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回国
作品:《骨血之契》 飞机降落在京城国际机场时,正是清晨。
云层被朝阳染成琥珀色,像融化的蜜糖泼洒在舷窗外,宋知意坐在头等舱靠窗的位置,指尖无意识地划过舷窗上凝结的薄霜。霜花的纹路细密如蛛网,在他触到时簌簌消融,留下一小片模糊的水痕,像谁不经意间落下的泪。
他刚结束在瑞士的跨国并购案谈判,连续七十二小时未合眼,却依旧挺拔如松。190公分的身形裹在深灰色定制西装里,宽肩撑得衣料线条利落,窄腰收出流畅的弧度,大长腿交叠着,每一寸都透着克制的力量感。黑色微分碎盖的发梢有些凌乱,是彻夜未眠留下的痕迹,却恰好露出饱满的额头,衬得那张棱角分明的脸愈发硬朗。眼角的泪痣在晨光中若隐若现,像墨色宣纸上不慎滴落的一点朱砂,为他清冷的轮廓添了几分难以言说的韵致。
“宋总,车已在VIP通道等候。”特助林舟的声音压低了几分,带着小心翼翼的恭敬。他跟在宋知意身后,看着老板颀长的背影穿过廊桥,步伐稳健,落地无声,仿佛脚下踩着的不是光洁的瓷砖,而是常年积雪的山巅。
宋知意没应声,只是抬手松了松领带。衬衫领口露出的锁骨线条清晰,像被精心雕琢过的玉石,却因肤色偏冷,透着一股生人勿近的疏离。他的手机在口袋里震动了一下,屏幕亮起,是宋知简发来的消息,只有一张照片——
照片里是自家别墅院子里的玉兰花,晨露挂在花瓣上,晶莹剔透,背景里隐约能看到二楼卧室的窗户,窗帘拉开了一角。配文是:“哥哥,花开了,等你回家。”
宋知意的指尖在屏幕上停顿片刻,骨节分明的手指轻轻敲击,回了一个字:“好。”
这是他三天来,说的第一句多余的话。在瑞士的谈判桌上,他用德语驳斥对方的漏洞,用法语敲定合作细节,用俄语安抚情绪激动的俄方代表,唯独没说过一句与工作无关的话。只有面对宋知简时,这具被理智和冷静填满的躯壳,才会泄露出一丝缝隙。
车子驶出机场,汇入京城清晨的车流。宋知意靠在后排座椅上,闭目养神,却能清晰地捕捉到车外的声响——公交车报站的声音,早点摊油锅滋滋的轻响,骑自行车的人按响的铃铛……这些琐碎的声音交织在一起,构成了“家”的底色。
他想起十五岁那年,父母刚走不久,他带着宋知简搬去老宅。夜里宋知简发高烧,哭得抽噎不止,他背着弟弟走了三公里的夜路去医院。那时的宋知简才十四岁,瘦得像根豆芽菜,趴在他背上,滚烫的呼吸喷在他颈窝,小声喊着“哥哥”。
从那以后,他就成了宋知简的天。
车子驶入熟悉的别墅区,门口的保安远远看见车牌号,立刻升起栏杆,脸上堆着恭敬的笑。宋知意睁开眼,视线落在不远处那栋浅灰色的别墅上,院子里的玉兰花确实开了,白色的花瓣在晨光中泛着柔和的光,像一群栖息在枝头的白鸽。
车刚停稳,别墅的门就被推开了。
宋知简穿着一件米白色的针织衫,下身是浅色牛仔裤,赤着脚站在台阶上,阳光落在他白皙的皮肤上,几乎要透出光来。他比宋知意矮了十公分,身形清瘦,腰细得仿佛一折就断,偏偏双腿修长,站在那里,像一株刚抽条的青竹。
他的脸和宋知简有七分像,一样的高鼻梁,一样的薄唇,只是线条更柔和些,眉眼弯弯的,笑起来时左边脸颊有个浅浅的梨涡,看起来乖巧又无害。
“哥哥!”宋知简几步跑下台阶,扑过来想抱他,却在靠近时被宋知意轻轻按住肩膀。
宋知意低头看他,目光扫过他微乱的额发,鼻尖上沾着的一点灰尘,还有那双亮晶晶的眼睛——像盛着清晨的露水,干净得让人不忍触碰。
“跑什么,”宋知意的声音很低,带着刚睡醒般的沙哑,却比在国外时柔和了许多,“地上凉。”
他弯腰,将宋知简打横抱了起来。宋知简轻得像一片羽毛,乖乖地圈住他的脖子,把脸埋在他颈窝,声音软乎乎的:“哥哥好想你,你这次走了好久。”
“嗯,”宋知意抱着他走进客厅,脚步平稳,“处理点事。”
客厅里弥漫着淡淡的甜香,是宋知简常喝的蜂蜜柚子茶的味道。张妈端着早餐从厨房出来,笑着打招呼:“先生回来了?二少一早就在等你,饭都没吃。”
“张妈早。”宋知简从宋知意怀里探出头,笑得甜甜的,转过头又对宋知意撒娇,“哥哥,我给你炖了汤,在保温锅里。”
宋知意把他放在沙发上,顺手拿起旁边的毛毯盖在他腿上:“脚怎么不穿鞋?”
