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帅,汤怀请命,前往探查敌情!”


    ...


    王贵、汤怀、张显纷纷拱手示意,自己愿意去。


    牛皋挠了挠头皮,没好意思开口。


    刚才嘲讽鲁智深的时候,他也有份。


    等嘲笑完了之后,牛皋才发现,自己跟鲁智深,并没有什么区别。


    长相粗犷,一看就不像好人。


    鲁智深好歹还有个僧人身份作掩护,更有文牒为证。


    他呢,以什么为证?


    那对铁锏吗?


    就在这争执不下之际,一直没有说话的张清站起身来,朝着岳飞拱了拱手:“元帅!末将愿与哥哥,同去一遭!”


    “末将昔日在梁山之时,梁山头领几乎个个擅长化妆侦查敌情,末将不才,也曾学得一招半式,今日便是用上之时!”


    听张清这么一说,岳飞点了点头:“好,既然如此的话...张将军你便与鲁大师同去。”


    “千万记住,不到万不得已,不得动手,以免打草惊蛇!”


    张清、鲁智深闻言,赶忙拱手:“谨遵元帅军令!”


    说完,两人并肩,大踏步走出议事厅...


    就在张清、鲁智深告别岳飞等人,前去探路的同时,


    辽国,析津府,校军场。


    兀颜光头戴七宝紫金冠,身穿龟背黄金甲,西川红锦绣花袍,蓝田美玉玲珑带,威风凛凛。


    身后,是八名同样顶盔掼甲,威风凛凛的将军。


    九人齐刷刷跪倒在地,朝着狼主耶律辉施礼:“狼主放心!”


    “末将此去,定当踏平南朝河山,生擒南朝皇帝,献与狼主座下!”


    兀颜光双手抱拳,朗声开口,声震四野,气势不凡。


    狼主耶律辉头戴冲天唐巾,身穿九龙黄袍,腰系蓝田玉带,足穿朱履朝靴,踏前几步,将兀颜光搀扶起来:“兀颜将军!”


    “我大辽现今风雨飘摇,此番全仰仗将军,击溃南朝,为我大辽取得粮草、金箔,以为战事之用!”


    “还请兀颜将军,一切以大局为重,莫要轻敌冒进,中了南朝小儿的圈套!”


    听到这话,兀颜光一脸自信,道:“狼主放心!”


    “但凭末将手中这杆点钢枪,身上三重铠,南朝小儿,一千个来,一千个死!”


    “此番,末将定当摧城拔寨,扬我国威!”


    他的声音刚落,身后八名将领,齐声高呼:“摧城拔寨,扬我国威!”


    耶律辉看着战意高昂的众将,心中又是安慰,又是无奈。


    这些年来,随着金国的崛起,不断压缩大辽的生存空间。


    隔三差五,就有城池被金军攻破。


    时不时的,就有将领被金军斩杀。


    大辽国内部,已经到了谈金国色变的地步。


    与金国接壤的几个城池,根本没有将领愿意前去驻防。


    反而是这一次,一说攻打大宋,短短一天光景,请战的折子就已经堆满了耶律辉的案头。


    甚至还有不少将领,买通了他身边的宦官,只为了将他们的折子,放的更靠上边儿一些,方便他这位狼主翻阅。


    耶律辉不由得,想到了一句南朝俗语:老太太吃柿子,专捡软的捏。


    面对金国,这些将领唯唯诺诺。


    面对大宋,个个奋勇争先,全力出击。


    要是把这精神头儿用在抗击金国上,也不至于被金国打的狼狈逃窜吧...


    不过,此时出征在即,耶律辉作为狼主,自然不会说那些煞风景的。


    他右手一招,顿时便有几个侍从,端着托盘走了过来。


    托盘上,放着一个个大海碗,海碗里装着的是大辽特产的马奶酒。


    “兀颜将军!”


    耶律辉端起一碗马奶酒,双手捧起,递给兀颜光:“朕以此酒,预祝兀颜将军此次出征,旗开得胜,扬我国威!”


    与此同时,侍从们利落的,将斟满酒的酒碗,递给兀颜光身后的将士们。


    很快,所有将士,都拿到了属于自己的一碗壮行酒。


    “多谢狼主!”


    兀颜光跪倒在地,双手高高举起,接过耶律辉递过来的马奶酒。


    随后,站起身来,一仰头,将碗中的马奶酒一饮而尽。


    白生生的酒浆,顺着他的嘴角,簌簌流下。


    “啪!”


    兀颜光右手一摔,粗瓷做成的大碗片片碎裂,发出清脆的响声。


    “啪啪啪啪啪啪!”


    在他身后,陶碗碎裂声,连成一片。


    “兀颜将军!”


    兀颜光刚要离开,耶律辉喊住了他:“宋江、吴用二人,在中原经营多年,树大根深。”


    “将军此次出征,可多用此二人。”


    “若此二人真心归降大辽还则罢了...若是假意...”


    说着,耶律辉眼中,闪过一抹精光。


    兀颜光瞬间明白了耶律辉的意思,再次拱手:“狼主放心!末将遵命!”


    说完,转身大踏步,朝着他那匹神骏的白马走去。


    ......


    另外一边。


    宋江、吴用肩并肩骑在两匹高头大马上,缓缓前行。


    宋江看了看前方的兀颜光,又看了看四周,确定没有人盯梢之后,小心翼翼开口道:“军师...”


    吴用挥舞着羽毛扇,目不斜视,轻声回应:“哥哥,何事?”


    宋江黧黑的脸上,闪过一抹痛苦的神色。


    “军师...你我身为宋人,自小学圣贤书长大。”


    “一身的本事,不曾救国安民,为天子消灾解难,现如今,反倒成了番邦的走狗,带着番邦去攻打故国。”


    “这是不是有些过分了?”


    吴用冷笑一声,羽毛扇挥舞的更快了:“哥哥...俗话说,量小非君子,无毒不丈夫。”


    “你我二人,纵有报国之心,又何来报国之力?”


    “现如今,那奸贼武松,武艺惊人,兵精粮足,现如今更是挟天子以令不臣,窃居齐王高位。”


    “我兄弟二人...若是与其硬碰硬,恐怕不是他的对手...事到如今,只能使驱虎吞狼之计了...”


    “以大辽这头猛虎,吞食武松那匹豺狼!”


    “只要你我兄弟二人大仇得报,大宋的存亡,百姓的死活,又与我兄弟,有何关系?”


    闻听此言,宋江瞬间愣住了...


    他瞪大了眼睛,上下打量着吴用,像是不认识他一般...


    半晌,宋江长长的叹了口气:“军师...你说的倒是有几分道理...”


    “可你我二人,毕竟生于大宋,长于大宋,毕生梦想,便是接受朝廷诏安,摆脱这贼寇身份,博一个封妻荫子的名声...”


    “若事不济,杀身成仁,也不能堕了好汉的名声不是?”


    对于宋江的聒噪,吴用很是爽快,伸手入怀,摸出一把长约七寸的匕首。


    这把匕首,刀鞘用华贵的宝石装饰,刀柄上,缠绕着根根金线,极为华丽。


    这是出征之前,欧阳侍郎送给他的礼物。


    吴用将匕首扔给宋江:“哥哥,这是欧阳侍郎送给小弟的匕首。”


    “小弟转送哥哥,哥哥若是想要杀身成仁,随时可以动手。”


    宋江接过匕首,贪婪地看了一会儿,脸上浮现出一抹尬笑:“军师说笑了...男子汉大丈夫,能屈能伸。”


    “这点儿小小挫折,又算得了什么...我二人暂且蛰伏待机,等时机成熟,再拨乱反正不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