤了那傻小子的心,戚时才假装潇洒地和对方恩断义绝。


    何湛程听完,冷笑一声,就说了两句话:


    第一,戚老二是个除了会吹牛逼之外一无是处的傻叉;


    第二,他要带着人去把那老混蛋的坟头铲平。


    一路狂飙疾驰向南,两辆黑色奔驰轿车不远不近地跟在法拉利的后面,在荒野公路上划出三道冷锋般凌厉的闪电。


    何家的私人律师团队前两天接到三少通知,日夜兼程从沪上赶来燕京,本以为家里这位祖宗爷又闹出来什么官司,没曾想祖宗爷是要去铲人家的坟头,还是一个平民百姓的坟头。


    这哪儿犯得着啊!


    上路之前,他们苦口婆心地劝阻三少,说:“祖宗,咱们胸襟开阔点儿,这事情都过去多少年了,戚总都没说什么,咱就更犯不着跟一个死人计较了。”


    三少生来就是无情的人,眼皮也不抬一下,闲闲把玩着腕上的珠子,说:“这事怎么能怪我呢?他应该庆幸自己死得早,我生得晚。”


    “但我生得晚,不意味他就能趁我不在,随便欺负我的人。”


    这就是一定要人死不瞑目的意思了。


    领头律师姓成,五十出头,在何家做了多年法律顾问,知道何家这些子弟一个比一个头铁。


    成律师烦躁地抓着满头白发,一个劲儿地哀声叹气,嘴里不断念叨着:“造孽、真是造孽啊……”


    他觉得,三少很有老爷子早些年的风范。


    不讲理,很缺德,且一味护短。


    三少放了话,那就绝没有收回来的道理。成律师领着手下们提前拟好项目合同,助理则联系好当地教育局和县政府,让那帮人赶紧张罗着接待他们。


    理由是:何三少想要为该县捐赠一所公益高中。


    因为唐丽媛说,老家伙被埋在了县城郊外的一片坟地。


    三少就要踏平了那片坟地。


    嗯,三少决意要成为一名积极投身教育事业、造福社会和寒门子弟的慈善家。


    律师团和助理也偷偷请示过当家的,当家的不耐烦地甩他们一句:“如果什么都要问我,那我还养你们干什么?”


    何老大说,以后何老三在外头,甭管他杀人还是放火,一人做事一人当,让他们底下人别动不动就拿这些鸡毛蒜皮的事来烦他!


    大家都是沉浮多年的人精,一下子就听出这两位作对八百年的哥俩似乎是和好了。


    何老大的潜含义也足够明显:


    如果去铲一个亡者的坟头是件“鸡毛蒜皮的小事”,那就意味,这件事何老大会给他们这位惹祸精祖宗爷兜底。


    俩字:默许。


    他们这位小董事长的行事作风一向是隐晦又酷厉。


    自家人的喜怒利益永远放在首位,谁会为一个生前德行有亏的无赖积阴德?


    下午众人抵达县城。


    犹如一棵风烛残年却依旧坚|挺着的老白杨,这座褪色老旧的县城连头顶的天空都是灰败沉闷的,近些年政府做城市规划,什么绿化带、学区房、特色公园、中心商业区,还有七拐八扭的街道一夜之间冒出许多崭新而冷清的商铺。


    三分咬牙挣扎拼出的生机,七分门庭冷落回天乏力的死气。


    方圆十里,见不着一个像样的饭店,更别提星级酒店了。


    何湛程准备晚上去市里歇着,换了身正经西装,下午和几个领导见面,拒绝对方想等晚上在酒桌上再聊的提议,简言意骇,直接表明来意。


    捐学校容易,但铲坟地不容易,其中除去常规行政流程,还涉及补偿家属精神损失、优惠政策等,要一户一户地谈,并非一朝一夕能办成的。


    但领导们忙说,要说好办,也挺好办:那坟场都是老坟场了,荒郊野岭的,埋的都是记不清辈分的祖先,大部分无主坟地都无人问津,现代人都血缘意识淡薄,有能力的子孙都跑去大城市落地扎根了,谁还回头看啊?没本事的人,但凡是重视丧葬礼仪的家庭,近些年也都把亲属送去更具备风水宝地性质的城市墓场了,谁还会把家属往荒地里埋?


