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 第 40 章

作品:《如何让我的baby看上我

    夏达海的求婚一开始不怎么顺利。


    求婚的场地准备得万无一失,鲜花、美食,还有一本他写的书。


    是的,夏达海如今也是个能出书的人了。


    有个来农家乐吃饭的编辑,无意间看见他摆在桌上的食谱,建议他发表出来。


    她从未见过写得这样精细,如情书一般的食谱。


    在此之前,夏达海只是个看轶事杂书的人,这辈子都不会想出书的事。


    把这件事当笑话讲给红砂听。


    李红砂坐在他怀里,细细品味他做的水果甜豆花,咂了下嘴:“为什么不出版?我喜欢吃你做的饭。”


    那样好的食谱,分享出来,来买的人一定很多。


    中国人嘛,都是不会亏待自己的性子,赚点儿钱都吃进嘴里了。


    他们在一起少说半年多,这半年有一半以上的时间,都待在一起。


    跟同居没区别,早过了只说甜言蜜语的阶段。


    李红砂会跟他聊对下一本书的规划,他也会讲农家乐最近的收入。


    将心比心,能说出口的,都是为对方好的打算。


    夏达海这个人能赚钱,还赚得不少,最大的原因就在于他听劝。


    李红砂的一句喜欢,他就把出版食谱当个事儿去办。


    联系那个编辑留下的电话号码,夏达海在出版社的指导,李红砂的帮助下。


    用红砂给他起的“树先生”这个昵称做笔名,出了人生中第一本书。


    名字浅显易懂,叫《陪她吃的一日三餐》。


    书在世面上发售后,编辑寄来了一本精装送给夏达海。


    李红砂认真阅读男朋友的著作,才明白,为什么那位编辑会把这本食谱叫做情书。


    书内的每一道菜、每一份甜品的制作方法,前后多少都记录了她和夏达海的日常。


    比如红糖姜撞奶。


    夏达海在写的制作步骤前说,给她做这道甜品的时候,她还不喜欢他。


    “她不喜欢我的时候,我给她做红糖姜撞奶,心脏很疼。”


    “做女孩子要承受太多苦楚,偏生作为男人,她心理上、生理上的苦楚,我一概无法体会。”


    “写下这道甜品的做法,希望不爱吃姜的女孩子,以后都不会再痛经了。”


    再比如甜辣小龙虾。


    “辣酱的材料配比,请在咨询过爱人的吃辣喜好后,自行斟酌。”


    他现在连斟酌这两个字都能写对啦。


    尽管有电脑的帮助。


    “我喜欢的人喜好吃河鲜,但不论河鲜还是海鲜,它们的壳剥起来总是繁琐。”


    “但像这类菜,不把壳留着,又缺少吃的感觉。”


    “建议有耐心的人,做的时候留壳炒,我的调料配比只有带壳的配比,吃的过程请给她剥壳。”


    步骤写完的背面。


    他招恨地留下句。


    “你当然得有耐心,没耐心的人做不好饭菜,也没有陪着一起吃一日三餐的人。”


    当李红砂看完这本食谱,夏达海的计划如期而至。


    他带着猫闺女狗儿子,在蛮香农家乐秘密地向她求婚。


    桌上的菜无一不是她爱吃的。


    那些大都是食谱上,曾为她做过的菜。


    一道菜,一段回忆。


    夏达海跪在地上,把这本书送给她,也是把他能给的、最擅长的送给她。


    “红砂,我能为你做一辈子的饭吗?”


