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7章 简直要人命

作品:《穿书八零,炮灰原配逆袭被亲哭了

    “不是我买的,我打了通电话,让我铁路局的一个朋友帮我买的。”


    江晚再次感慨,朋友多就是好。


    关键时刻,一个比一个靠谱。


    阎向北教育局工作的那个朋友就很靠谱,给自己搞定了年后入学的高中复读名额。


    经过多方面的综合考虑,她选择了离军区家属院近的一所高中,到时候可以住家里。


    当然,经过阎向北的争取,江晚不用天天去学校报到。


    就是学校组织统一考试的时候,需要去参加。


    平时,还是以在家自学为主。


    “爸那边,还有......”


    江晚想了下,似乎忘了一件事,她们要去沪市,一个人都还没通知呢。


    “爸那边,我已经打过电话了。庄妈也知晓了,我让她跟嫂子那边说一声,你最近都不过去了。”


    阎向北做事考虑面面俱全,江晚也是安心的。


    她又问:“书音呢?”


    “书音还不知道。”


    阎向北道。


    江晚:“......”她决定收回夸他“面面俱到”这句话,书音要是知道,估计要跳脚了。


    不过,她还没放寒假,也去不了。


    这就是身为学生的苦恼,不像乐乐,还没上学,去哪里都能带上。


    “你还不睡吗?”


    阎向北见自家媳妇强撑着精力还跟自己聊天,有了几分心疼。


    明天火车上,肯定是休息不好的。


    还是早点睡。


    “睡。”


    江晚说完,就闭上了眼。


    没过几分钟,阎向北还在酝酿睡意的时候,发现她已经睡着了。


    他不由失笑,自家媳妇入睡的速度还是挺快的。


    醒来后,江晚发现阎向北已经把一家三口的行李都收拾好了。


    狗房子和黑虎,也送到王家寄养去了。


    乐乐对于这一趟出门远游,还是十分期待的。


    沪市,他还没去过呢。


    不知道跟京都,又有什么区别?


    出发前,是阎向北的勤务兵小李送他们出门的。


    在家属院门口的时候,透过车窗,她看到了郑嫂子和程嫂子结伴从外头回来。


    手上还提着东西,便打了声招呼。


    郑嫂子问她去哪里,她随口说了一声要去沪市,问她们有没有什么想要带的。


    两个嫂子一听他们要去沪市,脸上露出了羡慕的表情,但是也都认真思索了下,让江晚带什么。


    两个人带的都是轻便的东西。


    说完,两个人就往自己身上掏钱掏票,但钱和票都不够,出来也没带那么多,只带了要花的,怕被小偷偷走了。


    郑嫂子说:“江妹子,你们急着赶路吗?不急的话,我和你程嫂子先回家拿了给你送过来。”


    江晚笑着拒绝了:“嫂子,我身上带的钱和票够够的,你们不用赶回去拿,等我回来再跟你们算钱和票。”


    “那也好,不耽误你们了,你们快走吧。”


    两位嫂子也是爽快的,都知道阎家的情况,阎团长宠媳妇,江妹子是个不缺钱的,也就没跟她客气。


    “嗯。”


    江晚挥了挥手。


    郑秋红和程敏丽目送江晚他们离开,郑秋红叹气,


    “你看人家江妹子嫁的人,多体贴,得了假就带江妹子出门玩。我家老莫懒死了,得了几天假,说前阵子太累,要补眠,还让我给他补补身子。孩子让他带去公园玩,他都说懒得去。”


    程敏丽跟着附和:“别说你家男人,我家男人也差不多,都是个懒货,这个家没我,都得散。”


    “是啊是啊。”


    “江妹子这命真好。”


    “江妹子自己也好,有文化。”


    “有文化的人多着呢,家属院又不止她一个,谁有她命好?”


    程嫂子倒是不酸,就是心生羡慕。


    这人比人,真要气死人,所以比不了,还是不比了。


    郑嫂子又道:“要是你家男人突然变得很积极,在家干活很殷勤,你能心安理得不?”


    程嫂子沉默了:“......”不得不说,秋红这话一针见血。


    要是自家男人这么勤快,自己要担心他是不是在外头偷吃了,心虚才这样积极,绝对做不到江妹子那般坦然自如。


    活该自己劳碌命,不懂得享福啊。


    两个人对视一眼,相视而笑。


    仔细想想,他们家男人在家属院,比起不少家庭又是不错了。


    至少他们在家庭大事上,会尊重她们。


    有些家庭,完全把媳妇当成免费的保姆,地位低下,还吃得最差。


    比起老家那些嫁人的姐妹们,她们在部队,至少吃饱穿暖了。


    做人,还是要惜福啊。


    不然,福气都溜走了。


    两个人渐行渐远,没有注意到她们聊天的话,被角落里默不作声的许晴晴听在了耳里。


    许晴晴越听,脸色愈发阴沉。


    凭什么江晚日子过得这般潇洒?


    她还能去沪市旅游?


    这才1980年,又不是二十年后。


    嫁给吴家军的那辈子,她没有去过沪市,她早早丧了命,一辈子活得憋屈。


    嫁给阎向北的那辈子,别说沪市,她连国外都去过了。


    阎向北虽然对她态度冷淡,但是给钱的是大方的,从来不会在金钱上限制她的用度。


    直到后来,乐乐出事,阎向北才变了。


    但不管怎么说,嫁给阎向北,至少该享的福,她都享到了。


    摸到裤兜里的最后两块钱,许晴晴又有了想要杀死江晚的冲动。


    要不是江晚,跟阎向北一起去沪市旅游的是自己,是自己啊。


    江晚,她抢走了属于她许晴晴的人生。


    这个小偷。


    许晴晴俨然忘了梦中的那个她。


    哪怕嫁给了阎向北,阎向北也没有带她出去旅游过,都是她跟佣人或者是那些塑料姐妹一起出门的。


    程守忠昨晚知道离婚报告是自己使绊了,狠狠跟自己吵了一架。


    这个月的津贴,他一分都没给他自个儿留,还生怕放房间里被偷,当着自己的面全部交给了他妈。


    把他妈乐得找不到北。


    她为此气得一晚都没睡着,身子又开始痒,挠了一夜,大腿都被她挠破了皮。


    她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得了这个怪病,一生气,就痒得浑身难受。


    简直要人命。


    她本来就穷,看病还要钱,她要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