    只有极个别的少数,要么真的很缺钱,连块墓地都买不起,要么根本不在意家属埋哪儿,何三少只要钱到位,让他们迁个坟不算难事。


    何湛程说,既然要办学校,就要办个好学校,要一流的教学设备与校园环境,严苛的师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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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队伍考核标准,项目支出无论多少,一律由他这边负责承担,那些肯迁坟人家的孩子,无论成绩好坏,只要他们家长肯签字,那些孩子往后的学业也全部由他何湛程资助。


    有意念书的,出国留学都可以;无意学习的,可为这些人提供高于一线城市平均薪资水平的工作机会。


    当然,这些孩子学成归来后,由他何湛程一手栽培起来的、最顶尖的那部分精英,要签入他们何氏集团旗下的公司,至少为他何家效力七年。


    何湛程将其命名为“七年菁英助学计划”。


    不过这件事嘴上说着简单,落实起来却难。


    谁能想到他一个二十岁的豪门阔少,不在京沪的生意场上搅动风云,偏跑来县城搞这么大工程,又是砸钱又是铲坟的,对普通人家来说天降的大馅饼,纯粹是因为少爷要给十年前的小情人出口恶气?


    但不管多难办,都要办。


    何湛程把带来的律师团队和行政助理丢在县城,让他们接下来有需求直接打电话到总部摇人,嘱咐他们好好干,在这里待个一年半载的,按照他说的话,一字不差地去落实。


    众人:“……”


    所以,他们这群年入千万、年均四五十岁、在高档写字楼运筹帷幄数十年的业界翘楚,就这么被下放到这个鸟不拉屎的贫困县了么?


    何湛程不太满意,眉头一皱:“你们有点奉献精神行不行?这都是为了祖国教育事业的发展,这是善事!”


    众人:“……”


    究竟是为了祖国的发展,还是为了哄您老人家的小情人开心,您自己心里不明白么?


    众老头无奈叹气,本以为是趟可以游山玩水的闲差,没留意就被祖宗爷给扔这儿了。


    认命地提着公文包跟着当地领导们去开会,心里只有一个念头:


    赶紧办,好好办,办完了赶紧回沪上,下半辈子再也不要跑出来了。


    傍晚时分,何湛程让唐丽媛去银行自助取款机兑了五万块的现钞,装在牛皮信封里,再把信封塞进买来的两箱礼品里,然后载着唐丽媛去城西刘勇家。


    刘勇人已经没了,但妻子张秀芳和儿子刘毅还在。


    唐丽媛说,刘勇当年做体育老师卖药没少赚钱,拿着低保,开着宝马,住的是独栋别墅,妻子穿金戴银,儿子坐智能轮椅,十年前就过上了小资生活,出车祸也是因为在外地出差的路上醉驾,据说当晚还点了小姐。


    警方勘察现场时,正好接到那位等烦了要离开的小姐的电话,二话不说,飙着车就过去扫了一波黄,短短三小时,战绩卓著。


    何湛程啧一声,说,他人都来一趟了,不登门拜访一下师母,有点儿说不过去。


    唐丽媛很久没回老家了,自从发达后,她就把父母接到生活更加便利的大城市居住,只记得刘勇家的大致方向,但她有熟人,给了对方二百块钱,让对方提前赶去刘勇家附近,把定位发来。


    熟人,是她之前朋友圈那位要去给刘勇献花的老同学,高中和戚时同一组训练的队友。


    老同学的体育生涯没能坚持到最后,因为学校的跑道是土路,一训练起来就暴土尘扬的的,呼吸进肺里很难受。他体质偏弱,很快就得了肺炎,休养好后,转文化班复读了一年,考了个大专,现在留在老家开面馆做生意,起早贪黑,日子辛苦,但儿女双全,家庭和睦,唐丽媛孤身在外打拼多年,偶尔会羡慕他这样的生活,就一直留着没删。