“忘了嘛。”宋知简吐了吐舌头,蜷起腿,像只慵懒的猫,“哥哥先吃饭,我去给你盛汤。”
他起身时,裤脚轻轻扫过茶几,带落了一本杂志。宋知意弯腰去捡,指尖刚碰到杂志封面,就顿住了。
那是一本本地八卦杂志,封面是个穿着花衬衫的年轻男人,标题用加粗的红色字体写着:“林氏公子林屿深夜遇袭,名下画室地下室离奇失火,损失惨重”。
照片上的林屿,宋知意有点印象。林家和宋家有过几面之缘,林屿仗着家里有点小钱,在圈子里向来张扬,前几天在一个酒会上,他似乎听到有人议论,说林屿在背后嚼舌根,说宋知意“不过是个没爹妈管教的野种,能有今天全靠运气”。
宋知意的目光微冷,抬眼看向正在厨房忙碌的宋知简。
宋知简正哼着歌,背对着他,纤细的手腕握着汤勺,动作轻快。阳光透过厨房的玻璃窗,在他身上投下一层金边,连带着他微微晃动的发梢,都染上了暖意。看起来和平时没什么两样,依旧是那个会对着他笑、会依赖他的小少爷。
宋知意把杂志放回茶几,指尖在封面的“失火”二字上轻轻敲了敲。
“汤好了!”宋知简端着一个白瓷碗走出来,碗里的汤冒着热气,香气四溢,“哥哥快喝,是你喜欢的玉米排骨汤,我炖了四个小时呢。”
他把碗放在宋知意面前,顺势坐在他旁边,挨着他的胳膊,仰头看他:“哥哥在瑞士吃不好吧?你看你都瘦了。”
宋知意拿起勺子,舀了一口汤,温热的液体滑入喉咙,暖意顺着食道蔓延开。汤的味道很好,咸淡适中,带着玉米的清甜。他知道宋知简以前从不碰厨房,是为了他,才一点点学会煲汤、做饭。
“还好。”宋知意放下勺子,看向宋知简,“今天早上,张妈说你凌晨才回来。”
宋知简的眼神闪烁了一下,随即又笑起来,露出两个小小的梨涡:“我跟朋友出去玩了,玩得太开心就忘了时间。”
“什么朋友?”宋知意的声音依旧平淡,听不出情绪。
“就是……以前在美国认识的同学,他来京城玩,我陪他转了转。”宋知简低下头,用手指抠着沙发的布料,声音越来越小,“哥哥,你别生气好不好?我下次一定早点回来。”
他这个样子,像只做错事的小狗,委屈巴巴的,任谁看了都会心软。
宋知意沉默了片刻,抬手揉了揉他的头发。宋知简的头发很软,像上好的丝绸,触感极好。“没生气,”他说,“只是外面不安全。”
“我知道的!”宋知简立刻抬起头,眼睛亮晶晶的,“我会保护好自己的,而且……”他凑近了些,声音压低,带着点小得意,“谁敢欺负我呀,我可是宋知意的弟弟。”
宋知意看着他脸上的笑容,眼角的泪痣在光线下轻轻颤了颤。他没再追问,只是拿起勺子,又喝了一口汤。
汤里的玉米很甜,排骨很嫩,可他却尝出了一丝若有若无的焦糊味。
那味道,像极了燃烧后的灰烬。
他想起刚才杂志上的照片,林屿的画室在城郊的一个旧仓库里,地下室堆满了他收藏的画和器材。报道里说,火是凌晨两点左右燃起的,火势不大,却烧得很巧,刚好把地下室烧得干干净净,连一点有用的东西都没剩下。消防部门初步判断是线路老化,但明眼人都知道,哪有这么“巧”的线路老化。
