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7. 男人还是要快一点
作品:《万人嫌小师妹她摆烂了》 余则了是一个邪修,顾名思义,就是只做损人利已之事的修士。
他有一面万魂幡,当然,没收集到可以万计为他所用的鬼魂,不然他该在想方设法逃离正道人士的追杀,而不是有惊无险地突破到元婴期。
只是想再进一步,就需要更多的鬼魂,最好是含恨而死的,但梁国嘛,新梁王一手遮天,在魔界呢又有些魔脉,偶尔出现的冤魂早就被她的人瓜分干净了,他根本找不到能用的。
没有条件就创造条件,动手能力极强的余则了决定人为制造厉鬼,为此,他来到了洛城。
这个地方就很好,不像王城,人才太多了,他写了那么久的简历梁王看都没看直接拒掉。
这里人多,修仙的好苗子就多,人多,少几个人也不引人注目,人多……隐士高人也多,他不敢肆意行事,便在商行挂了悬赏,雇人把有修仙天赋的小孩绑到城外。
他是想着干完这票就跑路的,梁国实在待不下去了,他给梁王投简历,简历却出现在同行桌面,同行一瞧这是恶性竞争啊放狠话说要弄他,他得去别的国家看看,说不定离开梁国发现外面根本没下雨呢?
事情进展得挺顺利,归一宗招生,他雇佣的人就假借这个名头收取费用,骗来信任,收集小孩。
金玉满堂那样详尽的名单,他当然没有,但打听修仙宗门的也就那些人,还是很容易锁定到司徒家的。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司徒静的天赋惊人,天地灵气眷顾她,爱护她,在她旁边变着花样的滚来滚去,余则了只看一眼,心都要碎掉了。
这些哄小孩的动作,灵气从没对他做过。
余则了不禁怨恨起上天来,当年他要是有这个条件,他能当邪修,过人人喊打的生活?
他不想当万众瞩目的天骄?不可能的,他做梦都想过那样的生活,不过,童年的梦终于要圆满了。
他得不到那样的天赋,还不能把有那样天赋的小孩变成他万魂幡的凶魂吗?
说干就干,余则了精心筹备了一个计划,保证让司徒静死得极其痛苦。
她不是亲近火元素吗?就让她亲眼见证她的家人死在由她引起的火灾中,再将她带出城放血,在阵法中一根根抽出她的骨头,让她在绝望中死去。
“所以,这邪修动手前根本就没发现我们在司徒家住下了吗?”奚缘震惊了,她头一次知道自己那么没有存在感。
一元婴带三个金丹,在宗门里虽然只是小虾米,但在外面也应该横着走了吧?
“那不是显得您隐蔽技术高超吗?”奚风远毫不走心地奉承到。
敷衍完徒弟,他接着说:“余则了没想到……”
余则了没想到奚缘那么敏锐,他只是远远地望了一眼自己的杰作,还未靠近,竟然就被发现了。
他当阴沟里的老鼠当惯了,看到正道修士那是心惊胆战,哪还敢抓司徒静,直接拔腿就跑,可惜逃跑技术和逃命技术都不行,刚到老巢就被奚缘一剑扎了个对穿。
他自空中跌落,而此时,才是他噩梦的开始。
他发现他的记忆渐渐模糊,伤口不再渗血,他以为是自己要死了——这倒是对了。
却没料到是这种死法。
血液被不知名的存在抽空,内脏融化,元婴成灰,整个人只剩一张皮——然后被另一个人穿在身上。
这便是奚缘觉得违和的原因了。
“狗东西。”奚缘骂了一句。
那魔君真是相当变态,竟用如此恶心的手段,一个活生生的人就这么被他从里到外抽个干净,只剩下薄薄一层,无论从视觉效果还是心理层面看,都很恶心啊。
“夺去他生命的,是于荀,”奚风远开了个玩笑,“不过你叫他狗东西也没错。”
毕竟文盲人设不倒嘛。
说到于荀,这话题兜兜转转,又回到了开始的地方,魔界八位魔君,当年有六位直接参与了对人界的大战。
除了身死的四位,和开战没多久就打道回府的陆行,还有一位就是于荀。
他比陆行听话得多——但仅论这方面的话,奚缘比他还听话些——起码钟离于野说她渴了,奚缘想着日行一善也会给她倒一杯水的。
不过是虔诚地浇在她的坟头。
于荀擅长夺舍之法,和一般夺舍不同,不需要什么天时地利,只需要人和,一个修士,修炼过他的法门,他就能取其而代之。
不想玩了把皮一撕,就能横扫伪装做回自己,相当方便。
“据说当年,他就是用这招从缠斗中挣脱,偷袭了卫凌一。”奚风远淡淡道。
多么猝不及防,谁能想到和自己并肩作战的人是魔修?谁能这个魔修转眼会变成刺向自己的刀?
