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 第 56 章

作品:《穿进两本书被阴湿男鬼缠上了

    铜锅边缘凝着半圈牛油,暗红色的汤底咕嘟咕嘟吐着泡,花椒与干辣椒在气泡中沉浮,白菜帮子吸饱了汤汁,半透明的叶片挂着油花,已经煮的快化了。


    大理石圆形餐桌中央放着电磁炉,盘子里的菜品几乎都只涮了一半,桌下的垃圾桶被空啤酒罐填满。


    显然,二人都高估了他们的饭量,而低估了借酒消愁的欲望,胃里大半空间被酒水占去,但都不算醉,只是听着锅里沸腾的声音,相顾无言地发着呆。


    “哈哈哈哈……”


    温初夏两脚踩在板凳边缘,忽然笑起来,酒饱饭足过后的声音有些憨憨:“去照照镜子吧亲,你脸红的像刚从锅里捞出来的一样。”


    季明轩酒量还行,但属于一喝就上脸的类型。


    再加上这段时间,他狂抹有美白功效的护肤品,皮肤变白后,看起来就更明显了,跟煮熟的虾子一样。


    闻言,季明轩手背贴了贴脸颊,在室内暖气开到23℃的情况下都觉得有些烫,不用照镜子,他也知道自己现在脸有多红,于是踩上拖鞋去阳台,打开窗户,想通过吹冷风降降温。


    结果发现,今夜伦敦的天气竟意外的柔和,虽然依旧很冷,但罕见地没有起妖风,也没有下雪。


    并且因为是跨年夜的缘故,哪怕现在都十一点多了,街上还有许多人在闲逛,安全感和松弛感都拉满,有种梦回国内的感觉。


    “诶,温初夏。”季明轩关上窗户,回头说:“我们出去逛逛吧,听说伦敦之眼零点的时候有烟花秀,一年就跨一次年,该有的仪式感还是得有啊。”


    “出去可以,但烟花秀还是免了吧。”


    温初夏喝掉最后一口啤酒,把易拉罐甩进垃圾桶,相比于季明轩的苹果脸,她要面不红心不跳得多,回忆道:


    “我去年看过,人巨多无比,比国庆期间的天安门还要挤,而且我的Tiffany项链还不知道被哪个王八羔子给扯走了,反正这辈子都不想再去第二回了。”


    “那就不去伦敦之眼吧,换个地方。”


    季明轩也不喜欢挤来挤去的地方,还容易有踩踏事故的危险,反正他的目的只是想出去散散步、消消食。


    去哪儿不重要,重要的是陪在身边的人。


    季明轩想了想,说:“要不去你学校?来伦敦这么久了,我还没去逛过呢。”


    温初夏挑起一边眉:“我学校有什么好逛的啊,而且现在这么晚,里面说不定连路灯都……”


    “因为学校里人少还安全嘛。”


    季明轩走过来:“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锅留着我回来再收拾。你,现在立刻马上,回房间换衣服,穿暖和一点啊,再敢只穿两件,腿打断。赶紧gogogo速度速度速度……”


    五分钟后,温初夏裹着一件长至小腿肚的黑色羽绒服,拉链一路拉到下巴,把整段脖子包得严严实实,深棕色长发用大号鲨鱼夹盘在脑后。


    如此朴素的穿搭,和她平常时尚弄潮儿的人设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这下够暖和了吧?”温初夏的耐心即将消耗殆尽,“我都要出汗了!”


    季明轩却紧盯着她的微喇牛仔裤,表情怀疑:“你里面确定穿秋裤了?”怎么看起来还是细的跟杆似的。


    温初夏深吸一口气,强忍住揍人的念头,无可奈何地把裤脚拉起来一点,露出里面的粉条纹秋裤,瞪道:“麻烦睁大您的狗眼看清楚。”


    “嗯,看到了,两只狗眼都看到了。”季明轩满意地点点头,转身从下午的购物袋里拿出一双手套来,“提前送你的新年礼物,戴上吧。”


    “你什么时候买的???”


    “当你在水产区玩波士顿龙虾的时候。”


    “……这颜色好丑,像屎。”


    “你色盲啊?这明明是奶!酪!黄!”


    “管它什么黄,反正我不要戴,丑死了。”


    ……


    三分钟后,温初夏两手黄黄地出门了。


    深冬时节,夜幕笼罩下的大学校园显示出别样的静谧与庄重。


    头顶,铅灰色的天空早已被浓稠的夜色浸染,只有几颗星子在云层间隙若隐若现,和城市璀璨的灯火比起来,要相形见绌不少。


    这个点,虽然偶尔能看见有学生从身边经过,但无一不是面色憔悴或者行色匆匆,肩上挎着容量很大的沉甸甸的包,显然是刚从图书馆出来,被学习吸干了精血。


    “就说你的想法很奇葩吧。”温初夏呵气成雾,胳膊抱在胸前,走路时羽绒服摩擦发出细微声响,“大半夜的校园有什么好逛的?”


