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 这金贵玩意儿,尝一次就够了

作品:《重生八零,从参军入伍开始

    看着父亲和幺爸如临大敌的模样,王全胜一点也不意外。


    他心里轻轻一叹。


    这就是这个年代大多数人的思维,一种刻在骨子里的卑微和节俭。


    他们打心底里觉得,自己不配享用这些好东西。


    王全胜心中早有定计,面对父亲和幺爸的激烈反应,他只是不紧不慢地笑了笑,将已经拧开的瓶盖又轻轻旋上。


    “爹,幺爸,你们先听我说完。”


    “这酒,是朱局长点名送给我,让我带回家孝敬长辈的。你们想想,我要是转手拿去送了别人,或者拿去卖了,这事万一传到朱局长耳朵里,他会怎么想?”


    王老汉和王爱民对视一眼,脸上的表情都凝固了。


    王全胜趁热打铁。


    “他会觉得我王全胜看不起他送的东西,觉得他这瓶酒分量不够,我拿去巴结更高的人了!这不光是打我的脸,更是打他朱局长的脸!”


    “咱们单位几十号人,都盯着我呢。我要是把领导的赏赐转手送人,这名声传出去,以后谁还敢真心待我?我在单位还怎么立足?”


    一番话,句句戳在要害上。


    在农村,人情世故,脸面名声,比天还大。


    特别是牵扯到领导这两个字,更是让王老汉和王爱民不敢有丝毫怠慢。


    王老汉紧锁的眉头缓缓松开,他吧嗒了两下嘴,终于没再吭声。


    是这个理,儿子在外面闯荡,人际关系可不能出岔子。


    王爱民也是个明白人,他一拍大腿,恍然大悟。


    “对啊!我咋没想到这层!全胜说得对,这酒送也送不得,卖也卖不得,就得咱们自己喝!不然就是不给领导面子!”


    见两人被说通,王全胜心中一松,立刻麻利地再次拧开瓶盖。


    一股醇厚酱香瞬间弥漫开来,比刚才更加霸道。


    “这就对了!”王全胜笑着,拿起三个小瓷杯,给王老汉,王爱民和自己都斟了满满一杯。


    酒液微黄,清澈透亮,在灯光下泛着诱人的光泽。


    他端起自己的杯子补充了一句。


    “爹,幺爸,我可听说了,当年那位主席,最喜欢的就是这个酒。”


    “啥?”王老汉端着酒杯的手都有些发抖了。


    他小心翼翼地将酒杯凑到鼻尖下,闭上眼睛,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那股奇异的香气直冲天灵盖,让他感觉浑身的毛孔都舒张开了。


    “乖乖……这味道……”


    王爱民更是激动得满脸通红,他学着王老汉的样子闻了闻,随即感慨万千。


    “我王爱民这辈子能喝上矛台,可真是托了全胜你的福气喽!”


    王老汉不再犹豫,将杯子送到嘴边,只是轻轻抿了一小口。


    酒液入口的瞬间,他那张饱经风霜的脸瞬间绽放出惊异的光彩。


    “香!真香!”他憋了半天,也只想出这么一个字来形容,随即又觉得可惜。


    “就是我说不上来是啥香,跟咱家的酒不一样!”


    王全胜微微一笑,接过了话茬。


    “爹,这叫酱香醇厚,入喉绵柔,饮后空杯,留香持久。”


    他这一番话说得文绉绉,却恰到好处地点出了矛台的精髓。


    “对对对!就是这个味儿!”王老含连连点头。


    “娘,兰云,你们也尝尝!”王全胜招呼着桌上的女眷。


    桌上只有白兰云面前空着,她刚嫁过来,当着长辈的面喝酒,总觉得有些不好意思,连忙摆手。


    “我就不喝了。”


    “哎!这说的什么话!”王老汉一瞪眼,难得地大方起来。


    “这又没外人,都是自家人!喝一杯,尝尝鲜,没事!”


    刘淑英更是直接拿起一个干净杯子,给白兰云倒了浅浅一杯,塞到她手里。


    “听你爹的,尝一口,这么好的酒,不尝尝可惜了。”


    盛情难却,白兰云俏脸微红,只好端起杯子,学着王老汉的样子,羞涩地抿了一小口。


    那股柔和又复杂的香气在她口腔中爆开,让她好看的眼睛都亮了起来。


    王爱民咂摸着嘴里的余香,感慨道。


    “这酒,跟喝神仙水似的,比咱自家烧的包谷酒,那可真是天上地下!”


    这话提醒了王老汉,他来了兴致,转身从柜子里拿出自家酿的包谷酒,倒了一杯,先是喝了一口矛台,再尝一口自家的酒。


    只一口,高下立判!


    他猛地摇了摇头,把包谷酒杯子往桌子上一放。


    “不一样,真不一样!”他惊叹着。


    “这矛台入口像绸子一样滑溜,一点不冲。咱这包谷酒,一口下去像刀子,又辛又辣,烧喉咙!”


    他彻底服了,满眼都是对那瓶矛台的敬畏。


    “这酿酒的手艺,真是绝了!咱老祖宗传下来的东西,没得比!”


    王爱民夹了一筷子鳖肉,刚要往嘴里送,又停在了半空,他一脸纠结地把筷子放下。


    “不行不行,我这嘴里还满是酒香呢,吃了这菜,不是把这好味道给压下去了?太亏了!”


    桌上的人都笑了起来。


    王全胜夹起一块鳖肉放进父亲碗里,解释着。


    “幺爸,您就放心吃。我今天这桌菜,不管是鳖汤还是炒菜,特意做得清淡,就是为了配这个酒。保管您吃了菜,嘴里的酒香还在。”


    一顿饭,气氛热烈到了极点。


    王全胜一边吃,一边给众人讲起了矛台的典故。


    从汉武帝的甘美之,讲到红军长征过矛台镇用它来疗伤,再讲到开国第一宴上它如何成为国酒。


    一个个传奇故事,听得王老汉和王爱民如痴如醉。


    不知不觉间,一瓶酒见了底。


    王全胜看着意犹未尽的父亲,笑着许诺。


    “爹,您要是喜欢,等我以后再出差去外地,给您带两瓶更好的回来。”


    “胡闹!”王老汉眼睛一瞪,那股节俭的劲儿又上来了。


    “这金贵玩意儿,尝一次就够了!哪能天天喝?败家!”


    王全胜没再争辩,只是在心里默默盘算。


    下次回来,可以带两瓶五粮液,价格没这么吓人,口感也好。


    得像温水煮青蛙一样,一点点地让爹娘习惯好日子,让他们也享享福。


    酒足饭饱,王爱民挺着肚子起身告辞,临走前还不忘拍着王全胜的肩膀,大着舌头叮嘱。


    “全胜,明儿个可别忘了,上你幺爸家吃饭!你婶子给你做好吃的!”


    “放心吧幺爸,忘不了!”


    送走了王爱民,一家人收拾完碗筷,劳累了一天的刘淑英和王老汉也早早回屋歇下了。


    屋里只剩下王全胜和白兰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