    他还是没忘记最初吸引李红砂的手段。


    跪下说这话的时候,衬衫领口的扣子故意没扣,李红砂坐在椅子上,朝下看去。


    最先看见的,必定是一片鲜花背后,隐约露出来引人遐想的肌肉曲线。


    新鲜的花朵喷洒了水。


    未干涸的水珠借由敞开的领口溜进衣服里,顺着紧张吞咽的喉结,化作一条狭长的水道,滋润其间的沟壑。


    李红砂闭眼,咽了口唾沫。


    人就是不能开荤,一开荤,很难正常回去。


    吃素都得做成肉菜的样子。


    刘女士提的建议,夏达海施的好手段。


    不过阴差阳错,算漏了物极必反这点。


    李红砂脸一红,心一慌,脱口而出的话竟有拒绝的意思:“等,等一下,我得想想……我还没准备好……”


    她双手捧着发烫的脸,企图让乱想的脑子冷静下来,思考求婚的回应。


    不过没几秒,李红砂意识到这句话歧义太大。


    偷觑夏达海的脸。


    可不是。


    古铜色都快吓白了。


    一刹那,空气寂静,两个人都愣住了。


    也还好夏达海清楚李红砂不爱引人注目,求婚的场地选在农家乐,却前后门都关紧了。


    除了他俩的猫狗,没别的活物知道他们在做什么。


    不长不短的时间里,夏达海熟练地通红一双眼瞧她:“为什么?”


    好着男人的面子,眼泪没掉下来,就在眼眶里转着。


    水灵灵。


    李红砂突然就不想那么快回应了。


    “太快了点。”


    她说得含糊,不讲哪儿快了。


    夏达海听罢,神色黯淡下去,包裹在眼眶中的水珠也没了。


    李红砂觉得快是他问得太快,她脑子没个确切的想法。


    真要嫁人吗?


    女孩子最后的归宿也不一定是结婚吧。


    真的就是他了吗?


    水当当的大海是挺不错,但会一直不错下去吗?


    李红砂的身体状况,难免多想。


    不算理智,也不算感性。


    理性地思量斟酌之后。


    她竟然后悔起来。


    别她稍微思考一下,夏达海就不求婚了吧。


    桌上的酱烧猪蹄还能吃吗?听说是那头自由的猪的包办老婆。


    在她看不见的地方,夏达海低着脑袋,表情可谓精彩。


    难过、挣扎、心疼、再挣扎……


    他举起捧花,硬塞进李红砂手里。


    李红砂云里雾里地接过花抱着,看他在衣兜里掏什么东西。


    夏达海的表情她看不见,只觉得周遭气息有些低沉。


    她倒不怕夏达海掏出个什么吓人的东西,威胁她。带着点儿好奇,弯腰下颚抵在花瓣上,看他在找什么。


    好半天,拿出个皱巴巴的纸,在她眼前展开铺平。


    纸张黄了些,边缘有几道口子。


    上面写着:李红砂承诺,任何时间、任何地点答应夏达海任何一个要求。


    落款两人签了字,盖了红手印。


    “你答应过。”这下男人说话底气足得很,一点委屈都没有。


    “我们结……”


    说着说着,对上李红砂看着他的那双炯炯有神的眼睛,夏达海的底气又弱了下去。


    “我们不结婚,但要一直在一起好不好?”


    他第一次表露不安脆弱的一面。


    没有哪个女人能狠得下心。


    夏达海像是难得敏锐,察觉到李红砂的心软,紧跟句:“你偶尔想找第三个人调和……”


    停。


    李红砂伸手,遮住他的嘴巴。


    再说下去就不浪漫了。


    她抱着那些灿烂华丽,不能逐一叫对名字的花,在农家乐打扫干净,做了《黄昏有白骨》场景布置的前厅蹲下。


    两人完全平视对方。


    婚姻,本就该完全平等的关系。


    李红砂哂笑,眸光盈盈:“不是说了几次了,能不能对我有点底线?”


    夏达海轴的时候,也教不会他。


    也不知道多久能把他脑中“开放式关系”的概念拔除。


    邪修害人不浅。


    夏达海缓慢地眨了下眼,眼睫放下又抬起,这样的场景他很熟悉。


    为他们未来的纪念日策划出的表白日那天,李红砂就是如此蹲下,与他平视,告诉他。


    “我喜欢你。”


    “我答应你。”


    紧凑的记忆,重叠在眼前。


    夏达海只听见要撞进李红砂身体里的,他的心跳声。


    “戒指呢?”


    “你不会没准备戒指吧?”


