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金书包or银书包

作品:《当绿茶男卸下伪装后

    宛昭自认为成功地给宋之煜换了一个新书包,美滋滋地把他原先的书包带回家。


    到时候他要问起来,她就说不小心弄破了。


    看他拿她怎么办。


    万万没想到,第二天宋之煜就在门口堵她。


    “我的书包。”


    宋之煜低头看她。


    宛昭站在他面前,原先弄破的理由不好使,她眼睛左瞟右瞟,开始装傻充愣。


    “宋同学,你问我要的是左手这个金书包呢?还是右手这个银书包呢?”


    模样娇憨。


    当然宛昭现在手上根本什么都没有。


    男生没说话,站在她面前像是一颗冷硬的石头,仿佛这些小把戏都逃不过他的眼。


    宛昭悻悻地收回手掌,向前两步靠近他,试图在挣扎一次,“如果我给你,你是不是就会把黑色书包还给我?”


    宋之煜:“嗯。”


    三天加起来得到好几次拒绝,宛昭发誓在遇见宋之煜以前,从来没有人能拒绝她这么多次。


    本就不是一个很能坐冷板凳的人,平时在亲近人面前也是撒泼耍小性子的那种。宛昭情绪上头,面对这个冷淡的男生,她一把拉过他的手。


    小巧温暖的手和另一只冰冷带着点粗粝的大手掌心相贴。


    暖意源源不断地输送过来。


    宋之煜瞳孔一缩下意识就要收回手。


    可宛昭就是怕他走掉才紧紧拉着,丝毫不给他逃走的机会。


    “书包是我特意给你买的,你不可以不收!我花了好多心思就为了能让你收下来。前天晚上因为被你拒绝,我特别难受,晚饭比平时都少吃了一碗。”


    女孩的话语和她这个人一样,大胆又直白。


    “可是昨天晚上,我又特别高兴。”宛昭跟他四目相对,在这个女孩被公认应该内敛含蓄的时代,她显然不是一个好范本。


    “因为我一直在想你。”


    脑中瞬间轰了一声,宋之煜有些狼狈地偏过头去。


    她总是那么坦诚,把难过和开心大大方方地说出来,但她又什么都不懂,好听的话一股脑全说出来,偏偏叫人看不出一丝旖旎。


    男生被拉住的那只手开始僵硬,连带着身体。


    宛昭继续往下说,“你要是不收就是想让我给你送点别的。”


    宋之煜:“我没......”


    “你就是!”宛昭打断他,“这样一来我在你身上花的心思就更多了,分给别人的就少了。”


    “宋之煜,你好霸道!”


    宛昭不仅擅长撒娇使性子,还很擅长强词夺理。


    可惜这时候宋之煜已经渐渐冷静下来了,他没反驳,只是问她,“那你想怎么办?”


    宛昭见目的达成,毫不客气地说出要求:“我给你买的书包你以后每天都得带着,来这里和以后上学都是。然后你原来的书包就给我了。”


    宋之煜撤下女孩的手,思考了两秒,“原来的书包不能给你,其他的......可以。”


    宛昭最重要的目的是最前面那条,见他松口,她立刻眼神发光,被他撤开手也不在意了。


    “你原来的书包我放家里了,你要现在跟我回去拿吗?”


    宋之煜没吭声了,转身往前走。


    宛昭明白他的意思了,弯起嘴角跟上。


    看吧,她宛氏家学可是名不虚传的。


    再次一起走,宛昭有些遗憾她家挺近不需要坐公交车。万一宋之煜又像上次一样靠在她肩上睡着了呢?


    太阳高悬,宛昭从书包后面掏出来一把伞撑开,抬头时发现两个人的身高差太过悬殊,“宋之煜,你到底多高啊?”


    她还伸手比了一下。比她高出好一大截。


    宋之煜报出数字,“186。”


    “我只有162。”宛昭莫名有些丧气,才堪堪到他的肩膀。


    宋之煜没说什么安慰她的慌话例如以后还会再长的之类的话,他只是看了眼她踮起的脚跟,把伞接了过来。


    宛昭眨眨眼,冲他笑着开口,“宋之煜,你人真好。”


    宋之煜:“......”


    男生不语。


    宛昭回去的路上要经过好几幢房子,怕宋之煜会被绕晕,让他在一棵树下等着她,她很快就回来。


    宛昭跟他挥挥手后拐进一条小路。


    宋之煜站在原地,淡淡地扫了眼周围。耳边忽然传来几声凶狠的犬吠。


    他侧过身,一户人家的院门大开,从中跑出来一条呲着牙的恶狗。


    距离他还有一米的地方,恶狗猛地弓起脊背,喉咙里滚出一阵们红,牙床咧开,口涎直流。似乎在紧紧盯着眼前的猎物。


    宋之煜眼神一凛,却听见正在靠近的脚步声。


    宛昭抱着书包马上就要穿过巷子时,宋之煜突然给她打了一个电话。铃声急冲冲地在墙壁间回荡,她疑惑地按下接通键。


    “书包先放你那,我之后再取。”


    刚一接通,宋之煜独有的嗓音响起。


    “你、你回去了?”


    “嗯。”说完他便匆匆挂了电话。


    宛昭觉得自己动作挺快的啊,他怎么就走了呢。不信邪又走到刚刚的大树下,的确没人。各家大院都关的好好的。


    就是旁边这家人的狗今天一直叫,有点吵。


    宛昭只能抱着他恰好有事的念头抱着书包原路返回。


    她没看见的是,在大树背面的地上,留着一摊鲜红的血迹。


    ——


    宋之煜人生第一次打了辆出租车,目的地还是医院。


    他打开车门,用平静的嗓音报出地址。司机没注意到这个少年的情况,操着一口地道的本市方言,“20。”


    少年落座身体微微后仰,额头因为忍受疼痛冒出青筋,唇色发白。往下看,他的右臂上上有两个狰狞的血洞,还在不断渗血。


    司机随意地往后视镜上瞥,嘴边叼着的烟蒂顿时一松,“小伙子你这这咋了?”