    空气又湿又冷,让季明轩红苹果的脸蛋变回了正常状态,声音也清亮,说:“我觉得很好逛啊。”


    走着走着,两人拐进一条不算宽敞的河边小道,季明轩的左边是温初夏,右边是一片草全部枯掉的斜堤,斜堤之下,尚未结冰的小河在静静流淌。


    很隐秘,很安逸。


    除了鼻子呼吸进冷空气有点痛之外,其余的一切都堪称完美。


    如此美妙的夜晚,如果不谈点什么有意义的话题,那就太浪费了。


    “等毕业之后,你打算做什么?”季明轩问。


    温初夏答得很快:“还能做什么,回国继承家业呗。”


    更重要的,是要完成给霸总文男主当舔狗的宏伟大计,以及找女主麻烦、虐女主、挑拨男女主的感情关系,最后,罪有应得地光荣嗝屁。


    “你呢?”温初夏也问。


    “我……”季明轩想了想,“应该也会回国吧,但具体想做什么还不知道,我得好好考虑考虑。”


    “你不是独生子吗。”


    “是啊。独生子怎么了?”


    “那你还考虑什么?你和我一样,都没有选择的权利。”


    “哪儿的事,别这么悲观好不好。”


    季明轩瞥她一眼,分析起来:


    “你之所以想回去继承家业,是因为你有个私生子弟弟,导致你从小危机感就很重。但其实,你也可以选择你做喜欢的事情啊,干嘛非要把自己束缚在一条固定的航线上。”


    “像周雅宜,她家庭状况和你差不多,当初报专业的时候全家都劝她学金融学金融,特别是我大姨。但她偏不,非要选自己感兴趣的历史,现在每天上课娱乐谈恋爱,过得可开心了。”


    “再说了,”季明轩莫名笃定,“我觉得相比于金钱,你肯定还是更喜欢自由。”


    温初夏笑:“何以见得?你又不是我肚子里的蛔虫,万一我就是更喜欢金钱呢。”


    “凭你高中单靠奖学金也能生活得很好,你就不可能更喜欢金钱啊。”季明轩一副很了解她的样子,然后话锋一转:“而且我感觉你那个弟弟,其实挺亲你的。”


    “每当逢年过节,还有你生日,他都要给你打电话或者发祝福短信——刚才咱俩涮火锅的时候,那个电话应该也是他打的吧?国内当时都凌晨三四点了,人小孩儿还熬夜给你送祝福,说明他是真的挺关心你的。”


    “一般亲妈生的亲弟弟都做不到这么用心,你也大人有大量点嘛,别老是对孩子那么淡漠,总冷着屁股,再热的脸也贴不长久啊。”季明轩好言相劝。


    温初夏:“……你这什么破比喻。”


    她懒得跟在完美家庭里长大的孩子,掰扯自己家的那些糟心事,遂闭上嘴,不再说话。


    安静的空气在二人之间流淌,气氛虽沉默,但并不尴尬。


    走出一段路后,季明轩又开口:


    “你知道吗,这是我第一次在海外跨年,也是第一次没有和家里人一起跨年。”


    “哟,想家啦?”温初夏松开抱着的胳膊,很大度地说:“想哭就哭吧,本小姐可以假装没听见。”


    “是吗?”声音没有半点儿哭腔,而是硬邦邦的:“那你掏手机干什么?”


    “……”感受到身边人的目光,温初夏伸进兜里的手僵住,然后故作淡定地抽出来,摁亮屏幕看了眼,又放回去,言之凿凿:“少度君子之腹,我是为了看时间好吗。”


    季明轩心说小人不和君子计较,问:“现在几点?”


    “11点59。还有不到一分钟,就是新的一年了。”


    “那一会儿放烟花的时候,咱俩一起许个愿呗。”他突发此想,“这种特殊时刻许的愿,通常都会比较灵验吧?”


    “……”


    温初夏的脚步渐渐停住。


    脑海里冷不丁响起两个声音——


    “好无聊啊,我们来玩个游戏呗。”


    “什么?”


