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听出主子声音里透出来的一丝紧张,心中诧异,瞬间脑海一片空白,磕磕绊绊开口:“主,主子,不是您下令让千机阁——”后面的话她没敢说完,毕竟李明珠再如何也是皇上亲封的宣威将军,谋杀朝廷命官可是死罪。


    蓝玄也意识到了方才的失态之举,敛了敛眸,掩饰住那阵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从何而来的紧张情绪。


    再抬眼时,那抹紧张之色已然隐匿无踪,又恢复了往日冷冷清清的模样。他看向匍匐在地连头都不敢抬的凌云,心中不免生出些厌恶,若非自己是男儿身,很多事不好直接出面,何须还要与这等蠢东西浪费口舌。


    但眼下这事还得让她去办,于是开口道:“那小蹄子死了就死了,跟千机阁那些人一样废物,连点消息都探听不出来,留着他有何用?既然是吞药而亡,想必是什么都没说,多给他家人点银子,送他们出京罢。只是此事疑点重重,你立刻再安排人去同知府守着,不惜一切代价也要弄清楚李明珠的伤势到底如何!”


    凌云刚要领命退下,蓝玄又忽然开口叫住了她:“等等,此事不能让任何人知晓,至于千机阁那边——你知道该怎么做。”


    凌云心头一颤,主子这么吩咐,便是让她直接灭了千机阁,要知道千机阁的势力可是遍布大荣,蓝家虽和轩辕氏虽然势大,但若是硬碰硬,也必得折损不少精兵,这狠辣手段比起大人,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要是蓝玄知道她心中所想,怕也只会嗤笑一声。天下女子多自妄,觉得世上男子都应该在后宅围着她们打转,那些个世家女,明明一个个不学无术又蠢笨如猪,竟还敢肖想于他,觊觎他手中的权财。


    呵,痴心妄想!


    还有萧遥那狗皇帝,既然要给他赐婚,好啊,他就让她、让世人看看,敢娶他蓝玄者,必死无疑!


    可是为什么,为什么当他听到千机阁杀手没能杀了李明珠时,他暴怒的情绪里,还隐约藏着一丝庆幸?


    想起那双温暖的手,那双曾拉着他短暂逃开牢笼的手——不,不!蓝玄,不该如此的,你不能信,这些都是她的表象,世间女子最会伪装,你不能掉进她的陷阱里。想想你的父亲,明明身为轩辕氏的独子,尊贵无比,却因为痴心一个女人而面目可憎,以爱为食者,当爱消失时,生命也会随之枯萎。


    “轩辕澈,我不会走上你的老路的,一定不会。”


    ......


    皇帝的动作比李明珠预想中的快,在她遇刺之后的第四天,便派人到了同知府。


    来的是两名女官,其中一个李明珠还见过,就是当初去辽州宣旨女官,姓梁。


    李明珠没马上出去见客,而是让小苏将她们引到主院的偏厅,自己则是一刻钟后才姗姗来迟。当然,这一刻钟她可没闲着,而是拿出事先准备好的玉容粉涂在脸上、唇上,甚至为了效果逼真,她还特意没有束发,长发如瀑披在肩头,李明珠对着铜镜看了许久,对自己这苍白的模样很满意。


    一切准备妥当,李明珠便扶着连雁的手进了前厅。


    果然,原本已经等得有些不耐的梁女官看到李明珠此刻虚弱的样子时,不由吃了一惊,毕竟她们上个月才在辽州见过,当时的李明珠身披甲胄头戴银冠,一双杏眼配上略带些英气的眉,刚柔并济,谁看了不说一句意气风发美少年!


    然而现在,眼前之人长发披散着,面白如纸,脚步也虚浮,整个身子都靠在旁边的高大女奴的身上,好似那双纤细笔直的腿不能支撑身体重量似的。


    但两位女官也是人精,只诧异了一瞬便收住了表情,尤其是梁女官,更是堆着笑意上前搀扶:“诶呦,将军呐,您可慢点儿。来来,坐这儿。”


    李明珠虚弱地对她笑了笑,“梁女官,明珠身子不大爽利,让您久等了,府里下人可有怠慢?”


