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在实战中练出的警觉让李明珠瞬间感知到了危险,身体本能地前倾,贴在马背上,那根闪着银光的箭矢险险擦过她的头发,带起几根青丝,然后“咚”一声钉在远处的树干上,入木三分。


    李明珠双腿一夹马腹,珍珠与她配合地十分默契,迅速朝前跑去。


    一击失利,可那隐藏在暗处之人却不就此放弃,一声令下,无数箭矢裹挟着寒光朝李明珠追去。她身上只有一把短刃匕首,没带兵器防身,只能尽量压低身子,骑马往前狂奔。


    幸好,经过这片开阔的山野,前方就是树林,一旦进入,就是天然的躲避屏障。但很显然,那些刺客也意识到了这一点,攻势更加猛烈,密密麻麻的箭雨朝她落下,就算再怎么躲避,李明珠也还是不可避免的受了些伤,衣料被划破,白皙如玉的手臂被擦出点点血痕,连身下的珍珠都没能幸免,光洁顺滑的皮毛此刻已布满伤痕,马毛混着鲜血粘在一起,却依然稳健地驮着主人疾驰。


    “他爹的!”李明珠低咒一声,知道若不采取措施,她们一人一马怕是就要交待在这儿了,但眼下里那片树林还有些距离,周围也没有遮挡物,该怎么办——有了!


    李明珠双目微眯,往日温柔平静的眸子里,染上了凌冽的寒意。她调整了一下坐姿,换左手持缰绳,右手从袖中取出匕首,咬掉刀鞘,在经过一棵枝繁叶茂的大树时奋力一砍,手臂粗细的树枝直接被砍断在地。


    李明珠猛地勒住缰绳,珍珠嘶鸣着前蹄腾空,马背上的少年将军脚夹马腹顺势仰躺,捡起那根枝干,不停挥舞。射来的箭矢全拦在那些繁盛的枝叶里,再不能近得她身!


    有了这层保护,李明珠骑着珍珠很快便冲进了树林。


    只是,这片树林虽然可以帮她抵挡些攻击,但弊端也很明显,她骑着马在里面根本跑不快,身后追杀之人越来越近,终于,在树林深处的一小片空地上,几个蒙面黑衣人将她围在了中间。


    李明珠坐在马上,居高临下看着这伙黑衣人,心里微微一惊,这样训练有素的杀手,居然足足有八人!她才回京不到两天,到底得罪了谁,对方竟不惜下如此血本也要置她于死地!


    “尔等是何人所派?可知本将是朝廷正四品宣威将军,若速速退下,还能饶你们性命,要是冥顽不灵,那就休怪本将无情!”


    黑衣人中一个首领模样的人冷笑一声,道:“宣威将军?呵!我们要找的就是你,你都不知道你的命有多值钱,所以今日你注定走不掉!至于我们的主子是谁,到了黄泉路上你再问不迟!”说完,一声令下,八人拔出佩剑,一起向她袭来。


    李明珠心里一凛,飞身下马踢向离她最近的一个黑衣人,那人吃痛向后踉跄几步,手中的长剑也掉落在地,李明珠瞅准时机,用匕首挡开两名黑衣人的袭击,快速捡起地上的剑,与敌人缠斗起来。


    虽说她些年一直在军营历练,大大小小的战场也上过不少,但对方毕竟人多,又都是训练有素的高手,人数、兵器、武力,她都不占优势,只能咬着牙死战,身上又添了几道新伤,深深浅浅纵横可怖,握剑的右手虎口处早已经被震得麻木,只能两手持握勉强支撑,就连手上那柄见血封喉的长剑,也在一次次兵刃相接中卷刃。


    李明珠知道,如果再不想法子脱困,力竭后等待她的就只有死路一条,终于,当她再次拼尽全力刺向其中一个黑衣人后,立刻后退几步,摸出了藏在怀里的袖弩。


    这个袖弩是下午的时候路从给她的,当时路从看见她的紫金匕首,便把这个紫金袖弩也送给了她,说这袖弩乃是轩辕氏所造,历来只供给朝廷,民间不得私用。


    但前朝末期皇室衰微,渐渐失去了对世家的掌控之力,本只应朝廷军队才有的弓弩也流传了一些出去,大部分被各个世家收拢豢养私兵,剩下的零星散落在黑市,碰上不识货的卖家,甚至能以很低的价格买走。


    比如李明珠手上这只,就是当初路从仅以一两银子买下的。但她之所以不早早拿出来对敌,是因为这袖弩里只剩最后两只箭,且轩辕氏所造袖箭只能用特制的箭头,每只箭头上面都有倒钩,能将坚硬无比的紫金打造成如此精细的利器,这样的手法,放眼天下也只有轩辕氏一家所有。