    夏达海回神,张张嘴:“在花里。”


    李红砂低头看花:“没看见。”


    “我把戒指从盒子里取出来,放进了花里。”


    那怎么看得见?都不知道被哪两朵花的根茎夹到角落里了。


    李红砂把捧花的丝带扯松,打开包装,夏达海陪她一起,把快上百朵花放地上铺平。


    也没想起放桌上找。


    一朵朵看过去。


    李红砂问:“你是不是打算,让我接了花,就当同意求婚了?”


    夏达海实话实说:“没有。”


    他想,女孩子喜欢浪漫,但不一定能接受浪漫。


    就像大庭广众下求婚,被外人注视的慌乱,或许红砂无法回应男人给她戴上戒指的过程。


    李红砂在两朵玫瑰花之间,找到了那枚戒指。


    样式有些普通,不过它是金的,是夏达海经历过的环境中,能想到给她的最好的戒指。


    李红砂戴上中指。


    问他:“好看吗?”


    光线在她脸上游走,戒指从中指到无名指。


    夏达海站在台上,等她走到他身边。


    证婚人主持前。


    他先一步告诉她,那句见到她第一眼,就想对她说的话。


    “好漂亮。”


    不论是戒指,还是人。


    李红砂和夏达海的婚礼偏传统中式。


    选定中式婚礼,跟包头村的场地没关系,而是李红砂下一本小说,可能会是个与中式婚礼有关的故事。


    包办婚姻催化出的连环杀手夫妻。


    就为这么个有点血腥的点子。


    来的宾客要么是包头村的人,要么是李红砂家的亲戚旧友。


    场面带点儿叙旧的温馨。


    只有夏达海这个男主角不大自在。


    夏达海揽着李红砂到处和宾客打招呼,总能感受到一阵,像刚和袁永晴认识那段时间,经常有的审视目光。


    这道目光存在感太强烈。


    夏达海搓搓后颈转头,同李红砂爸爸的脸对上。


    他一怔,抬手挥了挥,伍爸爸扭头喝光一杯白酒。


    夏达海低头凑李红砂耳边:“红砂,爸爸是不是讨厌我?”


    李红砂转头看眼爸爸


    伍爸爸和夏父坐喝酒的一桌,夏父正在给伍爸爸比划,他昨儿钓到的鱼有多大。


    伍爸爸注意到女儿投来的视线,抬头,一改态度,咧嘴笑着,对她挥手。


    李红砂也挥了挥手。


    “可能吧。”


    她不太确定。


    李红砂和伍全凤属于典型的中国式父女关系,说话再多,聊天再欢快,都有种挥之不去的尴尬。


    算对不太熟的父女。


    但夏达海又不会在这种小事上撒谎。


    见夏达海跟只受伤的大狗一样,一下焉搭搭的,李红砂拍拍他的手臂:“没事的,可能只是我们今天结婚,他嫁女儿,心里不好受。”


    这安慰不到夏达海,前面来人敬酒,他勉强打起精神,挡在红砂面前应付。


    晚上回婚房。


    两家议亲那会儿就说好了。


    红砂不想回城里住,就住方奶奶的房子,这是奶奶送给孙女的新婚礼物。


    但房子得翻修,可以度蜜月的时候翻修,出去玩个一段时间回来,差不多就改好了。


    自营店累是累点,但休息时间可以自行安排,夏达海的店铺也无需为房租发愁。


    李红砂躺在卧室的床上,对着顶上的白炽灯,数收到的礼金。


    她大学来的朋友,大都送礼物,平常来往着,可以不记名字。


    包头村来送礼的人,实打实送的礼金,得一个名字一个名字的,把钱记好。


    逢年过节,红白事,他们要对着账还回去。


    李红砂认不全包头村的人,记礼信的事交给夏达海。


    她现在就是趁钱还在手上,过过数钱的手瘾。


    夏达海洗完澡,爬上床跪着,熟练地把她的腿架他肩上,给她按压揉捏。


    “不该穿高跟鞋。”