    “将军这是说的哪儿的话,都是咱家分内的事,您为国尽忠多年,圣上知道您受了伤,惦念的很,这不,还特意赏赐了些鹿茸和阿胶,让您用了补补气血。”


    李明珠自是感激谢恩,让连雁把补品收下,又重新上了茶,几人这才各自落座。


    “将军,咱家次来,实则还有一事,望将军解惑。”梁女官放下茶盏开口,语气状似随意,那双精明伶俐的眸却直直凝着李明珠。


    来了!


    李明珠心里明镜一般,却故作不知,“女官有事请讲,明珠定知无不言。”


    “将军莫要担心,咱们圣上关心肱骨之臣,您这才回京就遭此大难,圣上听闻后大怒,已下令刑部彻查,还您个公道。只是——”她话音一转,继续道:“刑部已经让人去您遇刺的地方看过了,但那儿被人清理过,没找出能认定刺客身份的物件,所以,咱家想问问将军,您可知那些刺客是何身份?”


    这些话其实在李明珠意料之外,阿柳死了死无对证,梁女官就是来走个过场,但没想到圣上竟然让刑部彻查,看来,皇帝想打压世家的决心,比她之前想象的更大。


    不过这样也好,反正阿柳这条线断了,靠她自己也很难找出真凶,交给刑部倒是能省不少事,于是李明珠仔细回忆当天遇刺的一切,将那些黑衣人的衣着、招式甚至身形,都事无巨细地都告诉了梁女官,也说了自己的猜测。


    她后来也和路从分析过,那八名黑衣人的武功招式不太像世家大族豢养的私兵,反而像是江湖人士,只是她这些年一直在军中,与江湖人没什么接触,所以也不太能确定。不过若是能从这点入手,查清她们背后的主子,说不定能有意外之喜。


    几人一直谈到晌午时分,两名女官才告辞离开,李明珠忙想起身相送,梁女官却拦住了她:“将军留步,圣上已经吩咐过神机营,您这几日就先在府里养伤罢,等身子好利索了,再去上值无妨。”


    有了梁女官的话,李明珠接下来的几日过得很是悠闲:每日睡到日上三竿,饱饱吃上一顿午膳,下午就搬张躺椅在树下纳凉。


    同知府比起她辽州的将军府要雅致许多,听说是前朝一位文官的府邸,还亲手在院子里栽了许多树木花草。春日玉兰夏日莲,秋有菊花冬有梅,一年四季,季季不同景。


    就如现在,她正躺在一棵枝繁叶茂的玉兰树下,虽说玉兰花在春天开放,她没能赶上,但现在正是盛夏,整棵树绿意葱茏,刚好为她遮住刺目的日头,再吃上一块用井水冰过的西瓜,日子惬意得骨头都酥了。


    然而,这样的轻松没过多久,就被一道突如其来的圣旨打破了。


    “什么?!九月初八完婚?!这这这,现在都七月了,还有两个月,你还要三书六礼、置办聘礼,这怎么来得及?!”路从暴躁的声音穿透李明珠的耳膜,直震得她脑袋疼。


    “我也知道时间紧啊,但梁女官说我与蓝玄都没有长辈,又是圣上赐婚,所以六礼之中的纳采、问名、纳吉和请期就省过了,聘书礼书迎书礼部已经给我准备好了,这不,一道儿送来了。”


    路从听得一个头两个大,“省过了?!她们怎么不把大婚和洞房也省过了,你又不是乡里的猪,怎么着,还想给你强行配种不成?!”


