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第 3 章
作品:《玉赎》 “你的脚步很特别,总是左脚轻右脚重,脚尖先着地,听起来沙沙的。”
反应了一会儿,张小渝终于忍不住了:“为什么你能听到这些?上次你说听到我的心跳,可我试了好多次,完全听不见别人的心跳,我问了袁芷,她说我脑子有问题。”
阿宁沉吟了一会儿:“也不是什么时候都能听见,要特别安静才行。”
张小渝满脸黑线。
“你怎么跑出来了?”阿宁的话让小渝一愣,有些忸怩起来,支支吾吾道:“我想找勿忧姑娘,我觉得……她挺厉害的……想看看……”
“你有病?”
张小渝暴跳如雷:“我没病!你才有病!”
阿宁忽然笑了,眉眼弯弯,带起眼中一汪水波,睫毛扑闪几下,目光不知落到了何处。这一笑,正如雨过天晴云破处,那一抹淡然悠远的青色,这一瞬间,张小渝感觉自己的心跳都停了。
“那你找到了吗?”阿宁收起了笑容,只留一弯笑意在眼中。
张小渝低下头去,小声说:“没有。我看有人找她,我跟丢了。”
“不就在那么?”阿宁抬手一指,巷子的另一头,一幢三层小楼。张小渝忙不迭地抬头:“你怎么知道?你来过?”
阿宁又笑了:“不是写着呢吗?‘畅春楼’,莫非我听错了?”
“小渝!”爹的声音从长街上传来,张小渝慌忙应了一声,匆匆跟了上去。爹一顿数落,她低着头,都没听进去,脑子乱乱的。
吃完了带来的干粮,下午就是歌会了。男女老少都爱看歌会,男子向中意的姑娘唱歌,姑娘若是看中,便抛绣球,互留名帖,择日提亲,正是春日里的大节日。小渝第一次参加,又忐忑又期待,心中隐有不安。这份不安,在她看见袁芷之后越发具体了。
一连好几个男子都落败而归,众人越发怂恿起姑娘们来,劝她们应下,更有好事者介绍着其中的家境优越者,气氛越来越热闹。也许是受了气氛的鼓动,女孩儿的队伍里,忽然抛出了一只绣球,抛向了观众席。
大家转头一看,人群中竟然还站着一位玉树临风的男子,便大声叫嚷着,让阿宁入场。
“快去呀,姑娘都主动邀请你啦!”老婆婆推他一把。
阿宁没办法,抿抿唇进了场。
红娘欢欢喜喜地牵出刚才抛绣球的的姑娘,问起阿宁的家世背景,阿宁微笑着,什么也不答。
“这可是沈掌柜的女儿,求亲者踏破门槛的,你快说话呀!”
“沈掌柜可说了,做他的上门女婿,分走一半家产!”
“这孩子怎么不说话呀!谁家的,爹娘出来说几句!”
众人怂恿着,张父见状,也只好红着脸站了出来。
“我是他……他的干爹,实不相瞒,各位乡亲,这孩子是我从山里捡回来的,父母家乡一概不知,倒是挺厚道,我也不好做他的主,看他自己愿意吧……”张父笑着说,看了一眼阿宁。
阿宁的表情还是淡淡的,只是收起了笑容。
沈红珠热切地看着他。她是布庄掌柜的掌上明珠,自幼便聪颖过人,加上长得冰雪可爱,所有人都让着她捧着她。如今到了适婚年龄,沈掌柜却发了愁——平日里娇惯太过,这丫头谁也看不上,又怕攀了权贵女儿受委屈,无奈只好招上门女婿,求亲者无数,却没一个能入女儿的法眼。他只好放下身段,让女儿参加这上巳节的歌会。没想到,一向双眼长在头顶上的女儿,竟然主动抛出了绣球,再一看这男子品貌,阅人无数的沈掌柜当即看出此人实乃人中龙凤,不禁心内大喜,感慨虎父无犬女,又见这老实巴交的干爹站出来,他终于也有了上场的理由,从椅子上站起来,笑呵呵地说:“老亲家,你既是干爹,说话自然算数,我沈树平招了这孩子去,定不叫他吃半分苦头,说句不谦虚的,我家养他十个也养得起。我看两个孩子有缘,也不拘什么八字命格,你点点头,我当场与你家结亲!什么也不用准备,我再送纹银三十两,棉布十匹到府上,老亲家,你看如何?”