    他垂眸落在红砂脚后跟的红痕上,磨破皮了。


    这种小伤最麻烦。


    贴创口贴容易捂着,不贴暴露出来,磨到哪儿了,又疼。


    李红砂抬着脚在他掌心里晃晃:“敬酒穿的旗袍,不搭高跟鞋不好看。”


    夏达海不说话了,见她数好钱,报了数递过来,他随手收到一个小抽屉里,愁眉苦脸地给她按摩。


    “怎么了?”李红砂闭着眼享受,都忽略不掉他的失落。


    夏达海按摩的手掀起她的裤脚:“我在想爸爸为什么讨厌我。”


    老丈人看不惯女婿还需要理由?


    李红砂对这点儿门清。


    这话也不能明白告诉大海,沾亲带故的人际上,他死轴,知道了得三天两头去折腾她爸,要让他看得惯他。


    一边是丈夫,一边是爸爸,她两边都得看好。


    “我爸爸就是这样的,家里添个新人,总要给他适应的时间,反正我们又不会离婚。”


    小腿上的手收紧了。


    夏达海听不得那两个字。


    李红砂闭眼晃晃脚,就当安慰他了。


    享受好一会儿,身子骨都松软下去,左腿上的两只手不对劲了。


    裤腿不知道什么时候被他挽了上去,白炽灯下,明晃晃的一条白细的腿。


    脚踝上坠着两颗红痣。


    李红砂感觉到痒,缩了下脚,但没阻止夏达海。


    她大多数时候,能惯着伴侣就惯着。


    直到痒变成疼,她惊呼了声。


    也不是特别疼,就像突然被蚊子叮了下。


    李红砂睁开眼睨夏达海。


    “对不起。”他道歉。


    而后,红舌舔过两颗红痣上新覆上的一道浅浅的牙印。


    夏达海平常床上床下都不会搞这种,会让红砂疼的事。


    但也不知怎的,或许他第一次结婚,太兴奋,突然就想尝尝味儿。


    舔着,吻着,一路攀爬上去,马上要进入状态了。


    李红砂徒然抽了下腿。


    夏达海立刻止住,大掌盖上去给她揉:“是不是抽筋了?”


    李红砂瞪圆眼睛摇摇头:“没有,你继续。”


    她只是,骤然想起小时候,想到爸爸不喜欢大海的原因。


    -


    李英华生孩子那晚没昏过去,伍全凤昏了。


    直挺挺地栽在手术室外面,醒来脑后一个大包,抱着女儿,给红砂起了李姓。


    方奶奶不反对,族里有别的亲戚骂他,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还要取个外姓。


    伍全凤却像被那个大包整开窍了般,非说这肉不是他肚子里掉出来的。


    “英华选我做她男人,我才能是红砂爸爸,叫我姓不合适,像抢了女人的孩子。”


    李英华那会儿都没想过这个,倒是被伍全凤拍了板。


    他养这个所谓“外姓”的女儿养得很起劲。


    生意没起来那几年,李家一家人都住乡下,街坊邻里表面亲近着。


    孩子们藏不住事儿,常拿大人开玩笑的话,编儿歌笑话李红砂的姓氏。


    毕竟附近还有个李家沟,住的都是李姓的人。


    李红砂打小就聪明,知道那些小伙伴编排她,不爱跟他们玩。


    她自己就有个朋友。


    虽是想象的,但它很厉害,能在天上飘。


    朋友这会儿,还是朵任何天气都能出现的云。


    闻起来,尝起来都是甜甜的味道。


    至于哪种甜味,取决于李红砂当下的心情。


    李红砂不交朋友,伍全凤担心得不行,带她去医院做检查,看是不是自闭症。


    李英华骂伍全凤小题大做,不管有没有毛病,让村里人知道红砂去医院做过精神检查,指不定怎么妖魔化她女儿。


    李红砂很久以后,带家里人参加她的改编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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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映礼才知道,这也是父母不对外人说她在写小说的原因。