    李明珠被她这话糙到了,但仔细想想这事儿也确实不妥当,据她所知,大荣朝成亲是最重规矩的,即便是平民百姓家,从一开始的相看到过完三书六礼,怎么着也得半年多。世家大族就更是讲究,除了必要的礼节,男子还要绣婚服,女子则筹备喜宴,方方面面事无巨细,甚至要准备一年之久。


    但到了她这儿,竟然只有两个月,别的倒还好,李明珠现在发愁的只有一件事——她没钱。


    本来还想着离婚期还有段时间,能再攒攒俸禄,这样成亲时也不会太寒酸,给出去的聘礼能好看点儿,谁承想,皇帝急得连这点机会都不给她。李明珠卸力靠在椅背上,一手捂脸,另一只手伸到路从眼前。


    脊背爬上不详的预感,路从警觉道:“你,你干嘛?”


    “借我点银子。”


    “要,要多少?”


    “你有多少?”


    路从:......


    不过好歹是多年的姐妹,路从也没废话,从袖子、前襟里零零碎碎找了一小捧碎银子递给她,“这些应该有个八九两,我帐中枕头下边还有十两,明日都给你拿过来。”


    李明珠捧着银子,一时不知该哭还是该笑,钱到用时方恨少啊,她们两个穷鬼,身上所有的钱加在一起,怕是都不够买蓝玄的一件衣裳。


    她这些年一直在军中,用到银子的地方少之又少,所以俸禄加上田庄的租子,也攒了两三百两,这次回京之前,白灵又给她添了五十两,加上皇帝几次的赏赐,其实李明珠也不算穷,至少比起从前当乞丐和土匪时好了不知多少倍!


    只是如今进了官场,花钱的地方太多,府里的生计也要维持,衣食住行样样都是开销,所以这几百两银子实在有些紧紧巴巴。


    生活不易,李明珠叹气:“哎——罢了罢了,车到山前必有路,先筹备着罢。好在圣上知道我无母无父,府里除了我也没个主事的人,派了两名教习女官来,应是不用我亲自插手。”


    “啧,干脆也不用你亲自娶,那才好!”


    “路从姐姐,你怎得对这桩婚事比我反应还大,你跟蓝家也没有过节啊。”


    一句话,直接说得路从跳脚:“我,我那还不是替你不平!不是你说圣上此举就是找一个无根基无背景又好掌控的棋子娶他吗,你在辽州那天高皇帝远的地方都能被算计回来,这要是真跟蓝家和轩辕氏扯上关系,还不一定闹出多少是非来!”


    李明珠被这一番话也说中了心事,再一联想到回京一来经历的桩桩件件,只怕日后这样污七八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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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情是少不得了。她难得地沉浸在对未来的茫然里,忽略了路从藏在身后握紧又松开的拳头......


    大荣历元初七年,九月初八。


    入秋后天气渐凉,天亮得也晚,但京城同知府却从昨夜开始就灯火通明。


    李明珠身着大红喜服坐在铜镜前,她已经梳好了头,还上了些薄妆,一双杏眸在龙凤喜烛的映衬下韶光流转。


    “诶呦,咱们新娘官可是被自个儿给迷住了?还不如留着眼睛多看看新郎呐!”梁女官推门而入,她受皇帝之命从昨日就来了府里,同先前那两名教习女官一起陪同她迎亲。


    听了这带着揶揄的话,李明珠难得有些羞赧,还真不是她自恋。上一世每天忙着学习,除了元旦晚会或者有什么课外活动,平时也没时间打扮自己。


    大荣朝的女子虽也有涂脂抹粉的,但多是贵族女子,且容易被冠上“风流小姐”之名,所以一般那些家风颇严的清流世家,都会严令禁止女儿擦香抹粉满头珠翠。


    至于李明珠自己,就更不必说了,她穿越以来接触的女子,不是乞丐就是土匪,再有就是每日练得大汗淋漓的将军兵士,一堆糙娘子们,尤其是夏天,要是刚用过膳食,一走进帐中,准能熏得人当场吐出苦胆来。


