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光看直播多无聊啊,要不咱们来点彩头
作品:《疯了吧?你管这叫水货律师?》 京沪律师扯淡群
卡车斯基:
各位大律师,大家都翘首以盼等着看苏凯笑话呢吧?
光看直播多无聊啊,要不咱们来点彩头,活跃一下气氛?
我要当名律:
我下注刘天凯律师,我赢了你按1:0.5赔就行,我输入了按按1:10赔给你,怎么样,这个稳赚不赔的好事你来不来?
宋小律:
卡车斯基老兄,这样稳赚不赔的生意,错过这个村可就没了这个店啊。
卡车斯基:
你们俩组团忽悠我是不?你们以为我傻啊,什么稳赚不赔啊,我看是稳赔不赚还差不多吧。我的意思是有没有哪位勇士认为苏凯会赢,我可以押刘天凯律师一把。大笑表情。
我要当名律:
……
很快。
直播画面就切到了庭审现场。
群里有人发了个直播截图,提醒大家好戏马上就要开始了,大家准备好瓜子糖块,准备观看苏凯律师为大家奉上的盛宴。此处应该有掌声。
海昌区人民法院。
行政审判庭。
苏凯身穿西装,打着领带坐在原告席,陈颖则以助理的身份坐在他身边。
对面的被告席上坐着的则是大律师刘天凯和他的助理。
见双方律师都已经到庭,书记员缓缓起身,字正腔圆的说:“现在宣读法庭规则和法庭纪律,诉讼参加人必须遵守以下法庭规则:1.维护法庭规则,不得吵闹。2.发言陈述和辩论须经审判长许可。……”
法庭纪律宣读完毕后,书记员宣布:“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全体起立。”
书记员的话音刚落,三位身穿法袍的男法官便走到审判席跟前。
审判长:“大家请坐。”
这个案件的主办法官是行政庭的庭长,其他两位审判员一个是行政庭的副庭长,另一位则是资深的审判员。
咚--
审判长敲响法槌。
审判长:“海昌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今天依法公开审理原告杨一航诉被告海昌区公安局行政强制措施一案,现在开庭。首先查明原被告双方及代理的情况。”
苏凯先是将杨一航的身份信息说了一下,接着说道:“苏凯,瀚海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特别授权。”
刘天凯说完被告的信息后,说道:“刘天凯,竞天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特别授权。”
审判长:“下面介绍一下今天的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本案由宋凯也就是我本人担任审判长,同审判员洪峰和赵小双共同组成合议庭,由刘晓婷担任法庭记录。原被告双方对合议庭组成人员和书记员是否有异议,是否申请回避。”
原告:“不申请”
被告:“不申请。”
审判长:庭前本院已经依法向原被告双方送达了诉讼权利和义务告知书,庭上就不再宣读。原被告对此是否有异议?
原告:没有
被告:没有。
审判长:“现在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宣读起诉状。”
苏凯抬眸看了眼审判席然后拿出起诉状宣读道:
诉讼请求:
1. 恳请法院依法撤销海昌区公安局所做的行政拘留决定和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
2. 恳请法院依法判决由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
某年某月某日凌晨时分,被告的两名警察突然来到原告杨一航的家门口敲门,声称要对原告进行抽检。
为了安全起见,原告要求被告的两名警察向自己出示能表明其真实身份的证件或法律文书,但是被对方拒绝。
在这种情况下,原告出于自身安危的考虑,拒绝打开家门。
让原告没想到的是,被告的两名警察竟然叫来开锁公司强行打开原告的家门。
之后将原告强行带回派出所进行强行抽检化验。
后以原告毛发检测中发现有甲基苯丙胺成分为由对其作出行政拘留的处分。
行政拘留结束后又对原告采取了强制隔离戒毒两年的行政强制措施。
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违反法定程序,据此作出的行政拘留及强制戒毒措施违法,恳请贵院依法支持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苏凯宣读完起诉状后京沪律师扯淡群又热闹起来了。
卡车斯基:听原告这意思是那两名警察涉嫌违法了?这逻辑和脑洞真牛掰。
我要当名律:我看他是理想国看多了吧,你跟人家要证件,人家不给,你就敢不配合啊,是不是喝多了啊。
宋律:这或许只是原告的错觉或幻觉,要不然找什么理由起诉啊
……
审判长:“下面请被告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进行答辩。”
刘天凯依旧保持着一贯的作风,答辩简明扼要,气定神闲,自始至终给人一种沉着冷静的感觉。
1. 原告认为我局民警私闯民宅、非法搜查与事实不符。
我局根据情报信息摸排线索及特情反馈,发现原告等人具有吸D嫌疑,所以我局民警迅速反应依法到原告处要求对其进行抽检,属于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范畴,并不存在违法行为。
2. 我局民警已经明确向被告告知应该配合警察执法,但其依然拒绝开门,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局民警联系开锁公司将门打开,这一措施并不存在任何不当行为。
3. 民警将原告带到派出所后,依法对其进行了尿检及毛发检测,经检测其体内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为此,我局民警对其行政拘留及强制戒毒的措施完全合理、合法并不存在任何不当。
综上,被告认为原告的诉求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恳请依法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
审判长:“下面由原被告双方进行举证、质证。首先由原告进行举证。”
原告:原告手里只有一份证据,行政拘留通知书一份 证明目的:被告对原告做出了行政拘留的处罚。
另外,原告想补充一点,那就是原告杨一航目前正在被关在戒毒所。
审判长:被告对原告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
被告:对原告提供的证据无异议。
审判长:被告对于原告律师所说的原告现在正被关在戒毒所,你们有异议吗?
被告:没有,原告的确被关在戒毒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