那个魔修也许早就改邪归正,但曾经修行的功法如附骨之疽,只待真正的主人引动。
“都过去了,”奚缘安慰师父,“他死啦!”
再恶心人又怎么样!那个狗东西死掉啦!实在咽不下这口气大家就去他坟头聚个餐吧,走之前再吐两口唾沫。
这次落到莫等惊讶了,他看向奚风远,显然不知道这人什么时候动的手:“你?”
奚风远指指自己,怀疑道:“我?”
奚缘看看他俩:“啊?”
“你没做掉他?!”奚缘震惊又失望地看向灯灯,眼里写满这对吗?
他捅了自己那么多下!灯灯就把人放跑了?她还是不是家里最宝贝的宝贝了?!
“没有那么多容易,”莫等道,“火焰烧尽灵魂需要时间。”
很短的一段时间,足够于荀发动秘法转移到另一个人身上了。
所以说,男人有时候还是要快一点。
“不然你以为他当年怎么跑掉的,”奚风远一副过来人的样子,“魔尊都被我们生擒了,他凭什么全须全尾地撤退啊?”
还不是因为他实在阴险吗?
只要修行过他创立秘法的人不被赶尽杀绝,他就还有一条退路,狡兔才三窟,于荀都不知道有多少条备用小命了。
“好吧好吧,”奚缘无精打采道,“那前面的那些你又怎么知道的,不会是编来骗我玩的吧?”
连于荀都做不掉,她很怀疑这几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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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业务水平啊。
“他只是□□死了,灵魂还没有,”奚风远道,“我见你没有什么危险,就先把他的魂搜了。”
他兴致勃勃:“你别说,死人的魂可比活人好搜多了,等前因后果了解完,再打一个响指,啪,烟消云散。”
想要制造凶鬼的邪修死后连鬼也做不得,眼睁睁看着自己隐藏的秘密被展露于阳光下,再被如此残忍又简单地灭杀,又何尝不是一种因果报应。
奚缘听着,又美了:“师父,你真好,真厉害。”
奚风远自得点头:“对,以后就这么夸我。”
莫等在旁边看着,实在不明白这师徒俩怎么又乐上了,倒是奚缘看他实在不顶事,推了他一把。
“灯灯,去把于狗做掉!”奚缘虽然躺着,但语气高高在上,颐气指使到。
莫等向来听话,他微微颔首,说:“好。”
言罢便起身要离开,只是走了两步,又听奚缘说:“找不到也没事,晚上记得回来吃饭。”
于是奚风远就明白了,他徒弟只想把人支开。
什么情况下,他徒弟会把心肝宝贝大美人灯支开呢?显而易见,在审判他这个师父的时候。
奚缘还是很有家庭意识的,具体表现为家丑不外扬,揭师父短的时候不会让别人看见。
奚风远想通这个关窍,立刻起身要溜。
诚如他徒弟所说,自己也一把年纪了,被徒弟训多不好意思啊。
奚缘面上覆着花,手却很准,稳稳拉着师父的衣服:“坐呀,这么见外。”
哼哼,想逃?
“怎么个事?”奚风远冷汗直冒,开始反思自己,“是师父没第一时间救你吗?你听我解释啊,不是我觉得搜魂更好玩,是你真没啥事。”
灯灯的灵力在他徒弟身体里流动,勤劳地缝缝补补,实在没有他派上用处的地方。
“那倒不是,”奚缘对自己身体的状况非常满意,她不满意的是,“为什么你来的比灯灯慢?”
灯灯和她师父同时收到了消息,为什么先到的是灯灯?魔界不比归一宗远多了?
说到这个,奚风远自有一番说辞,他叹了口气,道:“师父还不是为了你好。”
“不论是这个世界,还是原本的世界,到了时间,我们总是要飞升的,到时候你怎么办?”
“龙泉鸣锐不可当,但终究只是一把剑、一个引动灵力的工具,哪怕愿意为你粉身碎骨,能发挥的也只是你本身的力量罢了,”奚风远剖析他的内心,“比起它,一个和你同生共死的伙伴更能让我安心。”
尤其是灯灯这种实力强劲的伙伴,不比刀剑好用多了?
“我来晚一步,是因为我知道灯灯一定会及时赶到,”奚风远理直气壮,“我在给你们创造培养感情的机会啊!”
他要来早了灯灯干啥,站旁边给他的英雄救美鼓掌吗?
这么一想,这是多么完美的计划啊,为什么他徒弟就不能理解呢!
奚缘理解了她师父的意思:“那你干脆把他塞我床上得了。”
她自有培养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