宋知意放下碗,目光落在宋知简的手腕上。那里有一圈浅浅的红痕,像是被什么东西勒过,又像是……沾染了烟灰后用力擦拭留下的印记。
宋知简似乎察觉到他的目光,下意识地把袖子往下拉了拉,笑着转移话题:“哥哥,你这次回来能待多久呀?我下周有个画展,想请你去看。”
“不走了。”宋知意说。
“真的?!”宋知简眼睛一亮,猛地抓住他的手,力道有些大,“哥哥不出去了?”
“嗯,”宋知意反握住他的手,他的手掌宽大,能把宋知简的手完全包裹住,“国内的事,该处理处理了。”
他指的是公司里那些蠢蠢欲动的老股东,是林屿这类不知天高地厚的跳梁小丑,也是……他需要好好看看,他的弟弟,到底在他不知道的时候,做了多少“保护”他的事。
宋知简的手很凉,指尖带着点潮湿的水汽,像刚洗过东西。他仰头看着宋知意,眼睛里的喜悦几乎要溢出来,乖巧地蹭了蹭他的胳膊:“太好了!那哥哥可以天天陪我吃饭了。”
阳光透过客厅的落地窗,在地板上投下长长的光斑,灰尘在光里跳舞。玉兰花的香气顺着敞开的窗户飘进来,混合着汤的甜香,构成了一幅岁月静好的画面。
宋知意看着宋知简脸上纯粹的笑容,喉结轻轻滚动了一下。
他知道宋知简在撒谎。
他也知道,那场火,是谁放的。
就像三年前,那个说他“冷血无情,迟早众叛亲离”的远房叔叔,家里的车莫名其妙地失控冲下了山崖;就像一年前,那个在网上散布他“私生活混乱”谣言的营销号博主,第二天就被发现躺在自家门口,腿断了,再也站不起来。
宋知简总是这样,用最干净的笑容,做最狠的事。他像一朵开在悬崖上的花,美丽,却带着剧毒,只对他一个人展露柔软的花瓣。
“画展哪天?”宋知意问,声音里听不出波澜。
“下周六,”宋知简立刻回答,眼睛弯成了月牙,“我给哥哥留了最好的位置。”
“好。”
宋知简笑得更开心了,他靠在宋知意的肩膀上,像只满足的小猫,轻声哼着歌。阳光落在他白皙的脸上,长长的睫毛投下一小片阴影,看起来无害又美好。
宋知意看着窗外的玉兰花,花瓣上的露珠被阳光晒得渐渐蒸发,留下淡淡的水痕。他知道,平静的表面下,总有暗流在涌动。林屿的地下室只是一个开始,那些藏在暗处的眼睛,那些蠢蠢欲动的恶意,迟早会浮出水面。
而他的弟弟,他放在心尖上护了十几年的人,早已长成了一把锋利的刀,刀鞘是他亲手为他戴上的“乖巧”,刀刃却对准了所有试图伤害他的人。
他轻轻叹了口气,不是责备,也不是无奈,只是一种难以言喻的复杂情绪。
也好。
他想。
既然这世界如此险恶,那他的简简,就该这样。
狠一点,才能好好活下去。
至于那些被烧伤的,被打残的,被毁掉的……那又如何?
在他的世界里,宋知简的安危,比什么都重要。
骨血相连,生死与共。
这是他们从父母双亡的那天起,就刻在骨子里的契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