    也就是说,若是成功射中敌人,可以立刻让对方丧失战斗力,她便可以趁此机会突破重围。但要是射偏了,也再没有第三次机会。


    李明珠握着袖弩的手紧了紧,闭了闭眸,但仅瞬息之后便又睁开,猩红嗜血的眼眸里迸出寒光,染血的面上满是破釜沉舟的决心。


    当黑衣人又一次提剑刺来时,李明珠迅速举剑格挡,随后一个闪身躲到树后,三窜两窜爬到树上,又奋力一跃到了另一根更大的树枝上,朝远处吹了声口哨。


    地上的黑衣人见状也跟着上了树,她们人多,且都是从小练习轻功,速度比李明珠快得多,此刻,有两个黑衣人与李明珠之间的距离不过几尺之遥,那二人成合围之势,她们对视一瞬,眼里得意之色尽显,仿佛下一刻对面的少女就是她们的剑下亡魂。


    可李明珠却笑了,月光闪烁下,她整个人隐在斑驳树影间,忽明忽灭,让人看不清楚她的举动。黑衣人却没注意到她的举动,举剑便要刺来。


    突然,远处传来熟悉的响动,一匹银白色战马出现在众人的视野里。


    就是现在!


    “咻!咻!”


    电光石火之间,李明珠举起早已上好弦的袖弩射出两箭,然后双脚借力,直接跳到了珍珠的马背上,马儿嘶鸣一声,四蹄点地飞奔而去,灵活地绕开树干,很快消失在了浓稠的夜色之中。


    ……


    一路狂奔回了同知府,小苏已经等的快要急死了,将军说了今夜会回来,可眼瞅着已经过了子时,还是连个人影都没见着。


    如今城内各处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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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宵禁,时不时还有巡逻的金吾卫,要是被她们抓了,那可是重罪,还是说......将军遇到了什么危险?


    “呸呸呸,死嘴,将军刚来京城,谁都不认识,能有什么危险!更何况,将军有武艺傍身,寻常人谁能伤了她去?!”


    就在小苏胡思乱想之际,哒哒的马蹄声从远处街巷中传来,这声音——将军!小苏跟了李明珠六年,自是也对自家主子的宝贝战马十分熟悉,甚至每次洗马,都是她帮着李明珠一起洗的。


    因此,只需隐约听到马蹄声,她便确定就是珍珠无疑!


    提着的心重新落回了肚子里,小苏提着灯小跑上前,想着迎一迎自己主子,可等她看清了李明珠此时的模样后,“哗啦——”那盏琉璃黄灯便被惊掉在地,应声而碎。


    刺耳的声音在寂静的夜色中显得格外突兀,李明珠原本昏沉的头脑也因这动静恢复了一丝清明,撑开沉重的眼皮,她看见小苏焦急地向她跑来,李明珠扯了扯嘴角,本想出声宽慰几句,但说出来的话却沙哑至极。


    “没,咳咳,没事,先扶我进去。”


    “将军您,您怎么浑身是血,我让人去请大夫!”小苏扶着李明珠下马,摸了一手的血,顿时更急了,就要往府里喊人。


    李明珠却一把捂住她的嘴,“不可,我这回遇刺疑点重重,万不得轻易声张,这血也不是我的,是那些刺客的,用不着大夫,一会儿我自己敷点金疮药就好。”


    刚走了几步,李明珠想起珍珠也受了伤,继续吩咐道:“珍珠今日也受了伤,你打盆温水给它擦擦,帮她处理下伤口,多喂些玉米罢,它跟着我也净是吃苦了。”李明珠爱怜地摸了摸它的耳朵,珍珠似乎是听懂了她的话,知道自己马上就能有甜甜的玉米吃了,温驯地蹭了蹭李明珠的手掌心。


    它这撒娇的小模样把李明珠看的好笑极了,珍珠是名马,很通人性,这么多年来陪着李明珠无数次出生入死,战功赫赫,却也伤痕累累,李明珠心疼它,平日里都是喂最好的草料,还特意向军中的马妇请教过很多养马的事宜。


    马妇说珍珠有灵性,要养好这种马,可以多喂它一些人吃的饭食,尤其果子或是黑豆,混在草料里,马儿吃的丰富,长年累月下来,就要比只吃草的马健壮些。


    所以自那以后,珍珠就成了一匹幸福小马,将军府里的果子成熟后,大半都进了它的肚子,脆脆甜甜的大桃、酸甜的葡萄,哪怕是石榴这种麻烦的水果,李明珠都会把籽剥下来,一把一把地喂给它。当然,它最喜欢吃的还是玉米,因此每次它立了功或是受了伤,李明珠都会喂它顿玉米当加餐,吃完后便高兴得围着自家主人不停打响鼻。


    “珍珠,你今天也辛苦了,一会儿吃完好好休息,我明日就来看你,咱们再好好洗个澡,好不好。”


    珍珠歪头,黒如曜石的眼睛看着李明珠。


    世有名马,得遇良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