    “马上就要零点了,到时候这附近应该会放烟花。现在开始,我们每人轮流说一个愿望,不能随便说,要特别真心实意的那种,比比看谁运气够好,在烟花响起的瞬间说出愿望的人,对方要帮他实现。”


    ……


    “我什么都不缺,不需要许愿。”


    没有未来的人生,就算许了愿也没用。


    撂下这句话,温初夏快步向前走去,把不知道她为什么忽然生气、丈二摸不着头脑的季明轩远远甩在身后。


    季明轩从懵逼中回神,喊道:“欸!”


    但这一嗓子不仅没能把人叫住,对方反倒还加了速,黑色羽绒服的背影就快与远方的黑夜融为一体了。


    季明轩立马慌了,扬声威胁:“温初夏,你要是再不回来,信不信我现在立刻马上跳河里?冻坏了你负责啊!”


    “腿长在你身上,你爱跳不跳关我屁事?”话虽如此,温初夏还是停下脚,垂头闭上眼,心里重重叹了口气——


    真是越活越回去了,和无关的人发什么脾气?他又什么都不知道。


    别把他当做情绪的垃圾桶,这既不公平,还很残忍。


    不要这样,千万不要这样……


    无声地反复告诫自己四五遍,直到终于把外泄的坏情绪分毫不差地藏进心底,温初夏转回身,刚好这时,到零点了——


    大本钟的第十二声钟鸣撞碎夜的寂静,紧接着,墨蓝的天幕之下忽地腾起一串翡翠色的星子。


    它挣脱河面倒影的束缚,带着哨音般的锐响直刺向苍穹,在到达最高点时骤然炸开。


    银白的火星四处迸射,将天空点亮,转而又化作千万条金红色的游鱼,甩动着流光溢彩的尾鳍,坠入白腾腾的硝烟之中,漂亮极了。


    伴随着烟花的爆响,模糊热闹的欢呼从远处传来,连冰凉的空气好像都变温暖。


    “温初夏——”季明轩夸张地挥动着双臂,脸上的笑容哪怕隔了十多米都能清晰看见。他站在小河边,拖着嗓子大声喊道:


    “新年快乐——你一定会自由的——”


    “噗嗤。”温初夏被他的傻样逗乐,忍不住笑起来时,眼底瞬间变得湿乎乎的。


    她两手放在嘴边当喇叭,也大声对季明轩说:“你也是啊,新年快乐——”


    季明轩完全没想到温初夏会以同样的方式回应自己,一瞬间,心里也升起绚烂的烟火,像是平安夜过后从床头的袜子里拿出礼物的孩子,拆开包装,发现礼物正是他所梦寐以求的。


    然而美好心情还没持续两秒,他就因为挥手幅度过大,身体一晃,脚下又因为分心而没有站稳,于是非常丝滑地,顺着斜堤,摔进了河里,“噗哗——”


    公寓。


    “我靠,39度3?!”


    温初夏放下温度计,膝盖压在床边,弯腰啪啪拍了两下枕头上潮红的脸颊,语气有些急:“你真的发烧了,快别睡了,起来,我们去医院挂急诊。”


    季明轩刚喝了两袋退烧冲剂,又被塞了一把退烧药,现在脑袋昏昏沉沉只想睡觉。


    闻言,他嘴里嘟哝了句“不去”,连眼皮都没掀开一点。也不知道有意还是无意,脑袋往右偏,压住了温初夏的手。


    “你……”温初夏把手抽出,没好气道:“你就不怕脑子烧傻了啊?醒醒醒醒醒醒……”


    她直接捏住季明轩的鼻子:我就不信了,叫不醒你?


    “嗯。”几秒后,季明轩皱眉挣开温初夏的手,虚浮的眼神呆愣愣地看着一脸担忧的女生,然后——


    “阿嚏!”


    温初夏躲避不及,甚至还来不及屏住呼吸,就被喷了一脸均匀的口水。她手背抹了嘴,一把揪住季明轩的衣领,想把这不听话的倒霉孩子拉起来。


    但因为体型悬殊太大,她没能成功,而对方居然又睡过去了,眼皮沉沉地闭上,连句道歉也没有。


    “……”


    得得得,算算算。


    温初夏离开自己的床,退居到旁边的小沙发上,扯出张湿巾擦脸。


    就让他睡吧。她想,现在是凌晨的一点四十,如果明早他还没退烧的,再带他去医院也不迟。


    新年第一天,清晨。


    明媚的阳光大摇大摆地透过窗帘缝隙,溜进卧室,把床上的人晃醒。


    醒来后,季明轩并没有立刻睁眼,而是先闻到了一股熟悉的香味。


    是……温初夏发丝的味道。


    他翻了个身,把鼻尖埋进柔软的枕头,深吸一口气,胸膛鼓得涨涨的,却舍不得吐出,刚退烧不久的身体又开始发烫。


    好香,好好闻……


    沉迷地吸了好几口,脑子终于慢半拍地升起一个问号:我现在是在自己家吗?


