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 新生
作品:《裴御医太难撩》 在逍遥庄待了两日,林清玥就带着画屏坐船往临安去。
她专门将两个人的脸涂得蜡黄蜡黄的,还穿着粗布麻衣,看起来很不显眼,这才避过了一些麻烦。
方临璋给到的路引上伪造了身份,她叫“凌月”,画屏则叫“凌桦”,她们是兄妹,京城父母过世后,她们便南下去临安投奔姑母家。
凌月年方十八,凌桦十五,都未有婚配,彼此姐妹相称。
“小......姐姐,”画屏还不太适应新身份,险些叫错,“姐姐,船快到岸了,到时候我们要先去买个小院吗?”
林清玥也是第一次离京,不过离府一事她已筹谋多时,对于接下来需要做的事,均一一列在心里。
“我们先在酒楼住几日,多考察几日再确定置办哪处的小院。”
下了船,进了城,林清玥满心雀跃。
和书里说得一样,临安热闹繁华,街头人声鼎沸。女子温婉清丽,初夏衫薄如蚕翼,巧笑倩兮。
两人先用了膳,随后去了一家相对便宜的酒楼,准备歇两晚。
因为人生地不熟,且她们的口音一听就不是本地人,故而在置办小院时,那些出售院子的本地人都哄抬物价。
林清玥见状,直接回绝说不买了。那些人见她不买了,反倒是急了,价格砍了又砍,最终总算谈了一个相对合理的价格。
对此,画屏连连惊叹:“姐姐,没想到你很会砍价。”
林清玥微微挑眉,“你忘了,之前我出府买东西,好几次都是我砍价的。”
说完,她蓦地一怔,一股涩意袭来心头。
那时候她跟陆恒出府游玩,画屏都是远远地跟在后面,不会靠的很近打扰他们。
画屏也想到了陆恒,她不安地看了一眼林清玥,林清玥露出轻松的笑说:“快回酒楼收拾包裹,我们明日就搬过来住。”
翌日,林清玥和画屏退了房,去了新置办的小院。
昨日来谈价格的是房屋本人的表弟,那人说明日房东会亲自过来签字。
此时院子外立着一辆马车,马车前立着一位月白长袍的公子,他的身后跟着两个侍从,林清玥猜测这位公子兴许就是房东本人了。
“公子,您好。”林清玥如今走路相对顺畅,只是速度比较慢。
沈黎之转过身来,看着一青衣女子款步前来,仿若初夏青莲,幽幽冷冷,遗世绝尘。
“是凌姑娘对吗?在下沈黎之。”
沈黎之见林清玥浅浅一笑,不知怎么地心跳陡然加快,他轻咳一声说:“此小院原是我姑母留下来的,她患病后不愿住在府里,就想着住一间小院,侍弄花草,过些清净日子。她去世前反复叮嘱我,要将这小院留给有缘人。”
昨日那人便和林清玥说过了此事,要求她必须好好待之。
“我知晓的,既然有缘定居在此,定会倍加爱惜。”林清玥之前看过几间小院,只有这间是发自真心地喜爱。
“昨日我表弟同我说找到合适的买主,我原还不信,今日见了凌姑娘,才觉这世间再无第二人,比姑娘更配得上这方清雅之地。”
这话听着有些恭维,林清玥轻笑回之。
沈黎之察觉到方才的话未免有点唐突,暗暗捏紧手中的折扇。他还以为这位姑娘和旁的女子一般,喜爱恭维夸赞。
二人依次落笔签字、按上指印,沈黎之注意到她的名字,凌月,倒是和她气质相配,他在心里暗暗记下。
林清玥取出一包好的八十两银子的荷包,递给沈黎之,下人接过,随后捧着朱漆盒盒上前。
沈黎之从中取出地契与一串钥匙,交予林清玥,“凌姑娘,此后这宅院便归你了,若有问题可随时去沈府寻我。”
“沈府?”林清玥心头微动。
听闻临安有一富商,姓沈,家财万贯,当地知府见到都要礼让三分。再细细瞧面前的男子,一身锦衣华服,腰佩上等羊脂白玉,手中折扇上的山水画也有大家之风,莫非这公子是那富商家的?
