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花园

作品:《病美人世子重生了!

    被人悄无声息地盯着看,而且那人还是谢琰,沈携玉莫名有点心虚。


    他抬起烟杆,放到唇边抽了一口,故作轻松道:“看我做什么?”


    谢琰走到了他的面前,把手搭在了他的轮椅上,悠悠道:“殿下和凌远徴,关系很亲密啊。”


    沈携玉察觉到了他的阴阳怪气,吐了口烟,不紧不慢地说:“我和凌将军好久没见了,拥抱问候而已。”


    “拥抱问候。”


    谢琰重复了这四个字,弯腰俯身,虚情假意道,“我和殿下也有两年没见了,殿下怎么不抱抱我呢?”


    沈携玉先是愣了一下。


    随即,他回过神来,往后仰头躲避,咬着烟忍不住笑了。


    “啧……你那么凶,谁敢呀,我是嫌活得太长,还是手脚不想要了。”


    他当然知道,这谢怀安明摆着是来找茬的,反正不是真的想要他抱。


    谢琰很少愿意主动交际,他看得上眼的,愿意当作朋友的人更是屈指可数。沈携玉性格则比较外放,走到哪里都能结交到朋友。


    在他看来,谢琰多半是羡慕他有凌远徴这种生死之交的挚友,要么就是嫉妒他府上有小凌将军这样杰出的少年将才,恨不得把人撬墙角挖走。


    见谢琰盯着自己不语,沈携玉狡猾地笑了一下,故意把烟轻轻地吐在他的脸上,挑逗的意味十足。


    “别想了,阿琰哥哥。”


    “凌将军可是我的发小,穿开裆裤那会儿就一起玩了。这人啊,你是撬不走的。”


    谢琰没有避开,就这么由着他调戏了,面无表情地说:“是吗,那太遗憾了。”


    沈携玉觉得他靠的实在太近了,抬手按住那人的肩膀,试图把人往外推一点,但是没成功:


    “……是啊,总有些东西,是有钱也买不着的。金陵谢氏再富可敌国,遇到了不爱财的疯子,也没辙。”


    谢琰定定的望过来,琉璃镜后的眸色很沉。


    他没有反驳,甚至还点头赞成道:“殿下说得是,金钱的确买不了万物。谢某所求的东西,也从来都不是金钱。”


    听他这么一说,沈携玉心中顿时又警觉了起来。


    的确。


    谢琰替人做事,总是以利益为重,久而久之,世人都以为他是图钱。但是沈携玉十分肯定,从始至终,谢琰真正想要的东西,绝对不是金钱财富。


    像他那种人,从小到大最不缺的就是钱,怎么可能会真的迷恋金钱。


    相反,沈携玉一直认为谢琰真正所求的,其实和他一样。


    谢琰的志向和目光都不短,沈携玉早就看出来了,他谋求的多半也是天下。


    有着那样惊人的才华和能力,谢琰当然可以自起炉灶,怎么可能会情愿俯首称臣,甘居人下,去当一个辅佐君主的谋士,而不是君主。


    这也就导致了他和谢琰之间,有着不可调和的矛盾与冲突。


    这种巨大的矛盾,在他们之间竖起了一堵高墙,隔绝了所有信任与合作的可能。


    即便是重活一世,沈携玉在谢琰这件事上,心中依然是没底的。


    要劝说谢琰放弃,一心忠于自己,根本不现实。


    沈携玉很清楚,谢怀安是不会把真心给任何人的。他假意效忠过的那些主公,一个都没有好下场。


    但,如果不能,谢怀安就会是他最大的敌人。


    沈携玉面色凝重,正出神的时候,忽然感觉到膝盖被人碰了碰。


    “腿疾还是不见好吗?”谢琰问道。


    沈携玉靠着轮椅,点了点头:“嗯,老毛病了,雨天容易发作。”


    谢琰垂眼看着他的腿,琉璃镜后的眸色看不分明:“殿下这腿疾,真是顽固。不过我总觉得,这病或许有希望能治好呢。”


    沈携玉一怔,假意笑了笑:“先生说笑了。这些年来,父王到处托人寻医问药,各路名医神医都瞧遍了,没有一个说能根治的。”