    “被狗咬伤了。”


    宋之煜捂着伤口说,视线落在窗外。


    哎呀妈呀,这真能逞强啊!司机大叔瞅了他冷静的表情,顿了顿口水,马不停蹄地加快了车速,也幸好,一路上都是绿灯,畅通无阻。


    到了目的地,心里跟着着急,自觉减了车费,“给15就行。”


    “不用。”


    宋之煜从口袋里掏出两张十块放在了前面,头也不回地走了。


    进了医院,急诊台的护士们看见这副血腥的画面忍不住捂嘴。


    原因无他,经过医生的仔细检查,少年手臂上的血洞不是咬出来的,而是硬生生被撕扯下来的,边缘皮肉翻卷,血液凝在洞口让人看了心惊肉跳。


    宋之煜今天穿的是件白色短袖,此刻腹部那片已经被染成深红色。


    而他却一声不吭。


    护士给他清理伤口包扎。


    微微颤抖的身体暴露了他正在经历的痛苦。


    宋之煜垂眸,口袋里的手机在振动。他猜测宛昭现在肯定疑惑抱怨他。


    过去心底警告的界限似乎在她出现的瞬间就被瓦解。看见那条狗,他竟然下意识想到宛昭会不会受伤。


    所以,他把狗关起来了。


    不想让她知道。


    ——


    宛昭从小姨口中得知宋之煜请假,没说几天,这就十分蹊跷了。


    总不可能是全家出门了吧?


    故意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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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也不太可能。


    经过一番思想斗争,她决定到他家门口蹲守,然后......


    逮住他。


    问问他那天问什么突然走掉。


    于是在宋之煜请假的第一天,宛昭乔装打扮之后坐上去他家的公交车。


    下了车,她选择在巷口的修电动车的摊子上坐下,一是因为对面就是便利店,宋之煜一来她立刻就能看到,二则是因为这片摊子上没啥顾客,都是老头老太太在唠嗑,她混在其中指不定能听到一些有关他家里的事。


    起初老太太们看她戴着帽子眼睛这个全副武装的样子很是警惕,宛昭迫不得已全摘下来,又顺手拿过小马扎凑到跟前。


    她看人一向很准,在人群中找到一个颇有领导力的老太太,甜言蜜语跟不要钱一样全送出去。


    “阿姨,您这皮肤可真好!”


    老太太:“我可不是阿姨,我都五六十了!”


    宛昭嘴巴长得老大,声音贼惊讶,“真的吗?一点都看不出来啊!你这皮肤跟我小姨差不多,刚刚喊您阿姨我都嫌大了!”


    老太太嘴上否认,但脸上笑意一点没停。


    “而且啊,我感觉您特亲切,真的就跟我亲姨一样!”


    老太太哎呦了一声,连忙说看宛昭也像以前认识的,还让她过来坐近点。


    宛昭了解到这个老太太姓陈,住在这里已经好多年了,邻里邻外的基本上都认识。


    她简单了表明来意,“陈姨啊,我有一个同学住在这,叫宋之煜,您认识不?他让我来找他,结果忘跟我说地址了。”


    “你说宋家那小子,我当然认识啊。就住在那条巷子最里面。他爸活着的时候我还见过勒!唉,这孩子过的也挺苦的。”


    宛昭立刻追问,“怎么了?”


    陈老太太陷入回忆,“他爸啊是开货车的,有一天开车时出了车祸,送的货物全毁了,人也没了。他妈呢当时还年轻就想离婚,可惜查出来肚子里已经有了,就想把孩子打掉。宋老太想给大儿子留个种,离婚可以必须把孩子生下来。”


    “最后留是留下来了,但怎么养又是个问题。她虽然有退休金,但养活两个人还是不太够。只好把二儿子二儿媳请过来,一起生活。”


    宛昭:“二儿子二儿媳怎么会同意呢?”


    陈老太太看她一眼,语气不屑说道,“当然是因为有好处了,房子是大儿子买的,死了本来也要转给他儿子,被宋老太送给二儿子和二儿媳了。”


    她语气一转,“要我说啊,宋家那小子也真是可怜,妈没了,房子也没了。我听说二儿子带来的两个孩子一点都不好相与,小时候还天天欺负他。”


    这时另一位妇女吐出瓜子皮,接了一句,“我就住在他们家隔壁,小宋每天都得给全家做饭洗衣服,奖学金什么的都得上交。他二伯母张莲嗓门特别大,天天小宋坐的不顺心就搁哪喊。比那公鸡还烦人呢!”


    宛昭听完垂下眸子,想起宋之煜之前说的很讨厌做饭,洗得发白的衣物。她每次见他注意力都在他脸蛋上,完全没注意到他过的有多么的不好。


    女孩在心底暗暗留言,从今天起一定要多多注意他。


    怕自己忘了,她还特地掏出手机在便利签上记录。


    “对了小姑娘,你不是还要去找他来着吗?”陈老太太疑问。


    “哦,他刚刚给我发消息说他今天突然有......”话还没说完,宛昭瞥见对面便利店门口有个熟悉的身影。


    她立刻改口,“他来接我了,我先走了拜拜阿姨们!”


    说完,宛昭就忙不迭朝那边跑过去。


    离得近些时,她突然停住了脚步。


    宋之煜他.....怎么打上绷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