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岁月催王朝,闲翁再为官

作品:《历史赋我长生,我终苟成万朝元老

    时光,能把红颜画成枯骨,把沧海画成桑田,也能把一个巍峨的王朝,画进泛黄的故纸堆里。


    转眼间,便是一甲子。


    六十年,对于凡人来说,是一辈子。


    对于顾长安来说,不过是换了几个地方,钓了几条鱼,顺便送走了几位老友。


    大景王朝,没了。


    就在三十年前,那个因为不想吃苦而总是哭鼻子的李兆麟驾崩后,继位的几个皇帝一个比一个奇葩。


    有的爱做木匠,有的爱斗蟋蟀,最后出了个爱修仙的,愣是把国库修空了。


    北方的黑水军趁势南下,大景皇室再次南逃,不过这次没那么好运,在半道上被权臣截杀。


    乱世持续了十几年,最终由一位姓赵的将军平定四海,定都邺京,建国号为大魏。


    如今,是大魏天圣十五年。


    天下承平已久,百姓再次安居乐业。


    前朝的那些恩怨情仇,除了在说书人的惊堂木下偶尔诈尸,早已无人问津。


    江都城,烟波浩渺的澜江边。


    一家名为忘忧阁的茶楼里,临窗的位置坐着一位中年文士。


    他看起来四十岁上下,留着修剪得体的三缕长须,面容清癯,眼神深邃,手里把玩着两颗不知什么材质的黑色圆珠。


    这正是顾长安。


    现在的他,早已不需要刻意扮老。


    长生不老并非容颜永驻,他可以控制自己的外貌停留在某个阶段。


    为了方便行走江湖,他将自己的外表定格在了“四十不惑”的年纪。


    既不显稚嫩,又不显颓唐,正是一个男人最有味道的时候。


    “啪!”


    醒木一拍,满堂皆寂。


    说书先生唾沫横飞。


    “上回书说到,那前朝末年,昏君无道,妖孽横行!幸有我大魏太祖皇帝,手提三尺剑,斩妖邪起义!那前朝有个叫马公公的大太监,据说练就了一身葵花童子功,刀枪不入!太祖皇帝与他在紫禁之巅大战了三百回合……”


    “噗,”


    顾长安一口茶喷了出来。


    马公公?葵花童子功?


    那老阉货分明是当年逃跑时,因为太胖跑不动,被乱军踩死的。


    这历史,真是越传越离谱。


    旁边的一位年轻后生见状,关切地递上手帕:“先生,没事吧?可是这茶太烫?”


    顾长安摆摆手,擦了擦嘴角,苦笑道:“没事,是这故事太精彩,在下听得入了迷。”


    那后生也是个自来熟,凑过来道:“先生也爱听这段?其实我更爱听前朝那位顾半仙的故事。据说那位顾太傅能呼风唤雨,曾以一己之力抵十万叛军!这才保住了前朝七年江山!”


    顾长安嘴角抽搐。


    这故事都传了快百年了,还没断啊。


    “咳咳,确实神乎其技。”顾长安违心地附和道。


    听完书,顾长安走出茶楼,望着滚滚东逝的澜江水,心中涌起一股莫名的无聊。


    这六十年来,他隐姓埋名,走遍了名山大川。


    他在苗疆养过蛊,在东海钓过鲸,在西域卖过葡萄干。


    自由是自由了,但这种没有对手,没有算计,每天睁眼就是为了想“今天怎么打发时间”的日子,过久了也挺没劲的。


    “人啊,就是贱。”


    顾长安叹了口气。


    “在朝堂时想江湖,在江湖时又想朝堂。看来我骨子里,还是喜欢看人斗心眼子。”


    此时的大魏王朝,正处于烈火烹油的盛世。


    新皇天圣帝赵祯励精图治,广开言路,正在天下招揽贤才。


    顾长安摸了摸下巴上的胡须。


    “我都几百岁的人了,闲了八十年,再不去发挥点余热,这脑子都要生锈了。”


    “而且,听说大魏的俸禄比前朝高,食堂伙食也不错。”


    决定了。


    重新入仕。


    不为高官厚禄,就为了找点乐子,顺便近距离看看这新朝的皇帝,能不能打破“想长生”的魔咒。


    但入仕得有个身份。


    顾长安以前的户籍早就成了古董。


    他现在是个没有身份的黑户。


    夜幕降临。


    顾长安熟门熟路地拐进了江都城最偏僻的“鬼市”。


    在一间挂着羊头卖狗肉的杂货铺里,顾长安敲了敲柜台。


    三长两短。


    “客官要买什么?”柜台后的独眼老头眼皮都没抬。


    “买个前程。”


    顾长安压低声音,从袖子里掏出一锭金子,放在柜台上。


    这金子上还刻着前朝年号,但成色十足。


    独眼老头拿起金子咬了一口,独眼里精光一闪:“要什么样的前程?”


    “干净的,经得起查的。最好是那种家道中落,苦读多年,性格孤僻,无亲无故的读书人。”


    顾长安提出了要求。


    这种人设最安全,因为孤僻,所以没人认识。因为无亲无故,所以不用担心露馅。


    老头转身在身后的架子上翻找了一阵,扔出一本泛黄的文书和路引。


    “方知。蜀中人士,现年四十有二。是个老举人。半年前在进京赶考的路上染病身亡,尸体被野狗吃了,没人知道。这身份,干净得像张白纸。”


    顾长安接过文书看了看。


    方知。


    方知世事如棋局,万事皆空。


    好名字。


    “成交。”


    顾长安收起文书,转身离去。


    走到门口,他突然回头问了一句:“老丈,如今这科举,还兴考八股吗?”


    老头怪笑一声:“八股?那是前朝的老黄历了。大魏考的是策论!怎么,客官这把年纪了,还想去考状元?”


    “状元就算了。”顾长安摇摇头,身影消失在夜色中。


    “考个倒数第一,混口饭吃就行。”


    三天后。


    一艘前往邺京的客船上,多了一位名叫“方知”的中年举人。


    他一身洗得发白的青衫,带着一个破旧的书箱。


    “邺京。”


    顾长安站在船头,看着北方的天空。


    “不知道那里的风,是不是还像当年一样喧嚣。”


    大魏都城,邺京。


    这座城市建立在前朝旧都的废墟之上,比当年的京城更加宏大、规整。


    朱雀大街宽阔得能容纳十六匹马并行,两旁的坊市里,胡姬当垆,酒香四溢。


    顾长安,哦不,现在叫方知,背着书箱,站在贡院门口。


    周围全是年轻的面孔,一个个朝气蓬勃,眼神中写满了对未来的憧憬和对功名的渴望。


    唯有方知,站在人群中显得格格不入。


    他太淡定了。