    谢琰望着他,不置可否。


    沈携玉低头抽了口烟,掩饰心中的惊讶。


    谢琰竟然说对了。其实他这毛病,的确是有机会治好的。只不过当年来王府里的医师,都受到了夏侯氏的胁迫,并不敢说出真话。


    夏侯氏的本意是打压他。然而,讽刺的是,她根本想不到,天子其实更希望是一个身有残疾、无法亲自带兵的世子,来接手淮南王之位。


    “我送你回去。”谢琰轻轻握住了轮椅的把手。


    “不碍事,”沈携玉婉拒道,“小昭应该马上就回来了。”


    那人却好似没有听懂他的婉拒,推着沈携玉缓步向前走。


    沈携玉先是愣了一下,随后就欣然接受了。毕竟,能让谢公子帮忙推轮椅的人,这世上应该找不到第二个了。


    谢琰推着他,不知道是对王府不太熟悉,还是故意绕路,没有直接抄近路送沈携玉回屋,而是慢悠悠地推着他进了花园。


    沈携玉问道:“我怎么不知道,先生还有赏花的雅兴?”


    那人只说:“园中这些玉蝶梅,开得不错。”


    抬眼望去,隆冬刚过,并不是赏花的好时节,整座园中只有玉蝶梅开得正盛。


    沈携玉忽然道:“这些是我母亲生前最喜欢的花。”


    谢琰垂眼看着他的发顶,仿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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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些意外。沈携玉很少会主动提起母亲。


    他的生母名叫挽月,原本是东城县令的小女儿。然而在十岁那年经历了抄家,父兄斩首、族亲流放……最后小小年纪,就流落了街头。后来几经周折,艰难求生,小女孩长大了,成为了淮南名动一时的花魁,不但年轻貌美,还颇有才气,琴棋书画样样精通。


    “在母亲年轻的时候,父王非常宠爱她,为她修过别院,还在王府的花园里种了这许多的梅树。”


    “但父王是个很肤浅的人,对母亲这样,对夏侯氏也这样,其实对所有的姬妾都差不多……父王只贪恋她们的容貌,对母亲的诗和画不屑一顾。”


    “再后来嘛,色衰爱弛,父王就彻底忘了她。”


    沈携玉伸手,接住飘然落下的一片花瓣,说道:“看,花开在枝头上的时候,是国色天香,可是落到了泥地里,赏花的人就连看一眼都吝啬了。”


    对别人府上的家事,谢琰没有置喙的意思,但他很安静地听沈携玉说。


    或许是希望能谢琰更敞开心扉的交流,沈携玉竟然主动地提到了自己的身世问题。


    “很多人都说我不像父王,说我是野种。这么说的人太多,当时连我自己也怀疑了。”


    沈携玉叹了口气道,“可是母亲不止一次地对我说,我就是他的儿子。其实我情愿没有这个父亲,但是她这么说了,我相信她。”


    花园不大,再向前走了几步,两人就到了鱼池边。


    池里面的鱼只有零星的几条,被寒冬所迫,看起来都没什么活力。其中有一条看起来灰扑扑的,在旁边名贵的锦鲤衬托之下,看起来格外的笨拙。


    沈携玉咬着烟嘴,把它指给谢琰看:“那条鱼是我小时候捞的。那时候沈肇非要折腾我,让我寒冬腊月的,去河里给他捞鱼,我就掉进水里了。”


    “鱼捞回来了嘛,他也不要,我就放到池子里养着了。”


    听闻这条平平无奇的丑鱼,竟然和沈携玉的腿疾有这么一层关系,谢琰也不由地多看了它一眼。“这么多年了,还活着?”


    “活得好好的呢。”


    沈携玉轻声笑了一下,用烟杆敲了敲侧边的扶手:“野种,就是比娇生惯养的好养活,活了这么些年,池中的锦鲤都不知道换了多少回了,唯独它还在。”


    谢琰望着鱼群,淡然道:“鱼是这样,人也是一样。所有万物生灵,没有什么高低之分。”


    沈携玉仰起头去看他,后脑勺有意无意地碰在了谢琰身上,朝着他笑了一下。


    他信。


    在谢怀安的眼中,大概真的是人人平等——他平等的全都不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