    李明珠在她们当中算是很爱干净了,哪怕从前在辽州,冬日里洗澡不方便,她不想麻烦伙房的人,宁可自己冒着风雪自己来回挑热水,也要日日洗澡。不过也就仅限于此了,香粉什么的,一次也没有用过。所以今日盛装打扮,她看着自己也很是新奇,一坐竟是小半个时辰。


    卯时三刻,吉时到。李明珠深吸一口气,起身出门迎亲。


    来到院中,刚刚还有些紧张的心情在看到珍珠时立刻荡然无存,它似乎也知道今日是主人大婚的好日子,因此整只马看起来都是器宇轩昂!头昂得高高的,双耳上还各戴了一个流苏璎珞,马鞍也换成了大红色,与珍珠那溜光水滑的马毛相得益彰,就连马尾好像都被人精心梳过,顺滑地垂在身后。


    李明珠爱怜地摸了摸珍珠:“我们珍珠今日真好看,待会儿要辛苦你了,等晚上给你吃玉米和黑豆!”


    梁女官上前催促道:“将军,时辰不早了,咱们得走了,莫要误了吉时啊。”


    李明珠点点头,脚一蹬跨上了马背,后面的迎亲队伍也立马跟上。


    同知府与蓝宅相距很远,几乎要绕过大半个京城,迎亲队伍还不能走太快,所以新郎上轿时,已是快晌午了。


    蓝玄没有姐妹,所以直接由妻主牵着上轿。时隔六年,当蓝玄再一次被那双记忆中温暖的手握在掌心时,他甚至有些恍惚,仿佛又回到了那个幽暗的夜晚,他躲在甲号房的箱笼里,眼前却突然亮了,少女拉着她穿过树林、草木,他们身后是战火,前方是无尽黑暗,极度紧张之下,他唯一记得的,就是这双手。


    而此刻,这双手拉着他上了喜轿,温柔地替他整理衣襟......


    等迎亲队伍再次回到同知府时,却与早上不同了,蓝家公子出嫁,十里红妆,香车开路。长长的嫁妆饶了整个江州城抬进府,围观百姓都艳羡不已。


    由于新娘没有长辈亲人,所以此次高唐智商坐着的,是蓝玄的姨祖母——左相蓝平贞。


    说起蓝平贞,年轻时也曾有“京城第一小姐”之称,出身于蓝家,文武双全,后来一步步登台拜相,只是唯有一个缺憾,就是膝下只有一女,愚笨懦弱不堪大用,还只是侧夫所生。因此她一直将希望寄在最看好的侄女蓝金身上。蓝金也不负众望,年纪轻轻就成了户部尚书,又娶了轩辕氏的独子,正是前途大好的时候,可那孱弱的身子终是拖累了她,才三十几岁就早早去了。


    今日还是李明珠第一次见着左相大人,上首的老人已经六十多岁,鬓髪皆白,但精神很好,不似她想象中严肃狠辣,倒有些寻常人家老祖母慈祥的感觉。不过仔细观其眉眼,昔日的蓝金在眉眼之处确实与蓝平贞有几分相似。


    随着礼官的唱和,李明珠携蓝玄参拜高堂,原本大婚时要拜的是女子的母父,但李明珠无母无父,左相又求了皇帝,说想要亲自看着自己这唯一的侄孙儿出嫁,圣上准了,李明珠对这事也不太在意,况且也能在左相这儿过个明路。


    蓝家是文官之首,也是世家之首,她既娶了蓝玄,被卷进了这漩涡之中,自然要找一搜大船,而蓝家,在今日过后,也必定会与她绑在一起,稳固如山。


    拜完堂,新人被簇拥着进了洞房,她们的婚房就是李明珠所住的正院,只是往日有些冷清的屋子里,如今贴满了大红喜字,新点燃的龙凤红烛映着蓝玄的嫁衣,喜床上洒满了红枣、花生、桂圆和圣女果,寓意早生贵女。


    这样的环境下,饶是李明珠也不由有些紧张,她手里拿着喜秤,在起哄声中挑开了自己夫郎的盖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