    伍全凤又一次开窍。


    也没哪条规定说,小孩子必须出门交朋友。


    李红砂就在老家院里待着。


    夏达海被夏冬青拉来李家拜年磕头那天。


    李红砂站在老槐树下,和她的朋友一起看她爸贴窗花。


    为给女儿解闷,伍全凤那双做生意的手,拼了命地剪出各式好看的模样。


    朋友说它能从窗花中间穿过去,变成窗花的形状。


    李红砂不信,窗花贴在玻璃上,它只会撞上去把自己撞散。


    一大两小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谁都没注意到夏冬青跟方菊说话,松了手。


    一道做土匪的小影子蹿过去,一口咬在李红砂的红痣上。


    嚯大一圈牙印。


    李红砂捂着脸,不可置信地瞪着板着脸装大人的小男孩。


    夏达海上前一步,小姑娘的脸软得跟白面馒头似的,馒头尖儿上还顶了颗豆沙,看着就好吃。


    想再咬一口。


    红砂后退了一步。


    夏达海不解,他跟她讲道理:“我妈说,咬过一口就是我的了。”


    他在她眼里凶神恶煞。


    像奶奶嘴里的熊家婆。


    李红砂哭了,她小时候本来就爱哭,有点儿事惹她想哭了,哭起来就没完没了。


    伍全凤当场就忘记夏冬青的存在,抄了屋里的扫帚出门,作势要揍夏达海。


    夏达海不跑不躲,嘴里重复:“咬了就是我的!咬了就是我的!”


    “你大人不讲道理!”


    他要是躲,伍全凤还能追着他跑几圈。


    他不躲,伍全凤下不去手了。


    夏冬青也疼儿子,知道亲家气红眼,转身抱起儿子就跑。


    边跑边道歉,边跑边扇夏达海屁股。


    夏达海也犟,就偏要问。


    “为什么打我!咬过就是我的,你们不讲道理!为什么打我!”


    李红砂从那天哭过之后,就再也没见过这个,想要吃掉她的小男孩。


    只知道每天饭桌上,爸爸嘴里都会骂一个人。


    “隔壁那混小子,夏家也不会教一下,天天做些偷鸡摸狗的事。”


    “还想翻墙来咬我女儿,等我过几天往院墙上糊一层碎玻璃,看他怎么练习爬墙。”


    偶尔她在屋里和朋友看电视,会听见她爸在外面赶人。


    “我的白面馒头在吗?”


    “滚蛋,我女儿什么时候成馒头了!”


    “我的你女儿在吗?”


    “不在,滚蛋!”


    “她什么时候在?”


    “你什么时候走,她什么时候在。”


    “那我先走,她在了,你来叫我,我就住隔壁。”


    “想都不要想!”


    伍全凤讨厌夏达海的第一个理由。


    他小时候听不懂人话。


    李红砂时常听她妈妈笑话爸爸,非跟一个酱油都还不会打的小毛孩置气。


    从来不和妈妈争论的爸爸,只会在这个时候,跟她吵一两句。


    “那是我想跟他置气吗?”


    “我今天跟他说,红砂是我女儿,他非说他的他的,我说那你说说为什么是你的,你猜他怎么说?”


    李英华回忆夏达海的个性:“咬过就是他的了?”


    “屁。”伍全凤气不打一处来,“他进化了,他说,你看,你也说她是我的。”


