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无良奸人

作品:《开局魔王:魔物娘们太黏人

    就在王根准备再次婉拒,并试图站起身拉开点距离时,只觉得大腿内侧猛地一痛!


    百灵依旧维持着那副惊慌失措的表情,手里胡乱地用纸巾擦拭着他裤腿上的酒渍,但她另一只藏在阴影里的手,却毫不客气地在他大腿上狠狠掐了一把。


    那力道,绝对不是一个普通侍应生该有的。


    王根猝不及防,差点“嗷”地叫出声,硬生生给憋了回去,脸上的表情瞬间从尴尬变成了几分扭曲的痛楚,但很快又被他强行压制,只剩下一点不自然的抽搐。


    百灵飞快地抬眼瞪了他一下,


    同时用唇语无声地说了两个字:“别动!”


    随即又飞快地低下头,继续她那“笨拙”的擦拭工作,声音里带着哭腔,却不大,刚好能让周围几桌竖着耳朵的人听见:“先生,您这裤子……料子这么好,肯定很贵吧?都怪我,都怪我毛手毛脚的……要不,要不我赔您一条新的?”


    王根被她那一下掐得冷汗都快下来了,再看她那眼神,哪还敢乱动。他瞬间明白过来,周围肯定有人在盯着他们。他只能僵着身体,任由百灵在他裤子上“忙活”,脸上努力维持着“林默”那副不知所措又带着点倒霉认栽的表情。


    “不……不用了,一点酒而已,干了就好。”王根的声音听起来有些干涩,一半是演的,一半是真的疼。


    百灵却不依不饶,一边擦,一边用只有两人能听见的音量,贴着他的耳朵飞快地低语:“演技不错,继续保持。


    这里的规矩,弄脏了客人的衣服,是要负责到底的。跟我来,我们老板或许能给你个满意的交代。”


    她嘴上说着“老板交代”,手上的动作却越发暧昧,那柔软的纸巾擦过的地方,让王根感觉一阵阵发麻,不是舒服,是别扭得头皮发麻。


    周围的酒客们,果然有不少人投来了或戏谑、或同情的目光。


    一个初来乍到、看着就老实巴交的年轻人,被泼了一身酒,还被一个妖娆的侍应生缠上,这场景在他们看来,无非又是一出常见的“肥羊被宰”或者“艳遇开端”的戏码。


    前辈百灵一手挽着王根的手臂,身子几乎贴了上来。她穿着侍应生制服,领口开得很低,紫色唇膏涂得艳丽,妆容浓烈,脸颊贴得极近,呼吸间带着香水和酒精混杂的气息。


    由于动作自然亲昵,手指还在王根手背上轻轻摩挲,王根被她这副姿态弄得有些发懵,耳根也微微发烫。


    他下意识想往后缩,但被百灵拉得更近。


    她侧头凑到他耳边,声音压得极低,带着点调侃:“别紧张,我是伪装成新员工,配合点。”


    说话时,紫色的唇几乎擦过王根的耳廓,王根只觉浑身僵硬。


    见王根还没进入状态,她悄悄补充:“别露馅,等会儿我带你进去见温总,那是个进入内部职业者竞斗的引路人,记得把初生牛犊的模子在做像点,有危险我会个你兜底,这是宋姐的指示。”


    “明白了,任务为重。”


    王根刚跟着百灵穿过舞池,正要往里走,忽然听见前方传来一阵低低的哀求声。


    一个鼻青脸肿的壮汉跪在走廊边,脸上青一块紫一块,嘴角还挂着血丝。


    他双手死死抱着一个穿西装的中年男人的大腿,声音带着哭腔:“温总,您行行好,我真不行了……家里还有老婆孩子要养,这次伤得太重,实在打不动了。就输了一场,您以前让我赢的那些场子,我都拼了命,您看能不能给点遣散费,让我回家歇歇……”


    温总站在原地,身形瘦削,穿着一身考究的黑色唐装,脸上挂着温和的笑,金丝眼镜后面眼神却冷得像刀。


    他低头看着那壮汉,嘴角微微上扬,语气温柔:“老李啊,做人要知足。你能在我这儿混这么久,已经算是福气了。至于遣散费嘛——”


    他话音未落,身后两个黑衣壮汉已经上前,一左一右架起那鼻青脸肿的汉子,像拖死狗一样把他拖向后门。


    “温总,求你了,给条活路吧!我真不行了,家里还有孩子要养啊——”


    “嘭!”


    大门被用力关上,声音被隔绝在外。


    温总只是笑眯眯地挥了挥手,目光重新落回百灵和王根身上。


    百灵见气氛合适,才收起笑意,站直身子,对王根做了个“请”的手势:“先生,我们到里面谈吧,这里人多眼杂,免得打扰了其他客人。”


    王根“迟疑”了一下,还是“无奈”地点点头,端起那杯只喝了一口的啤酒,跟着百灵往酒吧深处走去。


    穿过昏暗的卡座和走廊,百灵带着王根来到尽头的暗红色木门前。门口两个黑衣大汉面无表情地推开门,里面是奢华的VIP包厢。


    主位上,温总正用金丝眼镜后的锐利目光看向王根。


    百灵微笑着介绍:“温总,这位小兄弟是外地来的,想找点活计。我看他身手还行,您这边不是正好缺人手,给他个机会试试?”


    温总端起茶杯,慢悠悠地呷了一口,不动声色地在王根身上打量:“外地来的?叫什么名字?以前是做什么的?”


    王根低头,紧张地捏着啤酒杯,按照事先准备好的说辞答道:“我……我叫林默。以前在老家打过零工,力气活也干过,也会一点拳脚。”


    他说得有些结巴,眼神也不敢与温总对视,将一个初入大城市、没什么见识,又想找机会出人头地的年轻人形象,演绎得活灵活现。


    温总听完王根的自我介绍,眼神一凝:“林默,你是职业者吗?有觉醒过吗?”


    王根低着头,手指紧张地搅着啤酒杯,犹豫片刻才小声道:“觉醒过……但不太行,灵气不高,测过只有F级。”


    说完,他又忽然表现得不甘:“不过我能打,真的能打!我在老家拳场上,没输过一场。只要给我机会,我一定能赢!我不怕疼,也不怕死,您让我上场试试吧!”


    百灵在一旁微微点头,示意他再主动些。


    王根立刻抬头,眼神里带着一股近乎执拗的渴望,语气也变得急切:“温总,您给我个机会吧!我不怕吃苦,也不怕被打,只要能赢一场,什么条件我都答应!”


    温总嘴角已经咧开骇人笑意。


    “有点意思。”他轻轻点头,手指在桌面上敲了两下,“既然你这么想赢,那我就给你个机会,待会儿有人带你去准备,别让我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