围观群众一片哗然。
张父张嘴想问阿宁,却又觉得问不出口,讪笑着说:“毕竟是孩子的人生大事,还请沈掌柜容我们回去收拾收拾。”
有什么好收拾的?这张家家底一眼就能看穿,眼下有如此好事,早该欢喜地应下,沈树平脸色略有些难看:“令郎叫什么名字?此日我们两家先立下婚约,他的随身物品过两天我差人去取就是了,莫非老亲家怕我拿不出这些钱?”他呵呵笑着,叫了一个仆人立刻回去取来。
“我姓张,他不知道叫什么名字,平时我都叫他大力。”
围观人群中冒出一句响亮的声音:“你这孩子,干爹养你不容易,这不正是报答的机会?到了沈家吃穿不愁,还能多派人手找寻你的父母,不知道有多少好处!”又有一个声音道:“你倒是看看沈小姐呀!那人品相貌可是盘县数一数二的,你们俩郎才女貌,般配着呢!”
沈家很快送来了银两与布匹,现场的气氛更加火热。
阿宁看了一眼送来的东西,又看了一眼沈树平,刚才他听到了观众的许多话,这三十两对他家来说,实在算不得什么,不过是欺负乡下人罢了。于是他抬起头,看着沈树平,开口道:“我要一百两。”
声音不大,但沈树平和沈红珠都听见了。沈树平脸色更阴沉了些,沈红珠却急得按捺不住,小声叫着:“爹!”
沈树平咬咬牙:“好!今日一百两纹银,十匹棉布,送至府上。”
张父目瞪口呆。
红娘赶紧邀请他们俩入席,呈上早已准备好的红纸,订下婚约。
她看见两个人走近席前,缓缓跪拜,大脑一片空白。
他刚才那清澈的笑意,一转眼就烟消云散。自己的人生就是这样,只给片刻阳光,永远都是无穷无尽的阴雨绵绵。
和沈小姐在一起,总比自己强吧……
自从阿宁出现以后,小渝就一直在做梦,现在好了,梦醒了,终于该回到正轨了。
直到歌会结束,也没有人向她唱起一支歌。
太阳快下山了,歌会散了,爹牵起顺子,和小渝一起回家。
没想到,早上高高兴兴地带他进城,却没能把他再带回家。张小渝满腹委屈,但碍于爹和顺子,眼泪几次溢满眼眶,又憋了回去。
“爹,一百两可以买好多好多鸡了吧?鸡可以下好多蛋,我们就有钱了!”顺子最兴奋,一路蹦蹦跳跳。爹也分外开心:“何止是鸡!咱们老张家一辈子也没见过这么多钱!顺子,咱们回去可以把老屋好好修整修整了,你娘的墓,也可以翻新了。对了,还有布,让你姐给你做两身新衣裳,以后在村里再也没有人敢欺负咱们了!”
走出城门的时候,张小渝看见了吊在那里的人头,脸上沾满血污。
沈家果然信守诺言,如数送来了聘礼。说要取走阿宁的东西,可翻遍了屋子,也没找到一样他的物件,似乎这个人从来没有出现过。
十匹新布整整齐齐地码在床上,好壮观,好气派。张小渝拿起剪刀,照着爹和弟弟的身形,开始裁剪。她只想做点活计,她不想任何人找她说话。心里郁结的眼泪,还需要一个空间释放。
爹在屋外,叹了一口气:“顺子,送走了大力,家里才安宁啊。”
“什么意思,爹?我喜欢大力哥。”
“就是因为人人都喜欢他,才留不得……”
阿宁进了沈家,一进门,沈红珠就扑进了娘的怀里,脸上红扑扑的。沈夫人看了一眼阿宁,心生欢喜,母女俩进屋说起了体己话。
给阿宁安排的是一间干净的上房,设施器皿一应俱全,的确是比之前的草屋好多了。他一进屋,立刻有人端茶送水,看来人们口中说沈树平爱女如命,的确不假。
虽说自己已经适应了之前的生活,稳定的环境有利于记忆的恢复,但几番衡量,还是应该来沈家。该报答的也报答了,自己乃是无根浮萍,在哪不是一样呢?
晚饭间,沈树平端起酒杯:“今日乃是红珠订立婚约的大日子,特意多烧了几个菜。我找人看了日子,下个月初八,正是黄道吉日。一个多月时间准备嫁娶物什,应该也还能备得周全。到时候咱们风风光光大办一场,把爹的那些朋友都请来捧场!婚后我就让……让张力跟我一起打点生意,对了,我和你娘商量了一下,觉得你这名字实在配不上你这样貌……不如暂且跟我家姓,再给你取一个名字如何?”
阿宁不置可否,只是看着桌上的菜。
“你放心,明天我就让人出去找寻你的父母,在此之前,我们叫你沈吉甫好不好?你弟弟叫端甫,听着咱们也是一家人。”
阿宁抬头微笑。
“来来来,吉甫,快吃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