    李英华笑到发抖,拿不稳碗筷。


    伍全凤讨厌夏达海的第二个理由。


    他小时候跟狗一样,只听自己想听的话。


    严格意义上讲,李红砂和夏达海并不算青梅竹马,他们就没凑一块儿玩过。


    夏达海凭他那一口,啃出一个为女儿打算的老父亲,啃出他和李红砂中间的二十几年。


    人长大之后,要快乐、烦恼的事太多了。


    他被李红砂丢到记忆的犄角旮旯里,只剩那圈早看不见的牙印。


    李红砂仿若置身于一场梦幻中,视线摇晃,眯着眼看晃动的白炽灯,白炽灯发烫,将她的脸颊照得绯红。


    脑袋顶上是只温暖粗糙的手,帮她挡住坚/硬的床柜。


    她不会告诉夏达海她想起来了。


    夏达海会在爱情里想很多,想要是没那一口,伍爸爸会不会让他和她一起玩儿。


    想多了他会哭。


    夏达海哭起来,很好看,但李红砂不想一直看。


    -


    男人这种生物,没有什么烦恼是睡一觉不能解决的。


    隔天起早,夏达海情绪明显好很多。


    他起床在熟睡的李红砂额间吻了吻,关上门,去浴室洗漱,再到农家乐做早饭,等李红砂睡醒了来找他。


    婚礼专门避开冷冬,挑春天办的。


    这个季节的红茶正上市。


    夏达海拿安平叔送来的红茶煮茶叶蛋。


    鸡蛋刚从鸡舍里捡出来洗净,就冷水下锅煮。


    煮到蛋清熟透,再拿出来过凉水。每两个鸡蛋拿一起碰一碰,碰撞出细细的裂痕,同卤料包、红茶叶一并放水里煮。


    包头村产出的茶叶,用来做茶叶蛋,发挥的效果最好。


    不会被其他用料占去全部的香气味觉。


    李红砂被闹钟叫醒,收拾好来农家乐,正正好能吃到放凉的茶叶蛋,还有夏达海和农家乐的帮厨一起用布滤出的豆浆。


    夏达海刚跟大家说了度蜜月的事,农家乐今天没来多少人。


    李红砂咬着鸡蛋看一圈:“鑫成呢?”


    鑫成不一样,任何事都每天来。


    夏达海才想起少了谁:“我打电话问问。”


    鑫成几乎不迟到。


    手机刚掏出来,门口沙沙一阵滚轮摩擦的声响。


    鑫成提着行李在外面喊:“红砂姐,老板!”


    李红砂和夏达海听见声音,出门寻他。


    夏达海看他大包小包的,不像只是简单地出个远门,上去给他递了颗薄荷糖:“去哪儿?”


    没有烟,他戒烟成功了。


    鑫成看见糖也没说什么,拆了放嘴里咬碎:“去靖西。”


    靖西,鑫成女朋友的家在那儿。


    李红砂吃了茶叶蛋,擦过嘴,后一步出来:“去找女朋友玩吗?刚好我们过几天出去度蜜月,你可以休息一段时间。”


    鑫成咧开嘴,唇齿间是薄荷的清爽:“不是的,红砂姐,我来辞职。”


    “辞职?”李红砂看了眼夏达海,“为什么?”


    鑫成骤然兴奋,欢呼似地大声喊:“我要去嫁人啦!”


    农家乐里还有没走的帮厨、阿姨,夏达海听一句,就懂了他的意思:“小声些。”


    这光彩嘛。


    “不跟着我学开店了?”


    鑫成没带犹豫的:“不了,我女朋友说,她出去打江山,让我在家貌美如花。”


    幸好跟对人,学对手艺,除此之外,他的养护可比老板做得好太多了。


    他未来指定是朵能干的娇花。


    夏达海不稀得多看这个老朋友几眼,一点廉耻没有,尽想着吃软饭。


    李红砂看见他拉拉杆那只手上的戒指,最近在年轻人之间流行起来的那种素戒,没有钻,也不是黄金。


    阳光下,光辉转一圈,亮晶晶的。


    她轻轻地笑了声,嘴角的弧度却像夏达海跟她求婚那天一样:“恭喜啊!”


    夏达海作为过来人,一句要送给鑫成的话都没有。


    男人女人都一样,选择多了去了,日子是自己过的,他的路不一定就适合鑫成。


    同样是戴着戒指的手,夏达海牵着李红砂,掌心相贴,戒指碰撞:“恭喜。”


    鑫成提着行李走了,他对他们挥手作别,像小孩子吃到糖,激动到忘我般挥手。


    行李太重,他没看路,差点儿被下马路的梯坎绊一跤。


    站稳后,鑫成背过身,似乎开玩笑,又似乎是真心的:“春天啦,我该去嫁人啦!”


    春夏秋冬,一日三餐,去收获你的爱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