“临安沈家,只此一家。”这话听着有几分傲气,林清玥瞬间明了,微微颔首,“多谢沈公子。”
沈黎之轻轻晃动手中的折扇,笑道:“凌姑娘客气了,有缘再会。”
沈黎之走了后,画屏终于开口说话:“那沈公子瞧着斯文儒雅,气度不凡,只是提到自己的家世,未免有些倨傲。”
“临安沈家,确实有倨傲的资本吧。”
林清玥对此倒是不太在意,终于住到了自己理想中的小院,她心中畅快非常。
正屋是三间素雅的瓦房,门楣上挂着一块木匾,上书“清风居”,笔锋遒劲有力。
屋檐下挂着一串风干的艾草与菖蒲,端午刚过,想必是那沈公子派人挂的,倒是有心了。
廊下搭着葡萄架,青色藤蔓顺着木架攀爬,青翠葱绿,藤蔓之下是一方圆桌和四只圆凳,平日里可坐在此处赏花品茗。
院子被爬着牵牛花竹篱围着,粉色、白色、蓝色围聚,色彩明艳,令人望之心情大好。
林清玥和画屏一同打扫了一遍屋舍,随后整理衣物。
收拾了大半日,终于坐在石凳上歇下来,看着一颗颗小小的葡萄果儿,林清玥笑道:“画屏,再过些日子,咱们就能吃葡萄了。”
画屏取出帕子,给林清玥擦了擦汗,笑道:“是啊,姐姐,自己家种的葡萄,定是又甜又香。”
晚间,两人出了院子去采买了一些瓜果蔬菜,还置办了几件常服。如今再也不是什么矜贵的世子妃和世子妃婢女了,日常用度均需节俭,不可浪费。
“姐姐,这衣服会不会有些粗糙,我担心磨坏了你的身子。”
画屏还是有些担心,她家小姐闺阁时就穿不得粗布麻衣,一穿皮肤上就起红疹。
林清玥夺过她手里的蓝色素服,仔细叠好,收在箱笼里,“我现在不是什么小姐,更不是什么世子妃,我是凌月,是临安城里最普通不过的女子。别的女子穿得,我怎么穿不得?”
收拾好新买的衣物,略作思忖道:“如今购置小院和采买东西已花了不少银子,手边银两不多了,得早做打算,尽快寻个稳妥营生。”
她顿了顿说,“临安文风鼎盛,皆重风雅,寻常绣坊过于俗艳,缺少文人喜爱的清雅之气。我想着开间小铺子,名曰......”
林清玥走到书桌旁,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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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狼毫笔,略作思忖,落笔:风雅集。
“我们可以缝制符合文人墨客喜爱的纹样的绣帕、扇套、香囊,这些东西耗费精力较少,成本也不高。”
“姐姐,这个想法真不错,您擅女红和绘画,可以将两者结合。”画屏简直拍手称赞,不过须臾脸色黯淡道:“可是,我什么都不会,好像帮不上什么忙......”
“你怎么帮不上忙了?”林清玥轻哼一声,点了点她的鼻子说:“那布料、香草什么的,不交给你交给谁?”
画屏顿时一喜,“好嘞,姐姐列个清单,明日我就去办。”
林清玥先是绘制了一些文人雅客喜好的幽竹、墨兰、红梅、松柏等纹样,和画屏探讨留下了几种,随后开始着手刺绣。
先做了十条帕子出去卖,很快被两个姑娘买走了。过了几日那姑娘在巷子里见到画屏,还问她何时有帕子卖。
画屏兴致冲冲回去告诉林清玥此消息,林清玥又连夜赶制了一波香囊出去售卖,香囊入市后再次被抢购一空。
通过这两次小成本的实验,林清玥心中已有数,让画屏多采购布匹和药草熏香,开始大批量的生产,并让画屏去外面买铺子。
画屏记着林清玥的叮嘱,先货比三家,最后相中了一位置不算偏僻的小铺。
买家出价三十两。画屏一口咬死十五两,并死死熬着,熬到了天也黑了,卖家饥肠辘辘,已经烦不胜烦。卖家见她如此诚心,便同意了以二十两的银子买下。二十两其实是画屏的心理价,她故作为难地同意了。
回到小院,将此事告诉了林清玥,林清玥放下手中的香囊笑道:“画屏,你如今也能做生意人了。”
三个月后,市西坊巷深处的“风雅集”悄然声名鹊起。
起初只是几位贵女偶然买了香囊,赞其香气清逸、绣工雅致,口口相传间,又吸引了几位斯文公子前来购置扇套。
扇套做工精巧不落俗套,加之林清玥本人着一青色素裙,坐在铺子前一小方桌前,亲笔提写诗笺相赠,于是,坊间渐渐流传起一句话:
“市西坊有风雅集,集中有好物,更有风雅娘子。”
这日,又有一公子前来,购置了一些物件后,坐在林清玥对面。
林清玥按照惯例,执笔询问:“公子想写什么诗句?”
那公子笑了笑,目光灼灼道:“有一美人兮,见之不忘。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
林清玥没作他想,速速落笔,诗笺写好,递给他。
那人却不收。
“凌娘子,你收着吧。”
他顿了顿,脸上忽地涨红,像是做了一番思想斗争,起身拱手作揖,郑重道:“凌娘子才貌双全,绝世佳人,今日我斗胆一问,凌娘子,你可愿嫁我?”
话音刚落,赶来铺子的人纷纷窃窃私语,还有甚者嘲讽这公子,说他家中父母双亡,不过是个小秀才,怎敢痴心妄想娶凌娘子?
画屏见状,赶紧上前说:“这位公子,我姐姐已有婚配,只不过姐夫在京为官,过不了多久姐夫便会来临安,接姐姐回京。”
林清玥看了一眼画屏,旋即微微欠身,“祝愿公子早日觅得佳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