    季明轩抬起头,睁开眼,看见了沙发上的人不安稳的睡颜,脑袋歪在肩膀上,身上盖着一层薄薄的毛毯,眉心轻折,双颊泛着不正常的红晕,散发出明显的病气。


    某人退烧了。


    但某人,却被传染了。


    “大小姐,我求你了,就喝口药吧。”


    季明轩端着温热的马克杯,里面是泡好的退烧冲剂,插着吸管,单膝跪在床边,急的要死:“你又不愿意测体温,又不愿意喝药,又不愿意去医院——你说,你到底想怎么样?我都给你跪下了!”


    皱成一团的被子之下,传来温初夏沉闷但倔犟的声音:


    “谁让你昨晚那么对我的。”


    “我错了我错了我错了,重要的事情说三遍,你大人不计小人过,原谅我好不好?”季明轩光速滑跪,苦苦哀求:


    “昨晚我真的是因为太困了,所以才没理你的。而且我喝了药啊,只是没去医院而已,今天一早烧就退了,说明你给我买的药还挺有效果的,你也喝点吧,不然病怎么好啊?”


    鼓起的被子包:“不要,你好烦啊啊啊啊啊。”


    ……


    小学鸡斗嘴了许久,温初夏才最终松口吃了药,没一会儿就昏沉沉睡过去。


    看着她恬静的睡颜,季明轩伸手,把肩膀处的被子掖得更紧一些,然后,坐到昨晚温初夏呆的单人沙发上,好好品尝这独一无二的时刻,连手机都不想看。


    虽然他平均每周会来温初夏的公寓两次,但却是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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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次进她的卧室,并且一呆就是这么长时间。


    目光从某人身上挪走,季明轩不动声色地打量起这间房间。


    面积比他租的地方一整个加起来还要宽敞,家具和装饰物不算繁多,但个顶个的都很奢华昂贵,完全符合从前他对这里的预想。


    唯一突兀的,是梳妆台上一个指甲盖大的小东西。


    季明轩轻轻站起身,把它拿起来——


    是用锡纸折成的、金色的千纸鹤。


    .


    三年后。


    五月初的伦敦,清晨的空气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凉意。


    但随着太阳渐渐升高,气温也随之攀升,温暖的阳光毫不吝啬地倾洒到每一个角落,让整座城市都沉浸在明媚之中。


    天空格外湛蓝,像是被水洗过一般纯净。转角的咖啡厅外,深绿的藤蔓沿着红砖墙面向上攀爬,而玻璃内的卡座,面对面坐着一对年轻男女。


    “不行不行,我要吐了。”


    季明轩松开鼠标,双手搓脸。


    “这篇参考文献太长了,我越看越觉得里面的字母长得像油炸豆芽菜……欸,你毕业论文写得怎么样了?”他抬头问。


    温初夏面前也放着台MacBook,但里面播的却是美剧,她回答:“早就写完啦。”语气是不知人间疾苦的轻松。


    虽然摆了四年,但毕竟学霸的基因还刻在骨子里,开题不到一个月,温初夏就写好了初稿,又根据professor的建议修改了一些细节。


    现在,她只需等最后的答辩完成,就可以顺利毕业了。


    季明轩比她低一届,还不到写毕业论文的时候,之所以在这里苦哈哈地看文献,是为了完成课堂作业,还强行拖自己过来陪他。


    忽然,她听见身后有人惊喜道:“HiJack,youarehere。”


    温初夏转头,看见一个金发蓝眼的高大白男在和季明轩打招呼,目光扫过自己时,对方挑眉,八卦地问:“这是你女朋友吗,sopretty,你俩是不是在约会?”


    “No。”季明轩笑着摇头,解释:“她是我的女、朋友,不是女朋友。”


    “哦,我懂我懂。对了,你作业完成得怎么样?”


    “不怎么样,太难了,感觉最后会做出来一坨shit。”


    “我也是,真不明白老师为什么要布置这么难的任务给我们,我都想放弃这一门的学分了。”


    ……


    他们聊天中途,温初夏手机响了,于是出咖啡厅接电话。


    “喂,怎么了?突然打电话过来。”


    结果那头传来周雅宜哽咽的声音:“呜呜怎么办啊温初夏,李确的爷爷两个小时之前去世了。他现在整个人精神状态特别差,跟丢了魂一样,话也不说,水也不喝。我心里好慌,不知道要怎么办,只能打电话给你……”


    温初夏:??!!!


