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第二十六章
作品:《红眼青眉》 回门的日子过得匆匆。
在还没和夏萍秋语,或其他一干好友好好叙个旧的小栗子看来,是这样的。但在百无聊赖的沈怜青,和对天天聚餐感到害怕的蔺小将看来,真是过了个地久天长。
第四天的午后,她首先提出:“我们,明天回去吧。”
坐在林颜君房间里那张挂满了“新作品”的书桌后的沈怜青,听言,抬起眼,望了她一眼,十分平静地道:“好。”
既然要回去了,那最后一次“团建”,是必不可少的。
原来,林颜君那两个叔叔都各有府邸,成日往林府这边走,只是因为这边地方大,花园湖池,轿撵仆人一应俱全,日子过得更舒服。自从蔺小将回门那晚没给两人好脸色,那两人,当晚便出了林府,此行为好像是在表示:“不道歉我们是不会回去的。”
谁在乎。
但林老爷在乎,那老太太更在乎,这三天来,几次三番地暗示她,亲笔书信写到那两个叔叔家,邀请他们同聚。三叔有两位夫人,大夫人总是笑嘻嘻的。最后一晚,五个中年人成群结队,四个黑着脸,好似不情不愿地坐在林府的餐桌上,也只有她,先举起杯,说话了。
“女人结婚后,做事便开始有主意。虽说这宴是为送颜颜和郡爷明日回郡王府的,但请帖却是咱们大伯写过来的?想来,如今关中设宴已经不流行写请帖?”
笑是笑着的。但这个唯一笑着的人说出的话,所有人都能听出来,不算友好。
只有蔺小将执意地听不出来,回道:“是。不流行。”
没请客的人哪来那么多事儿?
虽说欢聚一堂,本是可歌可泣的送别大会,但这个大会因为蔺小将拒不配合,最后也没开起来。挽春姑奶奶在她回门第二天就收到哥哥的书信,回了南边。她看着这神色各异的一大桌子人,还算能彼此对一对眼的,竟只有沈怜青了。
但沈怜青吃饭和写字的坐姿都是一样的,像根漆浓墨的木头。要是烛火再暗一点,连他轻蹙的眉头都看不清楚,她发现好像自从来到这里后,比起宣布没了爵位那几天,他才真正开始郁郁不乐。而在他身边的书心,无时无刻,都在傻乐。
好像天塌下来也有他勾起的嘴角顶着。
这些日子,从郡王府带来的人都住在后院,轻易不出去闲逛,只有书心如影随形地跟着她和沈怜青。吃饭起居,他保持着在郡王府的习惯。那天,最后的晚宴结束前,他向她说明,说是要先行回去为沈怜青准备书案笔墨。
她和沈怜青回到房中,案下烛火通明,但没有照见书心。
小栗子去后院问了回来,沈怜青立即问道:“书心他可有什么事吗?”
“郡爷,没有什么事。”
等到沈怜青伏案写字,两耳不闻。她才走到蔺小将身旁,低低声注道:“书心病了好几日了,方才他备好笔墨后,发了高烧,便让人扶着回后院去了。”
“为什么不说?”
蔺小将看着支支吾吾的小栗子,又道:“请医师了吗?”
“叫人去请了。”
小栗子想了一会儿,补充道:“不会是柳玉大人了。”
果然,除了沈怜青,没有人会这样天真得可爱,又可笑。
她明白小栗子话里的意思,笑了笑,道:“书心的意思是,不让他家小郡爷知道,是吗。”
“是。我回来时,书心是这样吩咐我。”
当然,要是让这草包知道了,估计又会给那当官的柳玉医生写信去。但要一个官给一个老爷看病,还能咬咬牙应下,如果,要给一个仆人呢。
哪个年代也没有不搞阶级的啊。
真把失了爵位,还没功名的沈怜青当什么多年好友,这位柳玉大人也不会看完病便走了,都懒得见沈怜青一面。但面对沈怜青这没什么理的请求,在她看来,这已经是别人最体面的做法了。
书心那边看完病后,派个小厮来回了她的话,说是没什么要紧,吃了药出了汗,觉得好了许多,明天早晨可以按时出发。沈怜青本来计划就是天一亮就走,晚宴上林老爷几番劝告,要夫妻二人明天用了午饭再走。
沈怜青回得敷衍,明显是一顿饭的时间也不愿意多待。
蔺小将也没法表现出依依不舍之态。
毕竟,此刻在细雪中,大门前,正哭哭啼啼满脸泪水的人是林颜君她爹。要是林颜君见了,也能跟着流流泪?可是蔺小将见了,只会因为不知如何反应而困扰,更不可能流泪,她那底妆,腮红是一大早起来精心钻研,想了多种手法才能做到色度饱和,自然融肤的。
一滴泪,不就全化了吗。
于是,身后的沈怜青忽然上前,一把伞遮了遮她的头,什么话也没说。但那漠然的眼神表达的意思非常清晰:“快走吧。”
林老爷最后道:“什么时候再回来?”