    她记得,当初训练时,戚时挨揍挨骂第一多,老同学挨骂第二多,戚时是纯傻大个儿,只要心里不介意,根本不懂皮肉之伤为何物,老同学则会在背地里骂刘勇,问候刘勇的老婆孩子和祖宗十八代,一晃多年,刘勇人没了,这与老师多年没有交集的学生听说后,热情地散播消息,要组织同学们去老师坟前献花,唐丽媛觉得,此人是有点表演型人格在身上的。


    老同学见唐丽媛从一辆法拉利上下来,愣在原地半天,没敢打招呼,等她拎着个爱马仕的包朝他走来,从容地念出他的名字,他脸上一红,挠着头憨笑起来,不住口地夸她真是一点没变,从前是大美女,现在更是漂亮得不像话。


    又悄咪咪地说,她老公真年轻啊,又高又帅又有气质,私下肯定也特别疼老婆吧?不然哪个有钱人会专门腾时间来给老婆的高中老师献花?怪不得她这些年隔三差五就环游世界晒照片呢,原来是嫁得好啊。


    唐丽媛微微一笑,手指一根根伸出来,说:“第一,他是疼老婆,但我不是他老婆;第二,他不是来献花的,他是来做慈善的;第三,他来头不小,但我说了你也不知道,所以你就不要问东问西的了;第四,老娘出去玩儿花得都是自己辛辛苦苦赚来的钱,你敢再胡说八道,我回头把你店面给盘了,你们一家四口就等着喝西北风去吧。”


    老同学被唬得紧张起来,偷瞄那人一眼,压声问:“那我咋称呼他?”


    唐丽媛:“叫‘三少’就行了。”


    老同学以为自己幻听,竖起耳朵,问:“啥?”


    唐丽媛咬字清晰;“三、少,何——三——少。”


    老同学噗嗤一乐,破口大笑,笑得眼泪都挤出来了:“哈哈哈哈哈哈什么三少四少的,你们演电视剧呢?民国戏啊?啥年代了还‘三少’!我还叫秦始皇呢!”


    唐丽媛:“……”


    何湛程“啪”地一声摔上车门,从后车座拎过礼品盒,走过来瞥他一眼。


    老同学尴尬清咳一声。


    唐丽媛头疼扶额,催着人:“走吧走吧,带路。”


    老同学“呃”了声:“咱们先找个地方等会儿吧,我刚才去看过了,他家锁着大门呢,前院儿里还停了辆揽胜,应该是有客人来了,这会儿天都快黑了,他们可能是去哪儿下馆子了吧?”


    唐丽媛和何湛程同时一愣,俩人对视一眼,正要说点什么,身后一道惊讶的男声传来:“程儿?你怎么来了?”


    原地三人闻声回头。


    戚时一身商务装打扮,黑衬衫的袖口挽到肘间,露出筋腱紧实的白皙小臂,双手推着辆智能轮椅,椅子上坐着一个枯瘦如柴的苍白男人。


    男人怀里抱着一摞泛黄纸钱和沾着灰烬的苹果梨,嘴角泛着淡淡笑意,他歪头倚靠在身后人握着轮椅的手边,何湛程眼尖地注意到,那人细瘦无力的手腕上,戴着一条令他熟悉无比的银色劳力士。


    旁边女人显然就是师母了,她身材矮小,红着眼眶,似乎刚哭过。一身肃穆庄严的黑色套裙,没有佩戴首饰,左右手里拎着大兜小兜的肉蛋菜奶,和身旁两个男人一家三口散步似的,朝这边街道尾巷的寂静小别墅走了过来。


    何湛程突然说:“丽媛姐。”


    唐丽媛一见戚时出现,整个人吓得魂飞魄散,听何湛程叫她,一个闪身就躲到他身后,低声应着:“怎、怎么了?”


    何湛程阴沉着脸,抬手一指,直冲坐在轮椅上的男人,说:“你去把那块表给我从他手上扒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