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迹鉴定结果出来了。"


    鉴定机构那边打来电话,我请了半天假去拿报告。


    打开文件袋,结论只有一行:送检样本一(欠条签名)与送检样本二(合同签名),书写人为同一人。概率99.7%。


    欠条是真的,签名是他的,债务是他的。但还债的是我妈。


    我把鉴定报告拍了照,存了两份。手机一份,邮箱一份。


    接着去了公证处。


    公证员是个年轻人,姓何。看着像刚毕业没两年,说话细声细气的。


    "您要公证的内容是什么?"


    "债务偿还记录。这是债务人的欠条原件,已经做了司法笔迹鉴定。这是偿还人的银行流水。七年,每一笔转账都标注了用途。还有偿还人的劳动合同与工资发放记录。"


    他翻了半天材料。


    "偿还人与债务人是什么关系?"


    "夫妻。"


    "债务人知道偿还情况吗?"


    "债务人七年前''溺水身亡''。近期发现其仍然在世。"


    何公证员的手停了。


    "在世?"


    "对。在昆明。开了一家公司。"


    他看着我,嘴张了一下没合拢。


    "那这个……这不涉及户籍和婚姻状态问题了吗?"


    "涉及。但那些不归您管。我今天只需要公证还债记录。"


    他又翻了一遍材料,问了一句。


    "偿还人呢?"


    "死了。凌晨四点半心梗。在环卫车旁边。"


    他不说话了。


    公证做了两个小时。出来的时候手里多了一份盖着红章的公证书。


    七年。


    二十二万三千六的工资,刨去生活费,其余全部用于偿还丈夫留下的债务。


    连利息都算上了。多还了四万多。


    白纸黑字,红章盖得方方正正。


    这份东西,我妈活着的时候不会要。她不会跟谁算账,不会要回那些多还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