她认真地想了想,道:“有空便回来。”
等到要上轿了,蔺小将才回过头深深地望了一眼。这一眼望的是林老爷,还有站在门下的祖母,一粒雪花也沾不到她那白狐毛领子。真奇怪,整天点香诵经的人穿这个。
更奇怪的是,小栗子说过,祖母与林颜君的关系极好,但在她看来,不一定。
这几天来,总共见过四次面。
每一次都不算是慈祖孝孙的美好图景,虽说她的确冷漠了一点。但那位祖母,据她探听得来的情况,此人吃了一辈子的素,不到三十便丧偶,独自拉扯三个儿子长大后,含饴弄孙了十几年,林颜君便是她一手带大的。
林颜君母亲出身不好,但这世代商贾的老太太一点没嫌弃。自林颜君母亲入府后,不仅将偌大的家业全权交给了她,还将一枚决定府中生杀大权的家印给她管理了数十年,直至她入土为安,那枚家印才随她一块进了棺椁。
后来这数十年,府中一切事务,都只在老太太的“口头”上。
去一个人,留一个人,都只是老太太一句话的事儿。小栗子在那时,注道:“所以,莲蓝姐姐,是一定要跟着我们了。”
蔺小将坐在回程的轿上,看了一眼又在翻书的沈怜青。
指望这人拍写真还行,要他做决定,估计也只能是“买什么纸研哪块墨”这种事。于是,走入关中大街,心里计算着时间,她翻起轿帘,果然已经到了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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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路上那间茶肆。
萧条的雪白长街,只有这间茶肆,开门做生意,来往的客人不超过十个。
如果在这里,跑掉一个人,那么,就算找出目击者,也不会超过十个。而且这十个里,一般都是一路走一路停,肩上挑着担子的。
书心说过:“那是担夫,走到哪儿便在那儿落脚。”
那不就是背包客吗。
谁能找到一个背包客问话:“有没有见过一个姑娘?”
她左思右想,终于,喊道:“停轿!”
是的,这种概率太小了。也就是说,她如果要在这里放掉莲蓝,莲蓝逃跑,并且,不会被目击者认出来,不被林府的人找到的概率——很大。
轿夫一停,她先是唤所有人下轿休整,入了茶肆,上了茶水。很快,她没有构思好前戏应该怎么演,所以,也不演了。
她见书心带着喝完茶的轿夫出去了,几人在那里谈话休息,为补贴一路辛苦,书心正给几人派发些碎银。此刻,这张茶肆角落的木头圆桌,只剩下她,沈怜青,小栗子——
还有莲蓝。
“莲蓝。你,现在就走吧。”
莲蓝仍然僵硬地坐着,眼前的热茶一口也没有动。那张漂亮的脸上再次露出了那天晚上跪在她面前时,一模一样的,恐惧,迷茫,但又强装镇定的神情。
“颜君小姐,请您——”
“杀了我!”
“我家中变故至今,五年以来,早已沦为贱命一条。”
“您的美名,我在关中早有耳闻。”
“您天真,慈悲。即便是一只猫儿的生命,您也珍惜。”
“但我的命,若是去了郡王府,只怕比一只猫还要悲哀。”
“入了郡王府,便是三十年的家奴限期。我今年已十六岁了,三十年出来,那时,我还能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
“良奴也好,贱奴也罢。若注定一生为奴——”
“请您,杀了我!”
“他们已将我的命给您了。”
“请您,像对一只猫儿,一样,慈悲地,对我吧……”
“呜呜呜呜呜……”
蔺小将看那烛火摇曳,险些出神。定神之后,她本能想要去扶起跪在她脚下的莲蓝,但一着急,左手握了右手,前脚踩了后脚,最终四肢缠如章鱼脚,心也乱如麻,但女孩的哭声,抽泣声,还似有若无地,在她心头上,一下一下,声如鼓动。
实在难受。
她一冲动,当时便喊道:“好了!别哭了。”
“你不想去郡王府?”
“那我放你走,不就好了吗。”
镜台前那盏红烛没烧完,莲蓝的泪也没有流干,她就那样在床边呆坐了好一会儿,才想起来,自己做了一个多么大胆的决定。
那表情,正如此时此刻,听见她要放走莲蓝的沈怜青。
只是,沈怜青的眼睛要瞪得再大一些,目光再惊悚一些,眉头再皱紧一些,然后,望着逐渐远去,像一头从弓箭下逃脱的鹿,消失于茫茫细雪中的莲蓝——
他终于痴痴道:“林颜君小姐,你在干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