    1107死啦?!


    不,准确来说,应该是下线才对。


    乍一听到这个消息,温初夏也实打实地懵住了。


    她以为1107这么疼李确,虽然角色年龄七老八十活不了太长时间,但至少也应该等到李确成家立业,甚至是抱上曾孙再“撒手人寰”啊。


    怎么这么快就走了呢?还挑在李确即将毕业的节骨眼上?有点不符合逻辑啊。


    “你也知道。”周雅宜抽抽搭搭地继续,“李确从小就只有他爷爷这一个亲人,现在他也离世了,还这么突然,李确受到的打击不知道有多大,我都担心死了,但又不知道该怎么帮他……”


    “等等,我能问一下吗。”温初夏打断,“李确他爷爷是怎么死的?生病还是意外?”


    “都不是。”周雅宜吸吸鼻子,“医生判定说是自然死亡,走的时候没遭一点儿罪,是在睡梦中断气的,算是最舒服的一种死法了。”


    “……哦,这样啊。”温初夏抱着胳膊,迈开步子,往泰晤士河边走去。


    “我觉得,你也不用过于担心。”她沉默了会儿,说:“李确他是个很独立很稳重的人,唯一的亲人离世对他的打击确实会很大,但不至于把他击垮。你说他现在状态不对,大概是因为这件事发生得太突然了,他还有些无法接受。”


    “不过人都走了,说再多安慰的话其实也无济于事。要我说,你不如就一直陪在李确身边吧,少说话,多做事,帮他一起处理爷爷的后事,提醒他按时吃饭按时睡觉。但如果他不想吃你也别逼他,如果他想一个人静静,你就给他私人空间。这种情况,默默的支持和陪伴才是最好的良药。”


    又叮嘱了周雅宜几句,电话挂断。


    温初夏沿着河畔步道慢慢前行,低头继续看手机,微风吹动她微卷的发丝,带有河水特有的湿润气息。


    步道旁,是一排郁郁葱葱的绿植,垂柳依依,细长的柳枝垂落在水面,随着微风轻轻摆动。


    果不其然,她翻到了一条匿名短信,发送时间是今天上午的11点07分——


    【我走了,以后江湖有缘再见,byebye大闺女[爱心]】


    如此诙谐轻松的语气,温初夏想笑却笑不出来。


    她停下脚步,心脏被一种难以言状的孤独感包围,让她有些喘不过气。


    这时,手里的机身又震动了两下——


    季明轩:【你去哪儿了?咖啡厅外没看见你人影】


    季明轩:【是不是刚才我同学的话冒犯到你了?如果是,那我替他向你道歉,他不是故意的,就是随口一说,你别放在心上】


    大拇指点开输入框,键盘弹了出来。


    温初夏正要打字回复,但不知为何,又莫名放弃了,而是直接打去了语音电话。


    “喂。”


    “喂,你在哪儿啊?”季明轩忙道。


    温初夏答非所问:“你最近头发是不是又长了啊。”


    “啊?”电话那头懵了一瞬,老实回答:“是有一点,快挡眼睛了。”


    温初夏:“那一会儿回去了,我帮你剪吧。”


    “行啊。”闻言,某人瞬间开朗,好奇地问:“平时都是我求着你帮我剪,今天怎么这么反常?”


    “因为今天我太无聊了,想找点儿事干。”


    .


    S市。


    星梦剧院刚刚结束今天的最后一场演出,热闹的化妆间里,所有舞者都在慢悠悠地解头发、换衣服,唯独一人的动作,显得格外着急。


    有人开玩笑问:“江以沫,你这么着急干嘛呀?一会儿是要去赶飞机吗?”


    “不,是要去见人。”


    江以沫用直板夹把头发拉直,梳了梳,然后从化妆桶里抽出一根棕色的眼线胶笔,对着镜子,鼓起卧蚕,在左眼下方卧蚕阴影线的中间位置,细致地点上一点,又速度飞快地补了下妆。


    一切搞定之后,她便急匆匆地离开了。


    “她是要去见什么人啊?”


    “不知道,没听她说过。但应该不是男朋友吧,否则不至于急成这样。”


    “诶诶,大家听我说。”


    一个坐在红皮凳上的女人向周围人招招手,小声八卦道:


    “我昨天彩排的时候,听见江以沫在和一个声音很好听的男人打电话,话里谈到了什么‘条件’、‘价格’,而且对方还说:‘我的耐心有限,你要是不愿意,那就算了’,你们说她会不会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